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的教会正在经历着空前的大复兴。其增长率的快速更是非常可观的,且一直持续至今,因而有「基督教热」之说。最近的报导显示全国约有六千三百万基督徒,一千二百万天主教徒(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声称全国仅有五百万基督徒,六千教会,及二万家庭聚会点)。中国人的心门向上帝,现在可说是敞开的。
随着教会增长而来的是一连串的问题。无论是三自教会或是家庭教会,他们面对最严重的问题,乃是缺乏牧会的工人。事实上,我们也常听人如此描述大陆教会的情况:不是牧人寻找羊群,乃是羊群寻找牧人。因此,从一九八二年以来,培训工人—全职或带职事奉的—是当前首项要务。
大陆教会的第二项需要乃书籍,特别是解经书、查经工具书、神学书籍,这些都是有助于工人预备信息,以便教导神的话语;大陆信徒又特别要求那些为培训传道人和牧人而写的书籍。因此,为了他们的需要,我们著手编写一系列的培训丛书。这本早期教会的信经和宗教改革时代的信条集就是为此而编,它也是培训丛书中的一册。
随着大陆教会的大复兴而来的,还有神学上的混乱和异端在各地的兴起。例如说:有人只承认圣父的神性,却不承认子的神性,认为子乃是被造的:这与早期教会的亚利乌(Arian)异端相似,阿他那修(Athanasius)一生为维护真道而与此异端争辩。亚利乌的观点终于在主后三二五年的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上被判为异端。其他神学上的问题,即为救恩论中得救确据的老问题所困惑。虽然大多数的家庭教会相信信徒有永生的确据,但少数人却认为信徒若失去信仰则会丧失救恩,因此他必须再次悔改相信才能重得救恩。前者被称为是教导「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后者则被称为是教导「多次相信、多次得救」的。这使我们回想宗教改革后期时,荷兰教会中加尔文派与阿民念派之争;一六一八年的多特总会(Synod of Dort)解决此项争论,并拟定多特信经(Canons of Dort )。
今日困扰大陆教会的第三项神学问题,即基督二次再来。预言耶稣在某年某月某日再来的事已不只发生一次;实际情况是,到了时候耶稣并没有回来,因此使不少信徒跌倒。近来,美式的灵恩运动由一位外国宣教士带入大陆教会,他们同时也带入大量的圣经、教会书籍及经费。不少的教会领袖就带着他们的信徒加入此运动,并随从喊叫式的敬拜方式和对方言的渴求,因而在某些地区造成教会的分裂。由于中国大陆在迈向进一步的开放,大陆信徒难免会面对更多的神学混乱及纷争。
大陆教会所面临的问题不算是新事。自从使徒时代,这些问题都一一在西方的教会历史中出现过,其方式尤为变化多端及棘手。教会的信仰几乎在各世代都受到非基督教思想的挑战,亦受到各种形式异端之威胁。然而,基督耶稣的教会受托保守那一次交付圣徒,纯正的使徒信仰。因此我们在历史上看到不少勇敢的护教士摆上生命,为维护教会的正统信仰而战。
如今正藉大陆教会历史的关键时期;在积极宣教拓展中又要面对各种神学难题,我谨将此书献给她。从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出包括九个信经及信条;其中早期教会的大公信经有四: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阿他那修信经,及迦克墩信经:另外还有改革宗教会的五个信条。这些信条和信经都是根据当今的大陆教会的神学争论而选的,盼望全体教会在历史中产生的信条有助于我们今日的大陆教会。
虽然大多数的大陆信徒及教会相信圣经的默示及权威,同时他们亦相信使徒教会留下的传统,但是根据我的了解,大陆教会并没有共同接纳或拟定共同的信仰准则;这种情形无论在三自会或家庭教会都可以这么说。事实上,在一九五六年所有的宗派教会都已归属三自会管辖,宗派均失去其宗教团体的功能。到了一九五八年就是聚会处、自立会、耶稣家庭、以及真耶稣教会等本色化的教会团体亦丧失其自主性。三自运动在其一九五四年的章程中指出,各教会当彼此尊重对方的信仰、制度和仪节;但是一九六一年三自会二次修改章程后,这一点就被取消了,因为当时无自主的教会存在。一九七九年三自教会复出后,三自会的领袖称大陆教会为「宗派后的教会」。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及基督教协会(两会)禁止两会之外的家庭教会存在,因此家庭教会只得个别在暗中进行。他们过去十四年的主要工作乃传福音及牧养群羊。他们虽然知道这些神学争论的存在,但他们的领袖们却无法聚在一起解决问题。
