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第五章
二、對錯用財富的責難(五1~6)
這一部分與四13~17在形式與內容上密切相關。形式上,此兩者都以「嗐」(age nyn)引入,內容上,把神及祂在歷史中的目的拋在一旁去追求財富,在此兩段經文中都被定罪。但末世即將成就這主題,也把五1~6密切地連到五7~11。如果四13~17是針對教會及世界,五7~11清楚的是針對教會,那麼五1~\cs166就無疑是針對非基督徒而言了。這一點可從兩方面看出;許多聖經及聖經外的傳統提及雅各所責備之不義之財,而且雅各沒有為那些他所定罪之人提供任何出路。這裡描繪的富人顯然是有財勢的地主,他們歷世歷代都控為實施經濟迫害的剝削階級。以雅各周遭的環境而言,我們可能特別會想到巴勒斯坦地區的猶太地主,他們擁有大批房地產,只關心他們的土地能得多少利益。雅各毫不考慮的將這些富有的地主們定罪(1節)指出他們的罪狀,如自私的積攢錢財(2~3節)、欺詐工人(4節)、自我沈迷的生活方式(5節)及欺壓「義人」(6節)等。
雅各在寫給教會的信中,為何會向非基督徒傳定罪的信息呢?加爾文恰當的區分出兩個主要的目的:雅各「……關心對神忠心的人,他們在聽過富人可憐的下場後,或許就不會羨慕他們的財富了,同時知道神是他們所受冤屈的伸冤者,他們或許會用平靜且順從的心靈來忍受」151。
1. 雅各以舊約先知的口氣說話。「哭泣」(Klaio{)及「號啕」(ololyzo{,一擬聲調,聽起來就像它所形容的聲音)常被先知們用來描述當耶和華的日子來到時惡人的反應(參賽十三6,十五3;摩八3)。事實上,oloyzo{ 只在舊約先知書中出現,且總出現在審判的段落中。這一背景很清楚說明,那「將」臨到富人的「苦難」不是指屬世、暫時的苦楚,而是指神在審判之日將量給他們的刑罰。
雅各對富人公開的指控,取材於一常見的聖經主題,並予以發揮。神對窮人的關心,藉摩西律法中許多指示在新約中當如何生活的條例反應出來。在以色列歷史的末期,這些律法被忽視,窮人經常被欺壓,被有錢有勢之以色列人佔便宜。因此,「富人」在智慧文學傳統中有時成為「不義之人」的同義字(參箴十15~16,十四20),許多先知特別大聲痛責富有的壓迫者(參阿摩司書)。這主題在兩約之間的猶太作品中很突出(特別參以諾一卷94~105),並在新約中也要被保存。耶穌曾談到許多財富的危險,特別在路加福音中。在一段與雅各的教導甚接近的話中,耶穌宣告富人有禍了,並警告說,他們在今世的「安慰」要被來世的「悲慟」及「哭泣」取代(路六24~25)。啟示錄十八10~24是一篇冗長的「禍音」,針對「世上之客商」而發的,他們因「大城」巴比倫傾倒而「哭泣悲哀」。在這些經文中,我們不容易判斷富人受審判的理由。雖然某些傳統定富人的罪似乎只因為他們富有,至少在新約中富人被定罪幾乎全是因他們錯用財富。當然,雅各列舉了他所責難之富人的罪,表明此處是這種情況。如果正像我們前面所討論過的,一10意指雅各讀者中有些基督徒是富人,那麼很顯然,雅各並不打算定所有富人的罪。因此1節中「你們這些富足的人」的稱謂,基本上指的是「不義的」富人,正像聖經一般的用法一樣。如此說來,若忽視「富人」和「不義的人」之間極易有關聯性,就錯了。聖經警告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太十九23)不是沒有原因的。(請進一步看導論中「七、貧窮與財富{\LinkToBook:TopicID=116,Name=七 貧窮與財富}」)。
