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刘莉、盖瑞·克劳福德、李炅娥、陈星灿、马萧林、李建和、张建华:《郑州大河村遗址仰韶文化“高粱”遗存的再研究》,《考古》2012年第11期。
读此书,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郭教授神思飞跃、不拘时空的学术风格,如上引关于郑州大河村,“在遗址中的石家河缸、罐、豆等陶器之出现率逐步增加,而仰韶彩陶却逐步消失,直至二里头时期情况依然如此”(36-37页)。“观察郑洛地区的遗址,在本地新石器、青铜文化之际,确实极少出现本土原有的裴里(应为李——引者注)岗、仰韶文化因素”(37-38页)。到了二里头时期,彩陶本来应该还存在?不知何意。看下文才明白,“方酉生先生从考古文化内容分析,也证明了本地新石器、青铜之际的外来文化成分已经很高,其中源自长江流域的因素相当明确(注[1])”。哦,原来还是在论证其主体思想——是江汉地区稻作文化传播到黄河南岸,才导致黄河流域的彩陶文化退出历史舞台。但方先生这篇文章属著名的火药味十足的檄文,激情有余,材料则一说一过,并无太深的分析。如关于郭教授留意的外来文化因素,方先生只是说了句“我们知道在二里头遗址中,发现很多外来的东西如良渚文化的玉琮、马桥文化的鸭形鼎、山东龙山、豫北龙山文化的卜骨、薛家岗文化的七孔石刀以及豫西龙山文化中的陶器器类和纹饰如方格纹、篮纹等”。其中并没有包含“源自长江流域的因素相当明确”的意思。显然,这意思是郭教授自己的。
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是,郭教授加注的地方往往偏后,把自己想说的话也包括进去。凭着印象随便查查引注原文,就有类似的问题,这已是第三、四个例子了吧?
再随便举一例吧。“学者们证明郑偃地区冶金区冶金业与同时期的江汉地区同源。却与殷墟有若干差异(注[2])”(82页)。印象中,被引用的这篇专论二里头的文章似乎没有关于殷墟的原创性测试分析,而所述观点又是郭教授自己的,那还是看看原文吧。果然,该文作者只是转引了金正耀先生等关于殷墟青铜器铅同位素比值的分析结果,而且还是用来证明普通铅自二里头到殷墟二、三期之际,在矿料来源中一直都占很小比例的。这并不支持郭教授关于二里岗、殷墟间矿料来源不同的观点。但这么一引,又显得自己的观点是建立在材料证据的基础上,且有学者的类似研究做支撑的。
有网友惊叹于其60多页参考文献的“严谨”,其中会有多少是类似的引法呢?人们不禁要问。
作者认为南(中心)强北(边地)弱观点的一个较有力的论据,是乔玉女士关于伊洛地区农业可耕地分析[3]中二里头时期土地利用率仅达46%的数据。作者由此得出二里头文化“土地利用率并不高,在农田和居住第足够的情况下,农耕社会缺乏向外扩展的动力”(20页)的结论。需指出的是,类似量化分析在中国还刚刚展开,乔玉的研究具有开创性,她自己也指出类似研究受诸多方面的限制,尤其是主要依据地面踏查的数据,因而具有尝试和探索性质,有待完善。同时,乔文的研究区域处伊洛盆地东南缘的近山丘陵地带,这一带的聚落规模和数量与二里头遗址附近的盆地中心部有相当的差异[4]。这都是利用相关研究成果时需注意之处。同时,由于在江汉地区等其他区域还没有实施类似的研究,所以这些地区的人口密度和农业可耕地比值都没有可比性。何况郑洛地区和江汉地区分属以粟作和稻作农业为主的地区,两地不同的生业模式在相关比较研究中也应充分注意。
作者进一步做了学术背景分析,认为“二里头南传说的前提,是将二里头定为‘夏邑’。据神话的逻辑,夏王朝势力显然比无名文化高,三苗显然不如尧舜大禹。但这是从北方人角度所描述的神话,不太可能据实呈现南方文明的状况。因此我们应该脱离神话的思维,从地下材料重新省思江河平原地区的文化起源”(38页)。
但我们再看看作者是如何脱离中国学者惯用的“神话的逻辑”、“神话的思维”的。
作者在《“云梦泽的苏美尔”:江河联合城邦国家文明之形成》一节中论述到:“新石器晚期至青铜初期长江中游大溪、屈家岭、石家河都是非常丰富的文化,且明显已进入国家化的阶段”(38页)。至少石家河文化已属“青铜初期”,而大溪文化就“明显已进入国家化的阶段”了。如此新论,都是如何从考古材料中得出的呢?
