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的怀疑论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1711一1776)年老的时候讲过一句话:“自然是原则没有办法了解的,因为它强过一切原则。”(The nature is always too strong for principle.)就好像热胀冷缩的原理。水越冷越收缩,但温度降到摄氏四度时,它就慢慢膨胀,这是我们没有办法去明白的,但却是必需接受的原理。休谟虽然反对上帝,反对圣经,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自然是原则没有办法了解的,因为它强过一切原则。”将这句话推衍,我们可以说:“生命是原则很难完全理解的,爱也很难被理性完全理解。”(Life is too strong for logic;love is too strong for reasoning.)理性不能完全明白爱,因为爱包含了生命的所有层次,而理性只是生命里的某一层次而已。
不敬畏上帝的人结合,很可能是因为女的长得漂亮,所以男的爱上她;也可能是因为男的很有钱,所以女的接受男的追求。这样,他们动机不同,他们的爱的源头就不一致。我有我爱的源头,你有你爱的源头,这两个源头都是主观、自我权威化的,两个源头都是以自己在过程中的标准为标准。结合之后,他们在过程中成长,越来越成熟,女的发现还有更多更有钱的男人,男的发现还有比太太更漂亮的女人,于是便产生了危机。凡是在过程中的就不是绝对的,需要加以绝对化的本来就不是绝对的,把相对过程中的原则绝对化,这是很危险的。和谈、交换意见、条理分析,就能够让有两个不同源头的爱的夫妻达致和谐吗?还记得“生命是原则很难完全理解的,爱也很难被理性完全理解”(Life is too strong for logic;love is too strong for reasoning.)这句话吗?爱就是爱,不必有任何理由。当你不再爱时,任何理由也不能改变已经不再爱了的决定,理由已经没有地位了,因为你已经绝对化自己,你已经不是原先过程中的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