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
22问:基督既为神的儿子怎样成为人?
答:神的儿子基督成为人,乃是取人实在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藉着圣灵的能力,在童贞女马利亚的腹中成胎而生,但是没有罪。
①来二14: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②太廿六38: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
③路一31、35: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取名叫耶稣。……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兹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④来七26: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从上一课我们认识永生神的儿子基督成为人。祂继续为具有神、人不同两性之位格,直到永远。在这一课,我们继续讨论这事如何成就。为了讨论此题,我们首先讨论比较罗马天主教和改革宗对基督从童贞女而生的见解。
罗马天主教强调“童贞女”这个字,马利亚是被关注的对象。结果她被高举,她被誉为神之母及天后。在改革宗的见解中,基督是被关注的对象,强调“降生”这个字。基督虽为永生神的儿子,祂降生(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却生为人子。这表示祂被降卑,被显为卑微。祂本远在人类之上(为创造者及万有之神)却将与人同等。祂甚至戴上荆棘冠冕,代替所有的罪人接受咒诅。
为了避免对这圣经及要理问答之重要教训有所误解,我们必须提出“称为利亚为神之母是否正确?”这问题。从上面的图解可看出,“神之母”马利亚这句话经常被用以称颂马利亚。当这句话被用以高举马利亚与神同等时,这话是绝对错误并冒犯神的尊荣。但同时,我们要明白同样这句话可用以表达某些真确的事实。圣经、要理问答都教导我们耶稣基督是具有二性之位格。祂是神同时又是人,当耶稣从马利亚出生时,祂是神同时又是人。马利亚所生的婴孩是位神——人。故此马利亚不是耶稣(祂是神)的母亲。在这意义上,称马利亚是神之母不单正确,而且相当需要,但留意我们这样说并不是高举马利亚与神同等,而是因为耶稣实实在在的降到马列亚之地位上。
我们必须避免两种错误以帮助我们对这要理问答所讲之奇妙事情有正确的观念。①第一种错误是把童贞女性与无罪混肴。罗马天主教对童贞女马利亚的解释不单是马利亚于耶稣出生之前是童贞女。根据罗马天主教的教导,马利亚于耶稣出生后仍然是童贞女。换句话说,根据罗马天主教的教训,马利亚从未与她丈夫同房。很明显,这是极为邪恶的教训。如果马利亚与约瑟结婚(事实如此)而又拒绝与他同房,她将因此对她丈夫及对神犯罪(参林前七3—5)。圣经记载约瑟(没有与她同房,等他生了头胎的儿子)(太一25)。这节经文清楚指出耶稣出生后,约瑟和马利亚同房。罗马天主教支持这教训的原因是:马利亚必须是童贞女,马利亚方是圣洁的。马利亚必须是圣洁,耶稣方生而无罪。②第二种是新神学派的错误。新派人士拒绝接受任何神迹。他们大部份认为基督不是无罪的。部分新派人士或许承认耶稣是无罪的,但他们坚持耶稣无罪并不一定因为祂由童贞女而生。他们说就算耶稣是马利亚和约瑟的肉身儿子,祂仍然能够是无罪的,祂仍然是神在人性中道成肉身。但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凡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换言之,如果耶稣如其他人一样(由肉身父母亲所生),祂会有罪性。这并不表示夫妇的性爱关系是有罪的,而是性爱关系成果而诞生之婴是有罪的。(过程并没有不妥之处,而是成果有罪)。
换句话说,耶稣从童贞女而生这事实是必须的,因为耶稣惟有藉神迹而降生,方没有罪而具真正之人性。这完全是圣灵的大能,与童贞女马利亚之圣洁及德行无关。天使向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路一35)。说马利亚被“荫庇”这意思是:虽然马利亚是一充满罪恶的人(除了耶稣外,所有人都如此),圣灵看她所生的孩子是无罪的。我们从“因此所要生的圣者”这句话可清楚看出作工的是圣灵,而不是马利亚,圣灵是整个神迹的基础。故此如要理问答所说,基督从马利亚“获得”人性,但没有取她的罪性。”要理问答中的“实在的身体”指耶稣取了如我们所有的躯体(但是没有罪)。我们要强调这点,因为在早期教会史上有被称为“幻影派”(Docetism)之异端,主张基督只“似乎”(或显出)有肉身身体。他们说神不可能有肉身,亦不可能受苦及死亡。这教训在今日并不普遍,较常见的是否认基督的神性。但有些教会(如非洲多处之埃及人教会)仍只相信基督的神性(祂是神)而拒绝祂的人性(祂有实在的身体及理性的灵魂)。要理问答中的“耶稣有理性的灵魂”的意思是:正如我们有身体及灵魂,耶稣也有人的身体及灵魂。在早期教会史中,有人只承认耶稣有真正的身体,但否认祂也有理性的灵魂。他们认为基督的神性取代了祂肉身内的灵魂。但这说法同样是对圣经明明的教训及我们救恩的要素予以否认。正如圣经记载耶稣的饥饿、口渴、痛苦等(证明祂有实在的身体),圣经也记载祂的忧愁、悲痛及祂智慧的增长等(证明祂有理性的灵魂)。如圣经所记:“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二17—18)。
我们再次强调,没有基督从童贞女出生的教义,就没有罪人得救的福音。韦斯敏德大要理问答其中两条问答很清楚的指出这教训。“为何中保必须是神?”“中保必须是神,以致祂能保存人的本性,使人不在神无限震怒及死亡的权能下,以致祂的受苦、顺服及代求大有功效,以致祂能满足神的公义、讨神的喜悦、买赎神的选民,赐予他们圣灵、战胜他们所有的仇敌并给他们永远的拯救”。换句话说,这是一件伟大的工作,除了神之外没有人能够去作。但另一方面,我们要问:“为何中保必须是人?”“中保必须是人,以致祂能改进我们的本性,服在律法之下,为我们的本性受苦及代求,体贴我们的软弱。以致我们能接受儿子的名份并心安理得,大有胆量的接近施恩宝座。”人需要救恩。换句话说,需要得救的既是人,那么只有藉着人的顺服,这得救的工作才能完成。基督要救人,祂也必须成为一个人。“使神与人的和好的中保必须同时是神又是人的位格,以致神接纳祂每一性与我们所作的都是全人类的工作。”换句话说,我们所需要的救主是能够亲近人又亲近神。惟有基督方能这样做,因为祂是具有神、人不同两性的位格,直到永远。
问题:
1、图中所显示有关于罗马天主教之错谬是什么?
2、有关改革宗的正确教训是什么?
3、称马利亚为“神之母”是否正确?请解释。
4、罗马天主教将童贞性与什么混肴?
5、马利亚与耶稣出生后是否仍为童贞女?请证明。
6、新神学人士对基督的出生有何错误的看法?
7、为何基督由童女而生是必须的?
8、为何圣灵荫庇马利亚(路一35)?
9、“真实的身体”是指什么?何种异端否认耶稣有真实的身体。
10、“理性的灵魂”是指什么?早期的异端如何否认它?
11、证明耶稣同时具有真实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
12、这教义对救恩是否必须?请列举理由。
第十八课
23问:基督作我们的救主所执行的职分是什么?
答:基督作我们的救主,在降卑与升高的境况中执行先知、祭司、君王的职分。
①徒三22:摩西曾说,主要从你们兄弟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
②来五6: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③诗二6:我已经立我的君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
为了显明这部份要理的重要性,我们首先说明基督教信仰各范畴间的关系。要理问答所包含的真理涉及以下五点:(一)人原来之景况,(二)旧约历史对人之救赎的预备,(三)基督的拯救之工,(四)罪人的归信,(五)真教会的标记。以图表表示如下:
先知祭司君王人过去知识圣洁公义现在无知罪孽邪恶以色列摩西及先知亚伦及其子孙大卫及其子孙基督神的话(启示给我们)祭牲(把自己献上)万王之王(降服我们)归信知识(律法与福音)情感(对基督的需要)意志(接受白白给予)真教会忠实传扬神的话正确施行圣礼认真执行惩戒。
当神造人时,祂是照着祂自己的形像创造(问答十)。人原来具有真知识、仁慈和圣洁,故此人理所当然为先知,祭司和君王(见第十一课)。当亚当犯罪堕落,我们也因他而犯罪及堕落。于是全人类(耶稣除外)都变成无知、有罪和邪恶。圣经之全部讯息都是有关神从这沉沦景况拯救其中一部分人的事工。
旧约圣经告诉我们神为差祂儿子往拯救祂子民的日子而准备。整个旧约历史都是以神所拣选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为中心。起初,这些职份并没有清楚地划分。亚伯拉罕是一位先知(创廿七章),但他也献祭(创十三4),他似乎也是一位君王(创十四1、2、13、17—24)。但当亚伯拉罕的家族增长成为一国家时,神指派不同的人担负不同的职份。神指派摩西作先知,并应允他有其他的先知会继他之后兴起,直至那最大及末后先知来到(申十八15—20)。神也指派亚伦作以色列的大祭司,并吩咐亚伦的子孙接续他作祭司(出廿九29)。不久,神启示祭司的继续当基督来临也随之结束(撒上三35)。其后,当大卫被按立为以色列的君王时,神应许大卫家会继续直至“一位儿子”诞生,祂将永远坐在宝座上(撒下七12—16,诗二72,一一○等等)。当然,担负这些职份的人有忠心的,也有不忠心的。神藉忠心的先知传递祂的真道。藉忠心的祭司显示没有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神也籍忠心的君王显示祂的子民应如何在各事上顺服祂。神也籍着不忠心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尽管最好也未必常常忠心)使人察觉到非等到所应许的弥赛亚降临,救恩不会完全成就。于旧约时代末期,噩耗的日子临到以色列人时,这真理尤为明晰。
当主耶稣降临时,祂不单完成(或满足)每项职份,祂也在救赎之大功上将三职合而为一。(一)首先,祂在地上工作期间,①在祂之前或以后,没有人好象祂那样说话。自己就是真理,祂就是神全部之启示。神的道在祂里面(及祂所作的)得以完成。②祂为所有众人一次献上最后及足够的祭物,就是献上自己于十字架上。③祂宣称祂作为救主或审判者,对人有绝对之权柄。祂甚至命令风和浪顺服祂,以显出祂无上的权能。(二)但我们的主不单在地上一段短暂日子执行这三种职份,祂现在天上也执行。①过去祂籍着圣灵将神默示的圣经给我们,现在祂也同样藉着一位圣灵以圣经影响人的心。②当祂赐予祂选民祂一次献祭的益处时,祂也执行祂祭司的职份。祂籍道叫祂选民得益处,并以圣礼为印记。③现在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是属于祂。祂降服所有罪人,破坏魔鬼的工作。这工作会继续下去直至所有基督的敌人(包括死亡)被制服。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看出为何基督只在这三方面成为我们的救主。人因堕落成为无知、有罪和邪恶。只有当真知识取代无知,公义取代罪愆,圣洁取代邪恶时,人方能被拯救。失丧的罪人要作什么才能归正呢?(一)首先,他要认识除了基督藉着圣经和圣灵教导外,没有人能教导他。他要认识只有基督耶稣方为他的罪及悲痛的救法。(二)他要感受到他对基督洁净宝血的需要。他也要感受到基督所献之祭物是足够的。(三)因接受基督(单靠祂白白赐予福音中的救恩)之故,他要停止作罪奴仆的生活。换句话说,唯独基督成为他个人的先知、祭司和君王时,他方是得救的。
最后,我们要指出基督与那些否认祂为新约教会唯一的先知、祭司和君王的教会无份。当然,没有教会是完全的,有些教会较其他教会忠心。但教会需具下列之标记,方为基督之真教会。(一)忠实传讲神的话。真教会所教导的教训都是根据圣经的。人至少因此认识他们的罪和悲痛,并耶稣基督的工作。教导圣经以外其他书卷(例如摩门经)之“教会”都不是真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忠实地教导神的道。新派教会都不是真教会,因为他们否认(至少忽略)圣经中重要的教义。(二)真教会第二个标记是正确施行圣礼。真教会只替信徒及他们的孩子施洗,也只向那些具有真正信仰及行为正直的信徒施餐。我们不能称救世军为“真教会”,因为他们没有按照主所吩咐的原则施行圣礼。(三)真教会的第三个标记是执行惩戒。教会的长老要探访教会会友警戒他们假教训及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当一个人坚持于假教训或罪恶之行径,他们应被停止为教会会友。只有切实执行以上三点的教会,基督方真在他们当中。
这部份要理最重要的教训之一是我们不能将这三职分分开。我们不能抬高某一样而忽略其他两职份。例如,我们若要耶稣成为我们的救,我们必须藉祂的道及圣灵除去我们的无知,藉祂献上的血除去我们的罪愆,让我们邪恶的心意伏在祂统治权能下。有些人因认识一些教义就认为他是基督徒。但知识本身并不是归正。除非我们的情感、意志与知识一同改变,否则基督就不是我们的先知,祭司和君王。有些人因有强烈之情感(或许在一次著名讲员的讲道聚会中)而认为他是基督徒。但情感本身也不是归正。决志归主也应有真知识及意志上的更新。有些人因他决定改过自身而认为他是基督徒。但意志本身并不是归正。真正之决志在意志更新之前应先有真知识及情感。
这三种职份在教会内也有类似的联系。有些认为一间若能忠实传讲神的话及正确施行圣礼的教会,虽没有严格执行惩戒,她仍是一间教会。这思想在一些新神学泛滥的大宗派颇为常见,而且否认福音中主要信仰的人(甚至牧师和长老)仍准许继续为会友。然而在各地我们仍有传道人不断努力,忠实的向信徒们传讲神的道及施行圣礼。有些人盼望他自己的教会将来仍对神忠心,但经常的情况是三种标记其中之一(例如惩戒)的崩溃引致三者全部失去。当整个宗教软弱,每一会友都将身受其害。
问题:
1、亚当起初是否为先知,祭司及君王。请解释。
2、堕落的后果是什么?(对三种职分而言)。
3、旧约历史以什么为中心?
4、当亚伯拉罕的日子,三职位是否分开?较后又如何?
5、谁最先特别指派为先知、祭司、君王?
6、是否每种职份都有继承者?他们是否忠心?
7、神藉旧约中担负这些职份的人成就什么?
8、这三种职份集中于何者?请证明。
9、基督何时满足三职份?
10、罪人是否必须接受基督有三种职份方被拯救?为什么?
