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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同行 (提姆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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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3 09: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约翰一书 1:1-2:2

约一 1: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约一 1: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约一 1:3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约一 1:4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作“我们”)的喜乐充足。

约一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约一 1:6   我们若说是与 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约一 1: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约一 1: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一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一 1: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 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一 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一 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从约翰一书这段经文可以看出,神并非不可知、不确定的某种力量,而是能与我们相交的神。约翰写这封信时已经老迈,是最后一位尚在人世的使徒,是主耶稣亲自拣选、亲自训练的使者。约翰一书1章1节至2节,约翰告诉我们,他以使徒的身份指出:生命之道,就是指耶稣。生命之道从神而来,降临世间,取了人的样式,就是我们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我们将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3节接着说,“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翰一书整卷书与这段经文的重点是:藉着耶稣基督,我与神相交,希望你们也有同样的团契关系。

何为与神相交,那是什么样的团契?约翰到底在说什么?我们如何与神相交?接下来我要回答这些问题。先形容何为“与神相交”,让大家了解“与神相交”是什么意思,接着说明个人的应用。

第一,   何为与神相交 (与神相交的团契有什么样的特征)?

我先从“与神相交”的六个特征说起。约翰说的“与神相交”,与圣经说的“与神同行”意思相同。圣经常说:神是光,所以我们要在光中行;神是爱,所以我们要活在爱中。至于“与神同行”,创世纪6章记载,挪亚与神同行;创世纪5章记载,以诺与神同行;创世纪17章记载,亚伯拉罕与神同行。这和“认识神”是一样的意思。约翰一书2章4节说,“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对约翰而言,认识神,与神同行,与神相交意思相同,约翰用不同的词汇描述同一件事。让我们依照圣经回答这问题,何为真正认识神?何为与神相交?如何与神相交?与神有相交团契的关系会发展出六大特征。

首先,与神相交包括经历神的同在。圣经说“与神同行”,想象一下,若有两人同行,两人面对面,彼此交谈,经历神的同在也相仿。十九世纪卫理公会的牧师丹尼斯提尔,不是当代浪漫爱情小说作家,丹妮丝蒂尔,妻子今早特地提醒我,要说清楚,这是另一位。他是十九世纪卫理公会的牧师,(他)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针对“与神相交”有极贴切的描述。信中写道,“几乎每周,这阵子有时是每天,祂极大的慈爱与同在的荣光仿佛浪潮席卷我心,我内心的深处被触动。神圣主爱,超乎万爱,如今融化我刚硬的心。”这是什么意思?首先,注意他说到,“祷告中我有极美好的经历。如今每周一次经历神的同在,神的同在仿佛浪潮席卷我心,融化了愤怒、惧怕和迷惑。每周一次,事实上,有时几乎是每天经历神的同在。”我们从中了解什么?首先,经历神的同在,是与神同行的要素,但他并未时刻经历。事实上,每周一次已经很棒。

你是否经历过神的同在?只是知道有神,只有空泛的信念,与真正认识神、与神同行、与神相交,截然不同。你是否经历过神的同在?你若想知道自己是否经历过神的同在,许多人对我说过,“有时我觉得深受激励”,“有时我在星空之下很感动,似乎很靠近神”,或“有时听音乐时,感觉很靠近神”。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经历神的同在?请参考诗篇63篇和84篇,一旦你经历过神的同在,就无法忍受神的缺席。你若有过感动的时刻,当然,这样也很好啦,但这还不是经历神的同在。诗篇84篇和63篇写到,“我渴想你的院宇,我渴想见你的面,渴望你的同在,如在干旱之地,干渴之人渴望水一般”,你知道自己经历了神的同在,因为你渴望再次经历,你无法忍受神不在。一个人真正认识神,经历神的同在,也渴望再次经历,因为无法忍受没有神的同在。所以,与神相交,第一个标志是:你享受神的同在。神同在的感受或许时有时无,但若没有神的同在,你会很痛苦。

与神相交的第二个特征是:不是只有空泛的信念,而是真正与神相交,与神有双向的沟通,就像两个人走在一起。与神相交必须有沟通,但这沟通必须是双向的,否则就不是个人关系。例如,你听见电视的声音,你可以回话,但电视听不见;你可以跟街灯说话,但街灯不会回话。无声的街灯不会回你的话,有声的电视机也不会。但在个人关系中,双方能彼此对谈。

