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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安迪:什麽是属灵人——爱德华滋论“属灵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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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0 11: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麦安迪(Andrew McCafferty)


我是属灵的人,还是属世的人呢?由於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後》5∶10),所以我们应该非常关切这个问题;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的《宗教情操》(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书(编注),针对这个问题有颇精湛、合乎圣经教训的解答。在此我要用这篇文章简要地说明爱德华滋的思想,接下来的几篇文章,则会作更深入的讨论。

什麽是“属灵人”?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要先谈谈“属灵人”这三个字的涵义。它来自《哥林多前书》∶“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2∶14、15)

“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3∶1)

另外,保罗在《罗马书》也把人分为“随从圣灵的”与“随从肉体的”两类∶“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8∶5)

《哥林多前书》与《罗马书》都在做一件事,就是把人分为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基督徒有神的灵(《罗》8∶9),所以是属灵的人(《林前》2∶15,3∶1),也是随从圣灵的人(《罗》8∶5)。非基督徒则没有神的灵在他心里,所以他不是属灵的人。因此我们再来看前面提到的问题,其实“我是一个基督徒吗?”与“我是一个属灵的人吗?”两句话,除了措辞上不同外,两者的意思是一样的。我们用“属灵的人”一词,是因为保罗这麽用,但更重要的,是主耶稣也这麽说。

在《约翰福音》第三章里,主耶稣把人区分为从圣灵生的,与不是从圣灵生的两种,他告诉尼哥底母,人必须由圣灵重生过一次,才能进入神的国∶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3∶5、6)

以下四个问题其实也都是一样的∶我重生了吗?我是属灵的人吗?我是基督徒吗?我有神的灵在我里面吗?现在来看爱德华滋的回答。

“属灵人”三类型

为了帮助我们得知问题的答案,爱德华滋把一般基督徒分成三类。他没有为这三类人命名,但是我个人依据他们的宗教情感的程度与型式,称他们为“温和派、属灵派,与狂热派”∶“温和派”是指他们对神的爱不冷,也不怎麽热;“属灵派”的人心里有火在烧,但这火是温柔、控制得宜的;“狂热派”则是心中的火烧到无法控制的地步。以上的定义并不是毫无瑕疵的,但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爱德华滋的说法。

说到这里,我要简单地讨论这三种类型,先从“属灵派”开始。“属灵派”的心中有燃烧的火,纵然圣灵一直在他里面工作,他的宗教情感始终都是纯洁与坚定的,为神的荣耀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2∶17);他“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的爱神;他“热心为善”(《多》2∶14);神的爱使他不再为自己活,因为一人替众人死的真理征服了他(《林後》5∶14、15);他的喜乐是“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彼前》1∶8);他的平安是“出人意外的”(《腓》4∶7);“那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他的信,“将诸般的喜乐与平安充满”了他,因此他“藉著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罗》15∶13);他“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7);他切慕神,“如鹿切慕溪水”(《诗》42∶1)。有一首著名的中文圣诗描述这种人的心境∶

“灵火继焚烧!在我心灵,主!
加略山上纯净爱火焚烧我心灵。
五旬节灵力,为圣名发热心,
灵火继焚烧!灵火继焚烧!“

另外一种理解属灵派的性质的方法,是与其他两类人作比较。

在每个世代里,我们都发现有许多人把态度温和、受人欢迎,与基督徒应有的表现混为一谈。“温和派”基本上是指不怎麽好动的基督徒,或许也是一名态度积极的牧师。温和派者时常会格外辛苦地帮助他人,对人慷慨,会赦免人、尽力与人交往,并且努力维护自己的名誉,但问题是他的心中并没有神圣的火 在燃烧,所以,他和那些温文儒雅的佛教徒或无神论者,从外在表现来看,真的没啥差别。

温和派的基督徒有一个重要的特徵,就是他对每个人都可以很温柔,唯独对那些心中烧著上帝之火的人温柔不起来;温和派的基督徒能够忍受任何事,唯独不能容忍那些坚守天堂与地狱真理的人。宗教改革、信仰开放以来,那些逼迫基督教会最厉害的领导者,几乎都是所谓“温和派的基督徒”。

爱德华滋在世时,新英格兰地区有一个温和派的组织,他们是一群哈佛毕业、学富五车、热爱钻研神学的人,也都在神学思想开放的教会担任牧师;然而他们也是当时反对爱德华滋与他所领导的“大觉醒运动”最厉害的一群人。