11、真教会的标记为何?为什么这些标记是必需的。
第十九课
24问:基督怎样执行先知的职分?
答:基督执行先知的职分,在于用祂的道和圣灵,将神的旨意指示我们,为要叫我们得救。
①林前二13: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
②约一18: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③提后三15: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
保罗称教会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二21)。正如其他基石被放置在房角石上,使徒和先知也被建立在主耶稣基督上。神授权旧约的先知为祂发言,他们所说的,所写的就是神的话。但是,他们不是靠着自己的能力说话,乃是基督的灵透过他们说话。彼得说:“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彼前一11)。因此,当基督来到世间,神话语的启示就显得完全。基督自己就是神所应许的先知,正如保罗说,在祂里面“所积蓄的一切智慧和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二3)。正因这缘故,我们靠着基督的死和复活,由预言的时代进入使徒的时代。预言指旧约圣经。在整体上,这是一本应许的书。新约圣经属应验的范畴。当然,在使徒时代亦有先知,但他们只是填补新约圣经写成前的空隙(如过往一样)。在新约圣经写作期间,先知们将神的默示记载下来,这就是现今的圣经。因此,今天教会中再没有先知或使徒,这正是基督“工作完成”的记号。只有当神全备的话语还没赐下的时候,才有先知及使徒。先知预言基督将要作的,而使徒记载基督所作的。我们在这里看见假宗教的一个特色。假宗教除了宣称基督(藉祂圣灵)透过圣经说话外,还承认其他宗教权威。例如罗马天主教主张使徒继承的教义。天主教说使徒将他们的权柄传递给继承人,并且,这些继承人(教皇)有能力说神的话。当教皇本着权威(按:彼得的职权,换句话说,教皇的职权)发言,他声称他所说的是无错误的。这观点明显地表明基督并没有完成神圣的启示。祂并不是那最后的先知,先知的继承并没有因祂的来临而终结。这就是罗马教会的使徒观。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很多现代的异端也显示同样的趋势,接纳“新启示”作为他们信仰基础的一部分。例如摩门教相信约瑟史密斯是基督降生后一千八百年来到的真先知。安息日会、基督科学会及耶和华见证人会等宗教运动均有同一之倾向,在圣经上加上其他教义成为信心及生活的准则。
基督教的历史观点认为唯有基督才是教会的先知,并祂现在是透过圣经向祂的教会说话。这并不表示人是无用的器皿,相反的,正如使徒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祂所赐的有使徒、有行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四8—11)。有些职份如使徒和先知是暂时性的。使徒和先知在圣经写成之前方需要。但是其他的职份(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是基督给予教会的永久恩赐。在今天,基督仍继续呼召人承担这些职份。但是,这些人并不是新启示的工具。他们的任务并不是创造新意,而是“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义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基督的工作——作今世教会唯一的先知——已经完成。完成的方法不是藉着给予新的启示,而是藉着给予人研读及宣扬那已赐下的启示——圣经。
从表面看,这说法使传道人的工作作用减少,并且使平信徒较次一等。但事实却相反,彼得说我们对圣经中先知话语的了解,比先知听见从天上而来神的声音时所了解的更实在。换句话说,因为圣经是神话语的记录,是神全备的话语,是明晰的,是自我解释的,又因神赐下圣灵,使神的选民能够明白圣经。我们因为基督先知的职分,比旧约时代任何一位神的儿女更蒙福。耶稣论及末后的先知,祂的先锋施洗约翰时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太十一11)。因基督藉着祂的道及圣灵直接向每一位信徒显示神的旨意,在今天甚至一位最卑微的信徒对神知识的水准较约翰还高。
我们要强调有关对神真知识的根基及在基督里救恩的途径只透过基督,藉着祂的道及圣灵而来。这不是说那些信经、信条、要理问答毫无价值。这些都是由未获默示的人所写成的基督教信仰的总纲。它们的价值在于(也只在于)它们忠于圣经。它们能帮助我们更快捷地学习圣经整体的教导。但是,只有当我们把它们与圣经作一比较,以圣经试验及证实它们,才能肯定所学得的知识是否正确。也只有在圣灵的带领下,我们才能肯定所知的是否正确。正如约翰所说:“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约壹2:27)。强调这个事实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信徒没有其他确据。有人说他接受教会所宣讲的,有人说他接受传道人所说的或一些具有名气的教授所教导的。也有人说会跟随父母所信以为真的去行。很多人倾向上述某一种途径,但从没有发觉他们正行在罗马天主教或其他异端的方向上。一个人除非他在所相信的事上的信心是基于神的话,他一定没有肯定和无伪的真知识。
在宗教改革的时代,社会普遍认为一般人不能拥有圣经。学者只有在谨慎地督导下方可研读圣经。但是,路德及其他改教者即采取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圣经。他们也相信未受教育的人(在圣灵的帮助下)比不信的学者更明白圣经的真理。在现今的时代中,我们再度看见:“只有学者才能明白圣经”这既陈旧又虚假的说法。但事实却是,否认圣经真理的是学者。引导教会偏离圣经的教导,趋向虚假哲学亦时常是学者。这并不是说学者是无用处的,而是说基督徒不能有任何事物的地位高于圣经(或与圣经同等)。每一位基督徒对基督藉每页圣经向他所说的话应存最崇高的尊重。并且,在阅读圣经时,应不断祷告。祈求基督赐下祂圣灵的恩赐以明白圣经的教导。
人若肯定地知道——并且是正确的肯定——自己所相信的是什么就有福了。人若能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说出自己心中盼望的缘由就有福了。
少年人应怎样指导他的路途呢?怎么样的亮光才可作为他们完全的指南呢?
主啊,你的道将平安地引导着,因为他们用智慧的心信靠祂。我一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
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以致我晓得你的旨意;也免得我犯罪。(诗一一九)
问题:
1、试用自己的话语解释在弗二21中使徒的意思?
2、为何基督降生后,先知话语便停止?
3、为何在使徒时期一段短短的时间,仍有先知?
4、纯正的信仰有何特别记号?试举例说明。
5、虚假的信仰有何特别记号?试举例说明。
6、“使徒继承”所指的是什么?
7、“本着权威发言”所指的是什么?
8、若唯有基督才是教会的先知?传道人的功用是什么?
9、我们是否因为接受圣经中基督的话语,而不能接受先知和使徒的话语之故而较次一等?请证实及解释。
10、信经、信条、要理问答的价值是什么?
11、使用信经、信条、要理问答作为信仰之辅助教材时应留意什么?
12、智慧的学者比我们更明白圣经是否属实?为什么?
13、文中所引述的诗篇提出什么问题?
14、试用自己的话语把诗人的回答写下来。
第二十课
25问:基督怎样执行祭司的职分?
答:基督执行祭司的职分,在于将自己一次献为祭,以满足人对神的公义所有的亏欠,而使我们与神和好,并且时常为我们祷告。
①来九28: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来八1:我们所讲的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
②来二17: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
③来七25: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现在我们要思想改革宗教义中的“有限度赎罪”,这是圣经中常被人误解的教训之一。使用“有限度”这词语于耶稣基督的死,使很多人不悦。我们同意使用这词不是最恰当的,用“特殊赎罪”会较好一些。不过,“有限度”一词最少吸引我们注意到圣经中一个重要的真理。就是耶稣基督只代替一部分人死,而不是为全人类。祂死是为救祂百姓脱离他们的罪(太一21)
为要明白这改革宗信仰中独特的教训,我们必须清楚了解耶稣基督的赎罪(或牺牲)是有限度的——不在于它的价值,乃在于它的意图。耶稣的血是宝贵的,其价值无以量度。它具有无限的价值。但奇怪的是,耶稣基督受死的功效却白白赐给所有听闻福音的人,不论他们被选召与否。不错,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纵然所有人接受福音中的救恩,基督牺牲的价值仍不会被耗尽。然而,在天父的计划中,祂的赎罪却有它的范围。那些真正被耶稣基督的血所拯救的人,就是那些按着天父的旨意藉着祂儿子的死所拯救的人,也是那些按着基督的旨意为他代死所拯救的人。正如耶稣在祂大祭司职份的祷告中说:“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祂的人”(约十七2)。耶稣论及祂的选民说:“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约十七6)。“我为羊舍命”(约十15)。“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六38、39)。当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祂甚至这样说:“我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十七9、10)。无可置疑的,我们的主耶稣着意把祂死的功效有所规限,规限于父神赐给祂的人。
有两种看法与圣经的教训相违背。其中一种看法,我们可称它为“绝对普救论”(absolute universalism)。这看法由一称为普世教会的宗派所支持。它的教训是神意愿(或预旨)全人类的救恩;就是基督降生拯救全人类,并且他们最后必被拯救。这看法最少教导我们所发生的事情都是神所计划(或预旨)的。它告诉我们父神及主耶稣基督都向一目标而工作,并且达成所预定的目标。但是,圣经的教训很清楚的指出有部份将永远沉沦,人若以圣经是神的真理,就不能支持上述的讲法(参太廿五31—46等)。故此“绝对普救论”在过去为绝大部分基督徒所拒绝。不过在结束讨论这看法之前,我们要指出“绝对普救论”的看法在新神学派及世界基督教协会(WCC)中仍然很盛行。
对那些愿意接受圣经为神话语的人,仍持有两种看法。一种可称为“条件普救论”(Conditional Universalism)。另一种是“特殊拯救论”(particularism),这是改革宗有限的赎罪教义另一个(或较好的)名称。以图解释这两种方法如下:“条件普救论”认为神的旨意(元旨)不是特别拯救某一些人,而是部份的拯救所有人类,所余下的救赎部分需要靠着人自己去完成。换句话说,没有人不靠基督而得救,但是基督也不能拯救一个没有他自己功劳的人。“功劳”通常指人的自由意志,人藉此(靠着他个人的能力)悔改及相信。这好象一宽阔的大桥。桥虽宽阔,但只跨过河面一部分。桥有足够的地方容纳所有人,但人必须先游往(靠着他个人的能力)及爬上桥梁。这看法骤眼看来很具吸引力,它使救恩成为全人类这一事得到实现。但是,甚至那些同意这看法的人也承认只有部分人被拯救。故此,支持这看法不见得有更多的好处。这个被认为是全人类的救恩,实际上只部份人获益。但是,那恐怖的事实,就是人必须否认耶稣基督是救恩唯一的创始者,才可获得那表面上看来是为众人的益处。
纯正的教义是“特殊拯救论”,就是耶稣基督将自己献上成为某些特殊人物的代替。这是父神的计划,祂差遣祂儿子来完全地拯救某些人(而不是部份地拯救全人类)。正如旧约中的大祭司在圣所献赎罪祭时要挂上刻有“以色列儿子名字”的胸牌(出廿八21),耶稣也只代表祂的选民,而不是全人类。这好象一横跨整个河面的大桥,本意不是给所有人部份的经过汹流,而是让部份人经过整条河。因此,圣经称耶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人(来十二2)。祂不单为祂的子民付上全部的赎价,祂也差遣祂圣灵重生人的内心,叫他们悔改和相信主。
我们要指出“特殊拯救论”是普世性的,因为耶稣基督是代表万民、万族、万国中部份人。因此,约翰说:“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约翰不是说无论任何人,基督都为他死。他却说基督为很多的人死。他们来自世界所有国族,而不是少部份或一个国族。很多人不能对圣经论及基督的死的功效作正确之解释。原因是他们不能分辩圣经所没有教导的普救论(就是每一个人都没有例外)及圣经所教导的普救论(就是各族各国中的部份人)。只有在正确之普世论的基础上(同时也是特殊的),我们才可以在福音中向全人类提供一个完整的救恩。我们能并且必须向每一个国族宣讲福音,因为神在每一个国族中都有基督为他而死的人。我们必须呼召每一个人悔改和相信福音,因为没有人晓得谁的名字被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
只有当我们持守这“有限的赎罪”教义的时候,我们才能深知及享受圣经所教导我们关于喜乐和救恩的确据。保罗说:“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已”(加2:20)。如基督没有特别为保罗死,没有成为他个人的代替,保罗不会这样说,事实上,这正是整个问题的核心。决志信主的要如此说:“我曾犯罪,我是个罪人。除非有人愿意并且能担当我的刑罚,为我带来救恩,否则我得不着拯救。基督为了拯救我,祂付出主动及被动的顺服。在祂主动的顺服中,为我遵守神一切的命令,那是我应当遵守的。在祂被动的顺服中,为我并代替我忍受各样的刑罚。只因祂真正为我付上这一切,我才能够肯定神永远不会把我撇弃离开祂的面。”这就是福音中“特别拯救论”的核心。
问题:
1、以“有限的”来形容基督的死是否适当?为什么?
2、在“限定赎罪”一词中的“限定”是什么意思?
3、“限定”一词,不是指什么说的?
4、举出一或两节经文以证明赎罪的意。
5、“绝对普救论”的教训是什么?
6、为何只有少数人支持这教训?有什么教会支持?
7、图画中所表达的两种看法是什么?请简要描述?
8、为什么一定要拒绝“条件普救论”?
9、“特殊拯救论”所指的是什么?旧约中的大祭司如何表示这教训?
10、“有限的赎罪论”中是否有所谓“普世性”?若有,是什么?
11、约壹二2中“天下”所指的是什么?
12、“有限的赎罪论”有否妨碍福音的讯息?为什么?
13、试解释基督之主动的顺服及被动的顺服。
14、若我们要得到确据,为何“有限的赎罪”是必须的?
第二十一课
26问:基督怎样执行君王的职份?
