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愿君心似我心
惟愿君心似我心宋军牧师
守望教会2010年8月8日主日敬拜讲章
讲道经文:创廿二1-14 弟兄姊妹,在你的人生当中,经历了甚么样的事件是你刻骨难忘的呢?
在亚伯拉罕的人生中,最重要的经历就是神主动和他建立关系,使他的生命和人生发生改变,成为神影响人类历史进程所使用的关键人物之一。但这并非一朝一夕的萍水相逢,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发生了许多事情。
事情从亚伯兰75岁那年开始,一天神对他说话,让他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应许他“成为大国”、蒙福、且使万族得福。亚伯兰就照神的吩咐去了(创十二)。大约过了10年,差不多86岁的亚伯兰拿出战利品的十分之一给至高神的祭司撒冷王麦基洗德并受他祝福之后,神再次说话,特别和膝下无子的亚伯兰讨论后嗣的问题,并说他的后代将如天上的星星那么多。亚伯兰相信神,神“就以此为他的义”(创十五)。又过了十多年,当亚伯兰99岁的时候,神向他显现,给他改名叫亚伯拉罕,意思是“众人之父”、“多国之父”。(创十七)。第二年100岁的亚伯拉罕和91岁的撒拉果然老来得子,生了应许中的儿子以撒。
然后,事情就发展到了我们今天要分享的经文这里,廿一章34节记载亚伯拉罕一家人“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廿二章记述的事件就发生在上述 “这些事以后”。
一、以顺服的行动响应神的命令(V1-3,12b)
从 “多日”到 “这些事以后”,21章和22章之间时光飞逝,以撒一转眼已长大到能背柴上山的年龄了。忽然有一天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神主动要 “试验”亚伯拉罕,命令他 “带着”以撒 “往”摩利亚地的山上,把以撒 “献”为燔祭!燔祭的意思简单说来就是献给神的全然烧尽的礼物,这命令无疑具有强大的冲击力(shock)。
和同学在教会实习,比在学院更多彼此了解的机会。我发现他非常爱自己的儿子,有一次他提到读过这段经文后向神的祷告是:要我儿子,没门!他说他实在献不出来。大多数人都有他誓死要保护的东西,是他看为最宝贵的。
神完全知道他向亚伯拉罕要的是甚么,请留意神对以撒的3层递进修饰语:“你的儿子”、“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他的命令直指亚伯拉罕最珍视的部分,甚至可以说是他的全部。这恰合燔祭的意义,献祭者与所献祭牲高度认同,象征将自己当作礼物完全献上。
利用读者特权,我们知道神在试验亚伯拉罕,问题是神想验证甚么?12节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透过试验神要知道亚伯拉罕是敬畏的,那敬畏形容的是一种甚么样的状态?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在最后揭晓。
对亚伯拉罕而言神的命令是清晰的,但他却不明白这位应许单单借以撒赐给他众多后裔的神,为何出尔反尔地又要收回以撒。在这个意义上讲,神的意图又非常隐晦不明。
观察这段经文,发现没有任何一方尤其是直接当事人亚伯拉罕的情绪描述,这表明经文重点不在于剖析亚伯拉罕的心理反应,作者的前设在于读者必定明白亚伯拉罕所承受的冲击和压力。与此相映,描述整个献子事件的3-10节共出现26个表示一连串的行动的动词,其中23个与亚伯拉罕有关,清楚显示出作者的意图在于展示亚伯拉罕以行动来响应神的命令。此时,即接到神命令的第二天清晨,作者排列出亚伯拉罕的6个动作:起来→备上→带着→劈好了→起身→去。
不能不承认除了神的命令之外,亚伯拉罕这一连串的响应动作对我们而言形成相当的张力。这涉及两个要点:认知和行动。前者是这段经文的预设,作者没有交代亚伯拉罕是如何知道这声音来自神,显然作者的重点不是教导如何去寻求神的旨意,而是用浓重的笔墨强调顺从地行动是响应神的最佳也是唯一被要求的方式。