2~3. 雅各對富人的第一項控訴,與他們費盡心力積攢,卻一無所用的世上財物有關。他舉出三種物質貨財。「財物」(ploutos)有時指的是穀物的收成,另外「衣服」及「金銀」是古時最普通的財富形式。但財物也更可能包括一般性財富。「壞了」(se{po{)可以指人類所有的努力的腐壞性及暫時性(傳道經四19)。「蟲子咬」的衣服強烈地提醒我們耶穌對「世上財寶」會被蟲子咬光的警告(太六20)。雅各提到金銀會「銹」,有人認為這句話顯出雅各赤貧的背景,因為事實上這些貴重的金屬是不會銹的。但「銹」(ios)這字曾被用於形容金銀(耶利米書信十章),且這比方似乎已成為傳統,表明即使最寶貴之金屬也很短暫(亦參傳道經廿九10)。事實上這三句話反映出傳統舊約與猶太教的教訓,即倚賴會毀壞之物何等愚昧。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雅各在三個子句中都使用完成式來表明這些財物的毀壞。許多註釋家將這些完成式的動詞看成「預言式」或「預期式」的完全式:這些財物在審判的「苦難」中必要毀壞,以致可用好像已經發生的事來形容。但羅培士因雅各在第3節將時式改換為將來式(那銹將要證明你們的不是,又將要吃你們的肉),而認為以上的解釋不可靠。因此最好以完成式自然的意義來看,視之為強調目前富人所擁有財富一無所用。或許這一點也該以寓意的方式來明瞭,指財富在目前絲毫不見靈性的利益,在審判之日也無法成為希望的依據。
財富不但帶不來長久的利益──它的「敗壞」將在審判時證明富人的不是,使他們被判有罪:「吃肉如同火燒」是神審判的一種比方(猶底特書十六17)。這項判決的原因可能只是因為富人在世全力專注於積囤世上的財寶,完全忽視了天上的財寶,清楚顯明他們的「心」在何處(參太十六17)。另一方面,富人積攢錢財所以被定罪,是因為他們的錢財沒有用來幫助窮人:「為誡命之故要幫助窮人,因為他有需要不可讓他空手回去。為了弟兄和朋友之故要放鬆你的銀子,不要讓它在石頭底下生銹、遺失。要按照至高者的誡命來積儹你的財寶,它會比金子更使你得利」(傳道經廿九9~11,這一段教訓雅各可能相當熟悉)。在路加所記載耶穌有關財寶的言論中,我們看見相同的情緒:「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俨荒芙??x不能蛀的地方」(路十二33)。囤積財寶是錯的,不但因它表明了優先順序有錯,更因它剝奪了別人的生命,這是錯上加錯152。這又是知道行善卻不去行的另一個罪例(四17):「神的意思不是要金子銹壞,衣服給蟲子吃;相反的,祂設計它們為要施援助,幫助人類的生命」(加爾文)。以此意思來看,雅各在2~3a中所說財物的敗壞,其用意可能至少有一部分可以字面意義來了解:這些東西事實上廢而無用的現象是反對富人的證據。
雅各在3節末尾總結對富人的第一項控訴:「你們在這末世只知積攢錢財」。Ethe{saurisate(「積攢(錢財)」)可能有受詞,即「火」,或另外需加上的字,像「憤怒」等(參羅二5);但若像在路加福音十二21的用法,這動詞就要單獨來看;意指「積攢錢財」,這個比方更強烈,囤積物質東西的舉動成了雅各所定罪的事。此處也可能如 RSV 的譯法所建議的,這種囤積有半嘲諷的味道:富人專心的為自己「積攢」,很好,但當「末世」審判的時候來到時,他們為自己積攢的實際上是「苦難」。但雅各在「末世」之前用的介係詞「en」最自然的譯法是「在……之中」,新約基督徒普遍相信他們自己已經活「在末世中」(徒二17;提後三1;來一2;彼後三3(?);約壹二18;猶大18)。他們將這一詞應用到自己的時代,證明早期基督徒相信他們活在神的應許將要實現的紀元,此紀元是歷史結束之前無限定的一段時期。雅各在五8肯定主再來已近,顯出他的看法亦是如此。因此雅各乃是說,那些在他那時代貪婪的積攢錢財的人特別有罪,因他們全然不顧神在基督裡向人展示之恩惠帶給人的要求;他們也特別愚昧,因為忽視許多證實審判即將來到的跡象。就好比那富有的愚昧人,他們未料到審判會突然臨到(路十二15~21)。「你們在這末世只知積攢錢財」!我們也和他們一樣活在「末世」,該認知神已經展示的恩典,並認清神的審判即將來臨,以此來剌激我們去分享財物,而非囤積。