答:基督执行君王的职份,在于克服我们,使我们归向祂,又管理保护我们,并且抑制或征服祂的和我们的仇敌。
①诗一一祂3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以圣洁的妆饰为衣。
②赛三三22: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卅二1—2:看哪:必有一王凭公义行政,必有首领藉公平掌权……象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
③林前十五52: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
当耶稣被钉时,有这些字写在祂的十字架上:“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太二七37,请参阅可十五26,路二三38,约十九19)。虽然恶人是藉此来讥诮耶稣,但这是出于神的旨意,也是真理的见证。诗篇第二篇早已预言了这件事,而彼得在使徒行传四25也证实了。所以当那个与主同钉的犯人将死的时候,他便说:“主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你今天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2、43)。换句话说,一个以基督为王的王国是存在的。这就是要理问答所要我们注意的真理。
首先,让我们认清楚耶稣基督的王者工作是一个现在的属灵活动。如果我们对比要理问答的教训和时代论的谬误时,我们便会更清楚明白这真理。虽然时代论派的教训在许多信仰的要理上仍属正统,但他们却被一套人造的释经系统所影响。这套系统把圣经分作若干时代,而神在各国时代中对待人类的方法是有分别的。举例来说,在摩西时代,神是按着律法来对待人;但现在神则是按照恩典来对待人。但事实上,神永远都持守着律法,而自从人类堕落后,神也永远是按着恩典来对待罪人,这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在我们现在讨论的要理上,时代论派则认为基督尚未作王。他们认为基督本要来作犹太人的王,但当他们拒绝祂时,祂就把自己的国暂时搁置。而现在神要藉着教会拯救人类,等到基督再来之时,祂便在地上建立祂的国,并要统治1000年,好象现在地上的君王统治一样,只是祂的统治在道德上是完全的。但圣经却有明显的教训去反驳这种观念:
(1)基督的国已经存在了。保罗说当神“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时,祂也同时“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
(2)基督的国是属灵的,是不能用肉眼看见的。耶稣曾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十八36)“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路十七20)
(3)虽然在末期这个世界要被一个更完全的状态所代替,(林前十五24),但基督的国是没有穷尽的。(但二44,彼后一11)。现在祂的国正在拓展,到那时便会完成。所以时代论派的基本错误在于他们把基督耶稣的国和教会分割成为两件不同的事情。
其次,我们也要提防误解祂的国便是教会。这就是罗马天主教的一个大错误。根据他们的教训,罗马天主教会本身就是代表了基督在地上的国。所以他们尽力把一切的事情纳入教会的管制之下,所有组织及团体(包括学校、工会、政党等)都要授命于教会。只有这样,基督才能统管这世界。并且祂要藉着祂的代表——教皇——来达成这个目的。
改革宗的观点是这样的:教会与基督的国是有很密切的关系,但二者并非是同一样东西。基督是王,祂是教会的头,但基督也管理一个比教会还要大的国。所以改革宗认为基督要管理人生的每一部份,但不是由教会管理其他的组织。教会当然有责任把圣经中关于基督教学校、劳资关系、政治等教训教导属主的人,然后让这些人在基督的直接管理下实行这些原则。换句话说,信徒是在生命的每一部分直接向基督负责。藉着神的话及圣灵的运行,基督便管理祂子民的心。这样基督便直接管理属祂的人,影响他们所做的一切,因此祂的国便具体地在地上表现出来。我们可以用图表说明这三个不同的观点:
我们很容易看出改革宗对教会及基督的国之观点上,教会与基督的国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1)相同之处在于:①只有基督是王,是二者的头。②在神的拯救下,只有真信徒才属于这两个范围之内。③因此一个真信徒不可能成为其中一个范围的成员而没有同时成为另外一个范围的成员。
(2)二者的分别在于:①教会是有一个清楚可见的形体。但基督的国却没有这个形体。②教会有进入这国的钥匙——即教会藉着传扬圣道及执行教会纪律,有权容许人或拒绝人进入这国。但基督的国却没有进入教会的钥匙。③与基督的国比较,教会只负责一个较“狭窄”的工作。教会藉着传扬圣道及执行纪律把人引进基督的国,但当这些人进入基督的国后,他们生活的每一部份便应让基督(他们现在的王)来管理了。
这个让基督管理生命的每一部分就构成基督的国。不论这些信徒到什么地方,或做什么工作,他们都应当按着基督的旨意来生活。这样,藉着他们的活动基督便在这个世界中执行祂的君王权柄,于是祂的国虽然是无形的却是有实质的,便逐渐在地上发生作用了。这要理问答不但指出基督现在已执行祂君王的职份,并且祂要“抑制及征服祂的和我们的一切仇敌。”那么,我们便很自然地追问祂的国的未来是怎样的?换句话说:我们在何时才可以看见“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十五25)呢?基督徒对这个问题有以下三个观点。现在用图表来说明这三个观点:
前千禧年派相信基督再来时会使信徒复活,同时祂又在地上建立一个长达1000年的国(千禧年),千禧年过后,非信徒都要复活,接受末日审判,然后便进入永世。然而我们不能同意这个观点。在此,我们当注意虽然所有时代论派都是前千禧年派,但不是所有前千禧年派都是时代论派。这些非时代论派的前千禧年派都承认现在已有一个基督的国,但他们也同时盼望千禧年时基督有形的统治在地上出现。后千禧年派相信基督会藉着教会的福音工作把现在祂的属灵的、没有形体的国拓展,直到全世界都归主。然后在这世界上有一段充满了公义及和平的日子,这就是千禧年。(或许经过一个突然的背道离教时期)主便有形体地再降临地上,使所有死去的人复活,并且审判这世界,然后把一切带进永世里去。无千禧年派不相信圣经应许什么千禧年国。他们相信善恶会同时存在直到收割的日子,他们相信有一天,没有任何的预告,基督便会再来,使所有已死的人复活,并且审判他们,然后便进入永世了。前千禧年派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们相信基督有形有体的再来是先于千禧年。后千禧年派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们相信基督的再来是后于千禧年。无千禧年派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们不期望有任何千禧年。我们采用无千禧年派的观点是因为:
(1)圣经明明说没有人可以知道基督何时会再来(徒一7,太二四36,提前五1)。如果人知道祂会在千禧年(即1000年太平的日子)后才回来,圣经又怎会有这些教训呢?
(2)圣经明明说现在就是末世(来一2,约六39,十一24,十二48,徒二17,提后三1,约壹二18等)。因此,我们便不能相信这个末世由基督再来时结束后还有一个千禧年。
(3)在主的麦子与稗子的比喻中,他说二者都会一齐长,直到收割的日子。这个教训便会与主来前有一段完全太平公义日子的理论正面冲突。
不过,我们应当记着,除了时代论派外,一个正统的基督徒是可以相信以上任何其中一个观点的。
问题:
1、基督现在是君王吗?有何证据?
2、时代论派对基督降生的教义有何理论?
3、时代论派的教训中有何错谬的地方?
4、哪三个大原则可以证明时代论派的说法是错误的?
5、关于基督的国,罗马天主教的教训有何错误之处?
6、改革宗教基督的国之观点与罗马天主教的教训有何不同?
7、在改革宗的观点中,教会与基督的国有何相同之处?
8、在这个观点中,教会与基督的国有何相异之处?
9、前千禧年派、后千禧年派及无千禧年派各有何理论?
10、有何理由支持无千禧年派的观点?
11、一个正统的基督徒可以相信任何这三种观点吗?一个正统的基督徒可以相信时代论派的观点吗?为什么?
第二十二课
27问:基督的降卑在于什么?
答:基督的降卑在于他降生为人,生于卑微的环境中,处在律法之下,忍受今生的苦难、神的震怒、和十字架被咒诅的死,又被埋葬,暂时服于死权之下。
①路二:7就生了头胎的儿子,用布包起来,放在马槽里,因为客店里没有地方。
②加四: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③赛五三:3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
④太二七46: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⑤腓二8: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⑥林前一五4:而且埋葬了。
⑦林前一五4:第三天复活了。
这要理问答所涉及的题目已在以前讨论过了。但是当我们明白这个救恩都是由于主耶稣把自己极为降卑的结果,这个题目便值得我们再写、再归纳了。以下便是我们的救主“把自己降卑到极处”的步骤:
1、这是一件奇异的事,因为神竟披上人的形状来到这世界。英国作家鲁益师(C.S.Lewis)作了一个很贴切的比较:他就象一个牧人变成一只羊,并且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来拯救其余的羊。试想人若降卑成这样,对于他来说是何等大的牺牲!但基督为拯救我们所作的牺牲更为伟大。因为神与人之间的分别比人与野兽之间的分别大得多。
2、我们更不可忘记当基督道成肉身时,他不是来占人间最尊贵的位份。他不是生在帝王之家,也没有财富或社会地位。他的母亲和世间父亲约瑟都是穷人,而他们亦生长在一个艰难的时代,因为当时正是罗马帝国占领他们国家的时候。
3、我们的主耶稣是神,在所颁给人的律法之上,但当他道成肉身时,他竟生在律法之下。当他成为一个人时,就象其他人的本份一样,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住在这个充满试探的世界上,他也象我们一样在各方面都受到试探。虽然似乎很奇怪,但要他不断遵行所有神的律法,对他来说,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4、圣经说他经历了我们一切的痛苦(除了我们因犯罪而有的内疚痛苦外)。他知道什么是饥饿,什么是痛苦,什么是悲哀,什么是贫穷。他也知道无端被恨恶、讥诮是什么味道。以赛亚先知说:他已“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赛五三4)换句话说,除了他是无罪外,他也要遭遇因人类堕落所引至的一切后果。
5、当耶稣忍受罪的代价,成为神忿怒的对象时,他的痛苦到了最高峰。当他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时,他尝受那失丧的人在末日审判所应受的苦。那没有得着基督为救主的将会被逐出神的面前,被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但基督竟“为我们成了咒诅……因为经上记着说: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3)
6、当基督死在十架时,他便为我们完全负担了罪的刑罚,“神使那无罪的(耶稣)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使徒信经上所说:“祂降下地狱”并不是指基督象失丧的罪人死后下到地狱一样。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基督死在十字架时,他尝受了地狱的痛苦。他一度在死亡权势下忍受痛苦,所有信徒都因这痛苦而能享受救恩的好处。
我们必须了解主耶稣的降卑乃是祂甘心情愿的。我们生在这世上不是由我们来决定,我们完全没有权来选择什么时候出生、或在何处出生,我们亦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但在主耶稣方面,事情就完全不同了。早在他未降生以前,藉着他的先知,他就答应他会来,“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诗四0:7)所以祂是可以为自己选择何时、何地及怎样降生。所以我们要讲述祂的伟大“降卑”。使徒保罗说:“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
当使徒保罗说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他是指基督与父及圣灵“在本性上是一样的”,也是同荣、同权的。换句话说,耶稣便是神。他以自己与神同等却没有僭越神的地位,因为他本是神。事实上,基督没有看重这神的身份,他所看重的是他选民的急迫需要,因此他随了这伟大的降卑。
我们必须认识清楚,当耶稣道成肉身时,他并没有因此而不再是神,他并没有比父及圣灵在同性、同荣、同权等方面为低。有些人在这教义上偏差了,这就是虚己说的理论。腓三:7中的虚己(希腊原文Kenosis)在修正标准译本圣灵被译作“倒空”,有些采用了这翻译的人便因此说耶稣倒空了神的灵性。换句话说,当耶稣道成肉身时,他便脱除了神的本性,或起码脱除了神的权能。根据这个错谬的观点,那么基督的降卑使他失去了祂的神性。
但正确的观点应是这样:祂的神性并没有失去,而是一个人性外加在他的神性上。这个“虚己”说必须被拒斥,因为:
1、按照此说,基督的神性便是可以转变的了。但神是不变的。
2、圣经明明教训我们耶稣在降卑的状态时仍是神。天使对马利亚说: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3、这个“虚己”说并没有解决道成肉身的奥秘。我们不能完全明白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是怎样成为一个真人,同时仍没有减少他的神性。但这理论不但没有解释这奥秘,反而使它更难明白。
虽然主耶稣的降卑并不减少他的神性,但祂的神性却实在是暂时被“遮蔽”了。圣经很清楚表明了那些看见耶稣的人并不认识他是神,而耶稣作公开传道及执行弥赛亚的职份时,才彰显他的神性权能及荣耀。约翰说:“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们的门徒就信他了。”(约二11)因为主作了这些伟大的神迹,所以人才能“看见他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一14)他所行的神迹证明他实在有神的属性这事实。虽然如此,圣经也暗示基督的神性多少被“遮蔽”了。耶稣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话不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一二31—32)耶稣与圣灵都是神,但亵渎耶稣可被赦免,而亵渎圣灵却不得赦免,这里必然有一个原因。我们相信耶稣与圣灵的分别在于耶稣不单是神,他也是人。正因如此,耶稣在这降卑状态时,他的神性是暂时被“遮蔽”,所以亵渎耶稣的罪虽严重,仍可以得赦免。
在结束讨论这个题目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表达基督的降卑的一句话:“他虽仍是自己,却亦变为另外一个不是自己的身份。”若我们明白并常记着这句话便可以免蹈教会在历史中有关耶稣降卑的种种谬误了。
复习问题:
1、为何要理问答重复以前已经涉及过的题目呢?
2、读完这课后,用简短的话写下基督降卑的6个步骤。
3、鲁益师将基督道成肉身比喻作什么?
4、为何基督来说“生在律法下”是一种卑呢?
5、基督经历过什么痛苦?
6、我们可以将基督经历神的愤怒比作什么呢?
7、“他(基督)降下地狱”应作何解释?
8、在腓二:6中“本有神的形像”应作何解释?
9、为何基督以自己与神为同等,却没有犯僭妄之罪呢?
10、“虚己”说有何谬误之处?
11、“虚己”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12、有何理由证明“虚己”说是错误的呢?
13、基督在降卑的状态下仍有神的属性吗?请解释。
14、什么是亵渎?是否所有的亵渎都是错的?
15、为何亵渎耶稣基督可得赦免?
16、从记忆中,默写以下的句子:“他虽仍是……”。
第二十三课
28问:基督的升高在于什么?