有人会说最大的困难是如何能清楚神的旨意,这是许多信主不久的人常问的问题。往往我会反问一句,假如清楚知道了,不论甚么你都准备遵从吗?如果对方一挺胸膛坚定地说:能!接下来我就会让他看创世纪二十二章第二节。结果,他就会一脸迷茫了。没错,这是很正常的反应,即使知道神的旨意,我们仍有许多拦阻,其中包括理性、情感、环境等各方面的困难。且人常有的心态是将他者的意见当作自己判断和做决定的参考,合已意则听从,不合则当耳边风。这他者如果是朋友甚或长辈都还说得过去,但有些对象的意见则不可等闲视之。中国皇帝在正式场合是很少说话的,因为所谓金口玉言,话一出口就难有回旋余地,非照办不可,所谓王命难违,否则就是抗旨不遵的死罪,因他拥有权柄。人间帝王尚且如此,更何况以口中的话语创天造地的大君王之命。所以,当我们没有准备好以顺服的行动响应时,最好还是不知道神的旨意为妙。所以自己常常感慨,神的沉默,未尝不是出于怜悯的缘故。
上周天明牧师明确说出守望建堂是神的旨意,这是非同小可的一件事!那一步步的寻求和印证,我想只有你们这些经过那段特殊时期的弟兄姊妹最清楚。既然凭信心认定那是神的旨意,就必须像亚伯拉罕那样以切实的行动来顺服,感受什么的可以有,也不是不重要,但显然顺服的行动是最被看重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只能不做他想地摆上,我们已无退路,因为那是神的旨意,就不能打折扣,或当作没有发生过。
亚伯拉罕为什么能二话不说,直接以顺服的行动响应神的命令呢?
二、以不疑的信任仰望神的看顾(V4-8)
从接到命令当晚到次日清早出发以及行路3天,其间发生了甚么事情,亚伯拉罕有甚么想法,作者一概未作交待,紧接着第3节那6个动作,是“举目”然后“看见”(“看见”在3-14节中出现5次,这里是第一次),显然作者在暗示虽然亚伯拉罕全然不明白,但却以一连串顺服的行动响应神的命令时,他会看见些东西——“那地方”,尽管是“远远的”。“远远的看见那地方”(V4),意味着神所指明的目标在亚伯拉罕顺服的行动中逐渐清晰。亚伯拉罕知道所有事情都将要发生在神所指示他去的“那群山”之上(2b)。此后,经文就用“那地方”(共4次)来表述神所指示亚伯拉罕去的那群山,作者借此强调那地方是整件事的最终舞台,也反映出那地方在亚伯拉罕心中是何等沉重,而他也一直锁定其作为目标。
那地方:在守望顺服的行动中逐渐清晰,但现在仍是远远的看见。圣经中凡神所指示的地方,都会上演极其重要的历史事件,同时也是自称为神的子民接受考验,心中的意念显露出来的地方,他们所信的是神还是其它,他们对神的信任和关系到底如何,都会一一显明出来。
看见了目的地,作者终于借亚伯拉罕说的话透露出他的一些想法:“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我们就回到你们这里来”(V5b)。从中可推测亚伯拉罕相信儿子会生还。且在整段经文唯一的父子对话中,亚伯拉罕回答儿子关于祭牲何在的问题时说:“神必自己预备(看见)作燔祭的羊羔”(V8)。“预备”与4节的“看见”是同一个动词,表达他如此判断是建基于相信神知道作燔祭的羊羔在哪里,用北京话说就是“神罩着呢”。他信得过神!希伯来书的作者进一步透露,亚伯拉罕“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来十一19)!如果从理解神的旨意这一角度观察,可以说他对神的要求所做出的顺服响应,是建立在完全不准确的理解基础之上的。
站在知道事件始末的读者立场,我们比亚伯拉罕看得清楚,而且还可以对亚伯拉罕的判断作出评估。我们可以看出亚伯拉罕有种“远视”现象:他实际上看不清眼前的事件,和乔布一样也不知道自己正面临试验;但若换一个角度观察,又可以说他的眼光独到,他将视线牢牢地固定在神上面。亚伯拉罕令人钦佩和值得效法之处正在于此!他这件事之所以被后人记念,并不是因为祂能百猜百中神的心意,而是他对神的那份坚定的信任。
关系的建立和维系,很多时候靠的不是分析判断的准确,而是信任(这对当代国人而言是最为困难的事)。一同出生入死的战友在战场上遇敌包围,往往会背靠背作战,将自己背后的防御交给战友,也就是将自己的生死交在战友手中,彼此都信任对方会全力以赴地掩护自己。亚伯拉罕的顺服行动正是以这种信任为基础的,弟兄姊妹,我们比亚伯拉罕看得清楚,但我们是否真信得过神无论何时何事都看顾着我们呢?建堂这件事令我们对神的信任接受考验。
最后来看亚伯拉罕在信任基础上的一系列顺服举动究竟到了何种程度以及带来甚么样的结果呢?