若说温和派的人缺少“火”,狂热派者则是在另外一个极端里。狂热派者也是为主而火热,但这个火并不是神圣、清洁的,也非因爱而来。在狂热派者的眼中,耶稣的事奉重心,很明显是在用鞭子洁净圣殿,而且他也经常批判法利赛人。

爱德华滋在《宗教情操》这本书里,对这个问题曾详细地讨论,因为美国的“大觉醒运动”,是在一位名叫戴文波特(James Davenport)牧师的带领下走出历史的。当时戴文波特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他认为基督徒为主发热心,就要指控自由派教会的领袖们(或任何反对戴文波特论调的人)为尚未归正的外邦人。这个所谓“火热的使命”持续一年後,大多数的新英格兰人都开始反对“大觉醒运动”,促使这伟大的属灵复兴运动迅速终结。

虽然爱德华滋在《宗教情操》这本书中没提到戴文波特这个名字,但在其它的著作里,他曾指出戴与其跟随者的错误思想。爱德华滋说到耶稣基督有一个温柔如羊羔,亦如鸽子的心灵,他爱天父的心是火热无比的,但这种爱绝不包含“狂热派”者的特徵;耶稣基督“柔和谦卑”(《太》11∶29),“他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胜。”(《太》12∶19-20)“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赛》53∶7;《徒》8∶32)。他的生命表现充满怜悯、恩慈,与宽恕;他来到世上的目的,“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7)。以上的真理要带领我们进入《以弗所书》4章31、32节∶“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或作阴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所以,基督徒不应该追求极端的“狂热”,而应持有一个温柔、合乎理性的心灵。

我重生了吗?我是属灵的人吗?我是随从圣灵的人吗?爱德华滋以更宽的角度告诉我们,圣灵在基督徒内心工作的记号,是使他爱上帝的心如火燃烧,但不致狂迷,并使他有清洁、神圣、恩慈、谦卑,以及爱火中烧的心。当然,这把火全然是内住的圣灵所点燃的。

“属灵人”的标?

爱德华滋在《宗教情操》书中第三部,即最後一部分,告诉我们真正属灵基督徒的12个标?。属灵人之系列文章将仅探讨其中五个标?,本文先论述第二个和第三个属灵标?是关於上帝的爱。第二个标?是说,一个属灵的人爱上帝,是因为上帝是配得的。第三个标?指出,一个属灵的人爱上帝,被神吸引,主要是因为上帝是圣洁的。

1. 被神自己所吸引

让我们仔细来看这两个属灵标?。第二个标?是说,一个属灵的人爱上帝,被神吸引,完全因为他知道上帝是奇妙的,且配得我们爱他。

圣经里也清楚地告诉我们,敬爱上帝是属灵人的标?。但爱德华滋在这里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什麽是爱上帝”?属灵的爱是建立於上帝本来的属性基础上,而不是基於自己的喜好或能从上帝那里得到什麽好处。

爱德华滋要我们察看一下自己爱上帝的根基。如果我们爱上帝是因为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上帝,知道他在各方面都是完全的、奇妙的,那麽我们对上帝的爱就是属灵的。但是,如果我们爱上帝只是因为相信上帝拯救了我们,或是相信他可以给我或我的家人某些好处,那麽,我们对上帝的爱就不是属灵的。主耶稣曾告诉我们,连罪人都会爱那些爱他们的人(《路》6∶32;《太》5∶46)。

让我们来看看《约伯记》的记载∶“撒但回答耶和华说∶‘约伯敬畏神,岂是无故呢?你岂不是四面圈上篱笆围护他和他的家,并他一切所有的麽?他手所作的,都蒙你赐福;他的家产也在地上增多。你且伸手,毁他一切所有的;他必当面弃掉你。’”(1∶9-11)

撒但在这里称,约伯爱上帝是因为上帝给了他很多好处,连撒但都知道这是错误的、无用的爱。一个真正的基督徒被上帝所吸引,完全是因为他认识上帝,并爱上帝的一切,他也是因有如此奇妙的上帝而欢喜快乐。诚如《哈巴谷书》3∶17所言∶“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众圣徒俯伏,将他们的冠冕放在神的宝座前,并赞美他“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启》4∶10-11)

