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归上帝,生死护中华——马相伯的生平及思想简介
光荣归上帝 生死护中华Glory to God, Life for China
A Short Introduction of Chinese Catholic Xiangbo Ma’s Life and Thought
王美秀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所研究员
内容提要:“光荣归上帝;生死护中华”, 这两句话是马相伯(1840-1939)1939年11月4日去世后,时任国民政府监查院院长的于右任先生为哀悼他的老师书写的挽联。这十个字乃是对马相伯百年人生的高度赞扬和精确概括。当我接到久负盛名的利玛窦之乡马切拉达大学邀请参加“沿着利玛窦的脚步”国际会议的时候,我主动提出要谈马相伯的人生与思想,一是因为利玛窦是马相伯先生平生最敬重的传教士之一,他曾经自称自己是利子后学,并且为利玛窦著作的重刊出版做了大量工作。比如,为利玛窦遗像题词(1897年);为重刊利玛窦著作《辩学遗牍》题跋(1915);为利玛窦行传《利先生行迹》校刊(1916年); 1912年上书教宗呼吁在华传教应“仿利、艾、汤、南,用学问为诱掖之具”。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马相伯就是中国近现代“沿着利玛窦脚步”朝前走的杰出教友和伟人,今天这个场合讨论马相伯的确是再合适不过了。其二,我最近为中国国家“清史纂修工程”撰写宗教人物之一马相伯时,阅读了许多马相伯的著述及其相关研究资料,为他一生为国家、为教会、为天主教在中国的本地化(Inculturation)所做的努力而感动,所以我愿意与大家一起分享我的一些研究心得。
马相伯一生中作过洋务派幕僚、外交官、政府官员、议会议员、学校校长、抗战斗士,最后在国民政府委员任上去世。他是具有多方面成就的人物。他既是政论家,也是宗教家、教育家,同时更是一位热忱的爱国者。像他这样的伟人,人们需要写一部巨著或许可以对他进行全面适当的描绘和分析。而我的这篇短文只能对马相伯的部分侧面进行分析和介绍。本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扼要介绍马相伯“生死护中华”的业绩和爱国思想,分析在中国传统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之外,基督信仰是如何影响他成为一名令人尊敬的爱国爱教典范的。第二部分着重探讨他的宗教自由思想、他对天主教的理解和他为天主教在中国本地化所做的努力,简要评价他对中国天主教的贡献。
生死护中华
马相伯可谓生于忧患死于忧患,1937年以后,他常说,“我是1840年出生的,自从1842年,中国为禁鸦片烟,跟英国打了败仗,割了香港。使我从小就因为国家忧患而深受痛苦。咸丰八年(1858年)俄国割去了黑龙江以北240万方里的地方,以及乌苏里江以东130万方里的土地。光绪十六年(1890)英国又割去了西藏属地、哲孟雄一带。光绪廿一(1895)年日本又割取了台湾,一口并吞了高丽。民国初兴,外蒙古独立。后来日本又进攻我大陆,东三省沦亡。民国廿六年卢沟桥事变,日本益发的大举入侵,陷我平津京沪武汉。世界上的人民,要算我们的同胞最苦了。我是在国家忧患中生长的,现在我们还在受他人的欺凌,在国难频仍的祖国中活着。唉,我老了,年高非真福,有何可乐?希望可爱的青年们,看见同胞的受苦,不忍看中国再被宰割,号召青年同志,一致起来救国!” 马相伯的这段话的确令生活在那个时代的每个中国人震撼和痛心,不仅表达了他自己也表达了那个时代许多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和青年的内心感受,而且这种感受在中国人中间一直延续至今。
