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Blake, Satan Smiting Job with Boils, 1826.
光明换作任何人,或任何神,这都是犯罪。 他怎会将天下第一的好人(tam),他的忠仆约伯,交在撒旦(satan)手里,任其伤害,以至家破人亡?为什么,仅仅因为那号称“敌手”(satan)的神子一句话,对忠仆的品行或信仰根基表示怀疑,就同意考验,把好人“无缘无故一再摧残”?(2:3, 9:17;以下凡《约伯记》章节,均不标篇名) 可是,他名为上帝,亦即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是背负着以色列的“飞鹰的翅膀”(《出埃及记》19:4),子民的磐石与救主——难道,大哉耶和华,圣言之父,你也会踢着石子,会失足?诚然我们知道,并且确信(《诗篇》36:5以下)—— 你的慈爱托起诸天, 你的信实高于霄汉, 你的正义如巍巍神山, 你的判决如无底深渊…… 啊,生命之源泉,在你, 藉你的明光我们看到光明!
知道从前,约伯家充满了光明。他事无巨细都谨守圣法(torah):脚不离正道,手不沾秽污,心儿提防着眼睛诱惑(31:7),唯恐一时疏忽,让“蜷伏在门口垂涎窥伺”的罪钻了空子(《创世记》4:7)。他七个儿子皆已成家,不在父亲的屋檐下住。每逢各家宴饮,约伯总要派人叮嘱行洁净礼;自己则早早起来,替他们逐一献上全燔祭,说:就怕孩儿触了罪,心里没赞美上帝!(1:5) 待邻人,他更是仁爱的化身:“平时常劝人向善,教软弱的手变得坚强。[他]的话曾帮助跌倒的人重新站起,给疲惫的膝盖以力量”(4:3)。无论孤寡病残还是外邦旅客,都当作亲人接济照拂。所以有口皆碑,正义是约伯的“外袍与缠头”。即使被奴婢控告,他“也不会不讲公道”;哪怕是仇人遭殃,亦不幸灾乐祸:“决不让罪从口生,拿人家的性命诅咒”,他说(31:13, 30)。这耶和华的“光明之子”,天天车马盈门,高朋满座。去到城门口,听审案件或商议公事,“年轻人见[他]都要让道,皓首则起身恭迎;连头人也停止交谈,将手掩住嘴巴”。大家“屏息凝神”聆听约伯的智慧,盼他的指导和安慰,“如望甘霖”(29:7以下)。
就这样,“帐篷有上帝看护”,全能者恩赐“儿孙绕膝,双脚用凝乳洗濯”(29:4)。人人仰慕,遐迩传闻,约伯的美名堪比挪亚,耶和华面前的完人(tamim,《创世记》6:9,《以西结书》14:14)。 然而他不知道,天庭宝座上一声雷鸣:世上谁也及不上这个好人,他生性正直,敬畏上帝又远离恶事!许多生命便到了尽头。而忠仆,竟“成了朋友的笑柄”,只因守法而“受尽讥嘲”(12:4)。 他不知道,天父受了一个神子挑动,黑暗要遮蔽光明: 那约伯敬畏上帝不是无缘无故的吧?若非你……事事为他赐福,他能够牛羊遍地?你伸手动一下他的家人产业试试,他不当面赞美你才怪!(1:9-11) 可“世上谁也及不上”约伯,乃是至高者的认定。既然圣言至真,至可信靠,为什么还要“伸手”“试试”,看好人会不会“当面赞美”,即诅咒,他的上帝? 这一切,他都不知道。
七夜好!上帝谕示撒旦:凡属于他的全归你处置,但不许出手伤他的身子! 于是神子从耶和华面前退下——那一天,强盗来袭,将忠仆的驼驴耕牛通通掳走,奴仆杀光;“上帝的火”(喻雷电)落地,羊群羊倌无一生还;狂飙突起,摧折房柱,压死了他的十个儿女。 好约伯,猝然间福消祸长,陷于如此血腥,对于那一切祸福之源,他连一句怨恨的话也没有(1:21): 赤条条我来自母腹, 赤条条终归子宫; 耶和华给的,耶和华拿去—— 愿耶和华的名永受赞颂!
然而宝殿雷声滚滚,救主还惦记着忠仆,对撒旦道:你挑动我害他,无缘无故毁他,但他照样坚持做好人(tummah)!一皮换一皮罢了,那十二翼天使昂首回答:人为了活命有什么不肯舍弃的?你伸手动一下他的骨头肉看看,他不当面赞美你才怪!(2:3-5) 好!天父谕示神子:他在你手里了,但他的性命你得保住! 于是撒旦从耶和华面前退下——顿时,约伯遍体毒疮,痛痒难熬,只好坐在炉灰里,捡了块碎瓦片在身上刮。妻子见了,恨恨道:还充当好人呐?你赞美上帝,死掉算了!(2:7-9) 这段描写,希腊文七十士本略异,更为细致:约伯被逐出城外,蜷缩在粪堆间,拿碎瓦片刮身上的脓血(ichor)—— 煎熬多时,他妻子道:你还想撑好久呀?还在嘀咕“我再忍会儿,抱着获救的希望”?听着,这世上已经没人记得你了,连同[你的]儿女,我子宫的阵痛,我白白吃苦拉扯大他们!可是你,就这样夜夜坐在外面,跟蛆虫一块儿烂掉!我呢,一处处流浪,挨家挨户讨生活,每天只盼着日头落,盼那抓住我不放的辛劳痛楚有个间隙,让我歇一歇……
约伯妻这样泄恨,按圣奥古斯丁(354~430)的诠解, 不啻做了“恶魔的帮手”(adiutrix diaboli),学着伊甸园里那一条蛇,怂恿好人冒犯上帝。而耶和华说过,抽亚当一根肋骨造女人,是要给男人配个帮手,让丈夫当她主人(《创世记》2:18, 3:16)。故此约伯听得老婆嚷嚷“赞美”,就一顿呵斥:你怎么说话像个蠢妇!谁说我们在上帝手里,是只能得福、不该受祸的? 即使落到这地步了,忠仆仍毫无怨言,口不触罪(2:10)——直到三位朋友赶来吊唁,陪他哀戚,一起默默地坐了七天七夜。
其所“耶和华给的,耶和华拿去”:意谓上帝乃世间一切祸福的作者,不论恩典灾难经由谁手。这是人与造他的神立约,并为之称义的创世论基础,也是全能者彰显其公平正义的伦理前提。据此,若是忠信者无故蒙冤,造孽的反倒享乐,在承约的子民看来,便是公义不存,信约失效了。约伯妻的要求,即是以失效为由,了断“充当好人”的义务。而约伯训斥“蠢妇”,坚持“口不触罪”,则是主张不计代价不问缘由的绝对服从,把苦难当作上帝对自己的考验(bahan)。 结果,故事就充满了反讽,约伯夫妇与亲友邻人全蒙在鼓里了。谁会想到,这场灾祸跟信约公义无关,起于宝殿上一句夸赞,仿佛上帝在拣选义人。是耶和华父子——撒旦是神的儿子里最美丽的一位——对好人的看法分歧,把约伯拿来“打赌”,名曰“考验”:只因他一贯虔敬守法,走耶和华的道,就叫他家破人亡!而读者因享有“上帝视角”,看得真切,约伯妻哪能是“蠢妇”?她实在比丈夫要高明,因不受传统教义束缚,故而懂得:严格遵循献祭守洁等日常的律法程序,并不能保证好人蒙福,实现公义。 真正的信约的考验,她想,不应是杀戮无辜的。最有名的例证,便是耶和华命令亚伯拉罕,把老年所得“心爱的独生子”献作全燔祭。圣祖二话不说,备好毛驴木柴,拿了火石尖刀,带上以撒,一早动身前往上帝指示的小山。但是天父至仁,没等“祭品”碰着利刃,就用灌木丛里的公绵羊替下孩子,结束了考验(《创世记》22章)。这一回,耶和华明知约伯“敬畏上帝,远离恶事”,却取了儿女奴婢的性命,毁尽家产,叫人痛不欲生。如此考验,究竟什么目的? 她几乎为惨变所击倒。但她的道德直觉,是必须否定了“好人”,丈夫才会“开开眼睛”,直面这个世界,那不因圣法降世而向善的一切。换言之,约伯得摈弃信约的教条,重食禁果,方能在苦难中寻回那遗忘了的辨善恶的智慧——哪怕头上再箍一圈死的诅咒!(同上,3:22) 因为她懂得:死,是人所受赐的最珍贵的东西;用死不当,乃是极大的不敬(苇叶,页85)。如今信约既亡,“赞美上帝”而死,便是死得其所。