答:基督的升高,在于他第三日复活,升天,坐在天父神的右边,并在末日来审判世界。
①林前一五4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②可一六19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将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
③徒一七31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当主耶稣快要完成他来地上的任务时,他说:“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一七5)这要理问答就是要把主的升高步骤摆在我们的面前。
(1)第一步就是主耶稣的复活。那从死里复活的身体就是从前被钉及埋葬的身体,圣经很明显说到这身体就是从前的身体,但是在性质方面是有差别的。这并不是门徒的幻觉(正如一些人说),因为门徒看见耶稣时,“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耶稣说: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路二四36—39)有很多人曾试图撇开圣经的证据去解释这件事。有些人认为门徒因为太相信耶稣会从死里复活,所以他们便有这个幻觉。但圣经清楚记载门徒是完全没有这样想的。事实上,这事真的发生后,他们竟仍是不信的。另外一些人却认为门徒有意撒谎,传出耶稣从死里复活也不否认耶稣从死里复活时,这个说法便不攻自破了。还有一些人说他们怎样也不能相信这“神迹故事”,但他们却无法完满解决这“神迹故事”。这个有条有理的故事怎会记载下来呢?这故事若非真实,便是疯狂或恶意的产品。但在这2000年后仍没有人可以证明这故事是疯狂或恶意的产品,所以除了相信这是真有其事外,我们便不能对这件事作出完满的解释。
(2)在主耶稣复活后40天内,他常常与门徒相聚。而这40天过后,他便被接上荣耀里去。“当他往上去,他们定眼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1011)假使这是出于门徒的幻觉,为何在40天后它便结束呢?这是非信徒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一些现代主义者讥诮耶稣“升天”这个观念。他们说天堂并不在“上面”,因为现在我们知道(但在圣经时代他们并不知道)这地球是圆的。他们的主要困难在于:他们不相信基督曾带着本来被钉的身体从死里复活。所以他们不能相信他在众人面前从地面升天。但历史上的基督教正是教导这个观念:在某时、某地有身体及灵魂的耶稣从这个世界被接升天,正如现代太空人离开地面上升一样。如果当时有摄影师在场,他们必定象报导其他真事一样把照片拍下。
(3)主耶稣现在在父神的右边,因为神是没有形体的,这当然只是喻意的描述。父的右边只不过是指“荣耀的地位”,“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之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二9—10)我们会奇怪神为何赐这名份给耶稣呢?这名份岂不是在他还未降世以前早已属于他的吗?原来当耶稣回到父那里去时,他不但是神,也是人。由于他是人,所以必须由神赐下这名份给他,耶稣才可以接受这殊荣。同时我们要记着这荣耀是极大的。基督(是神、也是人)现在有一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即我们都当尊敬他好象我们尊敬神及圣灵一样。所以现在可以说:有一个人他拥有一切神的荣耀。因为这人也是神。虽然我们不知道耶稣现在在何处,但是我们却知道他是在某一个地方。这个观念是罗马天主教及路德宗所否认的,他们认为守圣餐时,基督的人性在不同地方出现在地上。这种说法正否认基督的人性,因为一个真正的人是不能无所不在的。再者,圣经说“天必留他(耶稣)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徒三21)基督现在藉着圣灵与我们同在。但有一天他要带着门徒见他升天的有形身体再来。
(4)有末日基督要来审判世界。为了明白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让我们思考以下几个要点:
(a)“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太二四36)主耶稣自己在世上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个日子(可一三32)我们不要被人诱惑,因为耶稣曾对门徒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一7)
(b)因此,主再来之前是没有任何预兆可以得知他的降临。有许多人会认为太二四:5—35所说的预兆起码会帮我们预测这个时候的到来。但主耶稣说这世代还没有过去前,这些事都要成就。”(太二四34)所以我们认为这些事已在那世代发生了。基督曾把他的再来比作挪亚的洪水,午夜来的贼,及闪电从东到西,所以我们相信去寻找主再来的预兆是错的,如果真有预兆的话,那便是因为没有任何预兆人正在感觉平安稳妥时,基督便再来。“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帖前五3
(c)主的再来是突然的。
(d)主的再来是公开的,众人都可亲眼看见这事。
(e)当主再来时,所有死去的人将会复活(约五28)。
(f)在主再来时,那些仍活着的人会立刻改变(帖前四17,林前五10)
(g)到时主会把人类分成得救的与失丧的。
在结论中我们也该注意今天基督在尊荣里也象他在降卑时一样为属他的人效力。基督不是为了自己的好处而离开这世界,他去是为我们预备地方(约一四3)现在他亦替属他的人祈求(求七25)他从天上继续征服自己的及我们的一切敌人。“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神等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一五25—26—24)那时我们享受与神同在要比现在的更直接,而基督现在的中保工作亦要结束。但基督的高升并不会因此结束。而我们见他面的时候便会像他一样。“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林前一五23)
复习问题:
1、基督的升高有那些步骤呢?
2、基督带着什么身体复活呢?
3、世人用什么“理论”来解释这个事实呢?
4、这些理论对门徒有何控罪呢?
5、为何这些理论说要失败呢?
6、请举出一个理由来解释为何这复活故事不是癫狂的产品。
7、请举出一个理由来解释为何这复活故事也不是恶意的产品。
8、为何现代主义者反对天堂是在“上面”呢?
9、耶稣的身体(和灵魂)真的升了天?请证明。
10、我们可以将“坐在父神右边”作字面上的解释吗?
11、如果基督是神,我们怎能解释他被提升上尊贵之位呢?
12、罗马天主教与路德宗在基督的人性方面有何错谬的教训?(虽然二者在不同地方上偏差了)
13、试从记忆中按着先后次序写出基督再来所要发生的事。
14、我们可以预测“那日”在何时发生吗?为什么?
15、基督把他的再来比作挪亚的日子,贼的到来和闪电。这些比喻表示了什么?
16、为何基督要进入现在高升的地位?
17、现在基督为属他的人作些什么?
18、基督会永远象现在一样站在神与人之间作中保吗?为什么?
第二十四课
29问:我们怎能领受基督所赢得的赎罪之恩?答:我们领受基督所赢得的赎罪之恩,是靠着圣灵,使这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
①多三5—6: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自己所作的义,乃是照他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藉着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
②约一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只有主耶稣才是神选民的唯一救主。在他的先知、祭司及君王的职份中,他完成了我们的救赎。他也藉着圣灵的工作使这救赎在他的选民生命中生效。当然这并不是说圣灵只是一种力量。圣灵是有位格的,圣灵与圣父、圣子同荣同权,与圣父、圣子在本性上完全一样。换句话说,我们的救赎不只是基督的工作而是靠三一神的权柄及恩典成就的。我们要认识救赎教义必先要认识三一神的教义。父神赐他的儿子成为选民的救主;圣子基督藉着他的“主动”及“被动”的顺服为他们赢得了救赎;圣灵使这救赎成为选民的经验。所有自称是基督教的理论都可从它们对三一神的荣耀及权能的支持的多少辨出其真伪。(读者可参考附录图C)
现代主义(Modernism)在教会历史上曾以很多的名字出现。在纽奥伦,它取名神体一位论。在宗教改革时期它以苏西尼派之名出现。在早期教会,这个学说则叫做伯拉纠派。当然,它们之间是有分别的。现代主义与神体一位论或苏西尼派及伯拉纠派是有相异之处的。但以上所有学说都对救恩抱有相同的基本观念。他们都只不过在同一个自然论观念的基础上变化而已。他们之所以被称为“自然论”是因为他们都相信:所有圣经中超自然或神迹性的东西都是不必要的。但当我们从福音抽去了基督为童贞女所生、在肉身上复活等教义时,我们只剩下一个可作别人模范的人耶稣。那么,救人的能力便是从人自己出来的,而人便是他自己的救主了!
此外还有一种现在名叫阿民念派(Arminianism)的说法在历史中以不同的形态出现。詹姆阿民念(James Arminius)(死于1609年)认为罪人的得救一半是靠神,一半是靠人。罪人依靠父神赐耶稣基督为他们受死;罪人也依靠基督为他们的罪牺牲自己。但阿民念派并不相信罪人灵魂的重生是单靠圣灵的工作。所以阿民念派是代表了所有不正式承认圣灵工作的学说。任何有这种错误的学说都是没有正确认识神。这个错误在罗马天主教的系统中表现无遗。根据他们的教训,若没有人的合作(藉着圣礼的施行),神就不能拯救人,正如人缺乏了神的合作也不能自救一样。这个妥协的结果在整个罗马天主教的系统中非常明显。使这个宗教成为一个伟大的“加上”宗教:信心加上善行、基督加上马利亚等等。
改革宗(即加尔文派Calvinism)则持守一个贯彻始终的超自然救赎的观点。同样地,这个观念也在历史上有不同的名字,它也叫做奥古斯丁派。因为在早期天主教时代由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所提倡的,在宗教改革期间,这个教训又由几个伟大的改革家如路德(Luther)、瑞翁黎(Zwingli)、诺克斯(Knox)及加尔文(Calvin)重新发现。现在它取名加尔文也是因为加尔文曾把这道理说得最清楚及最具有说服力。当然这系统不是因为一个人或一个名字而显得重要。这系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教训我们:罪人要完全依靠神才可以得救。不但在计划及成就这救恩上全部是神的工作,在这救恩实现在人生命这件事亦完全是神的工作。所以保罗说:“所以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门。”(罗一一36)
当我们继续思想要理问答以下几个问题时,我们便会分别处理救恩在实现中的几个步骤。但首先让我们紧记这些步骤是什么。(注意:这些步骤只给我们在逻辑上的次序。每一步骤之间不一定在时间上有一段的距离。其中一些步骤简直是可以同时期发生的。)这些步骤便是:
1、有效的恩召:(有2个成因)
(a)恩召——福音传给罪人,并没有分别。而救恩是白白的赐与所有的人。
(b)重生——只有当圣灵在罪人心中作重生的工作后,罪人才可以明白救恩。(好象瞎子因有新赐的视觉才可以看见光)
2、改宗:罪人归向基督(也是有2个成因。)
(a)悔改——整个人离弃罪恶。
(b)信心——整个人转向基督。
3、称义:当一个罪人相信基督,他便立刻及永远被神接纳为一个义人。
4、立为嗣子:当一个罪人相信基督及被称义时,他同时也被接进神的家中。
5、成圣:由他的悔改到他的死亡之间,圣灵帮助一个信徒去战胜罪,并达到成圣的境界。
6、得荣耀:在末日,当基督再来时,信徒都得到身体及灵魂的完全。
在新神学派的系统中,没有任何相似的步骤。新神学派也谈“悔改”的必要,但他们所指的乃是罪人靠着自己的意志力去“改邪归正”,重新开始而已。至于“成圣”的必要,他们只是指着一个回头悔改的人必须继续向上做好。整个过程都不须要圣灵的工作开始。他们否认在救恩的事情上,人靠着本身自然是无能的。在阿民念派及类似的思想系统中,有更多类似的步骤。阿民念派也说圣灵的工作,这似乎在罪人的得救上是必须的。但事实上,阿民念派亦是不能被接受,因为阿民念派的观念认为罪人自己的行动要先于圣灵的工作,人是预备自己的心来接受基督。换句话说,不是圣灵使罪人悔改及相信基督,而是因罪人自己悔改及相信才让圣灵去重生他的灵魂。(在阿民念派的观点中,人首先悔改及相信,然后才能被圣灵重生。)这不是圣灵使人做当作的事,而是人让圣灵作当作之事。在解释启示录三20时,改革宗及阿民念派的分别便一目了然。“看啊,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三20)阿民念派解这句经文为圣灵叩门要进到罪人的内心。而罪人必须靠着本身自然的力量开自己的心门,使圣灵进来重生他的灵魂。而改革宗则认为这是基督要进来的呼声(这也正是启示录原文的意思),但这是圣灵使罪人有这能力去打开心门的。罪人本来已死在罪恶过犯中,他不能听见基督的声音,而又愿意请他进入内心。但当圣灵已作了重生的神迹后,罪人才可以活过来,并且愿意开心门接待主。按照这个看法,圣灵是作了决定性的事,因为只有当圣灵完成重生的工作后,罪人才可以作这句经文所要求他作的事。
所以改革宗的观点便是这样:已死在罪恶过犯中的罪人听见所传给他的福音,并被邀请回到主基督那里去。但他不喜欢接受,反而要抗拒它。然后,当圣灵进入他的心,并且重生了他,罪人便立刻开始厌恶罪恶并愿意接受基督了。他便悔改及相信。这样,他立刻便被称为义,被神立为嗣子。从那时候开始,在他的一生中,他便紧握着基督,尽力与他而活,并为他而活。最后,在末日,他便从死里复活,并且他的灵魂与身体也变成主的样式。他永远要说赞美只属于神,因为他知道在他得救的功劳上自己一点也没有份。
复习问题:
1、在这课中,我们特别注意三一神哪一位的工作?
2、圣灵是一种力量还是一种能力呢?
3、我们可以按着哪个标准去衡量所有自称为基督教的理论?
4、现在称为新神学派的思想曾有那些别名?
5、新神学派教导人依靠谁来得着救恩?
6、阿民念派之命名源于哪个人?
7、三一神的哪一位被阿民念派所忽视?
8、阿民念派教人依靠谁来得着救恩呢?
9、哪一个思想与阿民念派有相似之处?
10、加尔文(或改革宗)是创于宗教改革时期吗?请解释。
11、改革宗的基督徒依靠谁来得着救恩?
12、在救恩的效验过程中,有哪几个步骤?
13、在新神学派中有这几个步骤吗?请解释。
14、阿民念派怎样调换这些步骤的次序呢?
15、阿民念派怎样解释启示录三:20?加尔文派又怎样解释这句经文?
16、用自己的话撮写最后一段。
第二十五课
30问:圣灵怎样使基督赎罪之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
答:圣灵使基督赎罪之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乃是藉着祂的感动,使我们有信心,又藉着祂有效的恩召,使我们和基督有连属。
31问:有效的恩召是什么?
