杨宁 发表于 2020-6-18 01:05:52

独立的登记与依附的登记 刘同苏

<P>风雨中的磐石 </P>
<P>在飓风五号(中国官方全国性逼迫城市家庭教会的内部代号)肆虐北 <BR>京之际,北京的家庭教会中出现了某些随风俯伏的事例。一是某某某 <BR>教会迫于压力考虑到“三自(即官方教会)”登记;此事立即被官方 <BR>广泛引用,作为典型诱导家庭教会前往“三自”登记。二是某某教会 <BR>在风潮中到“三自”登记,也引起一些教会的疑虑。近来又有所谓的 <BR>海归团契登记为“北京基督教两会加略山聚会点”;其教会在2007年 <BR>11月18日首次主日聚会时,更有北京“三自”的主要领导前往祝贺。 <BR>相对北京家庭教会数千个聚会点,这三个教会只是极少数。但这一动 <BR>向值得引起海内外教会的认真对待。 </P>
<P>飓风五号期间,执政当权者“打压家庭教会.扶植三自势力”的策略 <BR>已经明确显露出来。当时,被逼迫的北京家庭教会普遍被要求前往 <BR>“三自”登记。在10月份再次刮起的逼迫风潮中,敦促前往“三自” <BR>登记,依然是首要内容。5月被勒令停止聚会的某某某教会,因为不 <BR>耐国家安全部门的反复骚扰,直接询问这次逼迫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 <BR>(“到底要我们干什么?),得到的回答是“到‘三自’登记”(所 <BR>谓的底线)。 </P>
<P>对于在逼迫之中坚守多年的家庭教会,还不至于被这点风潮摧倒。上 <BR>述那个讨到官方底线的教会,当即就回复了自己教会的底线:就是不 <BR>去“三自”登记。但是,对于家庭教会的某些边缘部分以及与家庭教 <BR>会有关的海外福音组织,却有较大的影响。上述三个准备或已经登记 <BR>在“三自”下面的教会都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海归的成分。虽 <BR>然这类教会被称之为“海归教会(或团契)”,实际上,从海外来的 <BR>人士在数量上并不构成教会成员的多数。不过,其主要同工一定来自 <BR>海外。(2)教会成立的时间较短。(3)教会的大多数成员信主时间 <BR>非常短。(4)教会成员主要由年轻的专业人士构成。(5)教会的负 <BR>责同工原本来自台湾。由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此次浪潮冲击的对象和家 <BR>庭教会内部可能出现动摇的部分。 </P>
<P>对海外来华的机构与个人,此次执政当权者采取了打压结合的策略。 <BR>在上海,内蒙,湖南,官方都曾向前来进行福音或培训工作的机构或 <BR>个人提出:若坚持在家庭教会活动,官方将采取对其不利的行动;如 <BR>愿意把该活动转到“三自”举行,官方将保证提供更大更好的场地, <BR>并组织更多的人参加。在内蒙,当来自美国的福音机构同意与“三 <BR>自”合办,官方真得履行了诺言,还有当地宗教局,民政局,文化局 <BR>的局长光临捧场。在如此的诱惑之下,海外的福音机构真得好好地站 <BR>稳脚跟。有些机构认为,无论我们跟谁合作,毕竟福音传开了。但 <BR>是,从中国福音事工的全局看,这种合作真的加大了福音的传播吗? <BR>原本我们十个朋友买了十张票一块儿看戏;有一个流氓在剧场门口把 <BR>我们截住,说:“我让你进去看戏,只要你帮助我把你哥们的九张票 <BR>拿过来。”你能说:“虽然我帮他抢走了九张票,毕竟有人进去看了 <BR>戏吗?从全局看,你看戏到底是增加还是减少了我们这个群体看戏者 <BR>的数量呢?要真的为这个群体好,就帮助九个朋友冲过拦截,一块儿 <BR>看戏。你的合作夥伴正被别人抽嘴巴,你却为了打他的人给了你几块 <BR>糖,赶紧放弃与夥伴的合作,站到打他的人一边,这合情理吗?自己 <BR>的良心过得去吗?” </P>
<P>笔者在北京前后接触过上百个聚会点,其中大多数为专业人士的教 <BR>会。目前绝大多数此类教会都坚定地坚持家庭教会的基本生命传统。 <BR>但是,由于北京的福音运动兴旺的时间较短,初信者的比例较高,在 <BR>某些关头,一部分人看不清楚属灵的问题也是正常情况。由于从海外 <BR>来的人受洗的时间较长,有的人还有牧师的头衔,几乎肯定在这部分 <BR>人中成为带领者。若这一批海外来客有意无意地向一个错误的方向带 <BR>领,真正的问题就来了。上述的三个准备或已经登记在“三自”的教 <BR>会就是例子。尽管从海外来的人中多数与家庭教会有较深的关系与情 <BR>感,但毕竟生命的经历不同,有时不同的生命经历就会导致不同的立 <BR>场。在中国福音运动急剧发展的形势下,有少数人本来就是带着个人 <BR>的东西来中国(大陆)的。收买可能是一个过重的用词,但有意无意 <BR>的功利之心必然导致趋炎附势。初信者比例很高的新建教会较为容易 <BR>被此类人的说法(属灵语言包装裹的)带偏。前几年,听说一些商人 <BR>味很重的海外人士在北京家庭教会中行走,心中便有些担心。那些忧 <BR>虑此次竟成了真。 </P>
