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我将深入研究巴特神学的基督论核心内容,并系统梳理20世纪欧美主流神学家所提出的重要基督论思想流派,如自由主义神学、后自由主义、解放神学、存在主义神学与女性主义神学中的基督论发展。 接着,我将从结构上系统比较范亚峰提出的“中道基督论”与巴特基督论的神学框架、文化处境、基督本体观与启示论异同,并探讨巴特基督论对中道基督论发展的理论启发。 研究成果将以学术论文格式呈现,包含章节结构、脚注或文献目录。完成后第一时间与您分享。 引言 (Introduction) 巴特《教义学IV卷》中的基督论思想 20世纪欧美主流基督论思潮 20世纪的神学语境中,围绕基督位格和救赎的理解出现了多元的发展方向。以下将概述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基督论思潮,包括自由主义神学、存在主义神学、解放神学、女性主义神学与后自由主义(叙事神学)等流派,阐明各自的主要主张及它们在基督论上的差异。 自由主义神学的基督论 存在主义神学的基督论 “存在主义神学”是指受存在哲学影响的神学取向,20世纪中期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鲁道夫·布尔特曼(Rudolf Bultmann)和保罗·蒂利希(Paul Tillich)等。此流派关注基督信仰对个人主观存在境况的意义,强调信仰的存在决断和意义诠释,而相对淡化对客观历史超自然的执着。 蒂利希的基督论: 保罗·蒂利希则将基督论置于“存在的神学”框架下讨论。他提出耶稣是“新存在”(New Being)的体现:在基督里,上帝克服了人类存在的基本破碎(如人与神、人与自我、人与他人的异化),带来存在的更新和和好。蒂利希以存在主义术语分析罪和救恩,视罪为人“存在的局限性”导致的疏离,视基督为将人与神重新联结的“新存在”。耶稣之所以被称为基督,不在于某些玄奇的本质属性,而在于他在历史中展现了完全敞开于神、完全接纳自我和他人的存在方式——他就是“新的存在状态”,为我们开创了战胜存在的焦虑、获得终极关怀的道路。蒂利希强调符号式语言:称基督为“上帝的道成肉身”是象征性表达,表示在此人格中上帝与人类命运的完全相遇与结合。总之,存在主义取向的神学倾向于从人之存在问题出发来诠释耶稣的意义:耶稣解决了人孤独、绝望和罪疚的存在困境,使人与永恒意义相联。相应地,救赎被理解为一种存在状态的转变,而非仅有法律-献祭的涵义。 解放神学的基督论 1960年代兴起于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学(Liberation Theology)将基督的救赎工作聚焦于社会政治层面的解放,强调耶稣基督对被压迫者的认同和释放。其代表人物包括古斯塔沃·古铁雷斯(Gustavo Gutiérrez)、莱昂纳多·博夫(Leonardo Boff)等。解放神学深受圣经先知传统和马克思社会分析的影响,强调**“从下而上”的基督论**:即从穷人和受压迫者的视角来认识基督。 耶稣之身份:穷人之友与解放者。 解放神学认为耶稣首先是一位与穷苦大众站在一起的弥赛亚。“道成肉身”意味着上帝进入人类具体历史情境,特别进入受苦人群之中。古铁雷斯指出,上帝有**“优先眷顾贫穷人”(preferential option for the poor)**,在耶稣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生于卑微、服事贫病者、宣讲“被掳的得释放”(路4:18),最后被当权者处死在十字架上 (Salvation and Who Can Be Saved According to the Bible?)。因此,耶稣不是抽象的“神人二性”问题,而是活生生的历史解放者——他谴责不公不义、关怀边缘群体,以行动彰显上帝对受压迫者的爱。