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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语晖:谈儒家与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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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3 08: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卢语晖


儒教(或儒学) 与基督教为中西方文明的两大根基,各自兴盛二千年。近代二者都趋于衰微。中国自新文化运动以来,特别是1949年以后,唯物主义马列教盛行,传统儒学受到极不公正的歪曲和打击,以致于当代中国人对儒学几乎完全无知。在西方,经过启蒙运动,达尔文主义,理性主义的批判,基督教也逐渐被边缘化,虽然还有不少人自称为基督徒,但基督教对西方社会的影响却越来越小。儒教与基督教似乎都成为过时的古老传统受到当代功利主义者的嘲弄,单从这一点上讲,二者之间当有些同病相怜的惺惺之意。特别在当今中国,传统的儒学和西来的基督教,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打压。在信仰自由的问题上,二者似乎有着共同的诉求,但二者追求的终极目标却完全不同。基督徒追求的根本目标绝不是世俗意义上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批判儒学仍然是基督徒的责任,尽管这在当前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在追求真理的是非问题上,时宜并不重要,况且儒学在今天也不完全是受打压的对象,一定程度上也还受到当权者的利用,作为民族主义的招牌来糊弄人民。当然,在批判过程中我希望能够避免功利主义者常用的方式,其中不当之处,请各位高明指正。

功利主义者的一大特点是无知无畏。他们在无知的状态下胆敢以大无畏的态度来批判各种古老的宗教和传统,他们无知地以为,打倒了各种宗教和传统以后,人们就可以获得自由和幸福。通常他们的批判很肤浅,对基督教如此,对儒教佛教也如此。很多批判确如东海一枭先生所言是见树不见林。不幸的是,许多宗教徒在批判异教时也和功利主义者犯同样的错误。佛教徒随便指责基督教是“外道” 却不知道自己心在何处;基督徒在大肆批判儒家“三纲五伦” 时却对圣经关于等级尊卑的教训刻意回避。因此在这个世界上大行其道的往往是那些无知无畏,敢于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毫无道德责任感的浅薄的世俗人本主义者 (准确地说,儒教佛教也是人本主义,但此处专指那种反对一切传统的功利人本主义,例如唯物主义)。

作为基督徒在许多方面我不同意儒家的观点。儒家学说几千年来在中国占据统治地位(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 ,对於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是一大挑战,因此批判儒学是中国基督徒的责任。但我相信这种批判应当是在尊重的基础上,以公正,诚实的态度,有的放矢地批判,而不是故意去扭曲儒学中的某些细节性的问题,将之无限放大,然后扣帽子挥大棒。因此在批判之前,我想说明哪些儒学的观点是我不批判的。

总体上讲,我不批判儒家的伦理观。我不反对“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的修学次第;我不反对“中庸” ;我不反对“内圣外王” ;我不反对“三纲五伦” ;我不反对“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我不反对“仁义礼信智,温良恭俭让” ;我不反对“王道仁政,德治礼制” 。事实上,作为基督徒,我相信以上儒家观念在很多方面甚至很接近圣经的教导(有些基督徒可能不同意) 。例如儒家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很多人,包括一些基督徒在内据此就断言儒家学说是独裁专制的根基,但我认为这是不公正的指责。查考圣经,我们可以看到儒家的“三纲” 并不是没有道理。圣经里也教导人民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凡拒抗掌权的,就是拒抗神的命令”(罗马书13:1,2)。在家庭关系上,“男人是女人的头”( 哥林多前书11:3),“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 (哥林多前书11:9) 。至於子女当孝顺父母,更是作为重要的命令列在十诫当中。又如儒家“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基督教也强调人应当“要敬畏主与君王”(箴言24:21)。因此对於基督徒来说,儒家的“三纲” ,“三畏” 其实是很有道理的。由於人性的堕落,人类社会需要有一定的等级尊卑,否则就会陷入混乱无序。遗憾的是,不少基督徒不遵守圣经的教导,凭自己的私意曲解圣经,一味强调基督教是人人平等的宗教,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无知的批判。这种粗暴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

