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將出台
內地《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將出台(2006年12月14日消息)
根据刚出版的內地教会官方刊物《天风》杂誌,內地《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即將出台。
十二月上半月號的《天风》刊出中国三自两会於去年七月十四日通过的《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全文。该刊编者按语指出,三自两会这份《认定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认定,与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即將下发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相衔接」。
《天风》所刊出的《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共二十条,涵盖主教、牧师、教师、长老及传道员等教职人员的条件、按立程序,以及规管等事宜。其中教职人员基本条件包括:
一、拥护中国共產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二、信仰纯正,符合圣经的要求,以圣经和《使徒信经》所归纳的內容为信仰依据,尊重不同信仰特点。
三、坚持三自原则,能团结信徒走爱国爱教、荣神益人的道路。
四、甘心奉献,具有牧养教会的使命和託付,遵守「教会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行教会的圣事和礼仪。
五、有优良的品德和行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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