4. 雅各向富人的第二個控訴比較明確:他們詐取153工人的工資。雅各所描寫的狀況是生活的真象。主後七十年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一小群非常富有的地主增加土地的收購,結果是許多農人的小土地被納入這些龐大的地產,而這些農人被迫為富有的地主工作以稚?R?d有關葡萄園工人的比喻(太二十1~16)就是針對此農村背景而發,而工人在工作一天之後指望得工錢是很重要的。其實律法中也吩咐這件事:「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為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申廿四14~15)。這種警告也可在別處找到,好比利未記十九3(雅各可能引用了這一章),瑪拉基書三5,那兒,值得注意的是,剝削「雇工的工資」與欺壓「寡婦和孤兒」聯在一起(參雅一27)。對工人來說,立即付工資是很重要的,他們過著僅足以維持生計的水準,需要穩定的收入來供給自己和家人「每日的糧食」。在信用卡不是很方便的社會,若不立即付給工人,就可能使他們生活瀕於險境。
雅各深信富人無法逃脫他們的罪。他對工錢有「聲音呼叫」的描寫,令人想起亞伯的血向神呼叫(創四10)的生動比方,使神得知這這罪且求祂判刑(參詩十八6)。富人認為他們在暗中所行的沒有被起訴的危險,但卻無法目瞞過萬軍之主。「萬軍」譯自 Sabao{th(參 AV,NASB),是音譯自希伯來文意為「軍隊」的字。萬軍之主的稱呼描繪出神是全能的、有力的一大軍隊的領袖。有時這軍隊是世上的,好比當大衛表達他對爭戰結果的信心時,說他是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以色列軍隊的神」(撒上十七45)。但更多時候它指的是天上的軍隊。以賽亞在他有名的異像中見到「萬軍之耶和華」(賽六),而這稱呼變成他喜愛的一個稱呼,他常用它來形容神將賜給以色列及列國的審判,且有時,好比在以賽亞書五9,這個審判特別與欺壓窮人有關連。因此當雅各指證富人的錯行已為神所知時,他清楚的指出,這位神是聖潔有能力的,必要審判那些違背祂誡命的人。
由於扣留工錢的控訴是傳統描繪富人剝削的方式,於是有人建議雅各的用意並不是描述他那時代真實存在的情況。但雖然這傳統有可能影響雅各列舉此罪,我們幾乎可以確定雅各所管教的富人確實犯了此項罪。
5. 雅各對富人第三項控訴,是追求奢侈的生活方式而不關心他人的需要。事實上雅各只簡單的說富人在世上「享美福,好宴樂」,從這節經文的上下文及其平行經文中很清楚可以看出,這簡單的形容指的是漠不關心,自我沉迷的生活方式。雅各在此用的動詞 spatalao{ 在聖經中只另外在提摩太前書五6及以西結書十六49(七十士譯本)這兩處出現,那兒所多瑪人因「大享安逸」及不幫助「窮乏人」而遭定罪。雅各所用另一個動詞 tryphao{ 的意義,可從彼得後書二13看出,那兒使用同源之名詞 tryphe{ 以表明墮落之假教師所喜歡的日間宴樂。甚至那很容易被忽視的片語「在世上」也有負面的含意,將富人在世上享受的福樂與在永恒中等待他們的折磨作了對比。亞伯拉罕對那「天天奢華宴樂」之富人所說的話,是一鮮明的平行:「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十六25)。
我們必須從這種「命哒?嵉埂沟脑O計來明白第5節最後的子句:「你們在宰殺的日子竟嬌養你們的心」。某些註譯家認為「宰殺的日子」指當窮人受苦極深而富人卻縱慾無度的時刻:「你們在虔杖耸茈y之時竟放縱的揮霍」(狄比流)。但將屬世奢侈與將來審判對比的傳統十分普遍,「你們在宰殺的日子竟嬌養你們的心」與「你們在末世只知積儹錢財」之間又呈平行,由此看來,「宰殺的日子」是在生動的描寫審判之日。這片語雖然在七十士譯本中找不到,卻在希伯來文聖經的以賽亞書三十25(希伯來聖經24節)有相等之處,那兒是描繪耶和華的日子。偽經以諾書一卷也用這片語形容審判(九十4),且其上下文與雅各書五1~6有許多平行之處。再者,聖經時常使用戰場上的屠殺比方來形容審判的日子(參結七14~23;啟十九17~21)。因此雅各的要點仍如第3節,神的審判即將迫近之時,富人卻自私又漠不關心的囤積財產,並浪費地花在自己的享樂之中154。「末世」已經開始了,神的審判隨時可能來臨──然而富人的行為不但不避免那審判,相反的,他們自私的縱慾使自己罪上加罪,就好比牛養肥了等著宰殺。