马相伯还说过一句名言,“读书不忘救国,救国不忘读书。” 马相伯出生于天主教世家,早在青少年时代,就表现出忧国忧民“为中国的思想”。19岁那年,他在上海依靠天主教会供给已经接受7年西方教育,当上海的法国领事馆请他担任秘书时,他毅然予以拒绝,说“我学法文,是为中国用的。”马相伯的这一简单举动,实际上是拒绝了一份对个人而言待遇优厚前程远大的工作,充分表现出他的志气和抱负,也为人们理解他此后的事迹提供了基础。复旦大学的朱维铮教授谈到马相伯的“为中国”的态度时表示,马相伯与晚清中国一般绅士的“爱国”是有区别的。他指出,马相伯“不认为中国等于某一王朝,因而也不认为爱国必须忠君。” 这是他在圣依纳爵公学长期接受西方教育,深受近代西方民主和人权思想影响的结果。
同治九(1870)年,31岁的马相伯从耶稣会大修院毕业,获神学博士学位,同年晋升神父, 后奉命到安徽宁国府传道,不久又调往江苏徐州。目睹徐州民不聊生,流亡载道之惨状,他请行医的父亲捐款赈济灾民。因此举未经教会当局许可而受到教会警告,并责令其反省,令马相伯十分不快。 后来由于教会几次安排的工作都让他感到不能人尽其才,同时感到中国教士不受法国教士尊重,于是他在担任神父6年后毅然脱离神职,退出耶稣会。 此举在一个半世纪以前实属严重违犯教规,结果他被教会长期拒之门外,有21年不能领受圣事。
笔者认为,马相伯在教会里的不愉快经历只是他脱离神职界的诱因,我们在分析这一问题时还应该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他的弟弟马眉叔先他几年离开耶稣会修院投身总理大臣李鸿章门下襄助外交事务,他的兄长马建勋在淮军办理粮台,深得李鸿章信任,在政界颇多友好,两兄弟均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在官场谋个职位;马相伯年轻志高,目睹上海租界为外国人占领,江南乡下农民生活贫困,渴望为国尽心尽力,而教会当时分配给他的工作则难以让他施展自己的才能,难以实现他读书不忘救国的宏愿。就当时局势来看,实现救国志向的最佳途径莫过于进入官场,效力于国家。难怪曾经作过晚清举人后成为同盟会成员、孙中山秘书、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马相伯的学生于右任晚年评论说,他的老师还俗是其政治兴趣所致。 本人是比较赞同这一观点的。
1876年马相伯37岁离开教会,先靠兄长的关系到山东供职, 后靠弟弟的关系受到李鸿章重用,受遣出使日本、美国和朝鲜,并代为办理招商局事宜。 1895年马相伯的老母以92岁高龄在上海去世,使他非常难过,因为他的老母亲逝世前含泪说过:“我的儿子是神父,你既已不是神父,我亦不认你是我的儿子。” 这可能是促使马相伯两年后决定重返教会的重要因素。1897年,58岁的马相伯回到上海徐家汇,次年经深度忏悔获得教会谅解后重新开始度教友生活。1899年,马相伯开始在徐家汇重新过起他所说的“书呆子的生活”,其从政生涯也暂时中断。
1901年,马相伯开始在徐家汇向慕名而来的改革派如蔡元培、梁启超和一些青年学生讲授拉丁语等,包括于右任在内的各省有志之士不远数千里也前来求学,此举不仅成为他1903年和1905年先后创建震旦、复旦两所大学为国家培养造就现代人才的先声,也为他日后再次参与国事建立起良好的人脉关系。
1911年辛亥革命时,年逾古稀的马相伯社会声望极高,应邀再次出山进入政界,参与国事。1912年担任江浙联军总司令部外交部长、江苏都督府外务司长兼南京府尹、代理都督,1913年以后担任总统府高等顾问、约法会议议员、参议院参政、平议院平政等职务。 不过,他任职时间并不长,而且这些职务基本上是顾问性的,如同他在晚清作幕僚和外交官一样,均无实权。1918年,马相伯发表了平生最重要的政治著作《民国民照心镜》,讨论何谓“民国”?何谓“民国”之“国”?何谓“民国”之“民”三大问题。提出中国若要强大,必须实现民主共和制,由人民实行地方自治。 这一时期,马相伯为反对把孔教立为国教写了很多文章,我们将在第二部分讨论他的主张。此后,马相伯再次退出政界,专注天主教学术和自身隐修。
1931年日本占领中国东北三省后,“隐修已十二年的马相伯也怒吼了,” 以耄耋之年投身到抗日斗争中间。他不仅用自己的名义发起组织了多个支援抗日战争的团体,而且与章太炎、熊希龄、宋庆龄等人一起声讨国民党当局的腐败,呼吁人民“自救救国”。他甚至多次上电台演讲,呼吁青年起来抗日。他经常发表救国言论,其核心思想是,爱国是“天责所在,义不容辞,”。他说,“古训‘天生蒸民’,民众既是天生,便是上天之子,上天便是生民之父母,岂可不爱敬?” 他常说,人“不孝爱大父母者不能爱生身父母,不能爱父母之邦。” “余得天赋之信心,爱国实其天责;……余深信创造世界之大父母,不欲将老大之中国,亡于暴日之手;敢唤醒亿兆同胞,各尽天责”抵抗到底。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天主教信仰更加激励了马相伯的爱国心,教导他要爱父母之邦。直至去世前夕,马相伯天天都在牵挂着抗战大事。