天父站在撒旦的立场,圣人所言没错,约伯妻确实做了一回“恶魔的帮手”。耶和华的谕旨是让他全权处置忠仆家人,但“恶魔”手下留情,未碰约伯妻的身子。他的如意算盘是,约伯再虔诚,忍耐也有限度,禁不住老婆在耳边诉苦。然后即可证明:人敬畏上帝,不过是蒙恩得了好处给一点回报(1:9-10)。撒旦巡察人世日久,熟知亚当子孙的性格和感情弱点,料定那妇人悲痛欲绝,会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来。 果然,这夏娃女儿冲丈夫喊了“赞美”“死掉”!虽然好人回了一声“蠢妇”,一副“毫无怨言,口不触罪”的样子,实际上,如犹太拉比指出,他“口未触罪,但心已入罪”(《巴比伦大藏/末门篇》16a)。当三友人陪同七日举哀完毕,约伯终于张口,狠狠道出了他的诅咒。 那十二翼神子通体透明,烨烨生光,一时间仿佛赢了天父。
恼怒愿我出生的那一天灭亡, 连同报喜“怀了男胎”的那一夜! 愿那一天葬入幽冥, 上帝在上,永不看顾…… 愿那一夜被黑暗掳走, 从一年的天数中剔除…… 愿它被诅咒白日的人咒诅, 受制于唤醒海龙的法术。
人诅咒生日与母亲怀胎之夜(3:3以下),说穿了,即诅咒上帝创世,质疑造物主的公义。呼唤“诅咒白日”或弄日蚀的巫师和吞太阳的海怪,也是亵渎神圣,因两者均为至高者的仇敌——难怪后来耶和华驾旋风降临,就拿自己化育万物的大功,并举海龙为例,责问约伯(详见下文)。 根据圣法,人(’adam,亚当、人类)乃上帝所造,其受孕怀胎直至顺利分娩,都是天父的恩典,不是人自己的能耐或运气。《创世记》四章,夏娃怀孕,诞下该隐,说:同耶和华一起(’eth YHWH,七十士本:dia tou theou,凭上帝佑助),我造(生)了个男人!所用动词“造”(qanithi),正是“造物主”“造天地”的“造”字”(词根:qnh,《创世记》14:22),经文里常特指上帝化育生命,例如,“是你,造就我的腑脏,子宫里织我成形”(《诗篇》139:13);“耶和华造我[智慧],于大道之端,在他亘古创世以前”(《箴言》8:22)。 如此,夏娃虽因偷食禁果,受上帝诅咒,得了怀孕的苦和分娩的痛(《创世记》3:16),受孕生育本身却是天父恩许,“同耶和华一起”“造人”之福。故而人的生命神圣,因为得自上帝,是神恩的果实(帕尔蒂丝,页44)。约伯在哀恸中诅咒母亲怀胎之夜同自己的生日,便是诅咒赐生命的主,拒绝“上帝佑助”——是依从他贬斥的“蠢妇”,放下“充当好人”的空架子,“赞美上帝,死掉算了!” 当然,上帝明白,约伯诅咒生日是表达内心莫大的苦楚,而非放弃信仰背离正道,所以并不为忤。正如另一位先知耶利米,因预言圣城的覆灭而遭迫害,激愤之下也曾咒诅生日,还指责耶和华勾引自己:“你抓住我强迫我,我反抗不了:如今我一天到晚 / 受人耻笑”(《耶利米书》20:7, 14;详见《宽宽信箱/我凭名字认定了你》)。那一次,救主至慈,也没有恼怒。
长眠但是,无辜受苦毕竟不合圣法的教导,按理说,也不应是上帝创世的安排。那么,是在天之主一时疏漏,忘了与子民立约承诺的守护之责?还是他决意把脸藏起,不再眷顾,令忠仆落入死地(13:24)?这悲哀、残酷又不可理喻的现实,太冤枉正义了,再沉默下去人就要疯了!于是约伯发出苦苦的呻吟,直指天父洪恩(3:11以下)—— 为什么我没有死在母腹, 一出子宫,立时咽气? 为什么要双膝接我, 还有两乳给我吮吸? 不然现在我早已长眠, 得了寂静与安息…… 为什么,我没有像那流产的死婴 埋掉,不见光明? …… 为什么悲惨若此,还要给他天日? 心碎了的,反而留下性命—— 他们只想快死,死却迟迟不来, 一死难求,甚于地下的宝藏; 要是能够躺进墓茔, 他们真会欣喜异常! 为什么——人遭了上帝围堵, 走投无路,仍要赐他光明?
震惊于这一咒诅的绝望,丹麦哲人齐克果(Søren Kierkegaard, 1813~1855)坦言:约伯令人恐惧。那恐惧却主要不在他的惨状,而是人无法再安慰或欺骗自己,不得不直面生命之脆弱、公义仁爱的缺失,而对好人又同情又感到无助,战栗不已。但约伯的诅咒更有刚强的一面,尤其是对传统教义下的人神关系提出了大胆质疑。 希伯来经文中,好人受苦的传统解释,是一种现世善恶报应学说,其伦理基础,即《摩西五经》阐明的血亲复仇时代的团体责任。任何人犯法触罪,无论故意疏忽,都可能殃及亲族甚而当地居民和牲畜。《创世记》十九章,所多玛的男人包围罗得家,企图对投宿客人(天使)无礼,导致全城毁灭、生灵涂炭,便是极具象征意义的一例(详见《政法笔记/所多玛的末日》)。同理,义人的善功,也是家族与后代的福祉。因此以色列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子民对上帝之法的态度;遵行就有福,背弃则罹祸(《利未记》26章,《申命记》28章)。历史上,北国以色列为亚述所灭,南国犹大亡于巴比伦,在众先知眼里,便是由于君主堕落、贵族荒淫,追随异教邪神,从而子民作为一个整体背弃了信约。换言之,好人受苦有可能是受牵连,转承他人包括前人的罪过所致。 但是,随着同态报复律(“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21:22以下)的确立,血亲复仇渐渐受了限制。接着,以色列的先知启示了各种情况下的个体责任。比如,人只要弃恶从善,耶和华便会赦罪,让他存活;反之,若走上邪路,一样要自负咎责(《以西结书》18:21以下)。待到子民入囚巴比伦,乱世思安,罪罚止于个人的学说就得到了完整表述,成为流行的教义。只不过,善恶报应仍限于现世。于是产生一个难题:如果咎责自负,那么好人并未触罪,为何无辜蒙冤? 这难题便是三友人力图说服约伯或平息其抗争,所必须克服的障碍。然而人世间难得一见,他们描绘的“那种恶的食恶,那播灾的遭灾”(4:8)。忠仆之“令人恐惧”,是因为好人受苦太普遍了,几乎动摇了圣法的基石,使公义蜕变为奥秘(ta`alumah)。而那奥秘如果超越现世报应,指向的不是别个,正是上帝不再眷顾或出离后留下的空缺(riq)。那空缺极大,足以容纳我们这个世界,以及每人分得的仅有一次的生命旅程——仅有一次,且充斥着不公,须知约伯时代的子民尚无死者复活的观念(14:11以下): 正如海水终要枯干, 江河断流荒寂, 人倒下了,就再不会起来; 即使苍天坍塌,也不会醒, 不会打搅他的长眠!