为了帮助我们更进一步了解这种属灵的爱,我们来看看另一个分析。

假设一位名画家送你一幅非常美的画,你可能因为那位画家的名气喜欢那幅画,将它挂在墙上当作一个名气的象徵,你甚至会为能有名画家送你画而自豪。甚至你喜欢那幅画,是因为你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它会很值钱。可是,如果只把这些当作你的动机,那麽,其实你一点也不爱那幅画,这些动机都只不过是一种自我利益的形式。然而,如果你真的爱那幅画,你需要把它当作艺术品来欣赏,你要欣赏它的美,欣赏它艺术的本身。同样地,我们对上帝的真爱,在於我们要真正欣赏上帝自己,在於看到上帝的荣美。

2. 神的圣洁之美

爱德华滋对第三个属灵标?,有更具体的表达。前面的第二个标?告诉我们属灵的人爱上帝,是因为上帝本身值得我们去爱,这第三个标?更具体地简明道∶对一个属灵的人来说,上帝最荣美的就是他的圣洁。

神有两个主要的属性,就是全能和圣洁。他的全能显明在他的智慧、能力和他的自有、永有,这些是远远超过我们的智慧所能明白。神的公义、怜悯、慈爱、信实,和他所有良善属性的优美,都在於神是圣洁的,是从神的圣洁才衍生出其他属性的美好。所以,在神的所有属性中,他是完全的、毫无瑕疵的;上帝的良善是完全地、永不改变的,从亘古到永远,他的圣洁不会有丝毫的改变。他过去已经成就的,现在正在做的,和将来要做的,都是完全的圣洁。所以爱德华滋根据圣经告诉我们∶一个真正的圣徒,爱上帝完全因为他是一位圣洁的神!

爱德华滋带领我们了解真正属灵的中心,就是真正属灵的本质,是我们爱神完全因为神是圣洁的。我们可从在天堂的圣徒和天使身上看见这一点,他们的心思意念深深被神圣洁之荣美所占据∶

“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赛》6∶3)

“昼夜不住的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启》4∶8)

这是一个大喜乐的呼喊。众圣徒欢喜快乐∶“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以圣洁的妆饰敬拜耶和华。”(《诗》29∶2)

真正的圣徒爱属神的一切事,是因为这些事都是圣洁的,他们爱圣父、圣子和圣灵,他们爱神的圣言(《诗》19,119),他们爱神的圣徒和圣天使,他们爱他的使徒和先知(《弗》3∶5),他们爱圣约和圣教会(《林前》3∶17;《使徒信经》)。他们期待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是圣城(《启》21-22)。对主耶稣真正的爱,不是因为他拯救了我们,而是因为主耶稣是圣洁的;他是那位圣洁公义者(《徒》3∶14),是那位圣仆耶稣(《徒》4∶30)。

圣洁的爱会改变属灵的基督徒对万事的看法,一个属灵的基督徒对上帝所做的每件事都会感到欢喜快乐,因为他知道上帝是圣洁的,即使在受苦或失望中不明白上帝的旨意,他仍然持守这份信念,因为他知道上帝所有的方法都是最良善完美的。

一个属灵的基督徒会用谦虚和温柔的态度与人相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不圣洁的;他认识圣洁,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易犯下不义的怒气和批判,所以他会快快地察看自己的动机,再慢慢去看别人的动机。

一个属灵的基督徒最大的悲伤在於他自己的不义,所以属灵的基督徒会渴慕死亡和永生,因为直到那时我们才能成圣(《腓》1∶23,3∶11;《罗》8)。

爱德华滋鼓励那些自认为属灵的基督徒并要他们自问,“我爱上帝,是因为他是圣洁的吗?”。盼望用“圣哉!圣哉!圣哉!我们的主上帝是全能的”,成为我们喜乐的欢呼;我们无论是生是死,都当有最大的盼望,那就是有一天我们将有份於上帝的圣洁。

作者现任台北改革宗神学院教务主任。

编注∶
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书,由James Houston 改写的版本,已由中国致公出版社於2001年出版(中译《信仰的深情》)。原书的节本,The Experience That Counts,台北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以《宗教情操真伪辨》为名,於1974年出版。

编按∶本系列文章原刊於台北改革宗神学院院讯(2002~2005),经原作者同意,由本刊编辑後刊发於此。谨向原作者致谢。

 

圣山网转自举目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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