儒家学说的真正错误在於它是一种人本主义。对人性的败坏缺乏认识(性善论) ,或认识不够(性恶论) ,基督徒对儒学的批判应当从这一点入手。儒学尽管有很好的伦理观,但却是建立在错误的根基之上。我认同从“格物” 到“平天下” 这一本末次序,然而儒学的起点“格物致知” 本身有着严重的缺陷。无论是朱熹的理学派,还是陆九渊的心学派,这一起点的主体都是人,客体是物。格物能够致知所隐含的前提是人是完善的人,物是完善的物。从圣经的启示来看这一前提只在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堕落以前才是正确的。在神的创造之工完成以后“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创世纪1:31) ,并且神确实把管理世界的任务交在人手之中,神对人的命令是“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 创世纪1:29) 。从圣经中我们也看到一切被造的飞鸟走兽都是被人命名的,我们可以推论在堕落以前“人为世界立法” 是上帝所许可的。因此若是人类没有堕落,我就相信“格物致知” 是切实可行的。但是由於始祖滥用自由意志,背叛了上帝,从此就远离真理,导致了人类理智,情感,意志的全方位堕落,正如马丁路德所说人的意志是“被捆绑的意志” 。不但如此,由於人的堕落遭致上帝的愤怒,连自然界也受到了上帝的诅咒,“地必为你的缘故受诅咒”( 创世纪3:17) 。因此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人是堕落的人,物是堕落的物,堕落的人,运用堕落的理性,研究堕落的物,得到的必然是堕落的,不全面的真理(这一点也驳斥了唯物论的科学主义)。据此想要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的理想无疑是虚妄的。

由於儒学人本主义的根本错误,儒家的一切伟大理想都是在罪恶捆绑下的伟大理想,在现实世界中绝不可能实现。“内圣外王” 以内圣为体,外王为用的思想本身是正确的,但因为堕落的人凭自己根本不可能成圣,外王也就沦为空中楼阁。孔子从来不曾自称圣人,后人却硬要把“圣人” 的头衔强加在孔子身上,这一封圣的行为并不能够打破罪恶的捆绑。而且借着封圣,后世的君王就名正言顺的祭起“内圣外王” 的大旗,外封孔子为圣,内实以自己为王,搞起了“外圣内王” 的把戏。此外,儒家的经权思想如果没有建立在对真神上帝的敬畏之下,也绝不能够真正贯彻。经者,天道也。然而天道是什么?儒学无法给出答案,“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儒家把物质世界之外的真理本体表述为“天道” ,当然比无神论的唯物主义高明很多,但仍然不是一种究竟的认识。儒家的“天道” 是堕落的人在上帝普遍恩典的光照下,对真理的一种模模糊糊的认识,也就是圣经所说的“未识之神”( 使徒行传17:23) 。以模糊的天道为经,权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法界定行权的限度。既然天道不可得闻,世间的君主就自封“天子”而“替天行道”,於是经者,君也,经权者,君权也。同样,尽管儒家中的某些人物,如荀子,意识到了人性的恶,故强调礼制法度来约束人的行为,但由於不明白礼法的绝对标准,最终仍然是无功而返。因为世人无论怎样立法,立法的主体仍然是人。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以儒家立的法,法家不认同,法家立的法,儒家不认同。公说公理,婆说婆理,最后导致强权即公理,朕即天下。

多年来,新儒家为怎样从“内圣”开出自由民主的“外王”困惑不已。由於在传统的程朱理学中找不到答案,一些儒者转向古老的原始儒学。这方面以蒋庆为代表的“政治儒学” 较为有影响。蒋庆先生在其大作《公羊学引论》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极具争议性的观点,其核心是孔子为王说,不仅将孔子圣化同时也王化,贬天子为一爵,从而限制世俗权力。蒋庆先生确实见识过人,然而其致命错误在于蔑视真神,假孔子之名,窃圣子之神人二性。可惜孔子没有从死里复活升天,也没有末日审判权,如何能镇住世俗君王?何况以假神迷惑人心,其罪大焉。对於蒋庆儒学的挑战,基督徒恐怕需要认真对待。

人本主义的根本性错误注定了儒家伦理在各个层次的失败。在君臣,夫妻,父子等重要的人际关系上,如果把“三纲” 理解为后者对前者的尊敬顺服以及前者对后者的表率则本质上是正确的,但是这种尊敬顺服应当达到一种什么样的程度?应当以什么为标准?作为人本主义的儒家学说无法提供答案。尽管当代新儒家的领军人物杜维明先生建议以“五伦”来替代“三纲” ,因为五伦是双向的,在要求“子孝”,“臣忠”的同时也要求“父慈”,“君仁”。但五伦也“只能论其当如是,而无术以使之必如是”(梁启超)。君父具有难以界定的权威(因为最高的“天道”不可闻),尽可对不孝之子和不忠之臣施以惩罚,但由於君父的权威缺乏有效限制,因此五伦无法约束不仁之君和不慈之父。现实当中常常导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以及各式各样“烈女殉夫”式的悲剧。把这些悲剧归罪于儒学并不公正,但儒学确实缺乏足够的标准来避免这些悲剧。其根源在於儒家伦理作为一种人本伦理,完全局限于人人关系,这种以堕落人建立的以堕落人为核心的道德观,无法在次序和公义之间找到稳定的平衡点。