诱惑虽然上帝说考验约伯是受了撒旦“挑动”(2:3),但这话是修辞性的,目的是叫神子继续考验。因为耶和华至圣,不可能受任何人或天使的怂恿,做出不符神性的事。撒旦在天庭专司人世罪行之检控——那时,他还没有同耶路撒冷的大祭司作对,尚未被救主呵斥(《撒迦利亚书》3章),更不是《新约》敷演的那个恶魔——他长年 “在世上巡游”,人类的丑事见得多了。所以一听上帝说“谁也及不上这个好人”,就进言献疑,请求调查,正表现出他的恪尽职守。当然,作为极受恩宠的神子,明知在天之主绝对无咎,掌握一切,他说谁好谁就是好人,却胆敢异议,跟自己父亲“打赌”:这在后世,即归他统辖的世人看来,就暴露了一段“反骨”——通过“打赌”,诱使耶和华交出好人,听凭抢掠屠杀,惨死于“上帝的火”。这撒旦是智慧极高的十二翼使者,他不可能不懂,所谓“考验”实际是冤屈忠信、伤害无辜,让天父背上违反信约的罪名,在子民中间造成许多困惑。 信约载于圣法,亦即上帝在西奈山传谕摩西,为以色列颁布的万世不移的诫命律例。子民辨是非,定刑罚,献祭守洁,走耶和华的正道,都是从圣法学习的。倘若约伯据此提起控诉,信约之主将如何应对? 撒旦心里明白,自己的小算盘,至高者看得一清二楚。但天父如果不批准考验,就称不上全知全能、预定一切,故而做他的忠仆是一定要受苦的。“一皮换一皮罢了……你伸手动一下他的骨头肉看看,他不当面赞美你才怪”(2:4-5)。倘使这话说的不对,约伯不是因为蒙庇护才虔诚向善,那么好人家业兴隆,也未必是上帝赐予;一小撮致富或“先富起来”,便无须视为神恩,恰如陷大众于冻馁苦疾,不可能是造物主的意思——除非人间万事由他直接指挥,重霄之上,一神负责(艾尔曼,页126)。 因此,就人子喜欢议论的神义论(theodicy)而言,真正棘手的是如何解释耶和华“毁约”,在忠信者面前,替救主出离称义。 美神子觉得霸占人世的机会来了,他经不起这诱惑父亲的诱惑。
元首人的监护主呀, 我就是犯了罪,又与你何干? 凭什么拿我当你的箭靶, 让我做你的负担?
这是约伯在呼吁(7:20)。直至旋风扑来,雷霆降谕,他才突然懂了,自己什么也不懂——白学了一番神的模样,自以为“懂得辨善恶了”(《创世记》3:5, 22)。天昏地暗,圣言隆隆,铺叙的是一桩桩造天地的大功,根本没理会他的哀伤、他的控诉。是呀,耶和华哪会费心拿人当箭靶呢?像年轻人老挂嘴上的那句话,“假如你触罪,与他何妨?你就是恶行累累,也害不着他!”(35:6) 要是连忠仆落难他也无动于衷,那世上还有什么是值得他眷顾的呢?固然上帝有上帝的道理,不可以亚当子孙的标准衡量。但似乎忠信者寻真相,讨清白,竟成了对至高者的冒犯。约伯既是耶和华钦定的挪亚般的完人,自然不该惩处;便是降灾考验,也得有个限度,不至于残忍到戕害生命。虽则约伯夫妇和友人都不知情,但读者晓得,谁授权撒旦毁人产业,滥杀无辜,仅仅“为了一根头发”(9:17,校读从古叙利亚语译本)。对此,全能者可有个说法?约伯家破人亡,恐怕到头来真正受考验的不是好人的信仰,而是上帝与圣法公义。而施考验的亦非天父,乃是他的骄子、天庭检察官撒旦。完人受苦而诅咒生日、质疑信约,便是他“赌”赢上帝的本钱。这么看,约伯跟“蠢妇”一样,不自觉地,也做了一回“恶魔的帮手”。 当然,完人并未抛弃信仰,他仍是耶和华的见证。 如是,天父同意拿忠仆的信仰“打赌”,确有“犯错误”之嫌。程序上,为了考验,他不得不接受撒旦提出的“有罪推定”原则,即义人须通过蒙冤遭祸,来证明自己信仰纯洁,不掺杂利益交换,归信不为敛财生子。结果,不单是无辜受苦,还否定了善恶报应的教义,让不公支配了这个世界。 而且,“有罪推定”一经至高者采纳,即可视为创世宏图中人神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具体表现,则为恶对人的塑造,无处不在。易言之:恶,乃是神恩(其本质为创世之恩)在现世所取的形态(苇叶,页145),又名上帝至圣无咎,或上帝无限遥远,上帝出离一切所造。 造物主出离,成一空缺,以便我们入住,承接恶的塑造。不是吗,人作恶犯罪,每每觉得顺手,十分自然,好像生来就会。因为人生在恶中,习惯了它的滋味;恶便是我们祈求的“每日的面饼”(《马太福音》6:11),肉身之给养,甚而被说成是律例的标杆,拿来衡量生命价值。久而久之,现世之内,圣名不名;“我乃我是者”藏身荆棘(《出埃及记》3:14),成了所有“是者”(ho ōn)中最为贫窭者,故而常遭人鄙弃。而无辜受苦,既是好人额头的记号(semeion),也是天父降示的征兆或神迹(semeion),是上帝爱人、人爱救主的最牢靠的纽带。 但从此,“一皮换一皮”的买卖关系,也堂而皇之被称作了信仰,男男女女争相修行辨善恶的智慧,直至“大地充盈对耶和华的认知,一如洪流覆盖海洋”(《以赛亚书》11:9),人子皆成禁果的苗裔。而时机成熟,撒旦就做了一切契约、财产权利及自由意志与原罪之父,人称“大恶”,拜为“这世界的元首”(《马太福音》5:37,《约翰福音》12:31)。
奥秘多年以后,眼看“一皮换一皮”的入道谋福、因福称义,熙熙攘攘,约伯妻痛定思痛,曾经想过:自从上帝叫好人受苦,人心就变坏了,他会不会后悔呢? 圣书上说,至高者爱憎分明,富于感情的表达,是人类的情感之源,包括悔恨。例如,他见亚当子孙腐败,一个比一个邪恶,“便很后悔(yinnahem)造了人在世上”(《创世记》6:6)。遂决意发洪水淹没大地,只救下挪亚一家八口,由他们重新繁衍万族。再如,以色列攀比外邦,祈盼君主统一诸部,耶和华为子民拣选了扫罗。可是扫罗攻打世敌亚玛力时,没有遵上帝的禁绝之命就地“三光”,屠尽人畜。他自作主张,将活捉的敌酋并肥美牛羊带回国来宰献,供奉祭坛。耶和华说:“真后悔(nihamti)立了扫罗为王!”(《撒母耳记上》15:11, 35) 但是,对于考验约伯,“世上谁也及不上”的好人,全能者却从无反悔的表态。也许他不肯承认考验失败? 她问丈夫,忠仆不答,只是沉默,仿佛又坐在炉灰里了。 或者,耶和华啊圣言之父,你另有补救的办法?而那办法,就是那旋风中约伯听到的奥秘?