马相伯百岁诞辰之际,国民政府颁布嘉奖令,表彰他“学贯中西,名德夙著。中年以后,慨捐巨款,倡学海滨,乐育英才,赞勷匡后,为功尤巨。”
马相伯爱国深切,因此也常常批评中国人各种缺点毛病,说“我既是中国人,故望中国改。” 这正所谓爱之愈深,痛之愈切。方豪赞扬马相伯,称“先生一生事业学问,无一不出于爱国心。”
光荣归上帝
马相伯曾经说,“余为景教后学,即天主教徒” 他95岁时自述他的家庭信奉天主教由来已久,大约在利玛窦到中国以后,其祖先便成为教徒。他的外公外婆也是奉天主教的。 由此可见,在天主教被视为“洋教”的时代,他为自己的宗教信仰而自豪。
1897年以后退隐徐家汇的马相伯除有时参与政治、国事外,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于维护天主教,提高天主教在中国的地位,促进天主教在中国本地化的工作。
A 主张宗教自由,维护天主教权利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先后通过几个宪法,其中均提到人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如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二章人民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七款规定,“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然而,民国初年确有一些人如已经由维新派变为保皇派的康有为大肆呼吁要立孔教为国教。于是民国二年十一月一日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俗称天坛草案)第三章“国民”部分出现了如下规定,“第十一条中华民国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第十九条中华民国人民依法律有受初等教育之义务,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德为修身大本。” 民国八年八月十二日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三章第18条再次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 马相伯认为,其中一些规定有背于现代国家通行做法,而且互相矛盾;提倡立孔教为国教的企图一方面显示出对孔教的偏爱,对信仰自由的无知;另一方面表现出对天主教信仰的歧视,严重侵犯了天主教徒的公民权。
1914年至1916年,针对一些人立儒教为国教的企图,马相伯先后发表了《一国元首应兼主祭主事否》、《信教自由》、《宪法草案大二毛子问答录》、《书<天坛草案》第十九条问答录后》、《书<请定儒教为国教>后》、《保持<约法>上人民自由权》、《宪法向界》、《<约法>上信教自由解》等十几篇文章,捍卫民主政治和宪法精神,批评袁世凯以国家元首身份主持祀孔仪式。他充分应用自己的丰富知识指出,“中国国家祭典,自古由元首主之,无庸讳言。但稽之欧美则不然。即政教未分时代,其祭典亦别有主之者。” “即推而上之,无信仰自由时代,虽人民不得不与祭,而元首并不以主祭为自任。即有国教之国,亦不过以国库津贴其主祭主教而已。” “例如英之于盎克利刚教,俄之于希腊教,回之于回教,皆奉其元首若教皇者也,而元首皆不主祭。至如法意等国之有国教也,原不奉其元首为教皇,其不主祭,更无待言,而况近今政教学者固极主分离者乎?” “欧美现今之谈政治者,必予人民以La liberte de conscience et la liberte de culte信心自由、信教自由。