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
文 |杨海亮 ,作者投稿
大概是在2010年底,我读了陈夏红博士所整理的江平老人的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对江平老人有了一个囫囵印象。当时,还将自己的所思所感形成一文,叫《管窥江平》。管中窥人,不免狭隘。之后,我对江平老人多有留意,虽然完全谈不上对他的“理解”,但内心深处总是对他充满敬意。一晃,近十年过去,老人已年逾九旬。古人说,智者乐,仁者寿。江平老人一生“出没风波里”,却也“智仁两相宜”。前段时间,重读旧作,深感“管窥”不足以传情达意,故而萌生“卷土重来”之念。不才如我者,决意藉8个关键词,再次谈谈这位不简单的老人。
一、足球
一个追求快乐的人,除了培养生活赖以支撑的主要技能外,总会设法培养自己的“闲情逸致”。这“闲情逸致”往往可以丰富人的心灵,提振人的精神。说到江平的“闲情逸致”,我想,足球是要排在前头的。
早在崇德中学,江平住校,出门不便,又别无爱好,所以一有时间就去踢足球——况且,就足球场而言,崇德中学在当时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毕竟它是北平所有中学里唯一一个有标准足球场的中学”。加上那时的中学,没有什么功课,“我们的作业很少,下课后的课余活动,完全以踢球为主,踢完球再去上自习”。久而久之,足球成了江平的爱好。
考入燕京大学后,江平加入了校足球队,司右前锋;在苏联喀山法学院和莫斯科大学留学时,江平对足球的喜爱有增无减;1960年秋,江平遭遇意外,一条腿不幸致残,从此不再踢球,但看球的兴致始终浓厚。
青年时代的江平
贺卫方教授说,江平是一个球迷,而且是一个级别很高的球迷,“对于世界杯和欧洲杯的转播,江老师也和年轻人有同样的热情,后半夜三点爬起来看球,第二天又兴致勃勃地参与学术研讨”。(贺卫方《时代的法学导师》)江平对足球的迷,确实到了“痴”的程度。2002年6月,第17届足球世界杯首次在亚洲举行,中国也创造历史首次进入世界杯殿堂。首场比赛是中国与哥斯达黎加对战,江平特意跑去韩国助阵。可惜的是,中国队一亮相就被哥斯达黎加队击败;同样可惜的是,中国队在小组赛中三战三负,未进一球,匆匆结束了这次世界杯的“处子秀”。不过,这都不影响江平的心情。换句话说,江平看球,看的不是比分,不是胜负,而是竞技和激情。2008年,北京奥运会那阵子,江平先是前往工人体育场观看了巴西与阿根廷的半决赛,后又跑到鸟巢观看了国际米兰与拉齐奥的对阵。几场赛后,大呼过瘾。除了世界杯、欧洲杯等,江平对国内足球也有上心的。据说,但凡有国安的比赛,他都尽量抽出时间盯着。
刘仁文先生曾经回忆自己与江平的一次同席,说主食久等不上致使江平着急,“过了一会,主食还没上,他终于忍不住了,跟大家说抱歉,自己要先走一步。我送他到门外,问他为何急着走,他说想赶回去看一场球赛”。(刘仁文《江平先生印象》)呵呵,这个球迷,怎一个“痴”字了得!
二、诗词
清人张潮说:“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人不可以无癖。”人生在世,选一事成癖,择一好终老,足矣。如果癖好不止一个,而是成双,或者更多,那就是福上添福了。如果说足球是江平最大的“闲情逸致”,那么,诗词应该紧跟其后。生活中的江平,喜欢吟诗诵词,也喜欢写诗作词。
关于诗词,江平有自己的诗词观:“诗词最能表现一个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在诗中可以抒发自己的政治见解,可以抨击时弊,可以怀古讽今,可以嬉笑怒骂。”应该说,江平的诗词作品,特别是收入《信是明年春自来》中的近百首,十之八九可分门别类在这四个“可以”当中。
首先,是关于政治的。据陈夏红博士介绍,江平诗词写作的高峰是在“WG”前后,而又以在延庆近7年的时间(1972—1978)最为多产。显然,江平的诗词创作在时间上是非常不合时宜的。众所周知,那时的政治气候十分严峻,谈论政治,发表见解,没有相当的勇气,是不行的。也正是因为有这份勇气,江平以诗词的形式为中国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留下了一份珍贵的思想档案。江平的诗词,很多都是关于政治的。1965年夏,政治气氛已变,特别是重提“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更是人人自危、日日不宁。
江平诗词选
作为被斗争的对象,江平理应安分守己、谨言慎行,可他还是无所顾忌、畅所欲言:“阶级浪里葬前程,历史轮下拾残生。新涛益高有余悸,旧伤半愈患隐痛。一朝成墨难为赤,八载系病怕闻风。谩云曲低弦声暗,欲弹高调竟不能。”(江平《七律˙低调》)“WG”开始后,乱象丛生,匪夷所思,“从对被批斗者的残忍对待到后来的两派之间的武斗,都是非常残忍”。江平却不怕引火烧身,留下白纸黑字:“人,朝似明神暮成瘟,功与罪,千秋谁解分。人,歧路设井百丈深,偶失足,永是戴罪身。人,来生宁做猪化身,千万莫,再投者家门。人,衣带血肉鞭带痕,何处诉,死是游离魂。”(江平《十六字令四首˙叹人》)
1976年9月,领袖辞世,江平百感交集,直抒胸臆:“昨日群氓百万死,今朝英雄一身亡。卑贱尊卑原如此,无怪后事两样忙。”(江平《七绝˙痛感》)大概意犹未尽,江平再发感慨:“青衿赤子吞声哭,掩泪涕鼻动苍梧。不言志士皆流血,但云天下应姓朱。死生纵是英雄有,错误除去神仙无。盖棺定犹自难论,还记当年约瑟夫!?”(江平《七律˙感时再发感慨》)到了1977年5月,“四人帮”虽然垮台,但国内形势并不明朗,江平不免忧思:“坐失十年不自羞,徘徊又生长铗愁。人材弃遗方当虑,士气衰靡更堪忧。金瓯早应除隐患,病躯还须割赘瘤。何时龙舟一帆正,长风直送海西头。”(江平《七律˙国忧》)对中国人民与中华民族来说,“WG”无疑是一场创深痛巨的劫难,“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江平创作的关于政治的诗词,虽然大多是个人的见闻和感悟,却也是一代人,特别是一代知识分子的真实写照。“WG”对人权、知识、文化等进行了最残酷无情的践踏,其危害程度是锥心入骨的。