坚忍批评家傅莱有句名言,凡热爱《圣经》、从中求光明的,最后莫不成为“环绕《约伯记》的卫星”。《约伯记》不仅是希伯来诗歌的明珠,还创造了一位勇敢的思想者,并通过他的故事探讨人类的苦难与信仰,特别是“好人为什么受苦”这一“一切宗教想解答的问题”(先师杨周翰先生语)。 这道难题在西方宗教思想史上往往换一角度,从“释恶”入手讨论:世界虽然属于神创(故而完美),我们的生活经验,却是天灾人祸不断,“常常义人落得恶人一般下场,恶人反而得了该给义人的报偿”(《传道书》8:14);好像天父并不关心人子。问题是,按照圣法,上帝唯一,且具有全知全能至仁至善之神格。这样的神,怎会造好一个世界,给人栖居,同时又让它充满苦难呢? 相传希腊哲人伊庇鸠鲁(前341~270)说过,神对于恶,无非四种情况:或愿意除恶而不能,或能够除恶但不愿,或不愿也不能,或愿意且能够。愿意除恶而不能,是虚弱,不合神的品性(全能);能够除恶但不愿,则是嫉妒,也不符神性(至善);不愿也不能,又嫉又弱,定是伪神;唯有愿意且能够者,可称真神。既然如此,为何那全能至善者迟迟不动手,不除恶务尽呢?再者,那满世界的恶,又是哪来的呢?(纳德勒,页85) 圣奥古斯丁的阐释是,天主创世不可能生恶,而且非经其准许,这世界谁也败坏不了。只是就其中某些个体孤立地看,确有不协调的,俗见名之为“恶”。但那些个体的不协调,如果从大处着眼,则又是协调的了,乃是组成整个宇宙之完美的不可少的若干因素(《忏悔录》7:13)。阿奎纳(约1225~1274)也认为,恶并非真的实体,而是善的空缺。造物主既是至善,就只能是万善之源,而非善的空缺或不真实的恶的作者(同上,页87)。不过,对普通信众影响最大的,还是灵知派和摩尼教的善恶二元论:善源于上帝,恶出自撒旦——当然,那是后者“如一道闪电,由中天坠落”人世以后的事了(《路加福音》10:18)。 回到好人受苦的论题,在三友人信奉的报应论框架内,亦可反过来问,恶人何以享福?或如约伯抗议的:“为什么,恶人不死,反而颐养天年,势力嚣张?”(21:7,意同《耶利米书》12:1) 所谓恶人,借用《诗篇》的比喻,就是讥嘲圣名、背弃圣法的愚狂之徒,以及所有与子民为敌的异族。报应的原则,上帝降火云授摩西十诫,说得明白:“凡恨我、被我定罪的,我必降罚于其子孙,直到第三代、第四代”(《出埃及记》20:5)。所以恶人尽管猖獗一时,后裔终究逃不脱天怒。神义的延宕自有其奥秘,是忠信者不可深究的。但奥秘解脱不了受苦的好人;冤屈关乎伦理同信仰的根基。好人,即遵行圣法者。至高者宣布:“凡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以仁爱待之,泽被子孙千代”(同上,20:6)。可见义人得善报,本是他的虔敬善功所致,跟是否受苦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苦难不是义人获拯救的必要条件;相反,凡敬畏耶和华的,皆可指望“永葆福祉”“永无贫乏”(《诗篇》34:9-10)。换言之,“无缘无故”家破人亡的悲剧,不应是上帝忠仆的命数(7:17-18): 人算什么,你这样抬举他, 这么放心不下, 天天早上审察, 一刻不停地考验?
于是,好人蒙冤就不仅是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其本质乃信仰之苦,或救主存与义灵的大苦(《马太福音》5:3)。那苦痛,归根结蒂,亦非撒旦奉旨加于约伯一人的,而是对全体忠信者的考验。而那考验因明显抵触了圣法,又是令信约失效或天父犯错的一场伦理困局——除非造物主另展宏图,出离现世,故此不受圣法审查;除非上帝已“把脸藏起”(13:24),成一缺位之“是者”:我乃我是者。 思想者说,这世上若无苦难,人会以为生活在天堂(苇叶,页81)。因而好人受苦的准确定义,乃是取缔天堂。“大恶”治下,真信仰既不是求福之路,也不是获救的希望,而是天堂幻灭后一种蒙冤不屈的精神,叫作“约伯之坚忍”(《雅各书》5:11)。
恶名有个流行的讲法,把约伯遭灾归因于撒旦作恶。一些译本也将撒旦注作“魔鬼”,或译为“恶魔”(devil ‹ diabolos,谤魔,源出七十士本)。这样,忠仆坚守信仰“口不触罪”,便是同天父与子民的死敌相持,展示了上帝对“大恶”的胜利;犹如后来耶稣由圣灵引领,入荒野四十日坚拒恶魔诱惑(《马太福音》4章),不啻那一神迹的预演。但照此理解,忠信者蒙冤就谈不上是伦理困局,因有撒旦做世间万恶的作者;好人受苦,属于预期的迫害,应由那魔头负责而不涉及人神关系。悲恸中的约伯夫妇,也就没有任何理由质疑耶和华不公。他们应当诅咒撒旦,耐心祈祷,等待那应许了的拯救。 然而,这却是误读经文。撒旦变恶魔,成为堕落天使的首领与恶灵之王,是希腊化时期,即亚历山大大帝(前336~323在位)征服近东和波斯以后,开始流传的故事。希伯来经文里,只有年代最晚的篇章提及撒旦,能这么理解(如《历代志上》21:1)。一说这观念的演化是受了波斯祆教善恶二元论的影响,杂以两河流域及迦南的神话母题。所以在次经、伪经和《新约》中,撒旦不仅是上帝不共戴天的仇雠,还跟伊甸园那条引诱人祖的古蛇,并潜伏深渊时刻准备颠覆世界秩序的戾龙,合为一体。人世的无穷灾祸,也就一总归咎于他了(《智慧篇》2:24,《以诺记中》31:3,《启示录》20:2)。 希腊化以前经文中的撒旦,皆非专名,只作天使的头衔,本义“敌手”。《民数记》二十二章,巴剌王遣使节至幼发拉底河上游善解城,重金聘请先知比兰,要他诅咒以色列。比兰骑着毛驴上路,却撞见一个手执宝剑的“耶和华使者”,便是奉命来教训先知的“撒旦/敌手”(22:22, 32)。同样,《约伯记》楔子所记撒旦,也是天庭一员,至高者倚重的神子(1:6, 2:1)。因为不属专名,这“撒旦”还带着定冠词(hassatan),特指一位负责查办人子罪尤的御前天使。人死后,亡灵受审之日,撒旦要站在那人(被告人)的右手,行使他的检控之权。 不难想象,这么一个人间劣迹的钦差“敌手”,对亚当子孙没什么美好印象。故而一俟天父将好人交在他手里,授权随意处置,撒旦便做了那名为“考验”的惨案的忠实执行者。值得注意的是,楔子结束,诗体对话开始,他就从故事里消失了。约伯和友人都不知道,“上帝之手”(喻灾祸)是经由“敌手”按下的。他们的辩论,涉及泛指的义人乃至人类苦难的根源,包括神义论问题;但他们未曾想到指控撒旦,连一个字的暗示也没有。可知,在诗人创作《约伯记》的时代,撒旦还没有担上魔鬼的罪责与恶名。