以圣经为权威的神本主义则能够避免儒学的以上缺陷。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基督教也提倡“内圣外王”。但基督徒的“成圣”依靠的是上帝的恩典,而不是凭靠自身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关于基督徒的成圣,圣经给出了如下教导:“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以弗所书1:4) 。又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马书:8:29-30) 。因此基督徒靠的是“因信称义”,而不是个人的功劳。一个人仅仅因为信上帝就可以称为义人,义人在圣灵的光照下,不断战胜撒旦,老我,以及世界,最终成圣。从“信”到“成圣”整个过程都是上帝的恩典,没有一丝毫人的功劳。在“内圣” 的成就途径上,儒者的起点是“格物”,从一开始就把人当作主体,物当作客体。基督徒的起点看起来似乎是“信”,然而这还不是真正究竟的认识,因为“信”与 “不信”相对,似乎“信”还是人的选择,似乎要人通过学习思考,最后决定“信”还是“不信”。隐藏在基督教会内的人本主义者对“因信称义”的理解就只停留在这个阶段上,这种教义本质上不比儒教佛教高明。严格按照圣经的教训,基督徒成圣的起点是“拣选,预定”,而且拣选和预定是在“创立世界以前”,神在拣选后把信心赐给被拣选者。“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以弗所书2:8) 。

一枭先生在《儒者力量从那里来?兼批王怡》一文中,认为王怡皈依上帝带有某种功利色彩,即以上帝作为反抗专制的力量来源(我不完全了解王怡的内心在此不作评价)。我相信有部分人皈依基督确实是因着这个原因,严格地讲,即以这个崇高原因来信主也是虚伪和邪恶的,这正好印证了“全然败坏” 的教义。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不败坏,包括最伟大的圣徒和最勇敢的斗士在内,谁也没有真正良善的动机来回归上帝,一切都是神的恩典。不论信徒本身如何败坏,上帝定使其得救成圣(救恩不可抗拒,圣徒永蒙保守) 。一个人如果内心对公义能产生真正的渴望,那正是上帝对其呼召的证据。一个蒙恩的人,不知道自己蒙恩,找一个看似崇高实则虚伪的理由归向上帝,更表明人的败坏是如此彻底,而恩典是如此高深难测,因为即使对这样的人上帝也决不抛弃他们。一枭先生自许理性认真,智慧圆融,不知能否明白上帝的大智慧,真理性?

在成圣的终点上,由於儒家缺乏永生的观念,“内圣” 和“外王” 都要在伟人的一生中实现。当权者在一统天下后就有理由认为自己已经达到了“治国平天下” 的圣王境界,於是开始随心所欲,作威作福,翻开中国历史,可见自封的“圣文神武皇帝” 历代不绝。而基督徒成圣虽然始于当下,却只能在天国降临之后,在主里才能完全。而且在最终成圣之前还要面临末日的审判,因此基督徒必须终生与自己的罪性抗争,不允许骄傲放纵。所以基督徒“成圣” 自始至终是上帝的恩典。这一教导给信徒提供了必胜的信心,同时又不给人留下任何可以自满自夸的余地。