答:有效的恩召是神所成的工作,用以使我们觉悟自己的罪恶和苦难,又光照我们的心,使我们认识基督,并更新我们的心志,于是说服我们,叫我们能接纳在福音中所白白传授给我们的耶稣基督。
①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
②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
③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祂所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
④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提后一9)
⑤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我们当怎样行?”(徒二37)
⑥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廿六18)
⑦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结十一19)
⑧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
神已决定藉传福音使罪人得救。使徒说:“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21)。因此,基督给予教会一个任务,进入世界向每一个人传福音。除那死了的婴孩和智力迟钝者抓不到这道理的意义外,这是人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并且“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
但主要的问题是:当人听福音的时候,为什么有些人接受,有些人却不接受?为什么福音使一些人悔改,也使一些人心硬?要回答这问题,我们首先一定要明白问题不在福音本身。传给这人与那人的福音是一样的。耶稣基督在福音里,耶稣基督是无条件地,也无例外地赐给所有的罪人。有人以为救恩只是给予真正的“选民”。他们说:“神只想救那些选民,故此神只能够将救恩给他们。若神也给予其他人,那就不够真诚。”但不论这说法对人的思想来说是如何合理,这是不对的,“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在福音里没有任何事物阻止任何人接受福音所教授的救恩。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两种人的分别,问题不在人的本身。假使一人接受福音而另一个人拒绝,我们便会以为这人的本性比那人好。可是,这也不对。圣经告诉我们所有人的本性都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弗二1)。没有人会凭他天生的意志和欲望接受福音,“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道理很简单,如果神让人靠自己的力量,自然的欲望,世上就永远没有人接受福音。
可是,我们都知道的确有些人接受福音!所以我们再问:为什么有些人接受福音?答案就是有些人得着有效的恩召。他们得着有效恩召的原因是他们不单听见所传的真福音,他们也被圣灵重生了。这过程大致如下:(1)福音传给一些人,所有听者都是死在罪中的。他们不能信福音,因为他们将之当作愚拙。(2)然后,圣灵在一些人中行了奇事,叫他“活过来”(弗二5)、“造成”(弗二10)、“重生”(约三4,7)并“从死里复活”(弗二6)。重建人的属灵生命是神迹,就如基督在世工作时重建瞎子、聋子、跛子等人身体的能力是神迹一样。(3)这样,圣灵重生的工作的果效就是福音具有的效果。以前当作愚拙的,如今反倒扎心(徒二37),从前以为是人的道,而今却能接受“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前二13)。请看以下图例:
参看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事例也许我们可以容易明白有效的恩召。拉撒路死了。他没有听觉,也不能行动,因为他死了。然而,耶稣却走到墓前说:“拉撒路,出来吧。”这就如在图A中我们所见的,当罪人听见福音时,福音信息是“左耳入、右耳出”的,因为他在灵里是死的。当圣灵重生一个人的心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正如我们的主给予拉撒路听祂声音的能力。
有人以为这教义不使人优于棋盘上的棋子。有人以为得不到圣灵重生的人就算希望得救也不能。有人亦以为当人真的得着圣灵时,就是不想得救也会得救。或者,换句话说,这教义不留任何余地给人自已的意志:人不同意也会被遗弃,或不同意也会被拯救。但这是不对的。第一,因为没有人会在“不同意的情况下被遗弃”。正如我们知道的,“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人不想藉神所定下的方式得救。人非愿意单靠耶稣得救。所以藉此怪罪神,很显然是不公平的。神并非造人如此,也没有强使人如此感受。第二,因为重生不是一项侵蚀的行动(强迫人行他心所不愿的事),乃是一种创造的作为(人创造一个新的意志),当我们说到此点为圣灵无可抗拒的工作时,我们并非说,神叫人作他们所不愿的事,我们的意思是说,神改变人,所以人才能作他们从前所不愿的事。
当人被圣灵重生时,有三件事一定发生:(1)重生的人必看见福音的真理。正如一个瞎眼的人,他的视觉被恢复以后,就看见夕阳西下的美景,所以这个人也能看见福音的美妙。(2)人也会对自己不配和在神面前的罪污有强的信念。他会感到他需要耶稣代他死,为他的罪付代价。这并非出于勉强,反倒是他所感受到的。是他更新了的本性使然。(3)所以,他会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基督。他会希望如此,因如今他知道自己的需要,而唯一能满足他需要的是耶稣基督。因此圣灵的工作不是强人得救,而是“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廿六18)
总而言之,若我们要肯定自己有效的恩召,就要避免两个危险。第一是让一些情绪化的感受或某些信仰经历里的危机作我们得着有效恩召的确据。圣经教导我们人无须重生也可以有很强的感受和经历(太十三5,20,21;来六4—8)。有效的恩召可以是突加其来的,但也可以是渐进的经历。圣灵使人重生的工作也许会在某一时间里使人产生强烈的感受,但非常常如此。第二个危险就是一些试探,使我们藉口未得重生不接受福音而推卸责任。人有时说他们若能够的话,必悔改相信。明显的,他们相信先要感受到圣灵,才能负悔改和相信的责任。不过这是错的。神呼召所有人悔改和相信,因此所有人都有责任;这是无可诡辩也不容耽延的。再者,神没有让任何人先知道他已重生,然后才悔改和相信。惟有通过我们顺从福音的邀请,方才可以肯定我们已被圣灵重生了。惟有当我们“更加殷勤,使所蒙的恩如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一10),我们才可以肯定我们得了基督有效的恩召。
问题:
1、“凡得救的,都是因那愚拙的道理得救”,这一原则,有哪两个例外?
2、有何经文证明神通过传福音使人得救?
3、是否所有听福音的人都会相信?
4、对于听福音的人,神赐他们什么?是否都赐给所有听众?
5、“救恩只给予那些选民”这一说法有什么错误?
6、那些接受福音与抗拒福音的人有没有本性上的分别?试解释。
7、那些未获重生的人对福音有何不变的反应?
8、对一些人来说,是什么使福音的呼召变成有效的恩召?
9、图A解释了什么?图B解释了什么?
10、拉撒路复活一事如何解释了有效的恩召?
11、这教义是否使人成为“棋盘上的棋子”?
12、“无可抗拒的恩典”这观念的错误何在?应有的观念是什么?
13、为什么有效的恩召是“无可抗拒”的?试举三例说明。
14、得确据应避免的两个危险是什么?
第二十六课
31问:信服耶稣基督是什么?
答:信服耶稣基督是神所赐的救恩,使我们照着福音的信息与劝勉,接纳基督唯独靠祂得救。
87问: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么?
答:悔改以致得永生是神所赐的救恩,使罪人因真觉悟自己的罪,又确知神在基督里的恩慈,就痛心懊悔,恨恶并离开自己的罪,归向神,立志竭力重新顺从。
①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
②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参加二26)
③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
④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徒二37,38)
⑤那时,你们必追想你们的恶行,……就因你们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厌恶自己。(结卅六31)
⑥你看,你们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林后七11)
假若有效恩召的结果不是悔改,这就不是有效的恩召。既然悔改常是有效恩召的结果,我们就从这里按要理问答的次序看下去。我们要研究救赎实践的“第二步”。
究竟改宗是什么?改宗的定义是人心志(或心灵)完全的更新;藉此一个罪人由信靠自己转向单单信靠基督而得救。参看下面图例可能使我们较易明白:
让我们略为看一看这图例的意义。(1)首先,光进入人的心里。那在罪上死的人,因为被圣灵重生,现在能够接受真理。他能够明白福音。换句话说,对于这个人,耶稣成了先知。祂用祂的说话和灵教导这人。他教导两件事:罪人失丧的光景和罪人需要耶稣基督。因此,真正悔改的第一个因素是对自己和耶稣有真正的认识。(2)其次,热进入人的心。我们用这方法表达,是要指出一个真正重生的人,不能只接受真理的知识而无真实的感到自己的罪和需要基督作救主。这并非表示“感受”这一因素必会“一次过”被经历,或者所有真信徒都会有同样方式及同样深度的经历。不过,一个人若不为罪忧伤也不爱基督,就是真正地重生。(3)第三,然后能力进入人的心。当人看见那真理是他所需要的,而基督的能力可满足他的需要时——与及当他感到这需要是何等迫切,没有基督是何等绝望之际——这就是福音要求行动的时候了。罪人必须离开罪,用信心和依靠归向基督。惟有当一个罪人这样做时,我们才可说他是真的改宗。
若我们能把握以上解释的重心,就可以澄清两件事。第一,我们可以清楚改宗是人的行动。懊悔和相信的人不是神,是罪人的行动。强调这一点,和强调有效的恩召(或呼召及重生,经已提过)是同样重要的。因此,传福音的人应要向所有人澄清,若要得救,必须悔改——必须懊悔和相信。第二,我们要留意,按照救赎的次序,有效的恩召先于悔改,故罪人没有可以赞美之处。事实上,懊悔和相信是属于罪人的。但他为什么这样做?原因就是神赐给他新的本性(藉着重生),使他不再有能力拒绝福音。人怎能拒绝他知道是真的东西呢?他怎能拒绝他现在所渴望要得的东西呢?他又怎能拒绝他自己决定去做的事呢?因此圣经可以说懊悔和相信不单是人的行动,也是神的恩赐!所以使徒行传十一:18说:“神也赐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以弗所书亦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换句话说,懊悔和相信是我们的责任;但将荣耀归给神也是我们的责任,因我们从祂得了新生,以致我们可以懊悔并相信。
从上面的解释里,我们也可心分辨出真悔改(得救必要条件)及假悔改(今日普遍的)。譬如一个人所谓(从头至尾)通晓了基督教教义,他仍可以不悔改。单单知识只会使人骄傲(林前八1),当人认识了福音的真谛,但感受不到罪的实在,或对基督的爱,又不转离受罪辖制的生活而为基督为活,他就不是真正的悔改。再者,他可能深感罪的实在,并强烈的渴望救恩。可是,没有对救恩唯一救法具真正的认识,感受不能使他得什么益处。或者,再举个例,人可以决定去“重新做人”,但若这只是一个凭着人的意志的“决定”,没有认识及确信罪,这不是真的悔改。换句话说,真正的悔改是影响整个人的,而“假悔改”只影响人一性的一部分。正因只影响人本性的一部分,就绝不会带来任何持久的转变。
综合而言,有一点我们必须强调,信心和懊悔并非只是突然及短暂的东西,不只是我们生命中某些时候所需的东西,却是我们整个基督徒生命所必须的。所谓悔改,其实只是相信和懊悔的行动起点而已。当一个人真正的懊悔和相信,他可说是悔改了,但他并不会在悔改以后(或因已经悔改)便停止懊悔和相信。因此我们切勿弄错,以为悔改是我们可以“回顾”,藉此使我们肯定我们是得救的。有些宗派的教导就象这样,以为悔改往往是可以在日历薄上记录的经历,故此人能藉回顾作为得救的一种根据。不过事实,救恩往往是一种渐进的经历(如以撒、拖洗约翰等事例,参路一15)。换句话说,很多真心信主的人不能明确地说出悔改的时日。而且,按照圣经,悔改的唯一肯定的证据并非是突如其来的悔改经历,却是不断的悔改,及悔改的果子。假使一个人能真心的说他现在每日的生活是懊悔与信心的生活,而在他身上有圣灵工作的凭据——他无须“忧虑”那不能回忆的恩召及被拣选,反而应藉“更加殷勤”,与及在信心、悔改及顺服主的道路上去肯定我们蒙恩召及被拣选。
问题:
1、为什么我们要现在研究问答86和87,而不在稍后和研究?
2、悔改是什么
3、悔改的两个重要部分是什么?
4、悔改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5、用自己的意思简述悔改的第一要素如何进行?
6、用自己的意思简述悔改的第二要素如何进行?
7、用自己的意思简述悔改的第三要素如何进行?
8、谁是唯一要悔改的(懊悔及相信)?
9、为什么罪人的懊悔和相信没有功劳?
10、“假悔改?有那几种?
11、懊悔及相信在基督生命中何时停止?
12、悔改是否往往是瞬间的经历?是否能够回忆?
13、各举一例,指出悔改的某一时日是不能“追忆”的及所谓能够“追忆”的。
14、如何肯定我们已经悔改?
15、我们如何知道被神拣选及恩召?
16、研究基督的比喻(太十三:3—8,18—23),试述基督所提的头三例,在真悔改看来,还缺少什么要素?
第二十七课
32问:人蒙了有效的恩召,在今生得什么益处?
答:人蒙了有效的恩召,在今生所得的益处就是称义、儿子的名分、成圣,并这些在今生所带来的一切福乐。
33问:称义是什么?
答:称义是神白白恩典的作为,神藉此白白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恶,悦纳我们在祂面前称为义人,这惟因祂将基督的义算为我们的,而我们只凭信心接纳了。
①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
②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
③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正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
④我们藉着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
⑤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加二16)
我们至今已研究过(1)有效的恩召(2)悔改。在这一课,我们研究(3)称义。
这教义要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个有罪的罪人如何在神面前成为义?一个人违犯了神完全的律法,因而成为有罪并要接受定罪,如何能脱离这罪及被定罪?若要明白称义,我们需要思想的是一个罪人如站立在公义的法官面前。摩西说:人若有争松,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定恶人有罪。”(申廿五1)从这节经文中,我们很容易看到,当法官称一个人为义时,他只要简单地宣告他是义的。同样,当法官定一个人有罪时,他简单地宣告他是恶的。这是很重要的。称义是一个宣告,宣告神的判断。这是一个见证,证明某人在祂眼中无罪,故无须定罪。可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主要的问题:神如何宣告一个罪人是义的?
答案就是神自己使罪人成为义。请留意神使罪人成圣和使罪人成义是不同的。当然,神不单藉着称义使一个人成为义,也藉成圣使人圣洁,这是真的。但是耶稣基督福音伟大的尊荣就在此:就算人尚未成圣,神也将完全的义白白的赐给人。为要解释这是如何作成的,让我作个简图说出两方面的归与,藉此罪人在神面前成为义。
明白以上的解释就会很清楚了解神是称义的发动人。“神称他们为义”(罗八33),是神使我们成为义,也是神宣告祂使我们成为义。强调这点是重要的,因为很多人误解“因信称义”。因信称义并非指使我们成为义的是信心。信心并非是使神喜悦的“善行”,以致神将我们当作“善”如已经完全遵守祂的律法。信心并非是我们的义之基础,只有基督的工作才是。这就是为何认心,惟有在基督里的信心,才能使我们得救。信心基于任何其他的东西都不能使我们得救,因那里没有义,连神的选民也不能。因此,信心只是器皿而已。信心是“我们接受神的义的手”。我们藉信心接受神的义,但信心本身不是义的本源。
我们现在要强调一些真理,使我们清楚了解称义的荣耀。其中一点是人只能被称义一次。人不可能一次又一次被称义。称义不是工作(渐渐完成),而是行动(一次完成)。这是因为基督在世上完成了祂顺服的生活后,祂将祂为选民完全的义交给神。当祂为他们的罪接受可怖的惩罚后,祂为他们的罪付上所有的代价。换句话说,当人为他的罪懊悔并相信主耶稣基督时,从那时开始一直至永远——祂在神面前合法地称义。他不再在神的震怒和定罪底下,“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全另一件事要强调的就是降非他懊悔和相信,无人可称为义。因为基督数百年前为罪人死了,有人以为神的选民在基督的工作完成那刻已被义,亦有人以为神在创世以前已经计划称义,他们在永远中被称义了。可是圣洁的教导并非如此。使徒说:“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神为敌。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西一21,22)另一方面他却说:“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加二16)。原因是神的计划及其计划的实施,神为称义奠定基础的工作与神在我们身上实践的救赎工作是有分别的。
我们需要略看一下信心与工作的关系,使我们完成称义的讨论。我们都知道保罗所说的,“……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二16),意即我们只有藉信心才可以称义。我们无须在懊悔和信心之我,遵守神的律法至某一程度,才可称义。换句话说,无论一个人如何罪恶,只要他悔罪并相信基督,他就可以立即称义。他会“从此”在神面前成为义。有人反对这种说法,以为这会鼓励人在罪中生活。但圣经很清楚的教导,当一个真正的懊悔及相信——即一次被称为义时——从此他就会开始他的“善行”这此善行是“信心的果子”,是称义的结果。故此改革宗常说:“我们单独因信称义,但使我们称义的信心永不会是单独的。”因为“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二26)。
“因信称义”的教义极为重要,因为这是“教会兴衰的枢纽”。若一间教会很忠心地传扬这教义,那么不论这教会如何有错误及不完全,它仍可称为基督的真教会。但是,若这教义不再被忠心地持守,它就不再是属基督的教会。因为福音的能力和荣耀得以彰显,远超其他一切事物。
问题:
1、称义的教义解答了那一条重要的问题?