魔王那么,《约伯记》是何时成书的呢?《圣经》里最先提到约伯的,是巴比伦之囚期间(前587-538)训导子民的一位祭司以西结。他将约伯同完人挪亚、接济孤寡的迦南义人丹尼尔(dan’el)并论,未作介绍(《以西结书》14:14),似乎这位异族先知的事迹,以色列人已耳熟能详了。约伯的家乡乌斯(`uz,意为建言、忠告),通说在阿拉伯半岛西北邻近巴勒斯坦的红岭(’edom)一带,是古人公认的智者之乡(《耶利米书》49:7)。七十士本《约伯记》末尾,比原文多出一段,记述好人身世,说他原名约巴(yobab),是雅各之兄以扫的孙儿(亚伯拉罕五世孙),娶阿拉伯女子为妻,其宗室在红岭世代为王(参较《创世记》36:33以下)。另说,先知娶雅各女儿蒂娜为妻。他虽然不属以色列家,却礼拜上帝,一生虔敬,是忠信之德的化身(《巴比伦大藏/末门篇》16a-b)。 异族而先知,照古人串解经文的推论,必是摩西时代或之前的人物。摩西在西奈荒野曾恳求上帝降云柱同行,使世人得见子民在救主眼里蒙恩,与万族有别(《出埃及记》33:16)。故经师认为,从此以色列独享天恩,耶和华的先知不复起于异族。约伯既是以扫后裔或雅各女婿,称红岭先知,《约伯记》便归于摩西手录了(《德训篇》希伯来文片断,49:9;详见威利克,页68及注)。 现代圣经学自然另有结论。学者考证,这篇经书实为一合成作品,其散文部分即楔子和尾声,源于民间传说;故事的诗体主干,约伯与三友人的辩论及耶和华训谕,却是一位博学的天才诗人的原创。传说的渊源甚古。好人受苦,终得善报,本是近东智慧文学常用的一个母题,埃及、两河流域(苏美尔、巴比伦)同迦南文献中均有此类故事。诗歌的创作年代,则大致可以确定,证据在语汇与宗教思想。《约伯记》的诗跟之前的经书不同,文字受亚兰语影响,有不少借词。亚兰语是希伯来语的近亲,古代叙利亚人的语言——至今仍留存在偏远山区,好莱坞大片《基督受难》里耶稣和门徒说话,用的便是语言学家参照那山区土语重构的“古典亚兰语”——波斯帝国扩张后成为通行近东的一门“官话”。以色列入囚巴比伦,继而沦为波斯的臣民,亚兰语就慢慢取代希伯来语,为子民日常使用;词汇进入知识精英的希伯来文表达,应该再晚一点。从作品内容包括用事用典来看,诗人不仅熟悉《摩西五经》,还通过关于人生祸福、考验与公义的辩论,回应入囚巴比伦前后,耶利米、以西结等先知传布的教义学说。而那弥漫全诗的勇敢的怀疑精神,对个人命运、善恶报应的个体责任而非王室和国家前途的强烈关心,都指向子民重返家园后,在异族统治下的生活创伤与信仰焦虑。所以学界通说,《约伯记》大体成形于公元前七至四世纪间(《新牛津注释本·约伯记前言》)。 这个年代,我们可以肯定,撒旦仍是御前天使,尚未因反叛上帝而“坠落”天庭,举为现世魔王。
逃命真的,人被上帝教训,是有福。 全能者的惩戒,请不要拒绝! 损伤是他,包扎也是他; 病痛之手即医治之手。
以利法如是说(5:17-18)。他同比尔达、祖法是约伯的朋友,或也是长辈(15:10)。但本着善恶报应的教义,他们认定,人遇祸是因为背离圣法,不管有意无意,记得与否。即便完人也会偶有疏失,难道不该领受教训?另一方面,恶人得福虽是普遍现象,可也不必怨天尤人。大卫王不是说过:“不要因恶人而生气,造孽者你不可嫉妒;就像野草他们转眼凋残,又如绿叶落地干枯”(《诗篇》37:1)。反正,恶人恶事是长不了的:有罪必罚,惩恶有期,那是上帝定下的规矩。 他们告诫好人,应把灾殃当作考验信仰,莫追根究柢。因为神的报应绝对无咎,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赶紧悔悟,求宽赦还来得及。是呀,“谁能明察自身的过错”?若无耶和华的惩戒,人心底隐藏的罪戾又怎会“涤净”(同上,19:12)?然而约伯竟咒诅生日,连同母亲怀孕之夜!听着他不停地呻吟抗议,谴责至高者不公,三人更觉得他是犯了大罪。 于是以利法带头,往约伯的伤口撒盐:“你想想,无辜的有谁死于非命,什么地方,又曾灭了义人”(4:7)?仿佛血泊里的儿女奴婢都是恶棍,罪有应得。还开导忠仆:“若是我,我只向上帝祈求,要上帝俯听我的苦衷”(5:8)。跟着,比尔达也是同样观点,“真的,上帝决不会抛弃好人,不会扶持恶人的手”(8:20),敦促约伯认罪。约伯不服,坚称清白。祖法便狠狠数落,要他停止争讼,张开双手,接受耶和华的“拯救之道”,而后“就会懂得,上帝少算了你几多罪愆!”(11:6) 我们知道,善恶报应在摩西传统,子民外族不论,皆是团体责任,并可以隔代惩罚“向子孙追讨”(《出埃及记》34:7)。不过,圣法对罪责亦有限定,如这一条诫命:“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只担自己犯的死罪”(《申命记》24:16)。但罪责自负作为普遍适用的原则,先知启示较晚,至南国覆灭,子民入囚巴比伦,才逐渐确立(见《以西结书》18章)。 问题是,无论报应是否止于现世,抑或寄望于来世而无限延宕,好人受苦都是罪责自负原则的例外。古人的解释,是指出报应论的背后,有一善恶比例问题。如犹太哲人麦蒙尼德(1135~1204)主张,总体而言,世上的善大大多于恶,占主导地位的是福,而非祸(纳德勒,页88)。可是,忠仆蒙冤毕竟不公;就在全能至善的主的眼底,在他以圣言开创的“非常之好”的世界(《创世记》1:31),罪恶畅行无阻,弱小饱受欺凌,这又是什么比例?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位约伯式思想者伊万所说:天国再美妙,教义再圆满,哪怕代价仅是一名小童遭人虐待,他流下的一滴泪——为了那一滴不获救赎的苦泪,良知就只能拒绝天国,退还门票。因为,用牺牲无辜来换取大写的“福音”,在道义上说不通(《卡拉玛佐夫兄弟》卷五章四)。 子民心中的道义来自圣法的教导,而圣法立于信约。若是信约无效,好人受苦所揭示的,便不是耶和华父子考验忠仆的所谓“奥秘”,而是那“信约之国”幻灭后,不打引号的福音,亦即上帝创世的“道德困境”。因为显然,人子的苦难之大,之黑暗无涯,唯有造他的神能够负责,并终将承担一切:就在今世。 所以,我们这世界不是如莱布尼兹(1646~1716)设想的,“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那个”,肯定不是。相反,一如当年挪亚所见,洪水未到之先,它已经罪恶泛滥,到了不能再腐败的地步——再进一步,恶即化作无辜(tam),甚而时时假充神圣,装扮“福音”(苇叶,页79, 90)。 一天,惊悚悬疑电影导演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偕友人驱车穿越瑞士。忽然他指着路旁,连声“恐怖”。友人看去,只见一黑衣牧师拉着一个小男孩说话,将手搭在他的小肩膀上了。导演把头探出车窗,朝男孩大叫:快跑啊,小孩,逃命哪!(道金斯,页318)