1951年至1956年,江平(中间稍蹲者)在苏联留学学法律期间,参加每年一度的十月革命盛会
其次,是抨击时弊的。所谓“时弊”,是当时社会的弊病。时弊之产生,往往与政治密切相关,故而江平抨击时弊的诗词,其实也是当时政治生态的映照。如,随着中苏关系的交恶,江平收藏的俄文书籍随时可能成为里通外国的“铁证”,江平只好卖书避祸。书籍变废纸,知识成粪土,个中痛苦和愤懑可想而知:“西天朝圣祖,读经寒窗苦。谁知归来箧,卷卷皆粪土。”(江平《五绝˙追往有感》)江平年轻时就戴上了“右派”帽子,虽满腹经纶,却因“右派”身份,工作生活时时受阻、处处受辱:“人生一百年,腹中书为贵。扣门与随生,此生何曾会。啼笑失穷途,心力更憔悴。非是过来人,谁解其中味。”(江平《生查子˙为回北京踏门求职有感》)
那个年代,言L不自由,人身不安全,到处都是扭曲的灵魂,到处都是势利的小人。自然,各种悲剧、闹剧、丑剧也见怪不怪,频繁地出现于江平的诗词中。如,谈失败婚姻的,“如梦如雾似非,半依半恨还悲。风流曾无限,朦胧眼底成灰。成灰,成灰,伤心往事莫追。”(江平《如梦令˙无题》)谈揭发友人的,“大梦觉时已半生。始知人间仇和恩。巫山行云覆为雨,洛水桃花污作尘。推腹何须向泥偶,抱琴未必是知音。恨将红叶碎万片,从此不做多情人。”(江平《七律˙批斗会上听友人揭发》)谈践踏生命的,“小小一只蝉,嘶鸣桑树巅;岂知韶光尽,不解浮生艰;孤枝秋露重,摇木夜风寒;众鸟自顾巢,谁肯仗义言;何若随世态,长作闲冬眠;莫待啼声咽,魂体两不全。”(江平《弱蝉吟》)此外,对“四清”、农村赛诗会、恢复高考等,江平都有过针砭,其对社会乱象、人生百态的细致观察、深刻解剖,令人震撼,更发人深思。这类诗词虽然只是一己之见、一家之言,记录勾画出的不是时代的全景全貌,却实实在在展现了当时社会的种种倒行逆施,对亲历者是一种提醒,对后来者是一种警示。
再次,是怀古讽今的。江平在创作诗词的同时,读了许多前朝的“诗话”“词话”,系统地研究了历代著名的诗词,对史上的诸多古籍、名著、典故等,可谓了然于心。咏史以明志,怀古以讽今,也就自然而然。如《七律˙战备疏散去延庆途中》:“纱笼夕阳烟笼山,缥缈上下乱峰间。枯草应知朔风冷,碎石难禁塞北寒。兵车辚辚燕门道,残堡垒垒秦时关。自古边北多战事,几时才见息风烟。”这首诗反映的是江平在十年动乱之中经历的颠沛流离的动荡生活的凄苦情景。诗歌将杜甫《兵车行》中唐玄宗穷兵黩武的寓意与马致远《天净沙˙秋思》里游子悲凉沧桑的心境融为一体,表现的不仅仅是江平个人的际遇,也是那个乾坤颠倒的宕荡年代里具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所普遍遭遇的生涯困境和思想迷茫。又如,《七律˙题陆游诗集》:“乱世山川乱世空,乱世诗人出江东。梦中不忘轮台戍,死前犹吊沈园踪。无主红梅寂寞放,多情白发树树同。亘古男儿失颜色,平生最爱是放翁。”
陆游一生怀才不遇、壮志未酬,且婚姻不幸,抱憾终身。而当时的江平也是身处逆境,情感受挫。两人虽然时空相隔,悲怆境况却是相仿。既然“同病”,能不“相怜”?再如《七律˙登长城》:“指点形胜话沧桑,评功论罪谈始皇。定边不惜千堆骨,筑城何须万里长。无垠沃土铁与血,不尽关山死和伤。茫茫未见飞尘土,依依却闻啼孟姜。”诗词中,江平揭露了秦始皇专ZD裁带给劳动人民的疾苦和困顿,彰显了其博爱情怀和仁义思想。此外,江平读《谏逐客书》,读《答苏武书》,读《报任安书》,读《古文观止》等,一旦有所思、有所感,都会奋笔疾书,借古论今,直接或曲折表达出对现实社会的批判。
最后,是嬉笑怒骂。可以说,江平的诗词创作,主要还是当时的特殊环境造成的。这种“特殊”,一方面是有大量的时间,一方面是因悲愤的心情。“逆境中又有充分时间,所以才有我诗中‘诗魔魔我不得闲,竟日苦苦寻新篇,搜尽枯肠总有句,思破睡乡难成眠’那种着了诗魔的感觉。”江平如此坦言。可见,江平是希望通过诗词创作,完成自己对自己的抚慰,实现一种内心的平静。因此,对于特殊时期的江平,嬉笑怒骂皆诗词,酸甜苦辣即人生!如“嬉笑”:“葫芦芹菜何时了,库存知多少。小窗中午又洋葱,不堪一股辣味。前天包子今犹在,价钱却未改。问君为何吃饭愁,月月钱票不知何处流。”(江平《虞美人˙此间饭菜不堪咽》)如“怒骂”:“一霎时降下天兵将,骤然间舞起了千钧棒。闹醒了俺的一枕黄粱,惊破了俺的一曲霓裳,撕下了俺的一身伪装,挖出了俺的一副心肠。哎呀呀!原来是魑魅魍魉,外加一身臭皮囊!”(江平《自度曲˙老娘自述》)类似的“嬉笑怒骂”还有很多,江平个人的爱恨情仇也得以快意释放。诗词集中,江平最喜欢的一首是《临江仙·悲歌》:“千言万语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翻云覆雨人间事,过耳过目无穷。谁主沉浮与枯荣?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魍魉喜人过,文章憎命达。可以说,幸好有诗词,让我们感受到了人间烟火中一个鲜活的江平。
江平的诗词被分在四个“可以”当中,依据的是诗词的题材。换个角度,江平诗词的体裁也非常丰富,有五律、五绝、七律、七绝等,有水调歌头、西江月、江城子、菩萨蛮、虞美人、清平乐、蝶恋花、忆秦娥、沁园春、浣溪纱等,可谓“还将旧时殷勤意,诗书丛里觅快活”。张星水先生说:“综观江平的诗词,往往是文字洗练、有感而发、寓意深刻、语言凝重、生动诙谐、文采飞扬、喻古讽今、针砭时弊、嬉笑怒骂、不平则鸣、悲壮苍凉、慨当以慷……无疑成为后世人研究江平思想演绎历程的鲜活标本。经年之后,每每拜读品味江平诗作,依旧有一种呼之欲出、挥之即来的心灵震撼,颇为感慨,不胜嘘唏。”(张星水《诗人法学家江平》)我以为,这个评价是客观的、恰切的。虽然,江平诗词的艺术成就到了什么样的水准,还可以另行商榷。但就个例而言,江平诗词的价值更在于思想性,而不是艺术性,“这种以‘言志’为标志的诗词创作与以文学艺术为追求的诗词创作大相径庭,但更能激荡人心”。江平自己也有自知之明:“风花雪月吟无味,陈词滥调嚼不甜。不做贾岛霜诗客,要学杜老语惊天。”对于这种不以诗歌自身的艺术成就为目的、不为诗词而诗词的的创作立场,在理论上可以讨论,在实践中不必苛责。