基督位格在解放神学中带有强烈的先知性和政治性:他被描绘成反抗压迫制度的先知、引领出埃及式解放的新摩西,以及团结穷人的“人民的基督”。 值得一提的是,解放神学不仅限于拉美的阶级压迫脉络,其影响促生了各类处境化基督论,例如黑人民族神学(James Cone等指出“耶稣是黑人”,意指他在受压黑人处境中同在),以及后述的女性主义神学等,都属于广义的“解放”取向。这表明20世纪的基督论越发关注基督信仰对现实不公义的响应,将耶稣理解为赋予被边缘者尊严和希望的主。 女性主义神学的基督论 后自由主义(叙事)神学的基督论 “后自由主义”神学(Postliberal Theology),又称“叙事神学”或“耶鲁学派”,兴起于20世纪后期(1970年代起),其代表人物有汉斯·弗莱(Hans Frei)、乔治·林贝克(George Lindbeck)、斯坦利·豪沃沃斯(Stanley Hauerwas)等。后自由主义神学对19-20世纪的新教自由主义和基要主义都提出反思,主张回到教会圣经叙事和传统语言内部来思考信仰,而非试图以通用理性或普遍经验来验证或翻译信仰。在基督论上,后自由主义突出“叙事的基督论”:基督的位格与身份应从福音书的故事中理解,在教会传承的宏大叙事中定位,而不应被抽象为超验原理或简化为现代伦理教师。 基督身份的叙事理解: 汉斯·弗莱在其名著《耶稣基督的身份》(The Identity of Jesus Christ, 1975)中指出,启蒙以来的神学陷入了“基督的身份迷失”:一方面,自由派神学倾向于把耶稣的身份投射为符合现代理性的道德榜样(弱化其神迹和复活),另一方面,护教学者则试图用历史研究证明耶稣的超自然身份(却常常将他脱离叙事语境变成哲学论题)。弗莱主张,我们应该在四福音所塑造的耶稣故事中寻找其独特身份。这故事本身有自足的意义世界:拿撒勒人耶稣所言所行、受死复活的具体叙事,勾勒出他是谁。耶稣的神人二性等教义,只有在叙事上下文中才能被贴切理解,而不应先验地定义再“套用”到故事上。换言之,耶稣的位格是叙事性的位格:通过他与门徒、病人、法利赛人、罗马权势等互动的全貌来把握,而不是抽离故事背景去谈论“基督的本质属性”。因此后自由主义者更乐意谈论“耶稣在加利利周游各城教导医治”“他被钉十字架第三日复活”等具体叙事事实,而避免像19世纪神学那样剥离出一套所谓“永恒真理”(比如耶稣彰显博爱之类)再舍弃故事细节(Barthian Theology - The Gospel Coalition)。在他们看来,圣经叙事本身就是启示:教会需要反复讲述并生活在这故事中,以此认识基督。 基督与社区:教会的“文化-语言”框架: 乔治·林贝克提出“文化-语言模型”的宗教观,认为宗教如同一种文化和语言,自有其内部的语法规则和意义宇宙。套用在基督论上,基督的意义在于教会这共同体如何塑造和传承“耶稣是主”的信仰语言与生活实践。后自由主义拒绝将基督信仰翻译成外部体系(比如用现代理性、历史批判或心理学来重塑耶稣),而强调保持基督教自己独特的语言游戏。这意味着,对基督的陈述要在教会的信仰告白、礼拜、训导中去理解。例如,“基督是真神亦真人”,对于一个身处教会叙事中的信徒,有一套共识性的理解;而若拿到世俗语境下讨论,可能语义全失。因此,后自由主义者不热衷证明诸如处女生子、复活在科学上如何可能,或者耶稣如何符合某哲学概念,而是关心教会如何忠实讲述耶稣的一生并从中活出相应的门徒生命。 与前述流派的区别: 后自由主义基督论可以被视为对自由主义和存在主义神学的一种回应和平衡。一方面,它反对自由主义为了迎合现代性而将耶稣去超自然化或仅仅视为道德教师的做法,认为这样福音故事的张力和神圣性被削弱。另一方面,它也不同于存在主义神学那种将重点放在个人主观决断上的做法,后自由主义更强调群体传统:信仰不只是个人和神的关系,也是我们作为教会团体在共同的故事和礼仪中认领基督身份的过程。此外,后自由主义承袭了巴特对启示独立性的重视,却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巴特强调上帝话语临格的超验性质,而后自由主义强调叙事作为启示媒介的完整性。