赞颂如果三友人是上帝的辩护人,约伯便是控诉不公的原告。他的滔滔雄辩有两个高潮,一是以忠仆身份自辩,“我的申冤者永生,并且最终,他将站于尘世之上”(19:25);即坚信救主不会坐视好人受苦,终会“应诉”垂听冤屈。二是重申敬畏上帝,但不怕与之争讼:“我画押在此,请全能者回答”(31:35)。不过他也意识到,如此论理,除了耶和华既当被告又做判官的矛盾,还有一个弥合不了的诉讼能力差距:“凡人怎能向上帝称义?人如果硬要同他争讼,一千次指控,连一次也答不上”(9:2, 15以下)。何况—— 我纵然有理,也不敢主张哪, 只能哀求我的审判者开恩! 从前我呼唤他便应答,可现在 我不信,他还会垂听我的声音。 他为了一根头发就害我, 无缘无故一再摧残; 连喘一口气也不容许, 他让我吃尽苦头! 论力量,自然他是强者; 上公堂呢,谁又能传唤上帝? 即使能够称义,我的口仍会认罪; 尽管我操守清白,他照样判我堕落。 清白?清白我反而认不得自己了, 这种人生,我厌恶! 所以我要说,好人恶人 其实是一回事——他一概灭除! 天灾突发,无辜横死,他 却在嘲笑人的厄运。 当大地沦陷于恶人的淫威, 那蒙上判官们眼睛的, 如果不是他,是谁?
绝望之中,约伯转而质疑造物主未能明察案情,尽信约义务,抑恶扬善,区分有罪无辜(10:2以下): 我要上帝:先别定我的罪, 告诉我,你指控我依据何在? 难道虐待、唾弃了你的亲手所造, 让恶人的诡计得逞, 你才觉得是“好”? 难道你也是肉长的一双眼, 只看到凡夫所见? 难道你的日子也有尽时, 年岁与常人无异? 所以你才刻意挑我的过失, 追究这样那样的罪行—— 其实你一清二楚,我完全无辜; 是呀,谁也逃不出你的掌心!
这里,讽刺是双重的。上帝六天创世,心中认定而重复七遍的“好”字(tob,《创世记》1章),变成了耶和华摧残亲手所造,让恶人诡计得逞的“好”。而这“好”字背后,则是天父全知这一古老信念的倾覆。常言道:人观外貌,神察内心(《撒母耳记上》16:7)。因为上帝审视的是人的内心,他才能主持公道,“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才能应许做子民的庇佑,“唯有我,才是‘他’,除我之外,别无他神。我杀我生,我伤我治,谁也逃不出我的掌心”(《申命记》32:35, 39)。可现在,那允诺不再可信。全能者在忠仆看来,像是还不及“凡夫”会判断好人清白;故而不如走下天庭,换上一副肉眼,入居受造者即亚当子孙中间,亲身见识人世的罪恶。 精神分析学家荣格由此申说,约伯大胆暗示,上帝可放弃神的尊位,进入“常人”的生活经验,体察苦难与不公,乃是近东宗教思想的一大突破。就其福音的启示而言,便是造物主作为祸福之源,理应也是天下一切苦乐的大承载者。历史地看,则指向了“言成肉身”,耶稣降世,加入被虐待唾弃的苦灵之人,担起他们的“考验”和屈辱,受难而成全救赎的伟大历程。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何抛弃我?eloi eloi lema sabachthani?忠仆在十字架上呻吟(《诗篇》22:1,《马可福音》15:34)。无辜者的苦难的价值,在于极像在天之主无辜,却承受了“创世之恶”(苇叶,页112)。 如此,好人受苦(如约伯、耶利米、耶稣)不仅是世人得救的必要条件,更是信仰的日常维护:正是通过忠仆蒙冤,上帝之名才得以继续被信从,公义才不至于败坏,而值得追求。受苦,因而是无辜者对施苦难的主的一次险胜;是迫使他“出空了自己,取一个奴隶形象,诞作众人的模样”(《腓力比书》2:7),下到罪恶之邦与我们同行。 愿约伯的名永受赞颂。
称福若非三友人劝诫的是约伯,他们的报应论也就奏效了:好人受苦连着至高者的奥秘,不应以冤屈论之。但那只不过意味着,对于思想者,信仰说服不了理性,须诉诸道德禁忌;或者用尼采(1844~1900)的话说,敬畏乃理性之自裁,是对道德的僭越。 为了避免僭越与自裁,论者往往将善恶报应纳入希腊化以后发展的教义,解作申冤不一定在现世,而属于死后的复活,永生及“永灭”(’abaddon,26:6)。这样,忠信者遭难看似公义不彰,实乃准备加入永生之荣耀,如圣保罗点明:“现时的苦难,比起那将来要在我们身上彰显的荣耀,是微不足道的”(《罗马书》8:18)。 可是约伯问的,并非将来进天国获永生的福恩——他“敬畏上帝,远离恶事”,从无指望末日复活的报偿——而是为什么,在这造物主宣称“非常之好”的世界,“恶人不死,反而颐养天年,势力嚣张”(21:7);为何上帝全知全能,报应却难得及时,而好人须忍受不公,甚至陷于绝望?他是在质疑人神关系的根基,耶和华“报应有时”的承诺。其实,以利法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所以他说(4:17以下): 凡人岂可对上帝称义, 在造物主面前,自以为洁? 看,上帝连自己的臣仆都不信赖, 天使身上,还要挑剔过失; 何况那些借泥屋栖居, 尘土所造,一碰就碎 蛾子般的人类! 晨昏之间他们就化为齑粉, 永远泯灭而没人察觉。 帐篷索子一抽便到了死期, 至死,他们仍无智无识。
这里,善恶报应不再是神的保证;它成了人的伦理守持,虽然是“一碰就碎蛾子般的人类”。故此,好人受苦称福或“约伯福音”的要点,就不在称福者忏悔,苦尽甘来,而在他的沉默——那不受“信赖”的忠仆沉默了的道德意识:苦难不是别的,就是上帝的公义。 及至旋风蔽日,耶和华驾临,确认了亚当子孙的愚妄,人生之脆弱偶然,及那大智慧的威能无限——这时,人的道德法则、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一切的一切,当天父不予回答且人子无资格询问,在救主出离之后,都要由人自己去思索、探求、建设与维护,并立法为之称福。
