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 发表于 2020-6-20 10:56:58

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与生俱来的

<P>作者:彭金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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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宗教信仰并非是地球人在后天由劳动创造所产生的,却是由人性良心与和谐的宇宙秩序、动植物的奇妙造化、山山水水的大自然工程建筑……感触到自然的神秘与神奇。宇宙的创化的“存在”,在大自然的真、善、美、圣、爱中脱颖而出,使那天赋“向神”的心“顿悟”:大自然神秘力量确确实实“存在”,她是多么的美妙呀!那潜在的信仰被激发成现实的崇拜,从而造就自然宗教的产生,信仰也成了现实。我们中华民族的图腾——龙,正是一种自然宗教的崇拜。 <BR><BR>  宗教信仰,这个天赋人权从创世伊始就有。自古以来,在以色列-希腊世界就开始了信仰“力量”。我们中华民簇历代经典书籍记载有关信仰的事多得不胜枚举了。诸如“巍巍乎,唯天为大”;《论语 泰伯篇》《诗大雅》:天生蒸民,有物有则;《礼记郊特牲》:万物本乎天;《史记屈贾列传》:天者,人之始也。在首都北京有一天坛,是历代皇帝谢天祭天大典的"尊位"。可见,这个天赋人权--宗教信仰无论在国内外,自古以来就已存在,决不能被扼杀与泯灭。一个执政党给予国民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是民族之人性走向成熟、民族走向繁荣昌盛、文明富庶、自由民主、社会稳定、国泰民安的大同之和谐世界的伟大标志。宗教信仰自由是社会稳定和人类迈向文明进步的必要因素。 <BR><BR>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给予合法的保障,而不是恩赐。无论谁人都不得干涉、粗暴地强制他人信与不信。信与不信全取决于人,这是天赋的自由人权,绝对不可拒绝和排挤信与不信的人。人有自由抉择,天上地下都没有权力剥夺之。梵二《信仰自由宣言》宪章2声明:人有信仰的权利,此种自由在乎人人不受强制。无论个人或团体或任何人为的权力,都不能强迫任何人,在宗教信仰上,违反其良心行事,也不能阻挠任何人,在合理的范围内或私自、公开、单独、集体依其良心行事。信仰自由的权利,奠基于人格尊严的本身,从天主启示的圣言和人类的理智都可以知道,这项人格对信仰自由的权利,在社会法律的制度中应予以确认,并成为民法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与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BR><BR>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社会人不得借此种自由来破坏社会的稳定、颠覆合法政府、瓦解合法政权、分裂祖国与世界、伤害全世界各族人民的感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BR><BR>  基督徒的布道,应以圣经与教会的训导为原则展开,不应以信仰自由为借口,或甚至自封为“真教”,“挟着”耶稣的名字与其说传教和护教,不如说正在努力撕裂基督的教会,推进对和睦家庭和稳定社会的破坏,其有意无意的宣言成了妖惑众心、分裂人性与世界的毒药。基督徒应聆听教宗本笃十六世于2007年5月27日发自罗马圣伯多禄宗座,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天主教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的《牧函》之强烈呼吁:“不论是其本身内部或同社会的关系,都面临着一些要克服的困难——紧张现象、抱怨、分裂。教会的历史告诉我们,真正的共融必经痛苦挣扎的修和才能达成 。事实上,要以被钉死而又复活了的耶稣之名忘记过去、宽恕曾加害我们者、忘掉所受委屈、在爱德中实践和好,这或要求我们屈尊就卑、放弃个人由艰难困苦的磨练中得来的见解,使中国教会的教友和牧者之间共融的联系能展显出来,并使之成长,是必须而又急迫的。我热切期望,你们依从来自圣神内的启发,宽恕彼此的怨嫌,彼此接近,互相接纳,打破藩篱,超越能使你们分离的一切。你们不要忘记耶稣在最后晚餐所说的话:‘如果你们之间彼此相亲相爱,世人因此就可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若14,35)。我听说,你们愿意以你们彼此之间以及与伯多禄继任人之间的合一,作为庆祝大禧年的最贵重礼物,我高兴极了,因为这样的决定,肯定是天主圣神的果实,是祂在引导教会,走上那并不容易走的修和与合一的道路。”经上记载,圣保禄写给厄弗所人的书信告诉我们:耶稣基督以十字架使双方合而为一,用自已的肉身拆毁了双方的仇恨,在自已身上造了一个新人;他是人类的和平,使人与人合而为一,与天主和好。基督徒应反躬自问自身的布道,是给人类带来和平,还是带来了分裂?!我们的“言传身教”是否符合主基督的精神:我不是给地上送和平,却是带刀剑吗?在今世,若果布道人的宣道导致人类的分裂、仇恨,就是与福音精神相悖逆,决非来自主耶稣和他的神。难道耶稣很乐意见到爱他的人攻击教会,彼此仇恨、不睦、争斗、分裂吗?为什么我们不放弃前嫌而彼此修和?为什么我们不机警如蛇,纯朴如鸽子,共同致力建树基督的奥体--教会--天上的耶路撒冷呢?耶稣说:“父啊,愿他们合而为一吧。”上主说:“你们今天不要再那么心硬,要听从上主的声音。” <BR><BR>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是正常的、正当的、应有的,基督徒应有勇气和自信剥除那些进入教会的“狼”所披着的羊皮,不要被这些邪恶势力所渗透、破坏、分化、分裂、支配而污染了主基督和他教会的训导、治理、牧养,令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与构建和谐教会成了一句空话,粗暴地践踏了我们国家的宪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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