三、苏联
个人命运由个人掌握还是社会掌握,是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但不管怎样,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是息息相关的。江平,或者说与他同时代的很多人,人生的转折大多因了国家命运的改变。要说江平一生中最大的一次转折,我以为是留学苏联。
1949年2月,毛泽东批准解放区正式废除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法”。之后,新生政权开始努力建立完善“新法”。1951年7月,教育部准备挑选人员到苏留学。这样,一纸通知,彻底改变了江平的命运。按照江平的说法,他上过大学,外语很好,还算聪明,所以成功入选。在这之前,江平在燕京大学新闻系学习。“新闻像我的性格一样奔放激情,而法律却似乎像冰山那样生硬、冷酷。在我的脑海里,那像是由一条条僵化、难懂的法律条文筑起的高墙等待我去攀援。”可知,法律并不是江平自愿的事业和职业选择,但既然国家需要,“当然是抱着崇高的使命感去学”。从此,江平身上深深地烙上了“苏联”的印记。
从1951年8月至1956年6月,江平在苏联呆了近五年时间。留苏期间,江平先是在喀山法学院,后入莫斯科大学。江平回忆:“那时苏联实行的是五年制,五分在俄语中发音有点像‘白旗’,于是发起抢‘白旗’运动,号召大家争抢五分。”凭藉努力和实力,江平拿下了一个个五分,最终以全优的成绩从莫斯科大学毕业。
中苏青年学生的真挚友谊,最后一排左一为江平
近五年的苏联留学,让江平收获很多。收获最大的是罗马法,这决定了他的学术结构和学术渊源,成为他数十年后在法学界安身立命的根本。有一个故事,也证明了江平与罗马法的缘分。在苏联时,江平节衣缩食,省吃俭用,买过一本俄语版的罗马法教科书。回国时,这本教科书也带在身边。后因中苏交恶,以及政治风云,江平迫不得已将珍藏的不少俄文书籍作了处理,但这本罗马法教科书被有意保留。江平没有想到的是,这本罗马法教科书居然在20世纪80年代派上用场——他以之为蓝本,写成了自己的第一本学术著作《罗马法概论》。此外,留学苏联对江平的眼界和阅历也有重要影响,其中比较重要的经历有两度游历伏尔加河,分别在苏联基层法院和苏联国家公断处实习,以及听赫鲁晓夫反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与此同时,在俄罗斯文化艺术的熏陶和民族风情的浸染下,江平爱上了摄影、音乐、滑冰等,为生活平添了不少乐趣。
这一时期,还有一段经历让江平不能释怀,那就是他与同在苏联留学的陈绥相恋。那时,组织纪律十分严格,无论是中国学生与外国学生之间,还是中国学生与中国学生之间,都不准恋爱。问题是,爱情的美妙就在于彼此像两块磁铁,正如两极的牵引,让双方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想要亲近,谁也不愿离开谁,谁也不愿失去谁。留苏学生中,就有人因为感情问题被组织处分。面对组织的三令五申,江平与陈绥尽量自觉约束。后来,组织作了让步,规定由“不准恋爱”改成“不得结婚”,江平与陈绥的恋情才得以浮出水面。1957年,陈绥回国,同江平一样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不久,两人举行婚礼,结为夫妻。谁知,国内形势突变,无数知识分子在一夜之间从天堂坠入地狱。多年后,江平回忆:“当火车压断小腿的时候,那个血淋淋的极限伤痛,终究是一时的,而划‘右派’后‘撕心裂肺’的那种极限的精神伤痛,却是前后折磨了二十二年!”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被划为“右派”的江平只得“夹着尾巴做人”,感情笃深的新婚妻子迫于政治压力与自己匆匆离婚,“世间的悲惨最多也就这样了吧”?
头上原是“苏联留学生”的耀眼光环,转眼间却换成一顶“右派”帽子,从此“强闭喉舌”,更是“欲诉无门”。个中祸福,怕是江平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不过,江平不是那么容易被压垮的,他要“坚强地活下去”;他给自己写的座右铭是——“困难只对怯懦者存在”;他还牢牢地记着一句话——“真正的强者,不是没有眼泪的人,而是含着眼泪奔跑的人”。显然,留学苏联这段经历,从根本上改变了江平这个“含着眼泪奔跑的人”的人生。
四、教师
1956年8月,江平被分到已经成立四年的北京政法学院,成为业务教研室的一员,身份是助教。之后,接二连三的政治运动让江平身心俱受摧残,前后熬了20余年。在这段悲苦岁月里,江平断断续续当过教师。如,在北京政法学院教俄语,在延庆康庄“五七”学校教英语,在延庆中学教政治,等等。
作为一名教师,无论是教俄语、英语或政治,江平都是认真的、优秀的。学生王淑琴回忆江平:“他的俄语发音很好。他戴着白色镜框眼镜,身材瘦长,感觉像南方人。一般说来,南方人学俄语要发音纯正比较困难,因为他们不习惯翘舌音,但这位老师与之与众不同。”学生陈家祥跟随江平学习两年:“课堂内,他抑扬顿挫的讲课语气,幽默诙谐的讲课风格;课堂外,他一只手扶着自行车把,另一只手拎着两个暖水壶……他顽强的精神征服了我和同学们。”江平在延庆期间的同事许建武对江平的学识十分佩服,称他俄语、英语都很好,是延庆中学有名的学问家,而且是“洋派的学问家”。
遗憾的是,动乱的年代不允许江平好好地教书育人,以至于新时代到来之际,他是那么强烈地渴望能够重返杏坛——“冰雪三尺终解冻,书生万众已去铃。人间若许另择业,仍做辛勤一园丁”。1977年12月,江平借诗抒怀,表达愿望。好在阴霾散去,天遂人愿。在经历了20余年的逆境后,江平真真正正开启了自己的教师生涯。