眷顾三友人同约伯辩论时有无邻人在场,经文未说。但有一个年轻人显然用心听了。因为辩论甫歇,他就愤愤然起身“略陈浅见”,将双方猛批一通;认为约伯不对,“把义归了自己而非上帝”,而三友人不智,“竟然置上帝于不公”。(32:2-3) 学界通说,艾力胡六章(32-37章)是后人编辑,插入约伯自白与耶和华训谕之间的一个文本单元,由若干片断组合而成。该单元词汇风格与前后文迥异,亚兰语表达增多,且情节突兀,如同第二十八章“智慧颂”,抽掉也不会影响叙事的节奏和完整。 艾力胡的发言,有帮传统教义做结论的意思。但总体上无甚新意,只是重复三友人的观点,强调因罪降罚,除恶有期。不过他也有一处发明:劫难或许看似“无缘无故”,却是全能者布置的儆戒,可以教人谦卑,预防罪孽(33:16-17): 他悄悄打开无备的耳扉, 放进恐怖的幻觉! 为的是让人悬崖勒马, 剪除他心里的自大。
于是义人同恶人一样,也当了“罪的奴隶”(《罗马书》6:6),时刻处于触罪不洁的状态,无论向善与否。在此意义上,艾力胡是救赎论者,可看作后世基督教学说的先声。他的话稍嫌罗嗦,又有点自负,盛气凌人,喜欢炫耀修辞技巧,是卫道士虚伪、偏狭的道德优越感的生动写照。 “但是,上帝用受苦来搭救受苦人,以灾难开启他的耳扉”(36:15)。此句呼应前文,暗示忠仆遭灾是一条救赎之路——受苦原来是蒙福的前兆,谢谢天父不忘考验!换言之,既然亚当后代人人有罪,来世便是玷污了的魂灵,如撒旦“推定”;那么约伯不好好反省,考验中不知悔改,“满脑子恶人的官司,纠缠于讼词和判决”(36:17),便是走了迷途。恰好暴露了他罹祸的原因,“生于女人,却还想称义”(15:14)。 艾力胡费了好大的劲驳斥四人,还朗诵了一篇颂辞,礼赞“上帝至大,超乎想象”(36:26)。可是,待到耶和华鸣雷降谕答复约伯,仅要三友人献了全燔祭(赎罪),却只字不提年轻人。仿佛后者的喋喋不休,正是所谓“心中自以为智”——不敬畏,也不受上帝眷顾(37:24)。
见证不信,你看那河中巨兽, 当初我造你也造了他! …… 还有海龙!你能用鱼钩钓他, 拿绳子捆他的舌头?
旋风呼啸,神怪受造(40:15, 25)——耶和华非但不理会约伯的申诉,反而以大力为知识,讥嘲好人,要他解释创世的奥秘并各种自然现象。约伯没有想到,天父绝口不谈自己承担的信约义务,即如何救助忠仆,却斥其“一味强辩”“诘责上帝”(40:2)。他被问晕了,不敢回答——不能想象,“谁能给上帝传授知识,居高者皆归他审判?”(21:22) 然而耶和华仍不满意,他举出巨兽(behemoth)与海龙(liwyathan),“上帝的第一件杰构”(40:19),要约伯承认,相比之下,人子的微不足道。这一双巨无霸,旧说指非洲河马、鳄鱼(如和合本、思高本),实为古代近东神话里象征混沌深渊的怪物,是创世神必须制伏的敌手(参较《诗篇》74:13, 89:9以下);也是救主发誓,在审判之日,公义最后胜利之时,他要打碎其脑袋的古蛇或戾龙(《以赛亚书》27:1)。 但是,末日到来之前,怪物却是上帝指定的海陆霸王,代表“创世之恶”对亚当子孙的塑造、训导及管辖。作为造物主最引以自豪的作品,又隐喻着至高者与脱胎于他形象的人之间,极遥远的距离和无从探知的奥秘。而且,因其注定要逃出深渊,荼毒生灵,挑战圣法,早早就做了“现世元首”撒旦的化身(《启示录》12:3以下)。 现世既已归属耶和华宠用的骄子,祸殃即如神恩浩荡,冲决一切道德藩篱。诚如耶稣谆谆教诲,“因为他让太阳升起,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亦不分义与不义……所以,你们必须达于完满,一如你们的天父完满”(《马太福音》5:45以下)。于是我们懂了,为何全能者施恩,决不以人的是非或律法为界;救主之公义,竟是接受并要求好人受苦,因为非如此不能维持子民对他的信从。但拯救,必定是抗拒创世之恶——脱去神的面具,人子也学会“出空自己”,忘却企盼而为哀痛所充盈,那样一种绝望中的“反创世”——犹如约伯,诅咒生日与母亲怀胎之夜。 受苦,因此是人世的定数,考验永无止息;而苦难之大,不可测量,因它源于天庭,是救恩在下界的唯一的见证。
触罪果真你想推翻我的裁决,归罪于我,而自诩为义? 那旋舞着的云柱掷下雷霆(40:8),是要约伯明白,就耶和华的大力而论,亚当(人)不是创世的终极目的,也担不起那份责任。人虽被赋予理性、意志和智慧,却只是受造的一物;从天庭观之,跟归其“统治”的游鱼飞鸟走兽爬虫,地位是不相上下的。只因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子,开眼知羞,才略略高出其他动物一头(《创世记》3章):他可以给自己构建一座道德世界,能够运用自由意志,选择行善作恶。而道德的渊源,在造他的天父;具体说,便是上帝与完人挪亚并亚伯拉罕祖孙三代立约,为之赐福,而后,在西奈山授摩西的圣法。 约伯同三友人各执一词,争论再三,双方依据的都是圣法;即以人受之于神的伦理和罪罚观念,来抗议上帝不公,或为之辩护。但好人受苦、恶人享福,不免跟报应论的个体责任矛盾,让造物主陷入“道德困境”,危及人神关系的信约担保(hypostasis,《希伯来书》11:1)。诚然,圣法降世为子民界定善恶是非,指明了耶和华的拯救之道。那救恩的苦难之确证(elenchos),或上帝的创世宏图,却要留待摩西之后众先知的启示。因此,那“道德困境”一旦成立,当美神子“赌”赢天父,信约失效,其直接后果便是颠覆了传统教义,使忠信者迷惘,思想者不平。而这一切,早在万军之主的掌握之中。他按下狂飙,彰显大力,决意证成那因创世而起,至高者对受造之万物的绝对主权。 为此,耶和华才没有如忠仆祈求的,立刻消弭冤屈;相反,他褒扬海龙的神秘伟力,标举其超乎人类理性的地位。这么一来,便取消了约伯争讼问责的资格——看,人在天地间何其渺小又脆弱,而海龙却是救主的宠臣!无怪乎混乱不公、屠杀与奴役成了这世界的常态,如阳光雨露不可或缺——如上帝向他的受膏者(mashiah,七十士本:christos,“基督”)即征服巴比伦、打破子民囚牢的居鲁士大帝宣告(《以赛亚书》45:6以下): 我乃耶和华,别无他神。 光是我造,黑暗亦是, 福祉我赐,灾殃亦是, 我乃耶和华——成就一切。
“成就一切”,所以绝对豁免:圣法仅适用于人世,而不得溯及或约束天庭,因为全能者之主权超乎黑暗光明,乃是祸福之本源。这,就是那“搅动深渊如拌沸鼎”者所象征的绝对主权(41:14以下): 他勇力蓄于颈脖, 前行,有“恐惧”跳舞, 站起,则神灵战栗; 击碎浪涛,看他们畏缩一团!