两者都拒绝把基督教信仰“翻译”成现代普遍原理,但巴特倾向于宣告上帝的超越之举,后自由主义则倾向于守护具体启示传统本身的语境。一个实际区别是:巴特仍然编织了一部系统教义学(带有抽象条目,如和好、称义等),而后自由主义者往往避免系统化,宁可通过释经、神学散文来间接表达教义,防止将生动故事凝固为概念公式。 举例应用: 在讲论基督位格时,后自由主义神学家可能更注重讲解圣经故事:如耶稣平静风浪显示其超过摩西、君临自然的身份,医治患血妇女体现其打破洁净律法带来新恩典秩序,等等。这些具体情节一层层累积出一个无法简单归类的耶稣形象:他既温柔谦和又权柄威严,既顺服受死又战胜死亡,这一切糅合在一起就是耶稣基督的独特身份。而当教会复活节高喊“基督复活了”,这种礼仪性的宣告本身胜过任何对复活的理论说明——它直接塑造信徒对基督的信仰认知。总的来说,后自由主义基督论主张**“在故事中认识基督”**,基督不是理论而是一位活生生在神圣叙事中行走的人物,我们通过进入这个叙事世界而与他相遇、受他改变。 范亚峰“中道基督论”与巴特基督论之比较 神学方法与取向 因此,方法论上二者差异明显:巴特的是圣经启示本位的体系神学方法,几乎拒绝来自启示外部的哲学框架;范亚峰则是跨文化综合的方法,主动从中国思想中借概念、找预备启示。例如,范引用中国文化典故“律法引犹太人到上帝面前,哲学引希腊人到上帝面前,生命引中国人到上帝面前” (范亚峰:中道基督论初探_中华神学专题_公法专题_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以此比拟三种不同文化的“求道”路径:犹太文化通过律法认识神,希腊文化通过理性哲思认识神,而中国文化的精髓在“悟性生命之道”,即通过对生命本身意义的体验与参悟来接近神 (范亚峰:中道基督论初探_中华神学专题_公法专题_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这实际上是在寻找“普通启示”或“文化点化”的可能性,是巴特绝不会采取的路径(巴特强烈反对Brunner提“接触点”)。范的“中道”强调避免西式系统神学的纯理性框架失去与中国人生命经验的联系,同时也纠正仅凭主观属灵感动而忽略教义思辨的倾向,以达成理性与属灵、客观教义与主观生命之中和。 启示观与真理媒介 巴特的启示观:他坚持启示=耶稣基督,其次是圣经为见证,上帝藉圣灵使人的心眼得以在圣经中遇见基督(一个石罐:卡尔·巴特留给福音派神学的遗产 – 《教会》)。启示不等同于圣经文本本身的一套教义或道德教训,而是活生生的人位——道成肉身的基督 (卡尔·巴特神学研究 (豆瓣))。因此,巴特著名地把启示描述为上帝的自由行动:“启示就是上帝自行发声”。人无法通过历史研究或理性推演抓取启示,因为启示不是一般性原理,而是一系列独特事件(尤其是基督事件)。启示也不迎合人预设的问题,而是上帝对人提出根本挑战和新问题 (卡尔·巴特-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一句话,巴特的启示观非常“基督独特论”:只有通过在教会中倾听基督福音,人才能获得启示知识,其他文化宗教智慧不被他视为真正的启示来源。这就导致他与自然神学/一般启示派的争论。他认为堕落后的人类理性和文化无法自发地认识真神,启示始终突破人的范畴(哪怕在基督里降卑为肉身,也仍是“隐藏的启示” (Barthian Theology - The Gospel Coalition))。因此,对巴特而言,真理的媒介是上帝的话语:本质上是耶稣基督,其衍体是圣经见证和教会宣讲。在这一框架外的东西(无论是哲学理路还是民间宗教经验),均不具有启示学的权威。 基督位格论:神人关系与“中道”理解 巴特的基督位格观:巴特坚持传统的基督二性一位,但他不采用经院式的术语分析,而是从动态关系看。对巴特而言,耶稣基督就是神与人结合的永恒决议:在基督里,上帝决意“不离弃人的本相而成为人”,人也在基督里被高举与神相交。