6. 雅各對富人最後的控訴是,他們「定了義人的罪」且「把他殺害」。某些人認為「義人」指的是耶穌,或甚至是「公義者」雅各自己(這說法當然假定此封信為後來有人冒雅各之名而寫),但最好是以類別來看這項稱呼,即形容富人所迫害的那一類人。這種「義人」十分「貧困」,他信靠神的拯救;他經常被形容為受邪惡富人的迫害。舉例來說,智慧書二6~20說,那在今生奢侈過活,不思量明天的惡人,他們想要「欺壓公義的窮人」(10節),並「定他有罪,處以羞辱的死刑」(20節)。雅各在此就是用這眾所周知的猶太傳統(亦參詩十8~9,卅七32)來形容富人的過分(亦參雅二5~7)。雅各所說富人「殺害」義人是什麼意思呢?這可能是指富人不與義人分享他的財產,又不發工資,所導致的實際後果:「拿走鄰舍的生計就是殺害;他剝奪雇工的工資就是流人血」(傳道經卅四22)。然而「定罪」(katadikazo{)是法庭名詞,由此可見富人利用(或許曲用)法律程序,以非法積儹地產,獲取利益財富。這種作風在以色列早有所聞,先知們將它徹底的定罪(參摩二6,五12;彌二2、6、9,三1-3、9~12,六9~16)。
幾乎所有現代譯本(NASB, NIV, NEB, JB, GNB,腓力浦)與 RSV 一樣,都將這段的最後子句看作是一陳述句:他不抵擋你們。這一譯法很自然的假定窮人、受害的義人不反抗(參太五39;羅十二14):既然受害者或拒絕、或無法反擊,富人的欺壓就更張狂。但,也可以問句的方式來翻譯子句,期待「是」的回答:「他們不抵擋你們嗎?」那麼此動詞的主格就是神(參 the Twentieth Centary New Testament)或基督,指的是將來的審判:「神不會抵擋你們嗎?」另一可能是此問句的主格是「義人」,指的是義人在今生「反抗富人的行為」的努力(如智慧書二12);雖然他或許死了,但他繼續發出向富人判罪的呼求(參啟六9~11);或指在審判之時義人反對富人的證言。以上這些解釋,第一種,也是最普遍被接受的,最有道理。雖然它被批評為不合乎文意的高潮,但義人不反抗富有欺壓者之簡明事實「將此部分以莊嚴的哀感氣質帶入尾聲」(塔斯克)。
151 加爾文,p.342。Wessel 進一步建議,雅各的講章是一種先知式的嚐試,想要接觸那些出入基督徒聚會的非基督徒(ISBE, 2, p.965)。
152 參 Dibelius, p.236,最為清楚;Davids, p.176; Tasker, p.110-111。
153 兩個早期、絕佳的抄本(Aleph 及 B)將動詞 aphystereo{ 讀成「欺詐」,但大部分抄本寫的是 apostereo{,「扣留」。其意義上的差別不大,因後者絕對包括非法詐欺的行為。
154 A. Feuillet 辯論道,這審判的日子可能不是最後,歷史末了的審判,而是羅馬人於主後七十年征服耶路撒冷及猶太人的那次審判;他同時爭辯說,這是早期基督徒對主歸來的觀念,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也可見這觀念(「Le sens du mot Parou sie dans I~Evangile de Matthieu-comparison entre Matth. xxiv et Jac. V. 1-11」),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its Eschatology, ed. W. D. Davies and D. Daube﹝Combridge Uneversity Press, 1964﹞, pp.241~288)。姑且不論主後七十年與主歸來之間的關係,Feuillet 的解釋對此處經文來說也嫌過分肯定。
三、對信徒耐心等候的鼓勵(五7~11)
詩篇卅七篇是一首鼓勵義人的偉大詩歌,義人被形容為「困苦窮乏的人」(14節),在惡人手中受盡逼迫(12~15節,32~33節)。他們的試探是羨慕惡人的繁榮及富足(1,7節),同時心態與此又有矛盾,因為等候惡人的審判已等得不耐煩了。在此情況下,詩人勉勵義人「要默然依靠耶和華」(7節),「止住怒氣」(8節),因神一定會辯護義人,毀滅惡人(34~40節)。雅各寫信給義人,其中大部分是窮人,他們受苦的景況相同,他的勸勉與詩人一樣:「要忍耐」,等候「主來」,這日子「近了」,那時惡人會受審判(五1~6),義人會得拯救。