信心自由者,谓得自信其良心也,不以一教之习惯,责望于人民,矧可责望于元首乎?信教自由者,谓各相安于所信之教,而不受政府之横加干涉,也不受他教之横加干涉也……今所论之祭,祭天也,非祭先也;所论之祀,祀孔也。孔有孔后以祀之,无元首主祭之必要,无必要,则听元首以自由。” 他参照西方的情况对信教自由予以说明,积极宣传和捍卫信教自由。他说,“西洋宪法,其信教自由,既包罗一切宗教,则我国宪法信教自由,当然将我国向有之教,一并包罗。”“自由者,听民自主,不加以干涉之谓也。……凡涉有宗教意味者,不信不强,所信不禁,一切宗教皆不信,对于宪法无罪也。始信甲者,继信已,对于宪法无罪也。此之谓宪法上信教自由。”
他坚决反对把孔教定为国教,反对用国库津贴国教,反对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 认为孔教只是诸子百家之雄,充其量不过是伦理学,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宗教。 他指出,“每到中国乡间,实地调查,问农民以孔子之道,孔子之教,知者千百无一人焉;入孔庙拜孔子者,百万无一焉。……民尚不知共和之教令,而谓其能深信不疑,当以孔教为国教乎?”“西国所称State-religion,国教之教,华语无相当之译。译所谓教,乃the performance of our duties of love and obedience towards God,人对于造物主,务尽其天职,以爱敬顺事之谓。……试问诸贤圣请定之国教,教有此教义否?国有此国义否?义既不同,纵令外洋各国定有国教,我国宪法亦不得援为先例,依样以画葫芦也。” 当然,事实上,马相伯在此已经把天主教的宗教含义与一般的宗教混为一谈了。马相伯质问道,“我国大人先生,大都孔亦拜,佛亦拜,拜了佛,仍不失为尊孔子。……虽将天下之教,一一崇拜,一一信从,于为名士,为名儒,一无所损。盖孔子与异端,自古以来并行而不悖,此正孔子所以为大也。”
他认为,国教之定与不定,“与儒、释、道等良心上,绝无毫发之异同,为其口信心非可,口非心信可,兼信兼非亦可。”但天主教则不容兼信,将奈何?“我教不但不能兼信,即纳一文捐税于文佛武庙等,亦义所不容。”定儒教为国教,就是“暗中剥夺人民宗教之平等,信仰之自由。设与国人教,不止于信,尚有宪法之精神耶?”他质问,若定立国教,“以后小中大学必拜孔子,而征兵必拜关岳,他教人民尚有信仰之自由耶?”他批评,“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之大本”条款,“是谓他教之道不足为道,他教之修身不足为修身也。挑拨教争,……公民等素奉天主圣教,自雍正以来,誓死不肯,万不敢随声附和该第二项,为此请愿删除之。” “欲别孔教为国教,而他教不能作平等观,不得谓不反背第四条矣!”(第四条“中华民国人民于法律上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别,均为平等”)他还从纳税和国库支出角度分析这一问题,维护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天主教的宪法地位。 “假令以现有宗教之一,定为国教,则奉其它宗教之人,对于支用国库之法律,不但无平等之权利,反有纳租纳税之义务,以供给所不信仰之国教,尚得谓人民于法律上均为平等,则无宗教之别乎哉?” 马相伯在这场反对立孔教为国教的辩论中,大量运用自己所学,既维护了宗教自由也维护了天主教的地位,其护教保教之心昭然若揭。
B马相伯对天主教的认识 与此同时,马相伯对自己的信仰作了较多的公开阐述,对中国民众多神信仰和宗教转换频繁的习性予以含蓄的批评。“在理教、吃素教、圣贤教、黄天教,各树门户,不胜枚举。一般社会,人民之信仰,亦忽而回,忽而道,忽而儒,忽而佛。斯真所谓教其所教,非吾之所谓教也已。”“吾之所谓教者,即冥冥中有一大力之主宰,……万物也,世界也,天地也,非你有,非我有,非他有……乃此冥冥中秉握造物能力之主宰所有也。夫既知我与万物皆冥冥中之主宰所造,则吾人对此造物主宰各有其本分、其责任、其义务,斯即吾之所谓教也。教非他物,概括以言之,即人人对于造物主宰之关系耳。