如何与神对谈?答案其实很明显。首先,神借着圣经对你说话,你藉着祷告对神说话。但读经祷告的人有可能根本没有与神相交。我稍加解释:首先,请注意前四节经文的结构,使徒约翰说,“我亲眼见过耶稣,听过祂教导,我们把看见的都见证出来”。什么意思?读一读约翰福音,约翰福音就是他的见证,那是他亲眼所见。你也可以读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说我们所说的都是真的,耶稣基督所言是真,我们亲眼见过,我们看见祂如何生活,亲耳听过祂的教导,我们看见耶稣舍命,也看见祂复活了。有人称之为使徒的见证,但这些都是客观的事实。约翰接着说:我传扬真理,为了使你们与神相交。你要接受圣经真理,听从真理,领受真理,降服于真理,并藉着这过程,与神相交。其中包括几件事:

首先,你若说,“主告诉我,即使我已婚,还是可以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主告诉我的。”问题是或许你认为神这样告诉你,但圣经里的神说:“不可奸淫。”你以为听见神的声音,其实不然。另一方面,你若研读圣经,只为了获取资讯,这也不是聆听神的声音。但我们仍可以研读圣经并建立与神沟通、同行的关系。如何建立?普林斯顿神学院的创办人亚奇伯德*亚历山大,约莫是1812年……许久以前……,他写过一本书《宗教经历之省思》,其中一章写到:“一方面,有些人忽视圣经,试图听见神的声音,以为自己与神同行,其实是落入主观臆测;另一方面,有些人研读圣经,把圣经当做资讯来源,却未学会借着圣经,真实地与神相交。”

亚历山大举例说明,……这是两百年前写的书,语言比较古典……,他说:“许多人未曾尝过圣经真理带来的感动,因他们只将圣经视为辩论素材,或不同观点的参考书籍。若想领略景观之美,就不能只留意局部的细节,例如植物的特性,或木材的价值,土壤的肥沃,而是必须采取宏观的角度,一览自然美感,尽情享受,领受圣经真理亦当如此。”明白他的意思吗?比如,你到了风景优美的地方,看到树木、绿草、水流、山峦等,你若马上开始低头做土壤采样,研究起植被,就无法被美景所震慑。此刻不必做微观的研究,而是需要退后一步,将所有美景尽收眼底。知道方法吗?他说:欣赏美景和读圣经有点类似,让神借由圣经与你沟通,不只是研读某段经文,而是退后一步,说,“这段经文启示神的哪些性情,使我爱慕祂?显明我哪些问题,需要悔改?怎么领会耶稣的教导,让我看见祂的荣美?”你是否知道如何领略圣经全貌之美?

我试图将这挑战说清楚些,别以为突然有某种感动就等于听见神的声音。这感动可能毫无意义。或坐下来研读圣经只为了获得知识,也是一样。要达到双向的交通,就得透过圣经,听见神的声音。第二,你得向神祷告,真正对神说话。你说:“我有祷告啊!”有种祷告,我称之为“提款机的祷告”,另一种祷告是真实与神相交。何为“提款机的祷告”?——这种祷告的目的不是为了亲近神,不是为了进入神的同在,更认识神,而是为了从神得好处。你以为按下按钮就行。如何知道你的祷告是“提款机的祷告”,还是你真实地与神相交,在祷告中真正认识神?

首先,“提款机的祷告”时有时无。逆境中,你会迫切祷告,环境好转或忙碌时,数周都不祷告。这是很糟糕的特性。为什么?因为真正经历神同在的人,会在神缺席时感到痛苦。一旦真实经历神的同在,你之所以祷告,即使忙碌,即使环境顺遂,我们能不断祷告,因为渴慕神的同在,你切慕祂的同在。如诗人所说,你渴望神的同在,如口渴的人盼望有水。因此,你若发现自己数周不祷告……来教会时除外……,你能数周没有祷告生活,因为忙碌或凡事顺遂,那我不知道你是否认识神,我不确定你认识神。有一种祷告就像按个按钮,告诉神我想要这个或那个,我需要这个或那个。另一种祷告则充满爱慕,因你渴望进入神的同在,充满悔改,因你想亲近神,且是稳定的祷告生活。你是否与神相交,与神有双向的亲密沟通?你是否与神相交,爱慕祂的同在?这是其中两种特征。

第三,你知道你与神相交,因你愿意牺牲自由。你若想随心所欲地生活,不受别人约束,自己当家作主,凭己意而行,那千万别坠入爱河。有件事很难忘,我和凯西当时结婚没多久,通常我从办公室回到家是6点左右。有一天我去商店买东西,6点20分或6点半才到家,她眼中竟然泛着泪光,“你去哪儿了?你都是6点到家。”我说:“我突然想到该买点东西,就去了趟商店,车子要用的东西。”“你怎么没告诉我?”“难道迟到20分钟也得事先报告?”“当然!”“难道我都不能做这种决定?”“不能!”明白这意思吗?即使只是朋友,友谊也会使你失去部分自由。