“听江老师的课真是一种享受。他站在三尺讲台上,器宇轩昂,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和悦耳的嗓音,谈吐之中洋溢着知识的自信,两千多年前的历史典故和精妙学说仿佛一条精神的河水在课堂之上款款流动,滋润着学生们的心灵。”江门弟子、著名教授贺卫方回忆恩师,指出江平授课清晰、流畅、风趣而又逻辑严谨,“从这样的课上,我们学到的不仅是知识,而且也包括怎样改善表达能力的技巧”。
左起:贺卫方、袁伟时、江平、马国川
作为江平的第一届博士生,赵旭东先生对业师江平的教学、治学深为叹服:“第一,他的学术高度和视野。江老师在包括民商法在内具体的法学研究当中,表现出很高的学术境界、很宽广的学术视野,往往比一般的学者看得更高更。第二,他的学术独立。在学术方面,江老师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也不是一个泛泛而谈、只有一般性学术见解的人,往往有他自己独到、创新的见解……第三,他的学术宽容。他自己对很多问题有独到的见解,他也不简单地附和他人,但他也绝不轻易地否定、排斥或者压制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见解。相反,他对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见解,持非常宽容和包容的态度。这表现出他作为法学家在学术上的民主精神或者宽广的胸怀……”
同样,龙卫球先生对江平也十分激赏:“江先生具有授课的天赋。上课准备充分、旁征博引、内容丰富、体系清楚、重点突出,又能够透视社会现象,穿插现实社会问题,使他的课充满知识感和现实感。他的口才好、词语智慧,却无丝毫做作之感。相反,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赤诚的品格,一种洞察世事的清醒。他更是个思想性的人,讲课和演讲喷发着思想火花,具有思想和材料融合的特点,是一种以材料探寻问题、以知识启发思想的风格,很容易在具体层面上进入听众的内心,又不陷入细枝末节,始终给人以一种自我思考的余地,听众莫不为之倾倒。”
真正走上教坛的江平,很快成为学生的“偶像”、学界的“新星”,职务、头衔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校长、会长、仲裁员、特邀咨询员等,实的、虚的,官方的、民间的,业内的、业外的,一大把,一连串。但他的名片上却只有几个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其实,所有的称谓里,江平最喜欢的是“教师”。他说:“因为我曾做过包括行政、立法在内各个方面的工作,头衔很多。有叫我‘江主任’的,官味太大;也有叫我‘江仲裁员’的,但不是我最终的职业;很多人叫我‘江校长’,不免有些官气;也有一些人叫我‘江教授’,但我觉得不够亲切;我以为最亲切的称谓是‘江老师’。”所以,当他从校长位上退下,没有丝毫留恋,没有丝毫失落,反倒是一种解脱,一种释放。他引陶渊明的“田园将芜胡不归”表明心志:“我本就出身书生、教员,最终的归宿也应该是自己的教学岗位和科研岗位。”在中国政法大学,有一种说法,叫“永远的江校长”,这个充满荣耀气质的称谓固然不错,但称“永远的江老师”,对江平来说,似乎更亲切、更质朴。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江平以渊博的学识、博大的胸襟,更以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成就了自己的学术气象,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法学人。他的一生,是对得住、当得起“教师”二字的。
五、启迪
古人说,恩德相结者,谓之知己;腹心相交者,谓之知心。人生在世,千金易得,知己、知心却是难遇、难求。江平一生命运多舛,却也游历丰富,可称得上故友、至交的,几乎没有。这可能与他的人生信条“君子之交淡如水”有关。不过,茫茫人海,碌碌人生,总会遇到几个特别的人。他们也许不能视为知己、归为至交,但在精神上、思想上却可以呼应,可以唱和。“复出”后的江平,受到两个人的重要影响,“我在学术领域有所成就,可能与两个人的启迪有密切关系”。
两人中,一位是李慎之。江平与李慎之的交往只有五年,那时两人都在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任职。江平是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李慎之是法律委员会委员,两人经常在一起开会。江平回忆:“他那‘右派’经历与燕京大学的学历和我相同,再加上我们对政治风波的看法完全相同,所以我们之间的谈话,可以说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显然,让两人相通的关键在于“政见一致”。20世纪90年代,李慎之与王元化被人称为“南王北李”,依据是两人有渊博学识,又开一代风气,即都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当时,许多学人都给予李慎之很高的评价。如,林贤治先生很钦佩李慎之能够说真话,认为李先生的真话是超学术的,“真的程度很高,这不是中国知识分子容易做到的”;何家栋先生认为,李慎之“在90年代高高擎起自由主义大旗,从世界思想史的角度也许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在中国思想史上却具有石破天惊的意义”;邢小群先生指出,梁启超、胡适、顾准和李慎之是20世纪中国思想道统的四个代表,“李慎之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以自己的言行为当代思想史立坐标的人”;而袁伟时先生把顾准比作“冰雪世界中屹立的孤峰”,把李慎之比作“丛岚叠翠中的高山”。此外,秦晖、刘军宁、任东来、朱光烈等学者,都从不同角度推崇过李慎之,重点大都落在其“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1979年11月18日李慎之(左)何方摄于洛杉矶乐园