从基督教的“内圣”开出“外王”同样遵循神本的原则,这方面当属加尔文宗的教义最为成功。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最后一章中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政治理想,有兴趣者可以参阅。加尔文严格根据圣经的启示,将行政分为三部分:一,维护法律的官吏;二,官吏藉以施行治理的法律;三,在官吏之下,为法律所治理的人民。对於官吏,加尔文认为所有掌权者都是上帝所任命,在人间代理上帝的权柄,目的是维护上帝的公义。因此加尔文规劝官员尽忠职守,追求正直,谨慎,仁爱,节制,和清白。“他们(指官员)若知道他们的法庭,即是活神的宝座,他们怎敢在法庭上容纳邪恶呢?他们若知道他们的口,即是为宣扬神真理的工具,他们怎敢不公平定案呢?他们若知道他们的手,是被派书写神的命令,他们怎能签署邪恶的法令呢?总之,他们要念及他们是神的代表,因此就要极其谨慎,诚恳,殷勤,在他们的行政里对人表彰神的安排,眷顾,良善,仁慈和公义。他们也必须常常谨记着:倘若在一切事情上‘ 凡狡诈为耶和华行事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那么,凡在公义的职位上欺诈行事的,就要受更重的咒诅”(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在政体上,加尔文认为君主政体容易演变为独裁,而民主容易产生叛乱,因此认为贵族政体与民主政体的配合较为理想,这便是现代西方国会两院制的基础:上院代表精英,下院代表民众。关于法律的制定,加尔文强调上帝的律法应当是世俗法律的基础。“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当然,加尔文认为公道本于自然,乃对全人类是一样的,因此关于任何事件的法律,只要是以同样公道为目的都是合理的,这一点受到当代圣经律法学者的批评,认为这还是受了人本主义的影响。圣经法的重建,是当代基督教会的重要任务。关于人民的义务,加尔文反复强调人民要遵纪守法,尊重官吏,并为其祈祷。在面对专制暴政时,加尔文首先强调人民应当反省自身的罪性,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这与人本主义那种动不动就要暴力革命的“民主” 观形成鲜明对比。最后,加尔文提醒民众,对君王的服从应当以什么为限度,那就是只在不违反上帝旨意的前提下服从君王才是合理的。“倘若他们的命令违反上帝,就当置若罔闻,也不要顾及他们的尊荣,因为我们使这尊荣服从至高无比的神的权威,对它并无损害” (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

以神为本的加尔文政治神学很好地平衡了政府的权威和权威的限度,一方面避免了无政府的混乱,另一方面又避免了暴政。因此在加尔文神学广泛传播的地区,专制暴政纷纷被推翻,自由共和得以确立。从历史上看,英国,荷兰,瑞士,美国等地区都受到加尔文神学的深刻影响,因此这些地区的自由制度也较为稳定。加尔文神学作为一种较为彻底的神本主义,虽然从表面上看,贬低了人的地位(这正是人本主义者痛恨加尔文神学的原因) ,事实上却因此人不再受各种“伟大领袖” 的压迫而获得了平等。这正好印证了圣经的教导,“主耶和华如此说:当除掉冠,摘下冕,景况必不再象先前,要使卑者升为高,使高者降为卑”( 以西结书21:26)。

最后从伦理上看,基督信仰实际上可以成全儒家伦理。比如“五伦”( 当然基督教没有教导三纲五伦,这里只是借用儒家语言) ,在以神为本的前提下,应当是“神为君臣(关系)纲” ,“神为父子(关系)纲” ,“神为夫妻(关系)纲” 。在神纲下,“五伦” 才是合理的。以神为本的“父慈” 和 “子孝” 都是因为上帝的命令“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歌罗西书3:20-21) 。同样,神本的夫妻关系,要求“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以弗所书5:22-25) 。神本的君臣关系也类似:百姓应当敬畏长官,“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罗马书13:1) 。而作官的,应当维护公义,约束自己的私欲。“你们君王应当省悟,你们世上的审判官该受管教。当存畏惧侍奉耶和华,又当存战兢而快乐。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 诗篇2:10-12) 。犯上作乱的刁民和欺压百姓的暴君,有如所多玛的官长,蛾摩拉的百姓,必被上帝从世上剪除,在地狱烈火中切齿痛哭。因此,神本伦理下的各种人际关系不仅是双向的,而且是以神为中心的,这个中心为双向关系提供了双方各自当尽的本分和义务,同时还提供了这种双向关系的仲裁者。逃避个人义务,伤害的不仅是人际关系,更是神人关系,必然受到上帝的鞭打和管教,这一点是人本教无法提供的。当代许多儒者在西方人文主义的冲击下,试图以放弃传统的等级尊卑伦理,通过强调儒家的人本精神来获得西方人文主义的认同,实际上是一条死胡同。儒家的礼教并非洪水猛兽,而是儒家的精髓所在。它所真正缺乏的,是一种神圣的合法性,以及一种神圣的判断标准,它必须建立在真正的“天道” 基础上。儒家所无法认识的“天道”只能通过“道成肉身”才能认识,那便是创造天地万物,并赐下绝对善恶标准的真神上帝。儒家伦理与基督教伦理并无根本冲突,事实上,圣经启示的伦理包含并超越了儒家伦理。当代的儒生或者以大幅妥协孔孟的伦理教条来取悦于西方人文主义,或者以忏悔人性的罪恶,通过接受神圣的人格化的“天道”来完全自身的道德理想。很明显,后者,而不是前者,才能实现内圣外王的伟大理想。同时,后者意味着对儒家理想的成全而不是否定,因为儒家的核心并非神圣性的教义,而是关于做人的基本伦理,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的儒生并不意味着放弃人伦,而是更加坚固了忠孝仁义的基本人伦。而向西方人文主义妥协,追求所谓的民主化,个性自由化,则完全动摇了儒家的伦理根基。这一点,当代儒生不可不深思!