你与某人越亲近,对方就越觉得有权利告诉你,你哪里不对劲,也觉得你做决定时,必须先问他。两人越来越亲近,无论是朋友,或是情侣,甚至论及婚嫁,你会失去更多个人的自由。你的爱越多,自由就越少;生活中自由越多,爱就越少。就是这么简单。除非你进入最美好的关系,才会得着一种全新的自由。因你心中充满对方的爱,使你能面对人生,并展现超乎想象的行动力,双方越来越需要对方。这段经文就是描述这种情形。你若说你与神同行,却为所欲为,就是说谎话。你自称与神相交,却不让神指出你的错误,生命没有不断更新,生活中为所欲为,就没有与神相交。你是否愿牺牲个人自由?你是否在调整你的生活?

我难忘第一次在查经班研读约翰福音2章时,前半部分记载婚宴中没有酒了,记得吗?耶稣挥挥手,将水变为酒,派对得以继续进行。看到这一段,你说,我想要这种救主。接着读约翰福音2章下半段,看见耶稣进入圣殿,祂不但没讨大家欢心,反而拿出鞭子把商人赶出去,“这个,那个不该在这里,都出去!”。当时的我可不想要这种救主,但耶稣就是耶稣。你不能只要提姆,不要凯勒。我就是提姆凯勒,这两个名字是一体的。我甚至不确定哪部分是提姆,哪部分是凯勒。你不能说“我要耶稣,不要基督”,“让约翰福音2章1节至10节带来喜乐的耶稣进来吧,但会指出我哪里不对劲的耶稣可别进来”。不!你若想得着真正的耶稣,不是杜撰、想象的耶稣,不是只为你个人信念背书,而是与他建立真实的个人关系,你会甘愿牺牲个人自由。

与神相交的第一个特征是经历祂的同在;第二,有双向的亲密交通;第三,你甘愿牺牲个人自由。就像坠入爱河的两人,都会失去自我的自由。

第四,你越认识神,与神的关系越亲近,你与其他信徒的关系就越深厚。知道这有多普遍吗?约翰一书1章7节说:“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读完约翰一书,你会发现,与神相交和基督徒彼此相交紧密相连。你越认识耶稣,就会越认识其他基督徒;你越认识其他基督徒,就会更认识耶稣。因为神借着耶稣对你说话,神也借着其他基督徒对你说话。

鲁益师(C.S.Lewis)的名作《四种爱》,他的著作似乎都很出名,但其中一章很著名,谈到“友谊之爱”,写到三位朋友的故事,他是其中之一。这三位好友是杰克、罗纳德、查尔斯,杰克就是鲁益师,罗纳德就是托尔金,查尔斯就是查尔斯威廉。1940年代,这三人是密友,他们会聚在一起读书,把手稿读给彼此听。悲哀的是查尔斯过世了。查尔斯过世了,当然杰克很难过,他说,他“非常悲伤,原本的三剑客少了一人,但如今我会拥有罗纳德更多的友情”。因为三人是密友,现在少了一人,我“应该比以前拥有罗纳德更多的友情”。结果呢?他发现其实他拥有的罗纳德更少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发现罗纳德的某些特质,只有当查尔斯在场时才会浮现。

你若认为你认识某人,——事实上,只有单独相处,难以真正认识对方——你应该看见对方与其他人的互动。例如,你认为你认识某人,你开始跟对方约会,两人坠入爱河,对方带你认识家人,你会担心那家人对自己的观感,其实真正该担心的是你所爱的人与家人如何互动。许多人发现,我以为我认识对方,其实不然。因为需要经由群体才能了解彼此,需要与各种人互动才能发现对方的各种特质。你无法深入认识某人,除非看见对方与多人互动,单独交往很难真正认识对方。鲁益师(C.S.Lewis)的意思是说,需要经由团体互动才能真正认识个人。我们对人的认识是这样,对耶稣的认识岂不更是这样?你不可能真正认识耶稣或真正认识神,除非你与其他基督徒团契,听众人分享属神之事,扩大你个人局部的视野。神也借着你与他人的互动,让你更了解自己,面对你拒绝面对的问题。你与神的关系越亲近,与其他信徒的关系就越深厚;你与其他信徒的关系越深厚,你与神的关系就越亲近。

你是否认识神?你是否与神相交?你是否喜悦祂的同在?你与神有双向的亲密交通吗?你是否愿意牺牲个人自由?你是否融入基督徒的团体?

