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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锋:告诉你真实的中国教会?!(书稿连载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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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01: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督时报专栏作家 王文锋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30日 10时57分20秒


【基督时报】续:王文锋:告诉你真实的中国教会?!(书稿连载十六)

3、中国教会和中国社会的互动情况

    客观来讲,无论是从信众群体数量角度来讲,还是从社会群体反应角度来看,这几十年来中国教会与中国社会的互动情况是非常薄弱的,也就是说中国教会在中国社会里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 换句话说,中国教会在社会公共领域根本没有起到应该起的作用。当然这期间有众多的原因,其中既有环境处境引起的外部原因,亦有理念问题带来的内部因素。外部环境指的是中国政府宗教政策对于宗教团体的限制以及民族主义文化保守群体对基督教发展的警惕。但是无疑教会自身在神学传承和信仰教理上对参与公共空间活动的的薄弱意识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具体来讲指的是中国教会由于有浓厚基要派信仰的背景,因此对于社会层面的文化使命缺乏热情。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当下中国教会与中国社会在互动之中的状况以及更好地展望未来的前景,笔者以下将从历史背景、目前处境以及未来展望几块对该话题进行分析和描述。

1)、历史背景

    要谈及当下中国教会之社会使命的状况,我们首先必须要了解其背后的历史根源,因为任何的现实状况都有其必然的历史缘由。笔者认为当下中国教会与中国社会互动之薄弱状况除了跟现实的政府宗教政策有关外亦跟20世纪的几个历史阶段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也就是说,正是因为有前期的历史环境才有今日的现实状况。这些历史环境包括20世纪前期西方基要派阵营与自由派阵营的张力和之后中国本土保守派与社会福音派的对峙以及解放后数十年基督教所遭受的政治压制等。
那么究竟这些历史阶段的事件如何影响当下中国教会之社会使命的呢?众所周知,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西方基督教界自由派阵营与基要派阵营发生张力的高峰期。其中自由派之代表人物有注重“宗教之道德价值”的著名神学家利奇尔(Albrecht Ritschl, 1822-1889)以及强调“社会福音”的哈纳克(Harnack,Adolf von,1851-1930)和饶申布什(Rauschenbusch,Walter,1861~1918)以及积极应战基要派的富司迪(Harry Emerson Fosdick,1878至1969年)等人。自由派的典型事件有1908年成立了基督教协会(Federal Council of Churches,即后来的普世基督教协进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饶申布什于1917年写的《社会福音神学》(A Theology for the Social Gospel)以及富司迪于1923年的演讲:「基要派能得胜吗?」(Shall the Fundamentalists Win?)。作为对自由派的反击,以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 1797-1878)、亚历山大.贺智(A.A. Hodge,1823-1886)父子以及华菲德(Benjamin Breckinridge Warfield,1851 - 1921)、梅钦(John G. Machen,1881- 1937)等则相继成立了基要派阵营。基要派的典型事件有1910年出版的《基要真理》、于1920年成立的基要主义团契( Fundamentalist Fellowship)、梅钦写于1923年的《基督教与自由主义》(Christianity and Llberalism)一书以及1929年脱离普林斯顿神学院而成立的韦敏斯特神学院等。

受西方基督教“硝烟弥漫的战斗”之影响,来华的西国宣教士群体也于20世纪初逐渐分裂为两大阵营,并在20、30年代在中国福音禾场展开激烈的对峙。其中基要派于1920年夏季成立了意在抵制自由派圣经观的中华《圣经》联会( Bible Union of China )、北美基要派人士W. H . Griffith Thomas写出用来抨击自由派的《中国的现代主义》 ( Modernism in China )一书为典型事件。而在华自由派人士当然也好不示弱,他们曾邀请了西方著名的自由派神学家和宣教士富士迪 ( Harry Emerson Fosdick )来华做了数场反击基要派的演讲。在神学教育方面,他们更是主导了当时中国最知名的神学院如燕京大学宗教学院和金陵协和神学院等神学重镇。在对峙的焦点方面,双方的分歧不仅体现在对《圣经》权威的认定上,同时也表现在传福音与社会服务之于宣教意义的认识上,也就是说基要派阵营对自由派以社会服务的方式来强调福音使命颇为不以为然。