这书越看越有意思了。
[1] 方酉生:《偃师二里头遗址第一期文化应比新砦期二里头文化为晚》,《江汉考古》2005第1期。
[2] 李清临、朱君孝:《二里头文化研究的新视角——从青铜器的铅同位素比值看二里头四期的文化性质》,《江汉考古》2007年第4期。
[3] 乔玉:《伊洛地区裴李岗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复杂社会的演变——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的人口和农业可耕地分析》,《考古学报》2010年第4期。
[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洛阳盆地2001~2003年考古调查简报》,《考古》2005年第5期。
作者认为长江中游20余座古城属“江河联合城邦国家”。其中澧阳平原的6座,“连城古国中各城的等级、集权程度、祭祀中心的特色,据目前的考古资料还难以确定”(40页)。而江汉之间的古城,“我们所能看到的地下资料,最多恐怕不到古城原貌的十分之一,许多遗址现况皆已模糊”。除了前述根本没有城墙发现的荆南寺遗址,江汉之间发现了3座城址,作者推测“江汉地区在屈家岭、石家河时代应该也有类似的联合城邦古国”。除了考古工作少,作者把发现的不足归因于自然原因:“因为古代洪水对澧阳、江汉平原的伤害最严重,从遗址破坏程度极高来看,土城发现率应该相当低”(43页)。
长江中游两湖地区的聚落考古研究,已居全国前列;这在相当程度上又归因于遗存的保存状况亦居前列,尤其是与历史上战乱兵燹频仍、开发过甚的中原相比。从地貌变迁的角度看,长江中游地区并无大的地形地势变化,与中原地区许多城址在完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真正出土于“地下”相比,在找到了围垣聚落的分布规律后,长江中游早期城址的发现,往往是“地上”的再发现。即它们至今仍高出地面,以土埂甚至河堤的面貌出现(石家河城就一直被认为是大“堤”而在考古工作者眼皮底下屹立了多年[1]),有些环壕现在还是积水之地。有的发现甚至来自于对卫星影像和老照片、早期地形图的观察分析。这表明古今地表差别不大,罕见像偃师商城、商丘宋城和开封汴梁城那样深埋于地下数米甚至十余米的中原城址的埋藏情况。现在地表高程较低的水田或水面以下,存在大量城址的可能性有多大,读者诸君可自己推想。
作者认同中国学者的论断,认为这“二十余座古城,证明此区在距今5500年前的大溪晚期至屈家岭时代,就已进入文明阶段,并开始建造城墙”(38页)。但如按郭教授的推测,这20多座古城“最多恐怕不到古城原貌的十分之一”,也即原来至少会有二三百座古城。依现在的发现,各城如为当地的中心聚落,则可控范围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一个县,但如果增加到10倍以上,几乎每个乡镇大小的空间上都有个土围子,那它们是什么性质?它们在文明化进程中的地位如何?城址越多越说明什么?读者诸君也都可以推想。
汉水北岸的石家河大型城址,令人瞩目。郭教授介绍到,“石家河的聚落面积约500公顷,可能达800公顷,城内约120公顷,护城河内的面积则达180公顷,使用时间一直持续到西周时期”(43页)。
2.jfif
(295.19 KB, 下载次数: 479)
请注意,500或800公顷,是石家河遗址“群”数十处遗址散布的面积,而不是一个文化堆积连续分布的超大型聚落的面积。“遗址群”与单个遗址不是同一个概念,行文中不能省略关键词。
关于当时的聚落群人口, 赵辉教授等推断到:“若遗址群东侧海拔30 -35 米的地区被全部开垦,则可获得约10 平方公里,也就是1.5万亩农田。假设单产水稻30 0斤,又假设当时人们除稻米之外,还有一些其它的附助性食物来源,那么可以推测当时的石家河聚落群居民可能有15000~20000人之众”[2]。郭教授则认为“石家河稻田面积1.5万余亩,在石家河时代聚落居民可能达5万人口,因此不能仅仰赖城周边的农产,而需要依靠全国贸易”(43页)。5万人口,4000多年前,一个1.2平方公里的城圈内能容纳多少人,即便数平方公里内的几十个中小型聚落又能容纳多少人?举个参照数据:2010年,上海人口密度全国最大,达到1平方公里3631人;虹口区的人口密度则为每平方公里36307人[3]。
作者说“(石家河围垣聚落)使用时间一直持续到西周时期”,在对其他聚落的介绍中也一直使用类似的表述,以强调长江中游文化的一脉相承,了无中断。我们仅看这里涉及的石家河遗址群的各期遗存。
肖家屋脊地点: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含所谓“石家河文化晚期”、“后石家河文化”或“肖家屋脊文化”遗存,下同)、零星楚墓(春秋~战国)[4]
邓家湾地点: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耕土层含周代陶片[5]
谭家岭地点: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零星楚墓(战国)[6]
土城地点: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小城(西周)[7]
无论如何,在史前遗存和周代遗存间,都有至少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人类活动的中断。早在石家河早、晚期文化之间,就发生了“原有居住区被废弃、城垣被废弃、土坑墓葬俗为瓮棺葬俗所替代以及大量玉质饰物的出现等现象,我们有理由认为,石家河聚落群在社会生活秩序及制度乃至精神生活的深层次在这个时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此后,没有迹象表明城垣仍被使用,西周小城是在破坏石家河大城的基础上建造的:“(较大人为原因的变化)第一次发生在周代,即土城城垣和环形壕沟工程的建造。它破坏了石家河城垣的北面部分地段,也局部改变了原有的人工水系”[8]。
作者说“石家河邓家湾城似乎是专门用为祭礼活动,城垣内面积为 6公顷”(43页)。从未听说位于石家河城内西北部的邓家湾还有小城,查报告,所谓邓家湾城城垣根本不存在。报告原文是:“邓家湾为不规则的长形岗地……面积达6万平方米”[9]。
[1] 严文明:《石家河考古记(代序)》,《肖家屋脊——天门石家河考古发掘报告之一》,文物出版社,1999年。
[2] 北京大学考古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 《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 年。
[3] 腾讯新闻2011年9月24日 http://news.qq.com/a/20110924/000347.htm
[4] 湖北省荆州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石家河考古队:《肖家屋脊——天门石家河考古发掘报告之一》,文物出版社,1999年。
[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湖北省荆州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邓家湾——天门石家河考古报告之二》,文物出版社,2003年。
[6] 湖北省荆州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石家河考古队:《谭家岭——天门石家河考古发掘报告之三》,文物出版社,2011年。
[7] 北京大学考古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 年。
[8] 北京大学考古系、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第289、286页,《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 年。
[9]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湖北省荆州博物馆石家河考古队:《邓家湾——天门石家河考古报告之二》第1页,文物出版社,2003年。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