三、以终极行动表明对神的敬畏(V9-14)
父子二人终于到了那地方,最紧张的一幕拉开了。没有描述任何交谈,作者再次用6个动词表示的一气呵成的系列动作:筑→摆好→捆绑→放→伸→拿,最后是迫在眉睫的“杀”,马上就要动手的剎那间,这是亚伯拉罕一系列连续行动的最高峰,事件张力升至最高点,令读者心情最为紧张之时。
紧急关头天使的呼叫,宣告亚伯拉罕通过了考验,亚伯拉罕以终极行动表明他敬畏神,因为他的顺服是摆上了一切的顺服,最终他没有将以撒「留下」(意思是保留,扣下,拒绝给予)不给神。注意这里的叙述笔法,将2节以撒的3层递进修饰变为2层递进:“你的儿子”、“你独生的儿子”。删除了甚么?不错,是“你所爱的”。对照之下作者似乎要强调亚伯拉罕敬畏神,是因为他以终极行动证明他不仅爱以撒,且更爱神。
在此千钧一发之际,“亚伯拉罕举目观看”(第3次出现动词“看见”),突然发现了解决方案。不仅神自己看见,神也让亚伯拉罕看见代替以撒献为燔祭的公羊。实际上神所作所为,完全不是亚伯拉罕早前所以为的那样。今天我们知道这只公羊是耶稣基督的预表,公羊代替亚伯拉罕的儿子被献,神的儿子则代替罪人作了赎罪祭。这是当日的亚伯拉罕完全不知道的事,实际上我们比他明白更多,但我们是否有他那种绝对的顺服呢?
事情告一段落,“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第4次出现动词“看见”)。亚伯拉罕为那地方起名,反映出亚伯拉罕对整个事件的诠释,从中他再度确认自己在登山途中对儿子说过的话,是他信任神的告白:“神罩着呢”!
这则有着完美结局的故事,世代为犹太人传颂,可以想象,面对孩子们兴奋的双眼,老年人最后还要总结一句:“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必看见)”。至此令亚伯拉罕和所有听者/读者都觉异常沉重的那地方,被称为耶和华的山,据传说那就是耶路撒冷的圣殿山,是神日后选定建筑圣殿的地方(代下三1)。
在经文所述整个事件的进程中,动词“看见”和“那地方”反复出现,贯穿始终。平心而论,亚伯拉罕并没看到甚么,他所看见的其实并不多,带着许多疑问,唯有去那地方和在那地方要做的事是清晰的。作者非常强调的一点是神看见,这可以从亚伯拉罕举刀即将杀子那一剎那,神的使者随即从云端喝止便可知晓。而这一刻也是亚伯拉罕对神信任的最高潮。
虽然他看不到太多,尽管满腹疑问且没有答案,但仍照做遵行,以顺服的行动坚决而彻底地响应神的命令,始终朝向神所指示的那地方前行,最后将顺服的行动推到极致。亚伯拉罕完成了他的朝圣之旅,他的人生以此为巅峰,他对神的信心通过了神的试验,“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雅二23b)。