耶稣基督的教会要有属灵的健康,持守纯正的信仰,是绝对必要的。「……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犹3)。信经乃基督徒信仰之摘要,对信徒而言是极重要。正确的信仰引人进入永生,错误的信仰导致死亡。基督徒的信仰不仅是个人的信仰,存在于心灵的深处,更是一种公开的宣告,把我们相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为我们的罪而死,并且是我们的主这一个信仰公诸于世。这种信仰告白叫做「信条」。保罗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十9)。公开认耶稣为神的儿子乃新约教会领受洗礼的必要条件之一(徒八37)。其实信条的内容也不外乎福音的内容:耶稣乃神的儿子,降世为人,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埋葬了,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参徒二22~26;罗一3~4;林前十五3~4;约壹四2;腓二6~11)。
信经在教会中起的功用有四:其一,受洗的一项先决条件,意思就是说,预备领受洗礼的人在受洗之前必须首先承认他信圣父上帝,信圣子耶稣基督和圣灵,并且相信耶稣基督赎罪之死,且为他们的称义而复活。其二,信经,尤其是晚期的信条乃用来报导预备受洗的初信信徒的,帮助他们对所信的真道有更全面、详尽的认识。其三,信经起信仰告白之作用,可驳斥异端的报导,亦可维护共同认可之信仰。其四,信经可用于礼拜仪式,就如在崇拜中诵读使徒信经乃许多教会的传统。
本书包括的四个大公信经乃初期教会在头五百年的成果,他们将福音中那些能抗拒各种异端又是绝对必须的部份都保存下来了。使徒信经代表了三一神论从单纯的洗礼公式在教会中长期的发展。尼西亚信经(325年)驳斥了亚利乌派相信耶稣乃被造的错误,并强调基督与父同质。阿他那修信经(五世纪中期)简明的陈述三一神论及基督的道成肉身。迦克墩信经(451年)驳斥涅斯多留派的思想:基督的二性及二位格,并重申基督的神人二性及一位格,是「没有混淆、没有改变、没有区分、没有分离」的。
宗教改革前后,因为信仰的不同,而产生许多不同的信条,特别在于对救恩、洗礼、圣餐教义上的看法,以及因文化背景的不同而造成之神学观点不同。本书选取的是改革宗教会的五个重要信条:比利时信条(1561年)出于受逼迫的改革宗教会。海德堡要理问答(1563年)联合了在德国的信义宗和改革宗的信徒。多特信经(1618年)企图驳斥阿民念派之误。以上三个信条乃荷兰改革宗教会所持守的信仰准则。至于韦斯敏斯德信条(1646年)及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1647年)则代表英国清教徒及苏格兰长老会的信仰;这二个信条对世界各地的英语长老会影响很深。我国的福音派教会亦向来受到这几个改革宗信条的影响,自从一八四二年以来,长老会的宣教士和改革宗的宣教士(包括参加公理会的伦敦会的宣教士)都通过报导要理问答和神学教育的途径,把这些信条的内容传达给国人;例如早期的华北神学院,一九四九年前的金陵神学院与东北神学院等,都有改革宗信仰背境。我期望这些信经、信条对大陆教会产生自己的信经有所帮助。
荷兰改革宗教会信条,又称比利时信条,著于一五六一年;有时亦称华伦信条。作者为德布利(Guido de Bres),他为受逼迫的丙兰教会辩护。一五六二年由法文译为荷兰文。在一五六六年得到安提华普总会的批准,一六一八年又经多特(Dort)总会通过。此信条与〈海德堡要理问答〉和〈多特信经〉(Canons of Dort)一同被认为全荷兰改革宗教会信仰基础,迄今仍约束北美改革宗教会信徒。德布利乃为苏格兰东南部地区说法语教会之英勇牧师,曾于一五六七年在瓦伦欣地方殉道。此信条约分三部分:三位一体的神与从圣经中获得认识神的知识(一至九条),基督创造与救赎之上(十至廿三条),以及圣灵在教会,并藉教会成圣之工(廿四至卅七条)。德布利广泛引用圣经,并常用代名词「我们」来将此信仰上的承认变为个人化。
为了使他的教会与当时的重洗派有所区分(天主教往往把改革宗教会认为是重洗派),德布利特别强调耶稣基督完全的人性(十八条),真教会的公开性(廿八、廿九条),婴儿洗礼(卅四条),以及民事政府为神所赐的性格(卅六条)。天主教当局的异端裁判所想尽方法来压制他们,德布利尽可能地找出许多共同的信仰,例如三位一体(一、八、九条),道成肉身(十、十八、十九条)与大而公之教会(廿七至廿九条)来说服他们。但同时他也特别强调抗罗宗的特点,即如圣经与伪经有别的超奇权威(三至七条),基督赎罪与代求的充足性(廿一至廿三,廿六条),以及善行的性质(廿四条),并两项圣礼,洗礼与圣餐(卅四至卅五条)。显著的改革宗教信仰本质可以在以下各条中找到:十六条论拣选,二十四条论成圣,卅至卅二条论教会行政,卅五条论主晚餐。明显可见天主教会当局无暇顾及此信条的内容,但当时苏格兰东南部改革宗教会均采用此信条为他们自己的信仰承认。
比利时信条是为了两个目的:一是叫世俗掌权,当局确信改革宗教会人士并未与重洗派同流合污;二是为初期的改革宗教会立下信仰标准。为了头一个目的,由德布利所执笔致书给西斑牙国王腓利二世,刊印于信条之前;后来又写给次要的政府官员。写这些信是值得赞扬的英勇行为。早在一五六三年,比利时信条已被华伦教会所采用,故又称为华伦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