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时论(个人见证)
第459篇
失而复得的
有同工从外地寄一包圣经稿件给我,快递公司的送信人,比预定时间晚了半个小时才来,告诉我他骑摩托车,稿件放在座位后面,在路上丢了,找了几个来回也找不到。问我值不值钱,能不能再复印一份寄来,运费和经济损失由他出。
我说,你告诉自己的公司,叫他们联系。他说,老板知道了,他的饭碗就保不住了。我就同意帮他联系。他就去送其他快件,我正坐下写电子邮件联系再复印的事情时,电话来了,一位从安徽来到本市的拾荒妇女拾到了这包稿件。我赶紧骑车到3公里外的文峰塔前去取。感谢她并且主动对她说,送信人会给她不少于17元(运费)的奖励。
之后送信人到我家来,取收条。要拿50元钱出来,给拾到的人和我。我是坚决不要的。建议他奖励20元给拾荒者就可以了。但用她留下的手机号码多次联系,一直还没有打通。送信人答应一定要多打几次电话,直到联系上为止。到了10号上午我终于打通了她丈夫的手机,他说,不要钱,但希望我能够在小区介绍他有拾荒和收购废品的权利,可是我是爱不能助的,只能转告送信人把20元钱奖励及时送到。
这件事对送信人来说,是有惊无险;对我们来说,是失而复得,我和老伴向送信人作见证,我们是基督徒,不会加害于人,只会帮助遇到难处的人。愿荣耀归主。
2007,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