约伯只好屈服,在豁免了信约义务的“无与伦比的蛮力”面前,承认无知——信不等于知,更不及义:“是我,乱说我不懂的事,那超乎我悟性的奇妙的一切”(42:3)。 这一次,是海龙让忠仆坐回炉灰,开始忏悔,口不触罪。
家产尾声回到散文(42:7以下),与楔子遥相呼应。评家多数不中意这“大团圆”的结局:以海龙压服约伯,听他道一声“忏悔”(nihamti),耶和华便重新赐福,让忠仆苦尽甘来。多少有点画蛇添足,anticlimax,迹近好事者“虔诚的窜改”(布鲁姆,页15)。 然而,那大抵是现代小说培养的审美趣味,不是古人的叙事传统和宗教理想。其实作者的深意,或约伯福音的要点,全在收尾的几笔。简洁有力,且出乎读者预料:上帝非但没有褒奖秉持传统教义的三友人,反而责其“蠢笨”,妄议救恩论争不力,“竟不如我的仆人约伯在理”(42:8)!从而肯定了思想者的激进立场,及他对报应论教条的批判(13:7以下;格林伯,页299): 别想用谎言为上帝辩护, 以假话来替他开脱; 那样偏袒上帝, 自命为他的辩护人——不行! 等到他查明真相,有你们好看; 上帝,岂能当常人一样欺瞒? 他见你们私心偏倚, 必定会厉声谴责。
同理,开头约伯“充当好人”,骂妻子“蠢妇”,就是犯了卫道士式的偏狭自负;须破除信仰上的道德优越感,始能复归神恩。果然,悔过祈祷之后,天父加倍赐福,好人“又生了七子三女,长女取名鸽媛,次女桂君,幼女眼影。世上找不出一个女子,如约伯的女儿那般美丽”(42:13-15)。无疑,这也是对约伯妻敢于“赞美上帝”的嘉许,让她继续“同耶和华一起造人”。发妻或“约妻”生子(《玛拉基书》2:14),乃是忠仆苦尽甘来的一项必要条件,因他后半生攒起双倍的驼驴牛羊“大群仆役”,须有嫡子继承,才算“在上帝手里得福”。否则在古人眼里,等于挣来的家产“尽数给了外人——成了嘘气”(《传道书》6:2)。 虽然尾声未这么写,但可以推定,约伯妻是那“七子三女”的母亲。因为如果约伯休妻另娶,或纳妾求子,或“蠢妇”受了惩罚,作者不会不说明。若是救主降恩,让死去的儿女复活,经文也应载录。但显然,至高者不想用神迹来启迪世人;真信仰无须任何征兆的见证(《约翰福音》4:48)。 实际上,约伯之诅咒抗议、与友人激辩,多少是被妻子的话“开开眼睛”的结果。如今,耶和华说了忠仆“在理”,约伯便觉悟了:妻子的睿智、勇气和不信教条,独是一份神恩,“凭上帝佑助”。从此,他仿佛变了个人,不再随便讲谁是“蠢妇”了。并且特别宝爱三个女儿,尊重其意愿,乃至移易旧俗,让女儿同儿子一样继承家产(42:15)。
遗忘可是苦尽甘来,家业兴旺,四世同堂,约伯真的幸福了吗?将心比心,只能说,他怕是无法蒙福而不哀伤的。除非他完全失忆,即忘记“无缘无故”遇害的儿女仆役,并禁止家人亲友以任何方式提及那场灾殃,以免唤醒了那遗忘的爱和痛——天下第一的好人,绝无不爱包括奴婢在内的“邻人”的道理(《利未记》19:18,《马太福音》22:39)。幸福,不是良知的瘫痪;那忘得了的,也不是爱。况且,假使他真能失忆,妻子跟众人都荒冢般的沉寂,日复一日,他又如何感受福恩的“加倍赐予”呢? 忘却苦难,须以立信为基础。或者说,大苦难中,唯有强烈而专一的信仰可以压抑痛楚,麻木感情,求得遗忘。信仰,因此是救恩秩序的第一也是末一道保障。若无信仰支撑,约伯的命途,大概就是“赞美上帝,死掉算了”。倚靠虔信,他才能选择失忆,将冤屈和不公掩埋;才能接受亲友的“安慰”、“同情”(42:11),把攫走的生命看作可以失而复得的产业:“耶和华给的,耶和华拿去”,忘掉便是“得福”。 所以,尽管耶和华的忠仆自此陷于无边的哀痛,与妻子一道,他必须学会坚忍,“延岁一百四十”而不得速死,那名为“出空自己”的坚忍,“约伯之坚忍”(《雅各书》5:11)。同时,“大恶”治下,遗忘如花,又常使世人无备,极易受诱惑而堕落,反反复复,不汲取教训,辜负救主的期望。如此,信从上帝和追随撒旦,居然起作用的是同一条原理——遗忘。
哀哭所以,忠信者要时刻警惕,待人莫自负。须知,是罪人便不可骄傲,更不能自命真理;此乃撒旦的使者百般折磨圣保罗的用意。而主对使徒说:“我的恩于你足够了,大能在弱处才显得完满”(《哥林多后书》12:9)。 约伯坐下,可谓病弱之极。但真理和上帝,他两者皆无舍弃,如犹太哲人布伯所言。 那是因为,敬畏者只有承受着哀痛,才会谦卑立信,归于天父。而真理就在苦难之中,故撒旦之邦,神恩到处,每每忠仆受苦。 愿真理与思想者同在,当他的中保,替他辩护——传他的福音,伴他哀哭(16:18-21)。 二〇一〇年九月初稿,一一年八月定稿 连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1.10.23~12.4 艾尔曼(Bart Ehrman):《上帝的难题》(God’s Problem: How the Bible Fails to Answer Our Most Important Question – Why We Suffer), HarperOne, 2008。 布鲁姆(Harold Bloom):《去哪里寻求智慧》(Where Shall Wisdom Be Found?), Riverhead Books, 2004。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上帝是错觉》(The God Delusion),Houghton Mifflin Co., 2006。 冯象:《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北京三联书店,2007。 冯象:《政法笔记》(附利未记),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格林伯(Moshe Greenberg):《约伯记》,载《圣经文学指引》(The Literary Guide to the Bible),Robert Alter & Frank Kermode编,哈佛大学出版社,1987。 纳德勒(Steven Nadler):《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那个》(The Best of All Possible Worlds: A Story of Philosophers, God and Evil), Farrar, Straus & Giroux, 2008。 帕尔蒂丝(Ilana Pardes):《圣经里的反传统:女性主义解读》(Countertraditions in the Bible: A Feminist Approach),哈佛大学出版社,1992。 佩格尔思(Elaine Pagels):《撒旦起源》(The Origin of Satan: How Christians Demonized Jews, Pagans and Heretics), Vintage, 1995。 威利克(Jed Wyrick):《论犹太、希腊与基督教传统中作者之确认与正典之形成》(The Ascension of Authorship: Attribution and Canon Formation in Jewish, Hellenistic and Christian Traditions),哈佛大学出版社,2004。 苇叶(Simone Weil):《重力与神恩》(Gravity and Grace), Emma Crawford & Mario von der Ruhr英译,Routledge Classics, 2002。 杨周翰:《十七世纪英国文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智慧书》,冯象译注,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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