夫人生斯世,无论其有无知识,有无学问,惟举目以视之,日照于昼,月明于夜,星分定行,各有轨道,各有方位,从古至今,曾无毫厘之舛差。放眼以观之,飞禽走兽……奥妙各用,各有不同。……秩序不乱。……岂天地间,长养万物,运转万物之大建造、大机器,反无其主动,无来源乎?……依此穷究,讵有终极?则汝果何自而来者乎?恐造物主外无所归也。” “人之生,生从造物主来;人之死,死归造物主去。……有世界之先,无始自始,惟有一万有之天主,自有全能,自有全知,自有全善,是即造世界造万物之天主,是即造我之天主。……天主至尊至贵,奇妙无穷,人之浅见,莫能推测,然而人本性之中,天然有一真实天主,印刻于心,不可消灭。……今天主为我人类大父母,从无有我造成我,既有我,又无一刻不保存我,扶佑我,……屋漏衾影,无一地可逃其斧钺也?” 此乃马相伯对天主与万物、与人关系的看法,简言之,天主乃造物主、乃是万物主宰,由此可见,他所持守的是完完全全的正统信仰。
马相伯非常重视论述良心和伦理两大问题,并由此说明天主教乃“真宗教”。他指出“造物主与吾人以良心,俾能觉悟此理,此良心即宗教之根本也。故宗教道理,一本良心,不能有分毫之反悖。如宗教有反悖良心之道理,则必非真宗教。人之良心既来自天主,斯真宗教亦即来自天主。吾人之于宗教,如云无之,则亦已矣,如云有之,则只有此来自天主者,为独一之纯真宗教也。”他进一步说明,“公教之道,首重无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人知亦若是,人不知亦若是,此我教之真谛,欲持以为诸君为劝者也。”他特别指出,“革命以前,光复之后,举国上下,日言提倡宗教,而世风日下,道德日丧者,不恢复良心之弊也,不趋从真宗教之弊也。”
他谈到什么是幸福时指出,人在今世的幸福是“伪幸福”,将来的幸福才是“真幸福”。人只能在“真宗教”里找到真幸福,因为“真宗教乃造物主所创,故真幸福惟造物主始能与之,始能满人之志愿耳。” 马相伯的这种幸福观所表述的完全是传统的、梵二会议以前天主教的幸福观。马相伯对天主教的理解反映出他在徐家汇接受的神学教育的基本内容,与同时代未接受过天主教神学教义培养的另一位天主教著名教友天津《大公报》和辅仁社的创立人、马相伯的好友英敛之相比,马相伯对天主教的认识要全面深刻得多,在社会上发挥的宣传和影响作用恐怕也非英敛之可以相比。
C 推动天主教本地化的先驱 马相伯早年在徐家汇对意大利传教士晁德蒞(Angelo Zottoli 1826-1902,耶稣会士、神父,汉学家,1848年来华,在上海徐家汇传教,长期担任依纳爵公学校长)印象极佳,晚年回忆起来总是赞不绝口,但法国传教士留给他的印象却相当差。民国初年在维护信仰自由,在社会上维护天主教地位的同时,他对内对天主教内部尤其是一些传教士的做法批评相当激烈,对中国教士、对修院教育的批评非常尖锐,显示出对教会爱恨交融的深厚感情,积极为天主教在中国本地化出谋划策,尽心尽力。
在推动天主教本地化方面,马相伯提出,最重要的是要培植人才。在1919年罗马教廷巡阅使光若望主教来华之前,马相伯在与英敛之的书信里就表示应当栽培中国籍神父担任堂口的主任司铎,不能让中华教会“常为寄生物、殖民地之类也。”他说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各地堂口主任司铎都是外国神父时,他感到无言以对,这究竟是对华人的猜忌造成的,还是因为外国传教士与中国人争权、争国力造成的呢?他说栽培中国籍司铎是各教宗的指示,也是宗徒的作为。 1919年针对光若望来华提出的问题,特别作了书面答复,提出要培植人才;要给予中国籍司铎与外国司铎平等权利,赋予他们在教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西教士要会用中文普通语言讲道,华人司铎要善用普通文字著书传道。修道院要提高中文和拉丁文教学程度,以便应付和反驳“教外人与誓反教”和欧美留学归来的人翻译的欧美人士对天主教的批驳。他批评西国教士“同会而不同国,同国而不同会,彼此尚闹意见”,而且不能善待华人司铎,让“外教人看本地司铎如小小当差耳”。他建议教会应多出版报章,研究学问,以便吸引更多人皈依。 他希望教廷派有学问的西国传教士来华,选送中国修士到罗马学习以便归国后能在修院教育中发挥作用。