2013年,在李慎之辞世十周年后,南京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董健撰文怀念,称李慎之与所谓的“纯文化启蒙者”、没有道义担当的启蒙者不同,是一个真正的启蒙思想家。董健教授分析了中国思想启蒙运动经历的四次浪潮,指出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李慎之大力发扬“五四”精神,发表文章,大谈启蒙,把思想文化启蒙与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由政治中发现启蒙之必要性,由启蒙中寻找改革之路径,“这在当时体制不允许,极‘左’保守势力又很强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容易的”。董健教授还旗帜鲜明地指出,李慎之所领导的“这一次启蒙是一次有纲领有思想有队伍的思想文化运动,可以说是中国自五四以来规模最大最完整的一次现代启蒙思潮”。(董健口述,高子文整理《李慎之逝世十周年祭》)
在多数学人心里,李慎之是当之无愧的思想文化标杆,是一位启蒙老师。而李慎之重新发掘与重构“五四”精神,领导和担纲中国现代化的文化道路问题,在中国思想界重竖自由主义大旗的重要时期,也正是江平与之有“交集”的时候。李慎之对中国思想文化启蒙问题以及中国政治改革方向问题的探讨,江平无疑也是一个见证者、响应者和受益者。李慎之曾对江平说:“法治的困惑在于政治,法治离不开政治,中国现有的政治制度,你们是绕不开的。”李慎之的这句话让江平记忆在心,也促使江平“更关心宪Z,关心国家的政治制度的改革”——“政治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改革的核心之核心”。
两人中的另一位是吴敬琏。有人说,“铺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之基,吴敬琏以真知灼见助推一个转型时代的滚滚车轮;摇举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旌旗,吴敬琏尽匹夫之责加注一个起飞时代的勃勃量能;透视游离于市场背后的暗影,吴敬琏用率真良知廓开一个裂变时代的重重混沌”。(张锐,《吴敬琏:中国经济学界泰斗》)应该说,作为中国改革的守望者,吴敬琏是盛名之下,其实相副。而江平与吴敬琏“对话”,可谓“珠联璧合”。两人都生于20世纪30年代,同龄人的所见所闻,大有相同。在中国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出路上,彼此见解更是“惊人的一致”。两人自北戴河相识相交之后,有不少机会同台论道。一个谈法律,一个谈经济,貌似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其实相互关联、相互成全。吴敬琏说,中国的市场经济面临的主要危险是国家的过度干预,市场过度依赖于国家的公权力,就会造成“权贵市场经济”。所以,吴敬琏在很多场合都呼吁市场经济需要法治,“国家实现法治,包括它的立法机构都处于一定的约束之下,才能对市场经济制度的健康成长起积极作用”。江平从中得到启示,得到支持,提出中国私权的保障是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市场经济的三大要素是平等、自由和人权,这也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吴敬琏在经济学界望尊德隆,江平在法学界德高望重,彼此惺惺惜惺惺,实乃学界不可多得的一段佳话。
江平说:“从李慎之先生和吴敬琏先生身上,我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两个品质:一个是独立的精神,不屈服于任何政治压力,敢于独立思考;一个是批判的精神,以自己的学术良心,敢于批判现实。”这个“独立的精神”与“批判的精神”,李慎之与吴敬琏兼而有之。这让我不由想起另一个人——顾准。因为,独立精神、批判精神,顾准同样具有,且顾准的独立精神、批判精神似乎更为强烈。说来也巧,李慎之与吴敬琏,都与顾准有过关联。李慎之读过《顾准文集》,写过纪念顾准的文章,曾为《顾准文集》作序,又作《只有一个顾准》补充。李慎之以自己的经历与体悟感受顾准,称顾准是“点燃自己照破黑暗的人”,讴歌顾准“思想不停,记述不停,终于使自己的部分思想得以冲破网罗而留存于天地之间”。李慎之说:“我们永远要感激他向世界证明了,即使在那样昏天暗地的年代,也不能说‘中国无人’!”(李慎之《点燃自己照破黑暗的人——读〈顾准文集〉并纪念顾准八十冥寿》 )而吴敬琏呢,当年是在顾准的指引下,开始广泛阅读西方经济史;也是在顾准的教诲下,开始接受价值规律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同样是经济第一规律的观念,并着手解除自己经济思想中“左”的枷锁。毫无疑问,李慎之与吴敬琏,也都受过顾准间接或直接的影响。
顾准
爱因斯坦说:“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其道德的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其取决于品格的高度,也远远超过通常人们以为的程度。”
耄耋之年的江平依然踌躇满志:“我唯一的希望是能切切实实地继受这两个品质,高举独立的旗帜,高举批判的旗帜。”
六、私权