2、在圣经中,“称义”的意义是什么?
3、在圣经中“定罪”的意义是什么?
4、称义是否指神使罪人成圣?试解释。
5、何谓归与?
6、除了关于基督的例子外,举一例说明归与的意义。
7、关于基督的归与有那两方面?
8、试解释插图如何指出归与是双重的?
9、谁称罪人为义?
10、“因信称义”并不表示什么?
11、人可以称义多少次?为什么?
12、人什么时候可以称义?试将正确的观念与两个错误的观念加以比较。
13、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何在?
14、因信称义的教义重要之处何在?
第二十八课
34问:儿子的名份是什么?
答:儿子的名份是神白白恩典的作为,神藉此就将我们收纳在祂众子的数内,又使我们享有神众子一切利益的特权。
①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称为神的儿女。(约壹三1)
②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和祂一同得荣耀(罗八17)。
得儿子的名份在称义之后,这不必是时间上的先后,但必是在逻辑的次序上。这是明显的,原因如下:除非人在神面前成为义,神不能接纳任何人进入祂的家里。永远没有一个在神眼中看为罪恶的人能为神的大家庭中之一员。但是,我们不应以为得儿子的名份是信徒后来的经历。在信徒的经历中,我们很难说得儿子名份比称义为迟,因为只要人悔改和相信,他就不只被称为义,也被神收纳为祂的儿子!
可是儿子的名份是什么?请先留意圣经的教导与今日“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流行说法并无共通之处。这教义在现代基督教与天主教的著作中有极重要的地位。其意思是人类天生(即因为同出一源)都是一位创造主的儿女,彼此也就成了兄弟。当然,像大多数的错误一样,其中也有真理的成分。事实上,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我们也是祂所生的”(徒十七26)。因祂创造了我们,基督徒就要在他们所关注的范围内,将世人所有人都放在适当的位置上(路十29上;太五44,45)。圣经甚至说神是万灵的父(来十二9)。但除此之外,“五湖之父是上帝,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说法是错误,因整个人类在亚当里犯了罪,在他第一次犯罪的时候,就与他一同堕落了。从此,人与神疏远。真正说来,人停止成为神的儿女,反而成了撒但的儿女。当耶稣向不信的人说话时,他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八44)。罪人并非天生就是神的儿女,祂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样,我们明白为什么教导我们,只有一些人是神的儿女,而且惟有通过得儿子的名份才成。若我们要对罪人和神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就必须了解他们比较象是无家的孤儿,而非神的快乐大家庭中之一员。他们是撒但的儿女,但撒但不爱他们。他们并非属于一个爱的家庭,在那里彼此相处得像兄弟姐妹一样。他们正像孤儿院的孩子们一样,因为父母不爱他们,也不愿照顾他们,故罪人“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二12)。请看下图:
当一个人被收纳为儿子,他就成了神的救赎家庭中之一员。藉此,他(已经重生,悔改和称义)从堕落的人类中转至救赎的团契中。这个转变,在我们的图例中,是鲜明与极富戏剧性的。在此,我们看见那无家的人突然间很快的被带进一种新的关系里。如今他有人照顾,他永不会再被遗弃,因圣经说:“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出,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份,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4—6)。
有几件事必须澄清,使我们能充分欣赏得儿子名份的奇妙处。(1)得儿子的名份在某一时刻生效,这是神的作为,是马上成就了的事。而并非神长期的工作。(2)得儿子名份是永远生效的。被神收纳成了神的儿女,就永不会再被遗弃。耶稣说,没有人“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9)。当我们藉着儿子的名份成了神的儿女,我们就在神的手里。无人能够,连撒但也不能,从祂手中将我们夺去。(3)得儿子名份是可以觉察的。圣经说:“你们既为神的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而“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换句话说,神不独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女,也使我们觉察到我们实在是神的儿女。
但有人会问,神如何使我们觉察我们是神的儿女?圣经所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究竟是什么意思?要解答这问题,请留意:(1)一则,我们知道作见证(或证实)是双方的:开口说话的,不是只有我们自己的灵(或心,或意),而圣灵不说。也不是只有圣灵说,而我们的灵不说。惟有当双方在同一时间“说”及同一事情时,我们才有圣经所说的同证。(2)其次,我们必须记得圣经是神的见证。先知说:“人当以训悔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八20)。除非按照圣经,我们永不能肯定向我们说话的真是神的圣灵(而非一些邪灵)。(3)三则,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惟有当神使我们能照圣经论及真信徒之处来看自己时,圣灵与我们的心之同证才可以经历到。例如:圣经说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若神使我们能真心说“我信耶稣基督”,我就有了这同证,藉此知道我属于基督。就是在这种情形下,我看自己犹如圣灵在圣经里论及真信徒一样。
当我们思想得儿子名份这题目时,有一点重要的分别是必须经常牢记的,即我们和基督的儿子名份的区别。因基督是神的独生子,按其神圣的本性,祂与父有同样的本质,同等的能力和荣耀;意即祂是神。我们必须常记着,当我们因为得儿子的名份而成了神的儿女时,这并不使我们成为“神圣”(divine)。我们不与基督分享与父神的这种平等。我们永远只会是神的受造物而已。我们必须提防那种我们每一方面都似基督的说法。
但我们也可能问:这样会不会将得儿子名份的奇妙处减弱呢?答案必是:非也,完全不是,反而增加了!因为当我们得名份时,我们(仅是受造之物)可以分享所有只是从神生才可得到的东西。我们“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八16)。祂成为我们的长兄,神为祂准备大大的好处都给了我们。即使如今,因我们在基督里被接纳,亦能完全脱离惧怕的束缚(罗八15)。我们被圣灵引进真理和义的道路上(罗八14)。在需要帮助时,我们能够放胆的来到神施恩宝座前祈求(来四16)。在我们所有的遭遇中,有神永不失误的看顾(诗一0三;125;罗八29—35等)。虽然我们要在神的管教之下,这只是父神在爱里的鞭打罢了(来十二6—11)。还是最好的,我们的父神应许永不离开和撇弃我们(哀三31,32),因祂藉基督的灵为得赎的日子给我们受了印记(弗四30)。所以在神的恩典里,得了儿子的名份是永不能失落的(彼前一3,4)。因此,“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象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三2)。
问题:
1、为什么得儿子的名份在逻辑上后于称义?
2、为什么按第一条问题,这是在逻辑上的先后,而非在时间上?
3、现代派对神儿子的地位之看法,错误何在?
4、其看法中的真理在那里?错误在那里?试证明之。
5、在这课的解释里,人(在其天生的罪境中)与什么比较?得救的人又与什么比较?
6、得儿子的名份需要等多久?其有效期可维持多久?
7、我们的儿子名份是否可以觉察得到?试证明之。
8、圣经与我们的心如何同作见证?
9、我们的儿子地位与基督有何不同?
10、这分别是否会减去我们儿子地位的奇妙处?为什么?
11、我们的儿子地位给我们什么福气?
12、我们何时可以完全享受儿子名份的益处?试证明之。
第二十九课
35问:成圣是什么?
答:成圣是神鸿恩的工作,就是祂按着自己的形像,更新我们的全人性,叫我们越久越能在罪上死,并向义而活。
①帖后二13:祂从起初拣选了我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②弗四24: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③罗六4—6:叫我们的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在救恩实施的次序中,称义和得儿子名分之后的便是成圣。成圣是神的鸿恩,不是人配得的。一个成圣的人不可归功于自己,因为只有神能使人成圣。不过,在成圣的工夫上,人自己是主动和要负责任的,圣经吩咐我们“当恐惧战兢,作成我们得救的工夫”,但只因“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因此,我们要面对一个问题:“成圣既是神的工作,又怎可以同时是人的工作呢?”
回答这问题时,我们可以强调三点——
第一,成圣的工夫是以一个内在的改变为始;这内在的改变是神的工作,叫做重生。使徒保罗说:“穿上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10)不过,我们要注意,人的本质因重生而更新,但不是在一刹那间就要变得完美的。我们可以用几个例子来阐明这道理:例如婴孩是“新生的人”,但要经过很长的过程才能长大成人;又例如一个重病的人服用“特效药”后,会立刻脱离疾病的辖制,但他仍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完全康复。同样,当一个人重生时,他虽已出死入生——不再在罪的权势下——但仍不会完全不犯罪,因疾病(罪性)的后果仍然存在。成圣是圣灵的工作,藉此“新的本质”,迭迭战胜那仍留在人心里的罪性。
第二,成圣的工夫是新造的,不是一次便可以完成的(好象称义、得儿子名分一样);这是一件工作,不是一个行动(可一次完成);在今生是不可能完成的。在这成圣的工作不断进行中,信徒内心必然常常与罪恶交战。正如约翰说:“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壹三章3节),一个重生的人不能与罪和平共存(约壹三6—9节),因“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当人心被改变——变得更像基督的形像——罪便不能再伸展其权势。不错,信徒仍然会犯罪,但他却不会说“不要紧”;他根本不愿意犯罪,也永不会对自己满意;他不断与自己争战,因为他痛恨自己的罪。凭这点我们可以感受保罗在罗马书八章所说的话,保罗曾否叹息呢?有。他所不愿意作的他倒去作,所愿意的反不去作,但他对这境况满意吗?不,他说“我真是苦啊”,又说他常在脑海里和罪恶交战。但可喜的是他知道靠着我们的主基督耶稣,就必能战胜,这是一个缓慢但肯定及可以完成的过程。
最后,我们要注意成圣的工夫是神人协作的。神人协作是指人与神合作的工作,神和人在这工作上都有行动;这并不是说人的工作和神的工作同等,神的工作叫神在人成圣的事上得到所有的功劳,人的工作只不过叫他成为一个“没有功劳的工人”。重要的是除非神和人一起工作,就没有成圣这回事。神照祂的旨意在我们心中工作,而我们恐惧战兢地作成得救的工作(腓二12—13),我们须洁净自己,但我们必须记着只有神才能使我们得洁净。
一个人能越向罪死而越向义生就是迈向成圣的一个确实的明证。使徒约翰说:你们若知道祂是公义的,就知道凡公义之人都是由祂所生的。(约壹二29)“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五3)这并不表示真正的信徒能完全遵守神的诫命,没有人可以说自己做到(约壹一8—10)但一个真正的信徒爱神的诫命,又会尽力去遵守神的诫命;渐渐他便能遵守得更多,虽仍未能达到完全的地步。因此经上说:“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20)虽然不信的人也可能作善事,而且在一般人眼中,他们所做的和信徒并无分别,如在圣殿中奉献;其实两者之间有天渊之别:(一)真正的信徒所做的完全是出于感恩,他说:“神已拯救我,我现在愿意讨祂喜悦。”但非信徒只是企图做善事去争取神的欢心,或者去证明自己的良善。(三)真正的信徒,知道自己是最好的工作也不能达到应有的标准;非信徒不明白这点,只会满足于自己和自己所做的事。
我们察觉到谦卑是一个成圣者的美德,圣经上记载神重用的仆人中都有这种美德,当研读摩西、大卫、彼得、保罗等人,可以看见他们如何与罪争战,又如何跌倒,但也看见他们如何再站起来,更努力地去与罪争战。我们注意到两点:一方面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圣洁,另一方面他们越觉得自己在神面前的不配;换句话说,他们越圣洁,便越感到自己是个罪人!这说法看来奇怪,其实不难明白的,让我们这样解释:比如有人在夜里掉进泥污中,他看见远处有大光,于是便起来朝着光走,便发觉自己多么地污秽,于是他边行近大光便边清除身上的污渍;他越近那大光,就越发想除去更多的污秽,因为在光下他可以更看清楚自己是如何污秽了。被圣灵成圣的人也是如此,圣灵不断地将主耶稣基督向他们显明,也不断向他们显明神的律法的超越和圣洁;圣灵也不断地带领他们,洁净他们的罪;他们的罪恶比前少,但因渐渐看清楚应有的水准,便越感到自己是不配的罪人。因此,最圣洁的人(在圣经历史上和教会历史上)也是最谦虚的人,别人可以见到他们向罪死和向义活,同时他们越清楚自己是蒙恩得救的罪人。
总括来说,成圣的过程不是叫我们升高,直至我们认为自己在神面前成为圣洁的人;乃是叫我们看自己看得越来越卑微,同时也渴慕自己能成为圣洁;有真正的谦卑才能成为圣洁。
问题:
1、人的成圣是谁的功劳?为什么?
2、神怎样使我们成圣?
3、神何时使我们成圣?
4、神在何处使我们成圣?
5、成圣是什么的延续?
6、试用自己的字眼去描述图中的举例如何解释成圣?
7、成圣要用多少时间才能完成?
8、当我们说成圣是“神人协作”时,有什么意思?
9、成圣的确据是什么?
10、真正的信徒和非信徒所做的工作有什么分别?
11、我们在成圣的人身上找到什么美德?
12、为什么如此呢?
13、真正的信徒会不会感到自己渐渐变得神圣?试解释之。
第三十课
36问:称义、得儿子的名分与成圣,在今世所带来给我们的福乐是什么?