第五,你是否渴望其他人也认识神?注意3至4节说什么,约翰在第3节说(的意思是):盼望你们像我一样与神相交,唯有如此,我们的喜乐才能充足。除非他关心的人也与神相交,否则他快乐不起来。这不是陈腔滥调——“希望大家明白纽约的需要……”,在这里(指纽约)若呼吁人相信福音,会被贴上狭隘、不容忍的标签,因为这是要人放弃自己的信仰,成为基督徒。这会被贴上狭隘、不容忍的标签。但不仅圣经要我们传福音,而且这其实合乎常理。你若经历福音的甜美,全然重生,使你充满喜乐,你怎能压抑自己不跟他人分享?哥林多后书5章,保罗说:我是基督的使者,基督的爱“激励”我们。若有人说“我与神建立了关系,但我不跟别人提起此事,因为这对我有效,但不见得对别人有效。”这表示你并未与神相交,因你若像约翰一样与神相交,你就会希望别人也得着福音,否则你快乐不起来。约翰的意思就是这样,这是常识。若福音真如圣经所说那么伟大,你怎会不希望别人认识主?因此,你认识神,标志之一是:基督的爱会激励你传扬福音,你希望别人也认识主。

还有第六项特征,下周探讨。认识神的人爱慕神的同在;与神有双向的亲密交通;甘愿牺牲个人自由;与其他信徒有更深的相交;有传福音的热忱;第六,他们经历属灵的成长。与神同行意味着成长。使徒的年代可没有跑步机,我们夫妻都在跑步机上运动,但哪儿也去不了,因为我们是在跑步机上跑。但与神同行意味着你会前进,你会进步,你上了路,你与神同行,就会不断成长。你若上教会,参加聚会,自称基督徒,多年下来,却依然故我,毫无改变,这表示你其实不认识神,下周深入探讨。

你的情形如何?在座有三种人,98%的都脱离不了这三种:第一种是知道自己没有真实经历,……有些人坦白些,就会承认:我真的不认识主,我没有那种经历;有些人会说,我认为我相信神,虽然我参加教会,但我没有你所说的那些特质,这些人知道自己没有真实经历。第二种是,我从前自以为有,但我现在不确定是否真认识神。第三种则是,我有过这种经历,但我需要更多。以弗所书1章17节,保罗说,他为以弗所的信徒祷告,他说:“我求神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祂。”在座的应该都脱不了这三种类型:一,我不认识神;二,我以为我认识神,其实不然;三,我认识神,但我渴望更认识祂。另外可能有少数几人,就像丹尼斯提尔牧师,与神有活泼的相交,但我想比例不高。

第二,个人的应用(原文无,终审者注)

如何得着?如何更多地得着?——即一开始所说的个人的应用,答案就在约翰一书1章最后四节。

我们做个小测验。你说,我相信神,我信神,但我从未经历过你讲的这几件事。我想,这表示你不了解第9节(约翰一书1:9)真正的意涵。你认为第9节说什么?几乎每个人都会这样解释,你方才听到这节经文,此刻当你再读一次,这里是说:“你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神是赦免的神!祂是慈爱、怜悯的神!祂是赦免的神!——你认为是这意思吗?你说神是赦免的神,祂有慈爱、怜悯,必定赦免,你若抱持这种观念,生命就难以改变,无法得着能力,刚硬的心无法融化,无法脱离空泛的信念,无法进而与神真实相交。

十八世纪法国有位哲学家,是怀疑论者,他质疑基督信仰,不太信神,生活放荡,纵情享乐,任意而为,随心所欲。临终时,有人来看他,对方问:“你是否担忧真有神?你死后结局如何?若有神,怎么办?你会不会困扰?”知道他怎么说?他说:“我一直觉得应该有神,祂一定会赦免我,那是祂的工作。”他以为这是圣经的教导,这是他对神的看法,也是当今多数美国人的看法。他们说:“我相信神,我相信祂广行赦免,我相信祂是慈爱、怜悯的神,你若认自己的罪,慈爱怜悯的神必定赦免你。我跟那法国哲学家的想法一样。”但这能改变他的生命吗?不能。他一生任意而为,他有被激励吗?有改变吗?有感动吗?没有。他相信神是怜悯良善的,祂是好好先生,一定赦免,但第9节可不是这样说的。