这体现在他的“预定论”新解中:上帝从永恒中拣选了耶稣为“那被遗弃者”,自己在子里承担人的弃绝,并在复活中扬起人性进入神性荣耀。因此,耶稣不是一般人被神附身或被神使用,而是上帝子亲自成为真实的人。巴特维护迦克墩定义:基督一位格具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两性不混不变、不分不离。然而,他也批评传统后期基督论的倾向:“将基督论变成自足的本体论戏剧” (Karl Barth’s Doctrine Of Reconciliation A Review Article -- By: Fred H. Klooster | Galaxie Software)。为避免这种凝固,巴特透过叙述基督的事工来呈现其位格。例如,在《教义学 IV/2》中讨论“主为仆”和“仆为主”时,他刻画耶稣的人性在顺服受苦中展现完满(仆的形象),而耶稣的神性在掌权赐生命中彰显(主的尊荣)。这相当于用功能角色诠释本体属性:神性体现为祂能降卑成仆,人性体现为祂被升为主——二者在同一位耶稣身上同时真实。由此,巴特避免了抽象讨论“基督的自我意识有无两份知识”等学理问题,而强调基督位格的合一行动:无论降卑(钉十字架)还是升高(复活称王),都是这位唯一的耶稣在成就,上帝和人在其中完全结合参与。简言之,巴特的基督位格观是高举基督独一主体性(the one Subject of the God-man):圣子与耶稣这一个主体,正如他常引用“道成了肉身”——道和肉身在耶稣这一位格中不可分。 概括而言,巴特在位格论上谨守传统公式,但通过神学叙事赋予其生命力;范亚峰则尝试语汇翻新,用中国哲学的辩证中庸观来说明基督神人一位的奥秘。从正统性看,两者都坚持基督既真神又真人;从表达形态看,巴特侧重于基督位格在救赎行动中的彰显,范则加入文化哲思使之兼具形上学与象征意味。不同点在于:巴特会警惕使用“阴阳”之类非圣经概念,怕混淆上帝与世界的界限,而范认为阴阳概念可为我所用,来说明不相混杂又不相矛盾的二性关系(阴不等于阳,但阴阳相成)。范的中道概念也许能使东方人更直观地接受“基督兼具两种属性”的道理,因为中国人素来习惯阴阳并包的思维,不会过于纠结逻辑矛盾。然而,也需注意用中国术语时可能的歧义:比如误以为他在讲某种泛神论的“天人感应”,而事实上范的本意仍然是在框架内解释迦克墩信条,只是寻求本土语言提升其可理解性 (范亚峰:中道基督论初探_中华神学专题_公法专题_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因此,就基督位格本身的内涵,两者并无实质冲突,主要差异在诠释风格:一个采用圣经-教义-神学框架,一个融入圣经-教义-哲学(中国式)框架。 救恩观与救赎工作 比照:两者救恩观都强调上帝恩典的主导地位,但侧重点有别。巴特关注客观成就与身份赋予(罪人称义成为义人,敌人成为子女,这一身份因基督完成的和好而成立);范则更关注主观塑造与人格德性(信徒效法基督,逐渐圣化,彰显基督人格)。巴特的语言多是神学-法庭式的:“因基督被赦罪称义”;范的语言多是道德-灵修式的:“因效法基督而生命成长”。这反映了历史上新教与天主教/东正教救恩论的取向差异。不过范企图融合两边,他提倡的“属灵人格论”是借清教徒灵修传统(谦卑、圣洁情感)来改造中国教会属灵神学 (范亚峰:中道基督论初探_中华神学专题_公法专题_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因此某种意义上,范让救恩论重新道成肉身于伦理实践,而巴特让救恩论高悬在基督完成的事实上等待信心领受。两者并非矛盾,而是互补:一客观一主观。如果说巴特怕人强调主观而抢了神荣耀,那么范担心若只讲神客观作为,会让中国信徒忽视个人圣洁生活和社会责任。所以范刻意重提德行和圣洁,好平衡中国教会中“只求得救上天堂”却缺乏文化使命感的现象。 文化处境与论证风格 巴特的文化处境观:巴特处在欧洲现代文化危机中写作,他对现代性既批判又有选择地接纳。