答:称义、得儿子的名分与成圣,在今生带来给我们的福乐,就是确知神的慈爱,得良心的平安,在圣灵中的喜乐,在恩惠上的长进并在恩典中得蒙保守,一直到底。
①罗五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2: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5:盼望不致于羞耻,因神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里。
②箴四18: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
③彼后一10: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与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
恩典带来的福乐不单限于称义、得儿子名份及成圣,然而为什么在要理问答中对称义、儿子的名份及成圣的注意比其他福乐为多呢?答案是:(一)因为称义、得儿子名份及成圣在救恩这事上是绝对需要的,人没有这些福乐就不能得救。所有信徒都被称为义、得儿子的名份、都是成圣的,但我们不能说所有信徒都享有其他福乐。(二)因为其他的福乐(如确据、平安、喜乐等)都是由称义、得儿子名分和成圣带来的,它们不是独立存在的;换句话,皆附属于那三种“主要的福乐”。
一个例子是神慈爱的确据;不是所有信徒——也不是每时每刻——都能得到这救赎的福乐。这可分两个情形去看。首先,一个刚悔改的罪人可能还未知道自己是神所拣选的,他对圣经的认识不足以知道这事;所以圣经常鼓励这些人去抓着这确据,彼得说(彼后一10):“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约翰(约壹五13)也叫我们要肯定自己有永生。因此,信徒初信时未必能得到这确据,就是有也不是圣经提到的“完全的确据”(来六11)。另一个情形是人曾得到这确据,但后来(因恶魔侵扰,好像彼得或大卫被侵扰一样)怀疑到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参看诗五一8—12)诗篇里提到很多这种例子,不过神永不丢弃那些曾重生,悔改,被称为义和作后嗣的人,他们在某一段时间内失去确据,后来必重新得回,只要他们殷勤,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在这事上看见神在信徒恩典的工作上和信徒的责任二者的重要关连,虽然信徒会暂时做不到本份的事,神却不丢弃他们;但他(有过犯的信徒)仍要自己去补救,当更加殷勤,否则不能得到确据,知道自己是属神的。
与确据有密切关系的福乐是良心的平安和在圣灵中的喜乐——保罗有时以自己的良心,和在内心的喜乐作见证,证明他确知神的慈爱(林后一:12、提后一:3等)。信徒的良心有平安,因为他信靠耶稣基督的救赎,做神所喜悦的事以表示对基督的感恩;这件事同时带给信徒喜乐,因知道主耶稣基督已为我们偿还罪债,有什么喜乐比这更大呢?所以实在不可能只提其中一样福乐而不提其他的;殷勤和忠心的信徒必得加倍的福乐,如果不殷勤,便有一段时期失去一部份的福乐,例如大卫犯罪时,他不但失去确据,连良心的平安和圣灵的喜乐也失去,所以他祷告说:“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又说:“不要丢弃我”(诗五一10—11)。
教会历史上一项争论的焦点是“一个真正的信徒会跌倒吗?”这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一个真正的信徒会在对神的殷勤和忠心上跌倒;但答案也可以是否定的,一个真正的信徒永不会失去引至永生的神的怜悯和恩典;我们可以用大轮船上的一个人为例(司布真C.H.Spurgeon曾用这例)来解释这点:如果这人不小心,他在船上会仆倒和受伤,但却不会从船上掉下海里,因为这条船大而安全。虽然不是所有的船都是这样,但神的恩典却是浩翰如海,基督指着真信徒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因此,每一个真信徒的生命里必常有“恩惠上的长进,并在恩典中得蒙保守,一直到底。”
让我们用一个浅易的例子去解释“得蒙保守”这教义,大头已接受赛跑的训练和鼓励,教练知道他有能力跑得好,但成功却不是易事;这并不表示大头不小心和懒惰也会得冠军,他一定要尽力,尽他所能去跑,而这不是容易做得到的。
换句话说,人们有时会误解“得蒙保守”这教义:(一)这不是说有形的教会里每一个会友都得救,也不是说那些“在约中出生的,受洗的、受教导的”都蒙保守。有些人虽然是教友(例如犹大),但却不蒙保守,当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壹二19),就是指这些人而言。因此人好象会在恩典里“失落”,但这并不是事情的真相,这些人最初只不过是“好像在恩典中”。(二)“得蒙保守”不是说真信徒不论他行为怎样都能得救,只有不明白“保守”这道理的人才会这样想的。正如要理问答所说,“保守”,源于称义、得儿子名份、和成圣;换句话说,只有心里悔改,又有圣灵注入的人才会得“保守”。一个人心里更新的人根本不会仍活在罪中,一个心里有圣灵的人不会与罪恶和平相处,他只会和罪恶争战。他虽然会中途退却,但一定会重新回来,再和罪恶争战。(三)最后,“得蒙保守”不是说真正的信徒的得救是靠自己的努力。“得蒙保守”是需要努力的,信徒要殷勤,使所蒙召的恩典和拣选坚定不移,人不努力使自己圣洁就不能得救。但圣经清楚地说:神按祂的旨意在我们心中运行,当我们在恩典中得保守时,神应得所有的赞美。约翰说:“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约壹三9),就把这意思很清楚地表达出来。经文中的罪可能是指“有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这至于死的罪,就是先口里承认信主,但后来却背叛基督的罪。一个真正的信徒不会也不可能这样做,因为“他是从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五18),既然神赐恩典给信徒——新的本质,意志和能力——使他得蒙保守,明显地只有神自己才配得这功劳。
当看称义、得儿子名份、和成圣所带给我们的福乐时,我们应强调一点:这些福乐不是“自动”地来到信徒面前,他一定要“殷勤,使所蒙召的恩典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一10),要先追求这些然后就得福。但要附加一点:因为神恩典运行在信徒心中,所以每一个信徒都必定会找到这些福乐,端视时间和程度而已。因此我们不要忘记说“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一五57)
问题:
1、在要理问答中,为什么对称义、得儿子名份和成圣的注意,比因它们带来的福乐为多呢?
2、是否每一个真信徒都“确知神的慈爱”?试解释之。
3、是否每一个真信徒都可以有“确据”?试证明之。
4、已有“确据”的人会再失去吗?试解释之。
5、从什么可得良心的平安?
6、一个没有确据和平安的人可否有在圣灵里的喜乐?
7、一个真信徒会失落吗?试解释之。
8、如何藉那插图解释“得蒙保守”?
9、“得蒙保守”是否表示所有教友都得救?为什么?试证明之。
10、“信徒无论行为怎样仍会得救”的说法为什么是错误的?
11、信徒蒙保守谁应得功劳?为什么?
12、什么叫做“至于死的罪”?为什么不接受“自动”的说法?
第三十一课
37问:信徒临终的时候,从基督得什么益处?
答:信徒临终的时候,灵魂就得以完全成圣,立时进入荣耀里,他们的身体既于基督仍旧联合,就在坟墓里安然歇息,直等到复活的时候。
①希十二23: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
②路二十三43: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③帖前四14: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神必将他与耶稣一同带来。
④赛五七2:他们得享平安,素行正直的各人在坟墓里安歇。伯十九、26: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现在我们要讨论那被称为“居间之境”的问题。人死后不会立刻进到“最终的境况”,但也不会停留在他死时的境况里,因此这是一个过渡时期,介乎人的现况和最终的境况之间。
我们要记得神造人是二元性的,人的本质包括身体和魂(或作灵),死亡是代表魂(或灵)与身体分离,所以人死后身体便归于尘土,渐渐朽坏,信徒与非信徒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对身体而言,信徒与非信徒在临终时所遭遇的并没有分别;但圣经告诉我们二者有大分别,信徒的灵魂得以成圣,立时进入荣耀里(路二三:43;启一四:13;路一六:19至31),而非信徒的灵魂却立刻去受地狱的刑罚。因此,在这居间之境,信徒与非信徒的身体所受的一样,但发生在他们的灵或魂却截然不同了(信徒的身体属于主,预备将来复活得生;非信徒的身体不属于祂,但预备将来复活被定罪)。
以下我们举例来解释信徒的“居间之境”。我们知道灵或魂是肉眼不能见的,不是有形体的鬼怪。如果谨记圣经上的教训,便可以坚决地否定异端提出的说法,就是“灵魂睡眠论”,这说法认为人死后,灵魂失去知觉,直至复活的日子。圣经用“睡了”来形容信徒(不包括非信徒)的死亡,正因为信徒的死亡与睡觉很相似。
(一)人死后的身体和睡着时的样子相似,睡着的人好象死了,死了的人也好象只是睡了。(二)死去的人对周围事物失去知觉,睡着的人也是一样。(三)人的灵魂在睡眠时是清醒的,所以人在睡觉时也会做梦,在主里死去的人也是如此,灵与魂在死后也有知觉。因此“灵魂睡眠论”是不可信的,有些异端形容这境况为黑暗和无知觉的境况,甚至信徒也什么都不知道。
罗马天主教“炼狱”的看法,也是同样违背圣经和不可信。他们说,所有普通信徒死后(除少数圣经人外)一定会先到一个过渡的地方,这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信徒在这地方为他们的罪受暂时的刑罚,直到他们得洁净为止;有些人要停留很久,也有些会停留较短的时间。同时,别人的祷告,功劳,在弥撒中的贡献也可以帮助缩短受苦的时候,完全背负罪债的人,一定不会相信这教训,信徒知道基督把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就使信徒永远得以成圣,圣经从没有报导“炼狱”的教义。
在这世代里,谈到救恩和永生时,身体往往没有地位,所以不少信徒认为身体不在神的救恩计划之内,只有灵魂才重要。因此,要理问答特别提醒我们在死之时身体也有份儿,也是与基督联合的(在信徒而言)。换句话说,神没有忘记身体,不是只有灵魂才重要,正如约伯说(伯十九26):“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要看祂,并不像外人,我的心肠在我里面消灭了”,又正如耶稣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8)所以身体是睡着的,直到那大日子的来临。我们要小心,不可把这“居间之境”作为信徒最终和完全之盼望!保罗在林后(五:1至8)提到“居间之境”,是未能达到其最终目标,就像未曾穿上衣服一样;保罗愿意离开肉身与基督同在,在这“居间之境”,但他更渴望的是在复活时,“穿上那个,叫这必死的被生命吞灭了”(4节)。所以信徒的大盼望不是在这“居间之境”本身,而是随此之后的最终之境,因此“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23)
提到死亡时,常见的问题是既然罪的工价乃是死,信徒为什么要死呢?(他们的罪已得赦免了)?(一)信徒会有一天脱离死所有的权势,那时死亡将被(毁灭)(林前十五26),信徒从此脱离死亡。(林前十五54)(二)经上说,死的毒钩在信徒身上已失去作用,死亡不能加害于属基督的人(55—56节)。(三)死虽然是使我们退缩和惧怕的仇敌,圣经保证神会藉它造就我们;死亡,正如信徒所经历的其他“凶恶”,也是使我们成圣的工具。(四)还有一个更完满的答案,圣经说人死在过犯罪恶中(弗二1),神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因此人犯罪后,死亡就临到人类(创二17;罗五12)。死亡不是指人停止呼吸,而是人犯罪的结果,当身体和灵魂都落在神的忿怒和毁灭时,死亡就完全显露了。但满有怜悯的神已把这死亡的日子延迟,而且藉着救赎的恩典把人从这死亡拯救出来,因此灵魂的重生又称为出死入生(约壹三14)。神现在使我们的灵魂脱离死亡的权势,在末日祂会同样使我们的身体脱离权势(约五25—29)。神暂时没有使信徒的身体脱离死亡的权势,目的是叫得救与沉沦的都同活在这世代,藉此神的国度才能拓展(藉着福音的传播)。我们的灵魂脱离死亡的权势,但身体却未能脱离,目的是叫我们在今世能成就神的旨意,当神完成呼召祂所拣选的人时,便再没有肉身死亡这回事了。
问题:
1、“居间之境”应作如何解释?
2、什么是“死亡”?
3、信徒与非信徒的死亡有何相同之处?
4、又有什么不同之处?
5、信徒死亡之时,他的灵魂的遭遇如何?试证明之。
6、什么是“灵魂睡眠论”?试引用圣经推翻之。
7、圣经是否用“睡觉”一词形容已死的人?为什么?
8、罗马天主教对死亡的看法如何?
9、试证明罗马天主教的教训为错误的看法。
10、强调灵魂得救而视身得救为次要是否正确?为什么?
11、保罗向往“居间之境”吗?试解释之(林后五:1至8)。
12、有什么事实叫我们不像非信徒这般惧怕死亡?
13、神为什么不即时拯救我们完全脱离死亡?
14、如果通常指灵魂离开肉身,圣经对这名词能否给我人一个意义较广的解释?试解释之。
第三十二课
38问:在复活的时候,信徒从基督得到什么益处。
答:在复活的时候,信徒要在荣耀中复起,又将在审判的日子,当众人面前被主承认,又被断定无罪,于是满心得福,以神为乐,直到永远。
①约五28—29: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
②太十32: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③约壹三2: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④帖前四17: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
“肉身复活”的教义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但往往叫不信的人反感。雅典城有识之士起初肯听保罗的教训,但“众人听见从死里复活的话,就有讥诮他的;又有人说,我们再听你讲这个吧”(徒十七:32)。信徒相信神会叫死人的身体复活,他说:“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我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3)。
复活是什么意思?就是在坟墓里渐朽坏的肉身会再一次站起来,“复活”字面的解释是“再站立起来”。有人说在这世代中“复活”的教义实在难以令人置信。为什么如此说呢?有些人的身体受原子弹灾害,躯体完全被毁;此外,科学证明人死后体内的物质会分裂,变为其他的“养料”——死人的身体成为植物的一部分,植物被动物吃了,人其后又吃这动物,如此类推;从前甚至有人吃人的事,有些人就因此认为身体复活是不合理的。
要回答以上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圣经的作者对这些问题并不是一无所知,他们曾提到那些受到“烈火的猛势”攻击的人(来十一34),又提到“人吃人”的事(申廿八:53)。但他们仍然相信身体会复活,因为他们曾见过主耶稣从坟墓里复活,又看见祂手和脚上的钉痕,因此他们相信神在末日能够并且一定会使死人复活,正如祂所应许的一样。虽然他们不能解释又不明白事情将会如何发生,例如保罗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明白神怎样去进行这件事,但他却肯定神会这样做,因为神就是神。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就是:除非我们愿意相信“行奇事的神”——能作超乎我们所求所想的事的神,否则我们神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了,正如耶稣曾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使徒在林前十五章帮助我们更明白这问题,他以在坟墓渐朽坏的身体喻作麦子和别样的谷(林前十五:37),麦子会死去,腐坏,结果再生出新的稻麦来。麦子只会生稻麦,不会生出其他的植物。驱体在坟墓里渐朽坏,所有在肉身体里的罪恶,都随之永远消逝;将来有一个复活的身体要从这里出来。又举例说,一辆旧福特汽车被拆毁,把废铁熔了再炼成铜,便可以用来制造另一新款汽车了;这辆车的内涵没有变但素质却完全不同了。再举一例说,一个在母胎里还未生出来的婴儿与他日后成长的样子大有不同,但无可否认,两者都是代表同一个人啊!因此,我们藉着信心,记着:(一)复活之体的内涵与身份和现在的一样;但(二)质素和能力却不同了。神不会从无有中为我们造一个新身体,也不会用其他物质另造一个相同的身体,祂要把我们旧的身体改换成新,变为不朽坏和不死的身体。
圣经说,基督会在末日返回这世界,到那时候,凡在坟墓里的都复活过来(约五28及其下)。信徒的身体立刻变得完美,无论灵与体都像基督一样(约壹三2)。大地被烈火销化,新天新地也跟着来到(彼后三:11以下)。全世界的人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聚集,为自己所做的事交帐(林后五:10)。圣经警告我们或许有出人意外的事发生,主会不认一些自以为得救的人,又奖励那些对自己怀疑(但仍信靠基督)的人,凡在基督里被称义、得到儿子名份和成圣的,基督在众人面前承认他们,断定他们无罪,主自己宣告这些人是属祂的和为祂所接受的,因为他们在祂里面得称为义。虽然人要照着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廿:13),但却不能靠行为得救;圣经清楚说明人得救不是靠善行,而是因信得救,这信心就能生出善行来。“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26);在审判的日子,善行便是信心的明证。没有善行的人不能假装有信心,那些有善行的——无论如何微小——便可藉此表明他们的信心了。在那时,各人都有大小不同的奖赏,但所有的人——由最微小到最伟大——都“满心得福,以神为乐,直到永远”。就是最“小”奖赏的信徒所有的都是不可想像的多,他也会与那得最大奖赏的人一同欢乐,神的儿女从此再不嫉妒。但最重要的是凡得救的人都得着神自己,这是最终的奖赏,正如大卫王说:“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十六11)。有时我们看“天堂”为奇妙,皆因在那里我们可以和有些人相聚;其实,圣经说神才是信徒的最大奖赏(创十五1),当那日子来到时,信徒便会了解天堂的“天堂”,就是能以神为乐,直到永远,至此人终于达到他存在的最重要目的,就是“荣耀神,永远以神为乐”。
问题:
1、什么叫做“复活”?