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谈“私”色变。可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都“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时间长了,原本中性的“私”变成了贬义,私心、私欲、私利、私产种种,都被极大地丑化、妖化。日后,纵然思想解放了一些,观念更新了一些,“私”还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见不得光日,还是被认为“罪恶的根源”。这个时候,有谁站出来为“私”正名,为“私”撑腰,简直是胆大包天,简直是居心叵测。偏偏,江平就是这样一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我之所以认为江平了不得,不是说他写了多少论文,出了多少专著,作了多少演讲,而在于他倡导什么,呼吁什么,推动什么。毫无疑问,“私权”是我们解读江平的又一个关键词,是了解他的又一扇窗口。
20世纪80年代,江平开设了罗马法课程,主要介绍罗马法的私法。江平曾引用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的名言谈罗马:“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一次。”在此基础上,江平强调,罗马法的精神就是人文精神、人道精神、人权精神,“我认为在中国提倡私法的精神,要比公法更重要。因为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缺乏私法精神,缺乏尊重私权的精神”。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正是基于对历史的反思和对现实的拷问,无论是“穷”还是“达”,无论是“处江湖之远”还是“居庙堂之高”,江平都会身体力行,为“私”劳神,为“私”费力,而且义无反顾,“虽千万人吾往矣”。
比方说,《民法通则》。从开始起草,就充满争议,争议框架,争议名称,争议民法术语。而最大的争议则是公私之争。长期以来,作为民法基本原则,“计划指导的原则”“按劳分配的原则”“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原则”等,就是民法公法化、民法公共化、民法国家化的思想凝聚。“《民法通则》终于摒弃了这些传统的原则,而代之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至少还给了民法以本来的面目。”江平说,“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民法通则》正确地确立了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了现代民法的四个核心原则:主体地位平等、权利本位(私权神圣)、过错责任和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原则。仅就此而言,《民法通则》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至此,中国民法第一次恢复了它的“私法”性质。因为是“第一次”,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失,但无论存在怎样的缺失,它的“开创”之功是不能否认的。
除了《民法通则》,不能不提《物权法》。从1999年开始起草,到2007年正式通过,《物权法》历时八年之久,“这八年来,几乎每天形势都是瞬息万变。《物权法》成为考验中国立法智慧和意识形态的镜子”。如今,《物权法》虽已成过往,但围绕公与私的争论还未平息。江平为“私”辩诬的话语也犹在耳畔——“《物权法》(草案)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和改革开放的要求,《物权法》必须前进,不能倒退!”“如果《物权法》(草案)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倒退,还不如不制定!”“一味在《物权法》中加入刑法和行政法中保护国有资产的条文,变成国有资产的保护法,是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中国需要制定遵守宪法、体现改革开放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物权法》,而不要大杂烩式的《物权法》!”如此高调,如此强势,如此喋喋不休,如此咄咄逼人,要是还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江平怕是早就成为众矢之的了。可江平不怕戴“帽子”,不怕被“隔离”,非常时期尚且能够“不降志,不辱身,不追赶时髦,也不回避危险”,换了言论相对自由、思想相对开放的年代,江平就更要“喊出自己的声音”了。法不阿贵,方为公器。江平被称为“法学界的良心”,是当之无愧的。
“如果我们不扭转以公法为核心的观念,不树立私权神圣的观点,而去谈依法治国,那等于是和依法治国的宗旨背道而驰。”江平如是说。为了让“私权”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充分的尊重,晚年的江平依然为私权竭力呐喊。在江平一系列的论文、演讲和访谈中,处处都有“私”的影子:倡导国有资产要保护,私有财产也要保护;主张明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两者都不可滥用,滥用都应受到制止;高举人权的旗帜,强调“人权才是硬道理”,给人的权利越多越好……
似乎,江平是为“私”而生,为“私”而战。这种“私”关乎的是无数个体的个人价值,无数个体的个人权利,无数个体的个人自由,无数个体的个人尊严……这种“私”,貌似一人之“私”,实则天下之“私”。为私权呐喊的江平,恰恰是天下为公,至大至公。
七、法治