其实我很长一段时间也认为,既然神是慈爱的神,我死后,祂一定怜恤我。第9节可没这样说,仔细看看,第9节的说法相当独特,“我们若认自己的罪”,这里并未说“神是‘信实’‘怜悯’,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不义”。这里说,你若藉耶稣来到神面前,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神必定赦免我们,是基于祂的“公义”。假使神不赦免我们,那祂就是“不公义”的。往下读到约翰一书2章1节至2节,仔细看,这里说复活升天的基督在父的宝座前,祂是我们的中保,为我们代求,当我们犯罪时,祂为我们辩护。

我不知道你怎么想,但有许多年,这句话对我没什么帮助。别人告诉我,当我犯罪时,耶稣在神的宝座前为我说话。但这对我没什么帮助,为什么?我以为耶稣每天都站在那里说:“天父,提姆又犯(罪)了。他说他不再那样做,但他言而无信,他又犯罪了。求你怜恤他,求你再次赦免他。”我想象天父说,“好吧。”就像交通警察对你印象不错,对你说,“这里不能停车,我先给你个小警告,以后不准在这里停车。”隔天你又在那里停车,警察说:“我了解我辖区的人,我对你印象不错,你是好人,请不要在这里停车,不要再停了,我只给个警告。”第三、第四、第五天,你依然故我。最后警察怎么办?他会说:“抱歉,我得给你开罚单,虽然我对你印象不错,但我总得尽责。”最后公义战胜怜悯。知道耶稣每天为我求怜悯,这对我并无帮助,因我认为总有一天神会说:“抱歉,我得给他开张罚单。抱歉喽,我是神,我是‘公义’的神,我得放过他多少次呢?”

耶稣不是这样说的,因为第9节不是这样写的。9节说,耶稣请求神实行“公义”,祂并未要求“怜悯”。祂说:“我的百姓犯了罪,但天父,你要赦免他们,不是因为你的怜悯,而是因为你是‘公义’的神”。没错,第2节是关键,2章2节说,祂为我们的罪做了挽回祭。2章2节结尾说什么?那是个特别的希腊文“Hilasmos”,意思是“劝解调停”,“平息某人的怒气”。耶稣在此不是要求“怜悯”,而是说:“天父,他们犯了罪,他们本该受死,那是罪的代价,罪的工价乃是死。但我已付上代价,请看我的血,我已经付上代价。天父,同一项债务,若要求偿还两次,就不公义了。因此我要求你以慈爱对他们,要求你接纳他们,永远拥抱他们。为什么?因为你的公义。”因为十字架的意义是:神是圣洁的,不能漠视罪。那位法国哲学家错了,漠视罪并非神的性情。神是圣洁的,祂不能漠视罪,祂必须刑罚罪恶。但祂极爱我们,愿意降世为人,亲自接受刑罚。祂的怜悯并非笼统的感伤,神有怜悯,并非神会忽视罪。

我如今明白祂的怜悯是有代价的,祂得在十字架上舍命。因此,我明白祂的圣洁是前所未有的看见,我看见祂的慈爱是前所未有的看见。我如今认识神,认识祂的性情。祂的圣洁使我眼睛明亮,祂的慈爱使我眼睛明亮,祂使我感动。因为我现在知道神赦免我,不是某种感伤的情绪,而是因祂舍己的爱,满足了祂的公义。为了“公义”的缘故,祂必永远爱我,祂必无条件的看顾我以及藉着耶稣基督到神面前的每个儿女。这感动我,也必感动你,这能融化刚硬的心。

只知道神是慈爱的,(这)是一回事。相信神是圣洁的,祂必定刑罚罪;但祂极爱我们,甚至愿意降世,亲自担当我们的刑罚。一旦你了解约翰一书1章9节的意涵,就会改变一切,使你更进一步,真正认识神。

让我们一起祷告:

天父,我们何等感谢你,使我们能认识你。认识你和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这是你的儿子说的,约翰福音17章3节,“认识你,这就是永生”。

天父,我们渴望经历你的同在,与你有双向的亲密交通。主啊,我们何等感谢你,你在十架上失去你的自由,为了与我们建立爱的关系,如今我们甘愿失去我们的自由,进入更深厚爱你的关系,我们渴望与你相交,这是一切的根基。恳求你帮助我们再次透过福音更认识你,或者初次透过福音认识你。主啊,我为这些人祷告,愿他们从此刻开始,藉着耶稣认识你。

奉耶稣的名祷告,阿门!







录音整理:葛文娟

       校对:丹凤

       终审: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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