7. 雅各用令人熟悉的稱呼:「弟兄們」,將對富有之非基督徒公開的責備,轉換到對信徒的鼓勵。「因此」(oun,和合本未譯)表示這項鼓勵是基於五1~6對惡人先知式的定罪而來:既然神會懲罰這些欺壓者,信徒就必須耐心等候那日子的到來。耐心杖皇沁@段經文的鑰意,它以字根 makrothym 表達了四次(7節(兩次),8、10節),以字根 hypomon 表達了兩次(11節)。前者在第一章曾佔顯要的角色,那兒雅各勉勵讀者「忍受」他們所經歷的試煉。這兩個字根常被區分開來,makrothym 通常用來表明我們應彼此對待的恒忍、慈愛的態度(林前十三4;弗四2;帖前五14),而 hypomone{ 通常表示我們面對困境的堅強、剛毅的態度(帖後一4)。然而在這段中找不到它們意義上的明顯差別:先知們的 makrothymia(10節)與約伯的 hypomone{ 顯然沒有不同。約瑟約書二7也有同樣意義上的重疊,那兒約瑟在成功地勝過波提乏妻子的試探後說道:「堅忍(makrothymia)是有效的良葯,忍耐(hypomone{)提供許多美物」(亦看西一11)。不過 makrothymis 在7~8節保留了比較特殊的意義,那兒它不是形容試煉中的堅忍,而是形容耐心、期待的等候主。
雅各很明顯的鼓勵信徒忍耐「直到主來」。「直到」(heo{s)在此有「較深的」意味,其含意指此觀念是一目標,也包括一時段:「操練你的耐心,等候、期待主的來臨」。Parousia,「臨到」或「來到」成為早期教會期待耶穌在榮耀中歸來審判惡人(太廿四37、39;帖後二8)及解救聖徒(林前十五23;帖前二19,三13,四15,五23)的專有名詞。這個傳統強烈建議此處的主是耶穌而非父神(參彼後三12比較之)。
雅各用「農夫」作為耐心的榜樣,農夫必須耐心地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以維生。雖然「雨」這字在這節中實際上沒有用到(某些抄本加上這字;某些則用「果實」),但「早和晚」一片語必是指晚秋及早春降落在巴勒斯坦,對農業極為有利的雨(參申十一14)155。此一比方本身是傳統的舊約片語,它可能對這封信的出處並沒有什麼提示,雅各使用這話更可能是因它符合讀者的景況。
8. 如同農夫耐心等候種子發芽,穀物成熟,信徒必須耐心等候主回來拯救他們,審判欺壓他們的人。在等候的時候,他們需要「堅固」(ste{rizo{)自己的心。當帖撒羅尼迦人等候主的臨在時,保羅給他們同樣的勸勉(帖前三13;參帖後二17),希伯來書的作者主張以「藉恩典堅固你們的心」作為抵擋錯誤教訓的解毒劑(來十三9)。因此雅各所吩咐的,乃是在試探及試煉當中要穩固地持守信心。信徒一面耐心地等候主歸來,一面要鞏固自己以與罪惡及困難的環境搏鬥。
既然雅各的勸勉是基於主的日子「近了」,於是有人懷疑這勸勉是否與我們有關。許多學者認為,雅各對主的再來近了的信念是一項「錯誤」,許多早期基督徒,甚至耶穌自己都犯了同樣的錯誤。果真如此,雅各在此所建議的行動指南是否合宜,就值得嚴重的質疑:若這勸勉所根據的,是對歷史發展根本的誤解,還有何價值?對雅各在這點上有錯的控訴,是假定雅各認為主的臨在必會在一短時期內發生,如此的假設並沒有道理。早期基督徒深信主的臨在「近了」或「即刻到來」,意思是他們完全相信它「可以」在非常短的時期內發生──但並非它「必須」在短期內發生。他們和耶穌一樣,不知道「那日子」或「那時辰」(可十三32),但他們的行為,及他們教導別人的行為,都好像他們那一世代可能是最後的世代。二十世紀之後,我們也活在完全相同的情況中:我們的這一代可能是人類歷史的最後一代,雅各對我們的勸勉會和他向第一世紀讀者的勸勉一樣:「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