中国的知识分子多有“中国梦”情结。早在江平出生的年代,胡适、巴金、林语堂、柳亚子等人就谈过各自的“中国梦”。作为改革开放年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亲历者、开拓者之一,江平也有自己的“中国梦”——“我的中国梦是法治天下”。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制度、方法、文化、理念等各方的结合。江平晚年,他的很多言行都与法治相连。以制度为例,他担任过一系列重要立法的起草专家:1986年,《民法通则》起草,江平是小组里四个专家(“四大名旦”)之一;1988年,《行政诉讼法》,江平担任起草小组组长,为这部“民告官”的程序法作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此外,《国家赔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物权法》等,江平都在其中发挥了或大或小的作用。
“法治最重要的是理念。依法治国很重要的思想就是要有法治的理念。没有法治的理念,就没有法治的存在。”在法治理念的传播上,江平同样是不遗余力。收入江平自选集《私权的呐喊》中的论文、演讲、访谈、书评等,如《回顾与展望》《转型期的中国法治》《政治体制改革不能缓行》《法律:制度·方法·理念》《从法律实用主义到法律理念主义——中国法治进程再思考》《法治的光谱分析》《经济学内和经济学外——评吴敬琏教授新著〈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法治和传媒》等,无不是凝聚了江平对“法治”的思考和执着。2018年,改革开放40年,已经88岁高龄的江平依然精神矍铄,在谈到“法治天下”的梦想时,还是那么铿锵有力:“要实现我的中国梦,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还需要我们在政治制度上、法律制度上和其他各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那么,江平理想中的“法治天下”是什么呢?个中内涵,自然丰富。简言概之,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希望我们这个国家是依法来治理的,即依法治国,践行法治,起码是把法治精神不仅体现在宪法中,而且能够贯彻在我们的行动中,能够实施在每一项政策中。第二个是希望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够实现法治,这才是人类文明的表现……至少,法治天下是文明复兴的不可或缺的内容。”(崔克亮、王艺璇《我的中国梦是法治天下——专访法学家江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近一百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为建立现代中国做了艰辛的努力,江平就是其中一位杰出代表。他为中国法治建设所作的努力,是毋庸置疑的,也是有目共睹的,包括设立“江平法学基金”,无非也是为了激励后学,成就中国法学的希望和明天。在给自己定位时,江平有一段广为人知的自述:“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我没有认真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我是一个法学教育家,我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学家。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在这里,我们无意将江平拔高、美化,因为他给自己的定位,可以说是自谦,也确实可以说是自知。即便如此,作为法学教育家、法律活动家的江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功劳,已然成为光辉灿烂的一页,“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如今,历史留给这位老人的时间已经不多。虽然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是漫长的、曲折的,“有前进、有倒退,在前进中存在着倒退,或者说是进两步退一步的这种关系”。但对中国法治的前景,还是抱乐观态度的。相信一代又一代的法学界后浪会凝心聚力,继往开来;相信一代又一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会薪火相传,接力不断。
八、真理
很多人都知道江平有一句话——“我只向真理低头”。也就是说,江平只服膺真理。那么,什么是真理呢?可以说,自从有“真理”这个说法,关于它的争论就没有停过。江平所服膺的真理,当然也只代表江平所认的真理。
江平所认的真理,窃以为,一方面是“独立思考”。江平常对自己说:“思考思考再思考,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学者就会失去独立判断。”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无论是为民还是为官,在很多问题上,江平都有自己的独立思考,表现出足够的清醒和远见。如,改革开放初江平就站到了法学的最前沿,“他所认识的民主与法治,是一种能够使中国社会摆脱人治基础的真正的民主与法治”。(王建柱《江平:只向真理低头》)于是,即使是在几乎窒息的学术空气中,江平也不避各种风险,以介绍罗马法、西方民商法为名,在谈“西”色变的环境里从事启蒙教育,“让西方私法透过这两个窗户进入了中国学者和学生的心灵”。