他非常尊重利玛窦一代开明传教士用学问引入入教的方法,为天主教在华不重视教育、不重视天主教子女学识的培养感到痛心。1912年马相伯和英敛之《上教宗求为中国兴学书》赞扬天主教在明末清初“人才辈出,”质问“今也如何?教中所养成者,椎鲁而已,苦力而已,求能略知时务,援笔作数行通顺语者,几寥落如晨星。……岂非放弃权利,自居淘汰之数乎?” 他们盼望教会在北京创办一所大学,“广收教内外之学生,以树通国中之模范,庶使教中可因学问辅持社会,教外可因学问迎受真光,不且天下四分之一同归一栈,……亦不虚救世主心在普救世人也。” 以上言论充分显示出马相伯爱教护教的一颗拳拳之心赤胆忠诚。
马相伯为推动天主教教育创办或协助创办3所大学,为促进天主教学术研究,让国人正确认识和了解天主教而刊刻明末清初著作出力。他参与刊刻的天主教著作有《墨井集》(1908)、《辩学遗牍》(1915)、《主制群徵》(1915年)、《利先生行迹》(1916年)、《灵魂道体说》(1918年)、《真主灵性理证》(1918年)、《李之藻传》(1918年)、《灵言蠡勺》(1919年),还为陈垣先生的开创性研究《元代也里可温考》(1917)写序,为英敛之的《也是集》、《万松野人言善录》写序,为上海的《天民报》撰写2万多字的发刊词。我们应当明白,以上这些事情都是马相伯70多岁时完成的工作,而且仅仅是这一时期他完成的一部分工作。他的勤奋他对教会热爱确实是超乎想象的。
1932年93岁高龄的马相伯在回答日本大阪每日新闻记者问题时说,“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学说,Catholic天主教的教义,我奉为中心思想的。” 1908年马相伯为为其同学、好友李问渔神父编辑出版明末清初吴渔山神父著作《墨井集》撰写《序》表示,“人人者,生不能自主,死不能自主。其生而全受焉,死而全归焉,不自求多福于天之主宰,将何以安身,何以立命?是则人以天学而可重,非天学以人而见重。” 方豪在解释马相伯这段话时说,马相伯的意思是要人们不要只盯着徐光启、李之藻、杨廷韵这些名人进行研究,而要多研究天主教,他接着说,“我们也可以改他的话来说‘马相伯以天学而可重,非天学以马相伯而见重’”。
与马相伯同时代的天主教内其他人相比,他对教会的贡献是十分独特的。这里仅仅提及几点,比如他刚好有一大笔财产可以捐出来办震旦学院,今天人们在撰写复旦大学校史时,此举仍是美谈;他可以以教友的身份参与民国宪法大讨论,站出来维护信仰自由和天主教徒的权利;以教友的身份批评教会内西国教士的种种不妥,言中国司铎所不敢言不能言,推进天主教在中国的本地化工作;以接受过多年神学教育的教友身份著书立说,宣传天主教,在徐家汇住所接受众多记者采访,让人们知道天主教里有个能言善辩令人尊敬的相伯老人,对扩大天主教的影响具有一定意义。
马相伯一生“生死护中华”受到国人的高度赞扬和政府的嘉奖,他爱教护教的不懈努力也同样得到教会的表彰。民国二十七年罗马教宗庇护十一世特赐耶稣苦难圣容像,并颁宗座降幅.。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五日,于斌主教亲至凉山,代表教宗颁赐圣像,并代致宗座降福。同年七月罗马教廷驻华代表蔡宁总主教亲临访问,备致崇敬。 马相伯这位生于忧患死于忧患的百岁教友,为国家为教会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奋斗一生,诚如他的学生于右任所言他的一生是“光荣归上帝,生死护中华”的一生。
利玛窦在《天主实义》上卷第二篇《解释世人错认天主》里就明确提出“天主是大父母”的说法。“夫父母授我以身体发肤,我固当孝;君长赐我以田里树畜,使仰事,俯育我,又当尊,矧(沈,况且)此天主之为大父母也,大君也,为众祖之所出,众君之所命,生养万物矣。”
李之藻为《天主实义》撰写的重刻序说,利玛窦写《天主实义》十篇,“用以训善坊恶。其言曰:人知事其父母而不知天主之为大父母也。人知国家有正统,而不知惟帝统天之惟大正统也;不事亲不可为子,不识正统不可为臣;不事天主不可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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