    受如上两方面之背景的影响,20世纪头几十年所兴起的一些知名中国基督教人士也纷纷形成两大阵营。其中持自由派立场的有赵紫宸、吴雷川、谢扶雅、徐宝谦、晏阳初等人,他们基于西方神学的新思潮趋势和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处境,纷纷试图促进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协调,并以更新和改良中国社会现状为己任来积极推进“社会福音”。在神学上他们寻求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相融点,在使命上他们主张基督教参与社会伦理道德的重建,在行动上他们提倡设立各类社团来促进基督教的社会使命。在他们的推动下,出现了著名的以扫除文盲、民众教育、慈善救济为己任的“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以及以禁毒、禁酒、禁赌、改良风俗为主的“中华民国拒毒会”、“道德会”、“南京改良会”,一些著名人士还特别开展了农村改革运动,如由晏阳初发起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和徐宝谦负责的江西黎川实验计划等。限于当时社会的复杂形势,尽管这一系列的社会使命并未能带来重大的社会效应,但毫无疑问其间这些重要基督教人士都身体力行投入了社会使命。需要说明的是,20世纪前期中国极其动荡的社会环境也是他们积极投入社会使命的一个根本原因,也就是说造成这些基督教主要领袖积极开展社会福音使命之根源不仅来自某种神学思想的促使,社会现实的需要也是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自由派所发起的社会福音使命,中国本土基要派人士基本上都是持反对甚至抵制的态度,其原委其实不仅仅是对社会使命之于宣教意义的不同看法。其分歧的根本缘由来自于对自由派背后之神学立场的质疑,换句话说,当时基要派对社会福音派之抵制的根本原因源于信仰立场的不同而不是宣教事工策略的分歧。当时基要派的代表人物有贾玉铭、陈崇桂等人,以及之后的王明道、倪柝声。由于基要派的信仰理念深得教会普罗信众的支持,由此也使得日后中国教会多数信众对自由派所开展的社会福音使命大多投以了怀疑和质疑的态度。也正是出于这段历史的情结,日后中国教会对类似于参与社会公共空间的福音事工都报以谨慎甚至警惕的态度,而随着时光的流逝,这种心境就慢慢转移为一种本能的信仰内敛意识。笔者认为时至今日,中国教会的这种信仰内敛意识已根深蒂固了,转变这种意识绝非一朝一夕能见效,它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神学更新和事工调整。

2)、目前处境

    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我们似乎都明白中国教会远没发挥其在社会公共领域里应有的贡献和作用。无论中国基督徒确切的数字是多少,2000万、4000万或6000万。但眼前的一个的不争事实则是,面对一个拥有数千万群体却仍处在社会公共空间之“边缘化”、“次文化”里,深信所有关心中国基督教的人都会为此感到难堪甚至不可思议。笔者的意思不是说中国教会一定要如何“出头露面”或“出人头地”,笔者的遗憾是,一方面中国社会正处于传统美德极度萧条之时,而一方面中国基督徒在增长之时却又无法提供相协调的社会援助。也就是说中国教会之信仰意识提升与中国社会之道德意识低沉体现的是一种极不相称的状况,换句话说,几十年来中国教会的信仰复兴没有完整地体现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

    尤其令笔者感到纠结的是,中国教会不仅没有在外展的社会公共使命方面找到自己的应有空间,甚至部分教会信众群体连本身的自律方面也没有美好的见证。比如拿浙江的温州来说,该地区被冠以“中国的耶路撒冷”、“中国的安提阿”不仅是举国上下所共知的,甚至也得到海外基督教界的共识。整个温州基督徒的人数更是超过当地人口的十分之一,而且不少基督徒更是在社会和政府部分担任要职。但是,就算是这样,也未见得温州教会在社会里的特别见证,笔者不怀疑众多温州教会的确做过众多的美好见证,比如温州教会相继开展的慈善事业、关爱民工事工、商人团契自律宣言等。但就基督徒在温州所占有的比率以及温州教会拥有的知名度来讲,显然还远没有体现其应有“做光做盐”的广泛见证和榜样。比如从温州城市特有的经商氛围和商人道德角度来讲,温州基督徒还没有在社会领域起到“道德榜样”和“伦理先峰”的作用,不少商人基督徒的作风和做法不仅不符合信仰原则,甚至也不符合社会法律规范的条文。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很多基督徒可以在事奉上忠心服事,却在商场上也照常弄虚作假;很多商人基督徒一方面对福音事工积极奉献金钱,而在经商上却又照常行贿受贿。当然,笔者能理解整个社会风气和“潜规则”对基督徒所带来的巨大挑战,比如一位温州基督徒企业家在接受张志鹏博士的采访中就曾指出:“在这种社会做生意很难,有很多大型工程根本进不去,企业做不大这就是个很大的原因…有的要回扣,也没有办法,只有妥协。之后可以祷告,求主怜悯这个人,也怜悯我自己。” 很显然,这种极其挣扎的境地是普遍存在于中国基督徒商人之中的,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正缺失商业道德体系的中国大环境。不过,尽管中国商业风气正呈现“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局面,但基督徒商人缺失伦理道德必将严重制约中国基督教发展乃是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因为如果无法使信仰的自律意识落实到生活和社会领域,无疑信仰的本质和真谛就会大打折扣。