再如,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江平认为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把人格权单独成编,“我是始终主张把人格权单独成编的,因为我们国家现在把保护人格仅仅写在总则里是不够的。更何况总则里也没有加进去多少内容,只写了一个保护信息,这远远不够”;又如,关于改良与革命,很多人都倾向革命,以为革命能解决一切,连文化领域、思想领域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一场革命彻底解决。江平却是“革命”的反对者,“改良”的支持者,“因为改良对社会的破坏小点,革命对现有制度的破坏更大一些。可以说这个革命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比改革大得多,它往往把一些不该摧毁的东西也摧毁了”。(张弘《矢志不渝的坚守》)江平的一生,特别是改革开放的40年里,坚持为私权呐喊,为法治呐喊,以极大的热情关注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秉持的是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勇气和智慧,而这恰恰源于他始终如一的独立思考,因而不随波逐流,不见风使舵,也不患得患失,不畏手畏脚。
江平心中的真理,窃以为,另一方面是“敢说真话”。江平一生,最感慰藉的是“终究没有说太多违心话,没有做太多违心事”。他认为,应该说真话,不说假话,如果确确实实不得不说的话,也不说违心的话。林贤治先生说,中国知识分子在80年代有了一道说“真话”的题目。其实,不夸张地说,这道题目自从有了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就已经存在。在史无前例的年代,就变得更加突出了。想想,政治风暴挟“排山倒海之势”,携“雷霆万钧之力”,个体哪有对抗的力量呢?有人不以为然地说:“在中国,做知识分子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他们无须在公共事业上多投入,多建树,只要能讲几句人话,肯讲几句真话,敢讲几句硬话,就功德圆满了。”然而,在中国讲人话、真话、硬话,谈何容易?不是每个人都是圣人、贤人,不是每个人都有骨气、有硬气。就算一时坚守,可别人谄媚你不谄媚,别人乡愿你不乡愿,到最后,也就成了“孤家寡人”。
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人能够承受这“孤”和“寡”?江平被称作“一个有人格、有气节、有魅力、有风范、有大智慧、有大胸怀的人”。(米健《江平老师八十华诞感怀——生不逢时亦有时,事无常道总有道》)能做到这么多个“有”,实属不易。而这一个个“有”,便是以人话、真话和硬话作底色、底气和底子。“中国的改革实际上是要给‘私’确定一个领域,给‘私’一个合法的地位和保护。”“改革绝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使得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急剧增长。”“党权的这种地位,又无可不包的状况,不仅造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而且容易出现少数人或一把手的意志高于法律,自然会形成人治,形成权比法大。”“律师啊!你应当比其他的人更首先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政治家必然要面对巨大的风险,乃至杀身之祸,但法律人要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就要义无反顾地坚持自己的政治理念!”平心而论,江平的话语,很多都没有标新立异,更没有耸人听闻,很多还只是常识,可在一个常识甚为稀缺的时代,重述常识不仅必要,而且迫切,回到常识亦是一种理性和现实的应对方式。光是从这个角度,江平“能讲几句人话,肯讲几句真话,敢讲几句硬话”,已是难能可贵。事因难能,所以可贵!
“独立思考”和“敢说真话”,其实也是紧密相连的。因为“只向真理低头”,所以从不媚俗,从不媚权。“我想我的言论,都是经过我独立思考后才发出的。”江平说。作为知识分子,江平的了不起,或许不在于他的学识,不在于他的做人,而在于“可以被命运打倒,却不为厄运所裹挟”的不屈,在于“只向真理低头”的信念。
结语
足球、诗词、苏联、教授、启迪、法治、私权、真理……只是我们解读江平的一个个侧面,即使把这一个个侧面加起来,也无法勾勒出江平沉浮与枯荣的一生,更无法反映中国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但透过这一面面,江平老人已有足够的资本站到前台接受我们的致敬——“江平先生以中国法制(法治)现代化进程的见证者、参与者、观察者和推动者的身份,践行了学者作为社会转型‘扳道夫’的责任伦理,彰显了个人精神与道德人格力量之于国家社会转型建设中的作用”。(魏甫华语)
江平老人的是非成败、荣辱得失,也许还有争论,还无定论,但已经可以确定的是:他崇尚独立、追求自由的精神不会消亡,他“法治天下”的梦想不会消亡,他为私权呐喊的勇气不会消亡,他“只向真理低头”的气节不会消亡……所有这些,都将汇聚成河,奔流不息。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江平与他的时代渐行渐远,成为现代中国的一个缩影。这个缩影在历史的长河里也许微不足道,但它带给后人的思考,却是深沉而持久的。
主要参考书目:
[1]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
[2]陈夏红,《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法律出版社,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