著名的是他对自然神学(以文化理性为出发的神论)说“不”,拒斥任何以文化为根据的福音妥协 (Barthian Theology - The Gospel Coalition)。因此很多人觉得巴特脱离处境,把神学关在象牙塔只谈启示。但实际上,巴特也相当关心时代处境:他强烈反对纳粹意识形态渗入教会,主笔《巴门宣言》强调基督是教会唯一之主 (一个石罐:卡尔·巴特留给福音派神学的遗产 – 《教会》);战后他也评论资本主义、共产主义,探讨基督教对社会的责任。可以说,巴特的神学针对的“处境”是整个现代性思潮:理性主义、人本主义、民族主义等。他选择的方法是回到圣经启示本身,从源头出发提出对现代性的批判与答案。这与有些神学家直接在文化里找答案不同——巴特相信圣经启示自有足够资源来回应任何文化问题,关键是要挖掘出来。比如面对人类战争与残酷,他重新阐释原罪与恶;面对乐观进步论幻灭,他强调启示的超世盼望等。总之,巴特采取一种间接的处境化:用看似“脱离实际”的神学论述,实际是在医治时代的思想病灶。他不以时代的语言重述信仰,却期待他的上帝学能转变时代听者的观念。 - 针对中国传统的政治弥赛亚迷信(帝王或领袖被神化),范用**“圣势与中道宪政”**的框架,以基督主权取代世俗权威的僭越,让福音矫正政治崇拜。
- 针对儒道佛的思想遗产,范以取象神学把其中积极元素(如天人合一理想、阴阳和谐观念、生命智慧)接轨基督信仰,而对其中消极部分(如等级家长制、神秘宿命观等)以福音批判更新。
- 针对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撕裂(极左极右对立),范主张“中道”可以作为社会思想的调和剂。他以中国文化本有的中庸之道加上十字架舍己精神,倡导一种既坚持正义又避免暴烈对抗的公共伦理,这实际上是一种基督教公共神学的尝试,将耶稣十架精神引入政治论域。
比较之下,巴特的神学对话对象主要是西方哲学和自由神学,他用神学语言回应哲学;范亚峰直接用哲学(中国哲学)语言来表述神学思想。两者均有风险:前者巴特曾被诟病晦涩难懂,后者范可能被质疑是否淡化了启示独特性。如何平衡,正是处境化神学的张力所在。范的尝试显示出勇气和创造力:他没有停留在重复西方理论,而是进入中国文化肌理内部,把十字架刻在太极图上、把福音置于孔孟老庄的语境中。这种做法在中国近代神学(如唐崇荣强调“道成肉身文化”)和日韩神学中也有先例,但范将之系统推进到了宪政、社会思想高度,颇具独特性。 巴特神学对“中道基督论”的启发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到范亚峰的中道基督论在许多方面与巴特的基督论有所不同,但两者并非南辕北辙、相互抵触。事实上,巴特神学可以为中道基督论的进一步完善提供重要的启发与教训: 1. 基督中心与启示至上原则: 尽管范亚峰努力以中国文化表达基督论,他始终强调基督本人是核心,不容妥协。这一点与巴特完全一致。巴特提醒我们,任何神学对话文化,必须守住**“唯独基督”的根本。中道基督论在取用孔孟老庄时,应像巴特批评自然神学那样警醒:不能让文化概念反客为主,篡改了福音的本意。例如,在谈“天人合一”时,要确保基督的位格独特性不被稀释为一般哲学原理。巴特的大胆之处在于宁愿反文化也不曲从**,这给处境化神学者敲响警钟:在迎接文化时不要搞“文化附骥,信仰尾随”。范亚峰若吸收这一点,可更加明确地宣告基督对中国文化的审判性超越,使“中道”不沦为附和中国传统,而是真正在福音光照下转化传统。 2. 对抗偶像与异教: 巴特以《巴门宣言》对抗纳粹“德意志基督教”的偶像,是20世纪神学勇气的典范 (一个石罐:卡尔·巴特留给福音派神学的遗产 – 《教会》)。范亚峰所指出的毛泽东被塑为“人民基督”的现象,其实正需要类似巴特的先知性批判。巴特神学强调基督是唯一启示之主,因此任何政治、文化偶像都必须倒在他面前。这种排他性的忠诚对当代中国尤为重要:无论是对政治领袖的个人崇拜,还是对民族文化的盲目神化,都应以“耶稣基督为主”的信仰来校正。中道基督论可以从巴特那里汲取这种刚毅的告白精神,在中国语境中勇敢地指出“除了基督别无他道”。