至此,我们终于掌握了一些信息,可以去揣摩亚伯拉罕的“敬畏”到底指的是甚么意思。求神允许我谦卑地尝试去体会神的心。正是亚伯拉罕对神的信任和顺服所表达出来的爱,令神的心得到满足。从中亚伯拉罕体会到的舍子之痛,这种感受正是神期望与自己的朋友分享的。这段叙事令我们一瞥神与亚伯拉罕之间感人肺腑的友情:时空中将近2000年之后的丧子之痛,在神而言可以说是迫在眉睫的,有谁能体会这丧失独生爱子的伤痛呢?我们常问的是神是否能体会自己的感受,但我们有没有想过自己是否体会神的心肠?痛楚越深,就越想与好友倾诉,希望从中获得抚慰,这是一个凄婉的邀请,亚伯拉罕的响应满足了神的心,我想这或许正是亚伯拉罕能够被称为神的朋友的原因。
作为基督徒我们都深知确信,神要亚伯拉罕做的,正是祂自己将要做的,祂要舍的是祂的儿子、祂独生的儿子、祂所爱的,父神所经历的是实实在在的丧子之痛。还记得那位弟兄的祷告吗?要我儿子,没门!的确,这是我们常人所不可能付出的爱,而这不可能的爱神却为我们付出了。
神之所以要求亚伯拉罕去献以撒,是因为神视亚伯拉罕为朋友,祂期望自己的朋友能体会这丧失独生爱子的感受。安慰来自分担痛苦,哪怕是一句虽简单但却到位的理解的话,这只有在分尝对方的体验中才得以实现。爱渴望此心同彼心,神愿意为祂所爱的人舍独生子,所爱之人是否愿意为爱神的缘故而将独生子献上呢? 亚伯拉罕通过了爱的考验,被邀的一方只有怀着真挚深厚的爱才能生出承载的勇气和力量来接受这一不情之请,且更是一个不明所以的要求。透过相似的体验跨越认识上的障碍,并进入对方的伤痛之中,从而认同对方的感受。从此以后,亚伯拉罕有了一个可以与神共享的经验。虽然亚伯拉罕未必清楚他到底在神身上做了些甚么,但他由一系列行动以至终极的献子之举所表明的对神的信心和爱——经文中称之为“敬畏”,却令神的心因这位朋友而得到满足。
至今为止,我只有一次听见神的声音,就是1999年刚开始作全时间传道人的时候。一天晚上,在半梦半醒之间,突然心中响起一个震撼魂魄的声音:“宋军,你要敬畏我,你要爱我!”从此,我就时常思想,究竟“敬畏”是甚么?因为似乎它比爱更难领会。从亚伯拉罕遵命献子事件中,让我们看见敬畏表现为顺服神旨意的行动,并非仅仅出于惧怕,更重要的是基于对神的信任和爱。亚伯拉罕能因此与神为友,何等令人羡慕!值得欣喜的是,主耶稣告诉跟随祂的门徒:凡遵行祂吩咐的,就是祂的朋友(约十五14)。
其实朋友相交似难也易,正如中国有句古话:君子之交其淡如水。与神与人为友,贵在心灵相应、声气相通。朋友间的信任和爱,往往就闪现和凝聚在举手投足的行动之间,甚至一句入心的话或一个默默的凝望,足矣。
再看今天我们所面对的建堂一事,因着守望教会的弟兄姊妹,以顺服的行动回应神的旨意,我们已远远地看见了那地方,但我们并不知何时及如何才能进入那地方,我们对形势的诸多分析解读,对神要如何行事的心意的种种揣摩,或许并不精确,因为我们与亚伯拉罕一样,都是受限于历史时空的普通人,但我们却羡慕并可以拥有与亚伯拉罕一样的对神的信任和爱,以至于理所当然地将自己全然献上,于是那地方便由普通变为特殊,成为我们将自己献为活祭的地方,从而令神的心因祂儿女赤诚的爱得到满足,令神的名在当今的世代得到荣耀。至于结果具体如何,我想大可不必介怀,惟愿最终我们会满怀感恩地为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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