9. 初看之下,這節經文除了強調審判的迫近之外,與其上下文沒有多少共同之處。但彼此埋怨確實是在困難環境壓力下產生的一種試探,我們不常是將一天下來的挫折發洩在至親好友身上嗎!約束自己不抱怨、嘀咕,也是忍耐的層面之一:在以弗所書四2,忍耐與用愛心「彼此寬容」連在一起;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4~15,忍耐則與報復成對照。Stenazo{,埋怨或「呻吟」通常單獨使用,聖經希臘文中只有在此,它才有一受詞(彼此)。這句話的意義可能指信徒不應該對別人埋怨自己的難處,或指信徒不應因自己的難處而責怪別人(參 NEB),但極可能這兩種意思都有。
正如雅各在四11~12所做的,此處他亦將批評他人與審判相連。那裡他警告說,彼此批評會將自己置於審判的危險中。這項警告與耶穌著名的禁戒相似,或許曾受其影響於:「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為了強化他的警告,雅各再一次提醒讀者審判近了:「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根據四12(「審判的只有一位」),我們很有理由認為這裡的「審判的」是指父神,然而這句話與7~8節提及的主的臨在有平行關係,因此將「審判的」看作是基督似乎更可取(看太廿四33;啟三10)。戴維斯對此節末了的註解值得在此重複:「末日近了的事實不僅激發我們期待『罪人』受審判……也警告我們查驗自己的行為,以至當祂的腳步迫近,終於叩門時,我們已預備好開門了……那位要來的主也是基督徒的審判官。」
10. 第9節多少帶些插句的性質,這點由10~11節又回到7~8節對忍耐的勸勉一事實可看出來。這兩節以眾先知和約伯作為忍受苦難的範例。復述在逼迫之下保持堅忍的偉大功蹟,是許多兩約之間作品的主要內容(參馬加比書二卷),新約也有此例(參來十一)。耶穌鼓勵門徒勇敢的面對逼迫:「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迫害他們」(太五12)。雅各明確的說,眾先知是「受苦和忍耐」的榜樣,假若 RSV 將 kakopatheis 譯成「受苦」是正確的話,那麼這片語最好看作是重名法二詞一義(hendiadys),就是後一個字形容前一個字:「面對受苦時有耐心」(NIV,參 NEB,GNB)。另一方面,我們也有很好的理由將 kakopatheia 譯成「忍耐受苦」(參 RSV 對提後四5同源動詞的譯法)。以此意義來看,kakopatheia 就指出眾先知忍受苦難的「事實」;忍耐(makrothymia)則形容他們忍受苦難的「態度」。這些先知們「奉主名說話」的事實,指出他們所忍受的苦難是由於忠心固守神的旨意,而非做錯事的下場。
11. 這節經文的第一個句子總括出10~11節的要點:那些忠心忍受苦難的人被稱為是「有福的」。馬喀比書四卷的作者,在故事的起頭,稱那些面對逼迫時表現出「忍耐」(hypomone{)的殉道者為「有福的」(一10)。耶穌也同樣祝福那些「為義受逼迫」的人(太五\cs1610)。「蒙受祝福」當然與「快樂」是兩回事儘管現代版本有如此翻譯的趨向):「快樂」通常指主觀的、情緒上的反應;「祝福」是客觀的,神不改變的贊同及賞賜。雅各說,正如眾先知因在災難中持守忠心而得著這種賞賜,約伯也是一樣。許多人奇怪為何雅各引用約伯為忠心忍耐苦難的榜樣,特別是因 AV 譯成「約伯的忍耐」(和合本亦同)。甚至當我們更精確的譯成約伯的「穩固」,或「堅忍」時,此例子似乎還是不很恰當。約伯豈不是埋怨他的遭遇,自以為義的宣稱自己無辜,並一直質疑神對待他的方式嗎?正典聖經對約伯的刻劃與雅各對他的描繪,似乎極不相稱,以致某些人認為,雅各所用的是偽經約伯約書,此約書以比較正面的角度來呈現約伯。但我們仍有理由相信舊約中的約伯是堅忍的一個偉大榜樣,因雖然他確實苦澀的抱怨神對待他的方式,他卻從未拋棄信心;在不理解當中,他靠近神且繼續將希望寄託於祂(參伯一21,二10,十六19~21,十九25~27)。如巴克萊(Barclay)所說:「約伯不是卑躬折節、背動的,沒有懷疑的順服神,他掙扎、懷疑,有時甚至違抗神,但是信心的火焰從未自他心中熄滅」156。