范实际上已开始这样做,如他直言毛泽东神话是一种现代灵知异端,需要用中道基督取代。这与巴特当年指责自由派神学把德意志精神当作启示异曲同工 (Barthian Theology - The Gospel Coalition)。因此,可以说巴特赋予中道基督论护教和辩错的利剑,让其在文化对话中保持原则立场,不致模糊真理界线。 4. 强调恩典单一来源,防范人本倾向: 范亚峰受中国传统影响,重视道德修养和人的努力,这本是福音在儒家语境中的应有回应。但需警惕一点:儒家文化容易滋生自力更生的倾向,把救恩理解为人凭借圣贤教诲自行奋进。巴特的神学一再告诫:救恩完全出于上帝的恩典作为,人无可夸。因此,中道基督论在谈“人格成长”、“实践伦理”时,应不断重申这一切都源自上帝白白恩典的催动 (范亚峰:中道基督论初探_中华神学专题_公法专题_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范已经引用奥古斯丁来阐明恩典促成德行 (范亚峰:中道基督论初探_中华神学专题_公法专题_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这是很好的向改教神学和巴特精神看齐。未来应更多凸显十字架的客观救赎完成作为伦理生活的基础,避免“成圣蒙恩”被误解成“成圣赚恩”。在这一方面,巴特的基督成就论给予范神学平衡的重要启发:即 “先有基督为我成全,后有基督在我活出”。范可以在道德实践论述前后,加上一框基督代赎和称义的教义,使其救恩论更全面,既有客观又有主观。 5. 福音的普世性与本土性的张力: 巴特始终着眼普世教会,他的神学旨在服务全球信仰共同体,被誉为“20世纪的教会博士” (一个石罐:卡尔·巴特留给福音派神学的遗产 – 《教会》)。范亚峰则立足中华文化深耕。但中道基督论若要丰富基督教神学宝库,也须走出中华语境对话普世教会。巴特的榜样说明,一份神学著作可以既扎根自身处境又放眼普世。他的神学虽然针对欧洲问题,但因其聚焦基督本身,故各国神学家都能从中汲取资源。中道基督论可以问自己:其中哪些要素对其他文化的基督徒也有价值?哪些可能只是针对中国的特殊议题?例如,他关于基督钉死复活对应阴阳哲学的见解 (范亚峰:中道基督论初探_中华神学专题_公法专题_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也许能为东亚其他地区神学提供参考,因为阴阳思想在东亚都存在。但若提及具体中国政治史案例,则属本土特殊经验。辨明这两层,对范神学走向国际有益。巴特提供了一个范式:忠实于基督,就能超越文化局限。范亚峰若确保他的神学每一点创新都牢牢依附圣经基督启示,那么尽管用了中国符号,其实质仍可被普世教会理解并检验,从而在更广平台被接受或讨论。 6. 对后继神学者的推动: 最后,巴特神学的遗产激发了无数后继者继续深入,如莫特曼、潘能伯格、拉纳等各自发展不同取向。范亚峰的工作也可视作开启一个“中道神学”传统的契机。巴特教给我们,伟大的神学不怕别人批评、修正,贵在开辟新径。范的尝试或许会引起争议,但巴特精神鼓励创新者坚持从圣经出发大胆探索。中道基督论可以在吸纳反馈中不断完善,形成一个群体性的“中道学派”,就像巴特当年带出一代“新正统”学者一样 (一个石罐:卡尔·巴特留给福音派神学的遗产 – 《教会》)。而范本人也可从巴特谦卑反思的态度中受益:巴特晚年承认自己某些观点仍在摸索(其《教义学》也未完稿),他保持“进行时”的开放。范亚峰以“初探”命名其论文,显然知道这只是开端。借鉴巴特,他可以保持自我批判和开放讨论的作风,让“中道”在与其他本土神学(如台湾的刘小枫、香港的李天命之流思想)对话,以及与西方福音派、天主教神学对话中不断自我修正成长。 结语 (Conclusion)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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