2、在今天为什么被认为不可信?
3、这些困难是否前所未有的?试证明。
4、使徒们为什么相信这教义?
5、保罗有没有解释神为什么能够和一定使死人复活?为什么?
6、保罗在什么地方帮助我们明白这“复活”?
7、有什么其他例子?
8、图画中另有一例子,是文中没有提及的,试藉这图画用自己字句解释“复活的身体”
9、哪两个关于“复活的身体”的重点要谨记?
10、在末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从记忆中尽量例出,然后翻阅对证一下)
11、什么是审判的原则(人受审判时要通过的试验)?
12、这是否表示靠行为可以得救?试解释。
13、是否所有人都有同样奖赏?为什么?是所有人都得着神?
14、什么是一部分人心目中的“大奖赏”?
附录:主日
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出埃及记二十章8节
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启示录一章10节
关于主日这个题目,在基督徒中间有很大的争议。许多人不太清楚是否神为基督徒已指定一个特别的日子为安息日与崇拜日。他们不确实知道在主日工作或从事娱乐活动到底对还是不对。这个题目是非常重要的,教会的兴衰与主日关系非常密切。我要提到三件与主日有关的事。
1、主日的权威
首先让我们考虑这问题:我们守主日的根据是什么?许多基督徒以为主日就是教会自己选出来作崇拜的日子,并没有圣经上的权威。他们认为这与旧约的安息日无关。他们以为这原则是每七日选出一日,完全为神是纯属犹太人的律例,与基督徒的生活无关。
我认为这种基督徒的态度是错误的。我坚信七日中分别出来一日,乃是神永远律法中的一部分,是神为引导全人类所启示的永远法则。自从基督复活以后,基督徒守七日的头一日,而不是第七日那是很正确的,但,这并没有改变七日中的一日要归给神的大原则。让我从神的话语中表明此原则的重要性。
a、先看创造的历史。在那里我们念到“神赐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创二3)。在世界历史的开始,我们就有七日中的一日,分别为圣归耶和华。这是人类堕落之前,有犹太国建立以前所定的。诚然这是神向各世代全人类所启示的原则。
b、现在看在西乃山所颁布的律法。十条诫命与摩西其余的律法之间有清楚的分别,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十条诫命是说给众百姓听的。在神对他们说了这话以后,圣经明说:“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申五22)。当然,神为以色列民又加添了许多命令,但并没有再加添象十条诫命同样的诫命。在颁布十诫时有闪电、雷声与地震来强调十诫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只有十诫是神自己写在石版上的,只有十诫被放在约柜中。神用这些方面清楚说明十诫与其他摩西的一切律法不同。
在十诫中有九条是论到道德的事,这是不否认的。这些诫命是论到与各世代全人类有关的原则。就在这些诫命中我们看到安息日的律例,神把祂安息日的律例放在这样的诫命中,神的确声明安息日和其他诫命有同样的地位。此外,我们看到在十诫中,安息日的律例是最长的,最圆满与最详细的。从事实看来,我不相信神把安息日看作仅属暂时性的原则。
c、再看旧约先知的著述。我们看到先知屡次说到犯安息日与违犯道德律一样(参看结廿13,16,24与廿二8,26)我们看到犯安息日是大罪,使以色列人受刑罚,被犹太人掳到外邦(看尼十三18与耶十七19—27)。因此,清楚看到他们遵守安息日与遵守礼仪律不是在同一范围之内。从此可以清楚看出安息日的原则不能与礼仪一同被消除。
d、再看主耶稣基督在世时的教训。主耶稣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有关废掉十条诫命的话,相反地,祂说:“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祂说这句话是关于十诫中的道德律,祂如此说,使我信念更坚定,主耶稣说到十诫乃是承认那是道德上是非的标准(可十19)。当祂说到安息日的时候,总是更正法利赛人附加在摩西律法上的迷信。祂从来没有提到律法的大原则要加以改变。
e、再看使徒的著述。使徒们说到许多有关礼仪律暂时的性质。但他们从未提到废掉十诫中的任何一条。相反地,他们要求十诫当被接受为基督徒行为的标准。例如,保罗教导子女对父母的责任,他引证第五条诫命,“要孝敬父母,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1)。
f、最后,看使徒的实践。在新约中特别著重“七日的头一日”(看太廿八;可十六2,9;路廿四1;约廿19;徒廿7;林前十六2)。明显可见使徒们遵守此日——主复活的日子——为圣日。在徒廿7看到门徒在这日“聚集擘饼”,我们在林前十六2看到在这日“收集奉献”,启示录一10说到此日为“主日”。
明显可见这“主日”并不是跟犹太人同样的七日中的一日。在神的默示之下,使徒们已将第七日改为头一日,因为在这日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了。但原则仍然是一样的,那就是七日中的一日要分别为圣归给神。第四条诫命的精神一点未变。在七日的头一日的主日,也就是六日劳碌后的安息日,正如从前第七日的安息一样。
我求你要对这些从圣经来的解释特别注意。在我看来是清楚的,神各世代的子民已经遵守了七日中的一日为神的日子,我们也必须照样遵守。
2、主日的目的
神为何选定七日的一日要分别为圣归祂自己呢?我们必须明白此点,因为这并非难以明白。祂是为我们的好处才将安息日赐给我们。这日的设立并不是重担,乃是祝福。神把这日赐给我们乃是祂的怜悯,是为了全人类的益处。
第一,为了人身体的益处。我们都需要一日的休息。我们的身体若得不到正常的休息是不能适当运作的,于是神为我们预备了安息日。
第二,为了人心智的益处。心智需要正常的休息正如身体一样。
第三,为了社会的益处,守主日的社会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对人们的性格有好处,第二是能使社会繁荣。每周休息一日的社会,他们工作的质与量二者都超那些不每周休息的。他们的头脑更清楚,他们在工作上的能力更坚强。
第四、对人的灵魂能绝对的好处。人的灵魂正象身心一样需要休息。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容易被属世的关心所吸引,以致忘了属灵上的福祉。将七日中的一日分别为圣归给神,是防止此种弊端最明智之举。主日面对天堂美丽生活的预尝,要我们想起有一日我们被提取离开这个世界。但是如果忘记了这日,通常人的信仰就会逐渐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从上,我们应当知道,将一日分别为圣归神,乃是最大的特权,那完全是为我们的好处,也是我们应当特别珍惜的特权。
3、当如何守主日
为了得知我们应如何遵守主日,我们不必在乎别人不同的意见,乃要注意在神的话语中是如何启示的。有两项原则可作我们的指引,一切特殊问题,都当以此两大原则来决定。
第一个清楚的原则就是主日必遵守为安息日。当然,必要性的与慈善性的工作我们可以作,正如主耶稣自己所教训的,为了保全生命所必须作的工作是对的。但尽可能将一切的工作停止,不论是心思上的与身体上的。这在第四条诫命上说得很清楚:“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出二十10)。
第二个大原则是主日必须守为圣日。主日的“休息”乃是圣洁的休息。这个休息是要注意我们灵魂的事、永远的事,并与神和基督有交通的事。这乃是主的日子。
大多数的人都不想守此日为圣。许多人在此日从事社交活动,商业上的往来、旅游、看报纸小说、谈政治或闲话家常。对他们来说,这日做什么都可以,而不注重神的事。这是完全错误的。我知道许多人做事是出于无知,只是做他们的先人以前所做的,依循先人之恶也是恶,他们所行的并不算是守圣日,即使那些算是小恶,却阻止人在神的日子寻求神并因而得益处。
那些在神的日子叫别人工作的人也是错了,每个人都需要神所指定休息并敬拜的日子。那不只是为你,也是为“你的儿女、仆婢、牛、骡、牲畜、并在你城中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使你的仆婢可以和你一样安息”(申五14)。
我不是法利赛人。我从不要求一个作苦工的人被关在屋内工作六天,又要他们不可在主日作有益于身心的合理消遣。在主日象雅各那样安静的散步(创廿四63)并无害处,只要不用散步代替主日崇拜便可。我们的主和门徒在安息日由麦田经过,正如我所说,要小心不可把这个自由变作放纵的机会,要当心不要为寻求自己的消遣而伤害别人属灵的幸福。要记得你不但要注意身体,也要注意灵魂。
我不赞成宗教上的狂热。我不告诉人要整天祈祷,或整天读圣经,或整天去教会,或在主日整天灵修。我所要求的主日乃要遵守为“圣洁的安息日”。心中所想到的是神,应当学习神的话。要与神的百姓一同聚集敬拜祂。因此,我说凡拦阻我们不如此守为圣日的,我们应当尽可能的避免。
我并不赞成观式的宗教,请不要以为我想让主日成为悲伤忧患的日子。我要每位基督徒都成为一快乐的人,我希望每个基督徒在信仰上又平安、又喜乐,又能以神的荣耀为乐。我要每一个人都以主日为一个可厌恶的日子,那么我必须告诉你,在你的心境中有些事是错误的。如果你不能以圣主日为乐,毛病不是出在这日子,乃是出在你自己的心。
许多人以为我为守主日设立的标准太更高了,那些不喜欢思想属灵事情,只思想属世界的事,贪爱钱财,贪爱娱乐的人会说,我所要求的是强人所难,但是我所关心的唯一问题是——圣经是如何教导的?我们绝对不可把神的标准降低为人的标准,我们必须根据神神的话来作我们的标准。
我对守主日的教导,只不过是各教会与各国最优秀、最圣洁的基督徒所教导、所遵守的,这是大家的共识,并没有什么例外。那些在许多事上意见不同的人——甚至连守主日的理论基础也大不相同的人,也都同样认为应该守主日,这一种高度的共识,十分难得。
我相信任何人若是安静地、理性地想到将来的事,就会了解我所主张的守主日的标准不是太高。我们有一天都要离开世界,都要到主那里去,不是吗?如果是真的,把七日中的一日奉献给神当然不算太多。我们为主日做特别的预备!好试试我们是否适合生活在祂面前,这应当不算过分的要求吧!我相信常识、理性与良心都会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在今生不肯为神拿出七日中的一日,我们怎么象是希望永远与神生活在一起的人呢?
最后的恳求
1、我恳求所有不守主日为圣的人,我要让你们想起你们必要在审判大日向神交帐。但是到那日你在神面前是何等的不配!你在神面前毫无准备。在地上的时候,你未能拿出七日中的一日给祂。你连牺牲你时间的七分之一来认识祂都令你感到厌烦,你怎能适合于同祂度过永世呢?我恳求你:停下来想一想!要悔改,改变你的道路!在施恩座前承认你的罪,祈求赦免,主的宝血要洗净你一切的罪。立刻开始参加教会礼拜,在那里你会听到福音的传讲。要把主日的时间安排好,使你可以安静地、认真地默想永远的事。要避开一切只跟你谈到属世之事的朋友,拿出你的圣经来,开始认真地读经。我恳求你要立刻作这些事,要毫不迟延地去作。起初或许有些困难,但是这挣扎是值得的,这是为灵魂的福祉而作的!
2、最后我恳求所有真诚爱主耶稣基督并愿意事奉祂的人。第一,我请求你检讨你自己守主日为圣的习惯。你是否留心运用主日?第二,我请求你尽可能的去督促别人也遵守主日。但要记得,只是消极的“守主日”或为主日而辩护,那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积极传基督的福音,必须指示人一条更好的道路。只有等到那时,我们才能看到社会的改变,看到男男女女在主日真诚地寻求神、荣耀神。
附录C:宗教的种类
真实的
混淆的
错误的
完全的败坏
—人的每一部分都是恶的
—没有什么可自救
—人只有部分是恶的
—有些事物可助自救
—人是良善的
—每件事物均可拯救自己
无条件的拣选
—所有人都不值得怜悯
—神所拣选其中一些人
—所有人都值得一点怜悯
—神只拣选那些拣选他的人
—所有人都异常值得怜悯
—每一个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神
限定的赎罪
—基督死是为拯救某些人
—基督死是为拯救全人类
—基督死只是一个形式
有效的恩召
—圣灵只给某些人
—他使人悔改、相信
—圣灵被给予全人类
—他帮助愿意改宗者
—根本不需要圣灵
—人可以改变自己
圣徒的坚忍
—神保守其选民以免堕落
—他们永不堕落
—神帮助那些肯合作的人
—他们可能或不可能堕落
—人们要自己保护自己
—他们足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