    值得庆幸的是自进入21世纪后,已有不少教会及商人基督徒正在积极推动基督徒商人加强商业道德的约束和自律,其中一些以商人为主之工商团契的成立更是领“社会责任”之先锋。如2003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第一个CEO团契,而于2004年成立的温州企业家团契更是在其团契章程里提出了“约法四章”:一要依法纳税,做大做强;二不搞商业贿赂;三不克扣员工工资;四不搞婚外情。此外,深圳工商团契于2006年、广州工商团契于2007年、泉州工商团契于2008年相继成立。其他地方象上海、厦门、福州、青岛、包头、景德镇、昆明等地近些年都相继成立基督徒工商团契以积极推动商人基督徒的道德自律意识。一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基督徒工商人士也纷纷身体力行推动福音信仰的社会使命,如华为集团总裁任正非、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温州商会会长郑胜涛、远大空调集团董事长张剑、前摩托罗拉中国区总裁时大醌、中芯国际首席执行官张汝京、潭木匠公司董事长潭传华等任、庄胜集团总裁顾问李仲同等人。于此同时一些工商团契已逐渐形成规模和影响,如北京国际基督徒团契(BICF)、温州企业家团契、北京企业家团契、深圳基督徒企业家团契、基督徒企业家联谊会等。象成立于2007年的香柏领导力机构更是以“筑山上之城、兴道德中国,谋万邦恩福”作为使命目标来积极推动中国基督徒工商界人士的时代使命。 如2009年10月15-17日于上海举行的首届全国工商团契牵头人会议期间,由赵晓和聂文光弟兄共同撰写的《中国工商团契事工的回顾、展望暨工商职场事工思考》一文中就商人基督徒“成为社会的祝福”做了如下的使命宣告:“建立诚信的企业精神、做好品格的榜样;帮助企业建立良好运营、提供就业生产的环境;企业家承上启下(政府、客户,职员、员工),左右联系(供应商、经销商、服务商),发挥巨大社会影响力,以仆人式服务精神影响社会、行业、商界、政府领导
;走进校园,帮助大学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提供慈善救济、辅助社会需要
;活出有意义的人生观、家庭观、价值观;建造美好的家庭见证、“道成肉身” 、活出丰盛的生命”。 2009年5月更是出现了倡导信仰道德、社会责任的商人基督徒刊物《商界基督徒》(后改为《新商道》),该杂志明确提出了的文化使命的宗旨:“力求更新中国商界人士的观念,帮助企业家按照《圣经》原则经营企业,指导职场基督徒更好地在世俗的工作环境中应对压力和挑战,期待他们在良莠不齐的商界中用信仰的力量恪守商业伦理和职业道德,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形成一股正直、敬业、诚信、奉献、感恩的美善力量,从而更好地彰显上帝的荣耀,同时促进个人、家庭、企业、社会的和谐发展。”  总之,自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城市教会的兴起,中国教会人士越来越明白只有让福音信仰根植于社会和民众,基督教才能更深、更广地扎根于中国社会。