从圣经启示的原则来看,儒学是一种建立在错误的根基(人本)之上,却有着很好的道德伦理观(忠孝仁义) 的人生智慧。必须指出,儒学的合理之处乃是来自于上帝的普遍启示,决非从罪人的格物致知而来。新文化运动没有真正认识到儒学的问题所在,把矛头对准儒家的伦理,自身却仍然依靠人本智慧(理性主义?马列主义?) 。因此新文化运动搞的是“择其善者而弃之,其不善者而变本加厉之”( 坦白地说,西方的各种人本智慧,没有几家能达到孔孟的高度) ,最后导致的结果是破坏了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以致于今天的中国“礼崩乐坏,道丧学绝” 。可悲的是,当代的不少所谓的“人文基督徒” ,“民主基督徒” 也彻底否认儒学的道德伦理,好像基督教是“平等博爱,人性化” 的宗教,而儒教是“吃人” 的礼教。这样的所谓基督徒,既不懂中国文化,也不懂基督教义,实际上只是打着基督的旗号,骨子里还是人本主义者。必须强调,基督教是彻底的神本主义,绝非什么“平等博爱,人性化” 的宗教。“人算什么?你尽顾念他?(诗篇8:4)” “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罗马书9:16) 。基督教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应当是“择其善者而成全之,其不善者而弃之” 。儒教的善,在於忠孝仁义,儒教的不善,在於其人本主义本质。

对于追求忠孝仁义的儒家文化,我表示衷心的尊重。那些依附权贵,或者只会吟风弄月的所谓“儒” ,不是我心目中的“儒” ,这样的腐儒,犬儒我也不想花时间去批评。那些靠歌功颂德,粉饰太平而获当权者吹捧的“国学大师” ,有待当代大儒们去清理门户,这是儒门中的家事。我理解并尊重的“儒” 是那些养浩然之正气,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富贵不淫的“儒”。正是由於儒门中有这样的浩然正气,儒教在经历了二千年专制扭曲,以及近代新文化运动的攻击后仍然能够薪火传承。但也正由於我对正统儒家的尊重,我对之提出严厉批评。儒学的错误,不在於它的道德理想的错误,也不在于它政治理想的错误(这些方面当然有问题但不是根本性错误) ,儒学的错误在於它的整个根基是完全靠不住的。儒学的伟大道德伦理并不是从其错误的根基上开出来,而是从上帝的启示(普遍启示)中来的。历代大儒鸿儒的可悲之处,在于虽然具有高尚的人格及济世的抱负,却不明白自己的根在何处。由於根基错误,理想终不可实现。千百年来英雄国士辈出,却往往“出师未捷身先死”,纵然舍身取义,终无法换来“王道仁政”,何尝不令我辈怅然而涕下。

简言之,儒学和其他所有人本宗教一样,对真理认识不清(模糊的“天道”,如同佛家的“自性” 不可言说不可触摸,远不及“道成肉身”那样清晰明白) ,对人性本质认识不全面,以及在认识论上的错误,导致了儒家“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伟大理想无法实现。主张人性善的儒学,由於内不能成圣,故外无法为王。认为人性恶者,强调典章法度来教化人心,然而人为制定的典章法度本身具有根本缺陷,故在现实中敌不过无法无天的厚黑主义者。因此从千百年来“外王”理想的失败,当代的儒者们应当深思儒学本身的缺陷。“本乱而末治者否矣”。由末之不治,儒者们应该想到儒学是否存在“本乱” 的问题。天下之大本,在于创造天下的真神上帝,望当代仍然怀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大儒鸿儒们,不要为狭隘的民族主义所局限,把真神上帝排斥为“洋神”,而应当秉承孔夫子“朝闻道,夕可死” 的求真精神,以谦卑的态度,学习上帝的真理。“一灯能除千年暗,一智能灭万年愚”。如今正是闻道的时候,因为“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使徒行传17:30-31)

2006-5-1 卢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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