<P>当然,神仍然在掌舵,这点风浪也不至于翻船。也许,这正是神提供 <BR>的机会,让我们可以在灵里思想,以便明晰和合理地重申家庭教会的 <BR>生命本质与信仰立场,从而使大批初信者了解家庭教会的生命传统和 <BR>自我身分。在教会传统的传承中,生命的直接示范自然是首位的,不 <BR>过,系统而清晰的教义表述也是必须的手段。只要我们不能系统且合 <BR>理地阐述我们的信仰立场并指出其与“三自”的根本区别,初信者就 <BR>不免疑惑。“三自”那边都有自己绕来绕去的曲解理论;我们不能靠 <BR>着光喊口号就把他们曲解的东西理清。有时,逼迫也是祝福;风浪会 <BR>冲走泥沙,却也将礁石清理干净。 </P>
<P>这登记不是那登记 </P>
<P>这拨教会的登记似乎给登记问题带来一些困惑。反对登记者可能会 <BR>说,看看,登记就是投降吧!实际上,这一现象反而澄清了不少问 <BR>题。登记在“三自”以下的教会受到了如此的礼遇,反倒说明:争取 <BR>独立登记的教会没有投降。北京第一个申请独立登记的家庭教会,北 <BR>京以独立登记著称的那个家庭教会,以及西安申请独立登记的大型家 <BR>庭教会,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官方的礼遇,反倒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逼 <BR>迫。可见登记与否不是投降的标志,向哪里登记才是关键。北京那个 <BR>著名教会因为坚持申请独立登记,受到了极为严厉的打压。可见,官 <BR>方提倡的仅仅是到“三自”登记;一旦谁敢于提请独立登记,官方对 <BR>你比对非申请登记者更为严厉。 </P>
<P>教会的本质是什么?是信仰本身,还是附属的物质形体。当然是信仰 <BR>本身。只要确定了这一点,登记类别的划分就容易了。“三自”是什 <BR>么?有人说是教会,有人说是政府机构。但无论说它是什么,对于登 <BR>记问题都没有本质区别。如果“三自”被冠以“教会”的名称,只能 <BR>说它是信奉错误教义的伪信仰共同体。若是家庭教会登记在“三自” <BR>之下,意味着家庭教会要加入伪信仰共同体,由此而放弃了自己的真 <BR>信仰(即自己的本质)。如果说“三自”是国家管理机构,那么,它 <BR>只能是管理信仰的国家机构。这样,向“三自”登记就是让国家机构 <BR>来管理信仰,就是放弃信仰的至上性,由此,也就是放弃信仰作为信 <BR>仰的本质。无论“三自”作为伪信仰共同体还是管理信仰的国家机 <BR>构,家庭教会一旦向它登记,就是丧失自我的信仰本质,就是投降。 </P>
<P>政府是社会共同体的代表。家庭教会向政府的法律部门登记,只是以 <BR>一般社会团体的身分,并只允许该部门管理自己与其它社会团体相同 <BR>的外部行为(即非内在信仰部分),以此承认自己的外部存在也构成 <BR>社会的一部分。这样的登记只触及了教会的外部行为,却不涉及信仰 <BR>内涵。从而,登记的教会不但没有放弃自己的独立信仰,反而使自己 <BR>的独立身分具有法律保护的形式。这样的登记不是投降。在世界各个 <BR>民主国家都存在类似的登记制度,而主流福音派的教会既不回避这样 <BR>的登记,也不认为这样的登记就是信仰的投降。在中国,这样的登记 <BR>制度尚不存在;目前家庭教会争取独立登记的权利,正是为了建立这 <BR>样一个公正的登记制度,以实现和保护神赋予的信仰权利。 </P>
<P>目前中国的教会与社会都经历着根本性的变更。在这种巨大的变化里 <BR>面,家庭教会必须认定自身的位置并准备面对变化的对策。登记问题 <BR>以及由之凸现出来的政教关系问题,是此次变化中的重要领域。从 <BR>而,区分独立的登记与投降的登记,是决定家庭教会以至福音运动未 <BR>来走向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将使家庭教会在主流社会里面正常 <BR>地发展却不必为此而出卖自己的独立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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