不过就整体的社会影响来讲,显然事工的效应还是非常薄弱的,因为象社会普罗大众还远没有感受到中国教会对社会的积极影响。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中国教会之所以未能在社会大众发生良好的印象,其一重要原因还跟整个中国宗教政策条规的限制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就算中国教会充分做好了参与社会服务的意识,其实现实的宗教政策也不允许其这么做。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宗教团体走出宗教活动场所而参与社会服务还存在一个合法性问题。刘澎教授在2008年10月15-16日举行的第二届法律与宗教会议上发表的《建立 “宗教特区”,让宗教进入社会服务领域》一文开头指出:“目前宗教进入社会服务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如何能够”的问题。” 刘澎教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清楚地阐明了中国教会参与社会服务所面临的困难,他指出宗教团体参与社会服务首先面临的问题便是合法性问题,因为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从条规的内容来看,显然宗教团体存在进入社会公共领域的法律障碍。同时,按刘教授的分析,就算中国教会获取了某些合法的慈善社团,在社会资源共享方面也难以取得公平的对待。比如说在宣传基督徒慈善举措方面就难以在公共媒体平台取得宣传和报道的空间,因为这是政府部门最警惕的一个环节。
    因此,就中国教会的社会使命来讲,目前的状况是非常尴尬的,一方面多数的传统教会还缺乏投入社会服务的福音使命,另一方面一些正积极希望参与社会服务的教会和福音机构却又受到政策的限制。

3)、前景展望

    就目前中国教会的社会使命之状况来讲,显然前景任重道远。因为未来的状况不仅取决于自身的事工意识,同时也取决于外部环境的改善。具体来说就是中国教会日后如希望积极推动社会服务的使命,不仅取决于自身在神学理念和事工策略上的开放步伐,同时也取决于政府宗教政策的开明状况。

    就现实的状况来说,我们无法预测未来究竟会出现什么的情况。就教会自身来讲,笔者的预测是乐观的,因为随着中国城市教会在神学理念和事工视野上日益的开阔和拓宽,中国教会的文化使命和社会责任必将越来越加强。尤其是随着中外教会交流的日益频繁和牧者领袖素质的提高,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就这种趋势看,中国教会必将会在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究竟有多大仍然取决于教会的事工意识)。无论是道德伦理重整方面,还是社会慈善行动方面,抑或是文艺作品创作方面,中国社会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基督徒身影。

    不过,对于政府宗教政策方面的走势,笔者的确无法做更明了的预测,因为政府部门的政策信息对教会来说仍然是封闭的,因为迄今为止,教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对话仍然是非常不平等的,就是说就教会群体相对政府制定政策的作用来说仍然是极其微弱的一种力量。就政教关系来说,中国基督教与政府决策者之间也不是直接可以对话和沟通的,因为在基督教机构和政府决策者之间还有数个阶段性的缓冲机构,比如象地方宗教部门、全国三自会、国家宗教局、中央统战部等,这就为教会群体本身与政府决策者之间的沟通产生了更为复杂的环节。这种局面使得很多本来比较简单的政教关系问题变得异常复杂和繁琐,笔者认为许多政教关系的冲突问题如果教会群体能直接跟政府决策者对话和沟通的话,很多紧张的局面完全可以避免。当然,就中国政府本身来讲,笔者认为其中也有非常不乐观的一面,因为当下中国政府的施政态度是极其务实的。在面对以复杂、多元为特点的宗教问题时,政府的政策态度可能是趋向于保持现状。不过,只要教会与政府部门能有更多直接沟通的机会和渠道,并因此而产生更加互信的基础,教会参与社会服务的空间仍然会加大。因此就中国教会如何更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来讲,关键的问题还不是教会的态度和政府的政策,而是双方如何能产生互信和理解。换句话说,没有互信就没有彼此的互助,没有了解就没有彼此的理解。当然,这是笔者就现实局面所做出的分析,就信仰本身来说,笔者仍然相信神的带领和引导是最重要的因素。

    此外,当下中国社会的大局环境也使得笔者仍然乐观于教会之社会使命的前景。众所周知,当下中国之传统道德伦理体系、意识形态系统、精神价值观念正处于一种迷茫甚至萧条的状况。这就为中国教会参与社会服务提供了一种有利的外部条件,也就是说当下社会的大环境对于教会推动社会使命来说是一种极好的机遇。因此就这个角度来说,日后中国教会的社会使命正处于一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状态里,问题只是在于“东风”何时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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