除了「約伯的忍耐」之外,雅各的讀者也知道「主的目的」(the purpose of Lord,和合本譯「主給他的結局」)。這個句子可有很多種不同的解釋。有些將 telos 譯成目的(好比 RSV 和 JB),以為它指神在約伯受苦背後的終極目的(參伯四十二5~6)但 telos 也可意為「終了」或「結局」(多數英文版本),那麼它指的就是主的臨在──是主帶來的「終了」,或是基督的死和復活──即主的一生的「終了」和「印證」。然而將此句子看作是指主最後帶給約伯之結局,才最有道理,即指他的家庭和財產的復原(伯四十二13)。這種解釋可以符合與雅各用辭平行的資料(即迦得約書七4和便亞憫約書四1;參來十三7),並為前面已提到之「祝福」提到了具體的範例,且解釋了最後的子句:約伯的「結局」顯明主確實是「滿心憐憫、大有恩慈」的。這種解釋也配合約伯記整體的信息,它的目的之一是表明約伯的信心如何在最後獲得報償。當然,雅各並不是說忍受苦難總會得到物質的報償,舊約中(耶利米!)及新約有太多太多的例子證明此種想法是錯誤的。但雅各確實嘗試鼓勵我們要忍耐苦難,他提醒我們,憐憫及慈悲的神會因我們的忠心而祝福我們。
155 事實上,巴勒斯坦平均四分之三的雨量降在十二月到二月,但生長期開始及尾聲的雨才是最重要的。看 Denis Baly,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Harper & Row, 1974), pp.50-51。
156 W. Barclay, Letters of James and Peter(Daily Study Bible; Saint Andrew Press, 21960), pp.147-148。
Ⅵ 末了的勸勉(五12~20)
{\Section:TopicID=144}一、誓言(五12)
12. 雖然這節經文基本上是獨立的,但其開頭「最要緊的」一語,確實建議與前面經文有些關聯。雅各當然不可能指起誓比他在前面所提的罪(殺害、姦淫、世俗)更糟糕,他所指的可能只是前面緊接的經文。他要強調,妄稱神的名是很嚴重的罪,比在苦難中所可能犯的其他罪(7~11節)更甚,或許特別是與本段中其他言語的罪相比,如彼此抱怨(9節)。然而這種關聯很不自然,最好只將「最要緊的」看作雅各要人特別注意他的這項勸勉(參彼前四8)。也有可能雅各用這句子來表示這封書信已近尾聲(保羅在他幾封書信中以此方式用 to loipon「最後」)。
雅各在此所禁止的「起誓」,不是指「污穢」的語言,而是指用神的名來保證我們所說之話的真實。舊約裡經常描述神用祂的誓言作為實現應許的保證。律法並不禁止起誓,但要求人對他所起的誓忠實(參利十九12──雅各所討論的題目在此章出現的另一例子)。不加分辨的使用誓言及靠「較不神聖」之物發誓(參太廿三16~22)以避免實現誓言的趨勢,會降低誓言的威信,因此關心之士提出,最好少發誓的警告(參傳道經廿三9、11;斐羅,On the Decalogue 84~95)。耶穌吩咐他的門徒「根本不要」發誓(太五34),更超越了此種教訓。耶穌在馬太福音五34~37教導,對明白雅各的教導特別重要,因為雅各似乎是刻意複製那兒的傳統。當我們將這兩處經文並排來看,相似之處就很明顯了:
馬太福音五34~37 雅各書五12
什麼誓都不可起 不可起誓 不可指著天起誓 不可指著天起誓 不可指著地起誓 不可指著地起誓 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 無論何誓都不可起 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 你們的話是就是說是, 你們說話是就說是 不是就說不是 不是就說不是, 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經常有人爭論說,馬太福音和雅各書在一關鍵要點上分歧:馬太建議一種「替代誓言」──「是就說是」和「不就說不」(RSV 的譯法在此有些誤導;字義的翻譯應讀成「你說的話是就說是,不就說不」而雅各則純粹禁止所有誓言。但比較可能的看法,是耶穌在馬太福音中所說的與雅各所說的是同一回事:我們的諏崙?搬崛缫弧⑷?豢煽浚??静恍栌檬难詠碇С郑阂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