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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死胎引发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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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7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张母亲与婴孩同床合拍的照片近日在网上流传,引起社会极大震撼。和一般幸福家庭照不同的是,那位母亲身旁的胎儿,是一个七个月大的死胎 。
  当事人是23岁的陕西省安康市妇女冯建梅,她称自己被镇政府干部强制要求,打掉已经怀了七个月大的女胎,镇政府却称,“她是自愿的”。新闻在网上热传几天后,陕西省人口计生委经调查后证实:“孕妇遭强制引产的事件属实。”
死胎的身躯和头部都已成型,就那样血淋淋地躺在母亲身旁,看了令人毛骨悚然,也引发舆论对计划生育和强行堕胎的争议。  从政策上而言,怀孕6个月以上属于禁止引产的“大月份妊娠”,地方干部的做法等于违反政策。从法律上而言,官员没有权力强迫妇女堕胎。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而言,强迫怀孕7个月的妇女堕胎,危险性何其高,等于严重蔑视母子双人的生命和人权。中国右派学者赵楚重批:“这实际上给全社会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这是执行法规问题,还是公然杀人?”
  据中国媒体报道,冯建梅第一胎生的是女儿,今年已经5岁半,按照国家政策,间隔5年可生二胎。不过,她的家人称,在补办准生手续的过程中,镇上就来了一帮人说,“要么交4万块钱(人民币,约8000新元),要么得强行引产”,家里拿不出来这么多钱,他们就将冯建梅拉走。
  这4万块钱估计是所谓“超生罚款”。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超生罚款”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群征收的一笔款项,在19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
  中国自1979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过农村家庭如果第一个出生的是女孩则可以生第二胎,同时一些少数民族也享有政策豁免权。
  按规定,超生就得挨罚。不过,该篇报道也引述河南省新乡市一位基层计生人员说,“生孩子前跟村里的计生干部搞好关系,等到孩子生了,再送点礼,罚款数额就‘好商量’,“没有二胎指标的生二胎要交一万元,有熟人的或者钉子户只交7000”。报道还称,超生罚款被指是国家秘密,每年200亿去向成谜。
  从媒体揭露的上述各种内情和案情来评估,执行计生政策的手法已明显出问题。而且,政策本身不只造成富人超生、性别比例严重失调、抛弃女婴等社会问题,还可能因人口格局变化而出现人口老化、廉价劳动力消失等经济问题。
  计划生育是否应调整,又或如何调整,一直备受争议。反对计生的人认为,中国的问题不是人太多,而是人口密度分散不均,青壮年全都涌到大城市去,农村人口凋零。但中国国家计生委坚持,实施30多年的计划生育使中国少了4亿多人,拆除了中国人口爆炸的引信,如果这4亿多人生出来,中国总体小康水平的实现就要推迟很多年。
  所以,即使《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批评陕西安康市强行对冯建梅引产的做法野蛮,他也坚持“计生对中国远远功大于过”。 胡锡进说,"莫用日本、香港人口密度大来证明中国没必要计生,它们小,发展早,全世界资源在帮它们养活人口。但世界养不起几十亿人口的中国”。
  当世界上好些国家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中国还在工业化中前进、城市化中摸索;当世界开始重视环保并鼓吹绿色经济,中国还不能为环保而大量牺牲经济增长;当世界进入简约主义、把两轮自行车视为时尚玩意儿时,中国还在热衷于追求四轮轿车和豪华跑车。
因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很多议题的讨论就无法从同个基点上出发,世界看中国与中国看中国,基本各说各话,但谁也不比谁高尚。  中国因应本身“特殊国情”而制定一些外界不完全认同的“特殊政策“或许无可厚非,但关键是地方基层人员在执行法规时必须依法守法,要有最基本的良心,若手法粗暴、滥权又有自肥之嫌,那只会伤了中国国民、坏了中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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